騙徒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有3類:控制公司及其銀行戶口的人;打推銷電話(cold call)的人;銷售的人,負責在公司接見受騙者,安排他們簽署顧問合同及付顧問費。 雖然該公司曾成功為一名業主做了新的按揭,但此單一的成功個案不足以讓法庭信服騙局可能不存在,法庭最終裁定有證據參與該騙局的3類人士均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判處監禁4至6年不等。 近日有市民收到一個假冒銀行的手機短訊,要求用戶進入短訊提供的網站連結及申請三重認證。 有受害人信以為真,登入該網站輸入密碼後,發現戶口被多次轉帳,蒙受損失。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昨日(7日)聯同網罪科,拘捕6男3女涉嫌串謀詐騙,案件初步涉及15名受害人,涉及金額88萬元。
4名被告原本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惟控方於他們答辯前申請修訂該控罪,並加控他們一項交替控罪欺詐罪,又加控上述3名康宏前職員另一項串謀詐騙罪。 警方表示,兩個詐騙集團透過修圖偽造銀行月結單和財務文件,虛報公司營業額,或以虛假強積金供款和僱員紀錄誇大薪金支出,透過53間公司名義向多間銀行提交80次百分百擔保貸款申請,涉及金額約2.85億,其中1.8億元貸款已批出。 串謀詐騙案例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時常有內地與香港跨境「假結婚」集團提供所謂「一條龍服務」,安排客戶「假結婚」以便申請「單程證」,並在他們來港定居後代為辦理離婚手續。 兩名男女在6年間,共促成12段假婚姻,因此被控串謀詐騙、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串謀作出虛假陳述等共20項控罪。
串謀詐騙案例: 控罪詳情: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聯同網罪科展開調查,鎖定騙徒身份,3月7日在全港多處,包括兩個流動操作中心拘捕6男3女,年齡介乎17至49歲,案中6名被捕人士為提供傀儡戶口人士;另外3人為集團骨幹成員,負責操控騙款流向及管理傀儡戶口。 被捕9人經扣查後,3月9日(星期二)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串謀詐騙案例2025 陳續指,詐騙集團骨幹份子招攬財困或「搵快錢」人士,利用他們的銀行戶口聲稱作投資用途,實質是用作「傀儡戶口」以清洗黑錢。
疫情影響下,網路詐騙更加倡狂,各位應保持高度警惕,避免成為受害者,也要注意被控以串謀詐騙的法律風險。 串謀詐騙案例2025 串謀詐騙案例 練官判刑時,指被告濫用職權,將薪金誇大,雖然無證據指二判商有損失,但被告將工人辛勞成果據為己有,亦是持續有系統地犯案,被告濫用分判商地位去欺壓工友,在道德法理均說不過去。 惟被告認罪,去年亦因工業意外受傷,至今行動力未完全恢復,最終判監27個月。 同案被告朱焯華則今年初被裁定2項串謀欺詐罪成,判監15個月。
串謀詐騙案例: 客戶經理被裁定37項罪成
蔣麗莉在休庭後,與二姊蔣麗芸等親友隔着玻璃窗道別,一名女親友依依不捨地叮囑蔣麗莉:「Take care,Lily!(保重,麗莉)」部分家人離開時禁不住用手拭淚。 行動中檢獲一批銀行文件、電腦和公司員工紀錄等,被捕的22男16女,年齡介乎27至74歲,當中包括集團主腦、涉案公司董事及員工。 【Now新聞台】警方以「串謀詐騙」拘捕38人,涉嫌詐騙政府「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金額達2.85億元。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成衣公司董事,指他訛稱向材料商買貨,詐騙中銀(香港)開出3張共逾550萬美元(約4,280萬港元)的信用狀。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31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期間被告准以10萬港元保釋外出。 他被控於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以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兩個戶口,處理逾2900萬元黑錢。
據了解,被假冒的銀行是中國銀行(香港),該銀行早前亦曾發通告提醒市民小心被騙。 「黃氏家族」長兄黃桂芬(後改名黃進一)及二弟黃桂榮捲入一宗詐騙港商的案件,被控串謀詐騙等罪。 黃桂芬於2018年獲法庭保釋後,墮樓身亡;黃桂榮和另一人則於2021年被撤控。 同案另一名被告、曾任黃桂芬下屬的公司經理,涉透過公司戶口洗黑錢近3千萬元,被控洗黑錢罪名。 經理否認控罪,自辯稱黃桂芬曾向他稱,有客戶會把錢存入戶口,但他對戶口被提存逾千次的事並不知情。
串謀詐騙案例: 淺談 「洗黑錢」罪
主腦其後相約事主於1月14日見面交贖金,警員採取行動,拘捕包括涉嫌索的男子、舊公司董事、銀行職員和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 去年12月上旬,警方接獲受害人報警指,在內地透過中介收購香港一間公司,接收了舊公司的銀行戶口便開始營運,並將1400萬元銀行貸款存入戶口。 串謀詐騙案例 惟戶口突然遭銀行凍結,一名銀行經理聲稱事主的戶口涉及犯罪行為,要求事主提交文件及聯絡負責買賣的中介。 期間,事主又發現被凍結的資金竟被無故轉走,隨後又收到一名49歲的男子表示,只要事主支付100萬元,便可為事主解凍戶口和退回1400萬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情報組3a隊高級督察周子健表示,近年市民生活模式趨向電子化,加上疫情關係,很多騙徒將行騙平台由實體世界轉至網絡世界。
- 叶又指示石把他取得的客戶機密資料,洩露給另外兩名人士,包括一名財務中介及另一間銀行的職員,用以兜售個人貸款業務。
- 首單買賣騙徒會讓受害者饞到小甜頭,以引誘受害者付出更多資金做更大的買賣,意圖騙取其錢財。
- 警方說,騙徒利用俗稱「太空卡」的儲值電話卡逃避追查,相信隨着電話卡實名制後,對調查有關案件會有幫助。
- 張官續指,無證據顯示涉案款項的來源、被告的參與程度、過程的組織及精密程度等,決定以5年為量刑起點。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署一向重視銀行業的誠信水平,提醒銀行從業員必須恪守高度誠信,遵守法規。 廉署透過「銀行業誠信推廣計劃」,協助銀行管理層及各級職員了解常見的貪污陷阱,與業界共建廉潔文化。 串謀詐騙案例 廉署早前更舉辦為期兩日的「銀行管理人員反貪專業課程」,並推出全新《銀行防貪指南》,協助銀行管理其主要營運範疇的貪污風險。 02年2月1日至8月31日,蔣、胡與其他人虛假表示批出2,388萬股太平洋興業認購權,並隱瞞獲批認購權僱員非實際擁有人。
串謀詐騙案例: 香港文匯網
被告分別為蔣麗莉(五十歲)、胡思聖(四十六歲)及包國平(五十五歲)。 串謀詐騙案例2025 已經收押在大欖女懲教所兩天的蔣麗莉,昨仍穿着兩天前的衣服被押到法庭應訊,期間她戴上口罩,神情憔悴。 法官經過三日宣讀判辭,至正式裁定蔣麗莉有罪一刻,她反應異常平靜,期間不時與女懲教署職員談話。
串謀詐騙案例: 訛稱「中國特工」誘拐內地生、以裸照勒索其家人 22歲女判囚3年半
案情指,中國建築-瑞安聯營和新輝建築有限公司分別是香港兒童醫院和雲海私人住宅項目的總承建商。 上述兩總承建商其後將項目分判給建榮、及建榮與安柏的聯營公司,及後被告與朱獲建榮分判兩項目工程。 陳啟澤表示,案中暫時涉及23名受害人,年齡介乎30至75歲,涉案金額約252萬元,他們的職業有專業人士、勞工階層及退休人士等。
串謀詐騙案例: 串謀詐騙
雖然該公司曾成功為一名業主做了新的按揭,但此單一的成功個案不足以讓法庭信服騙局可能不存在,法庭最終裁定有證據參與該騙局的三類人士均串謀詐騙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四至六年不等。 串謀詐騙案例2025 騙徒公司假稱與某銀行有合作關係,可幫業主以最終較低的利息重新做按揭,舒緩財務壓力,但需先收取一筆不少的顧問費,且聲稱不成功不收費(不成功便會退錢)。 若受騙人沒有足夠現金付顧問費,他們會馬上安排受騙人向財務公司借高息的貸款。
串謀詐騙案例: 成功售出服務須向叶支付報酬
串謀詐騙是指兩人或以上協議用不誠實的手段欺騙他人,有目的造成他人經濟損失或導致他人有經濟損失的風險,或意識到可能會造成這種損失或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詐騙手段無需統一,串謀者亦無需知道其他串謀者擔任的角色和具體會採取的詐騙手段,只要他們協議以某種不誠實的手段騙人便足以定罪。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但即使詐騙不成功,同意參與詐騙也已屬犯罪,可以「串謀詐騙」罪被檢控。 串謀詐騙是普通法罪名,可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C(6)條判處最高14年監禁。 張官判刑指,涉案共一千多筆款項,牽涉2900多萬元,歷時七個月,但其中一半的款項來自於律師樓,未能確認款項性質,故判刑時僅會考慮總金額的一半。
串謀詐騙案例: 元朗區議員程振明及「村屋大王」王光榮涉「套丁」 被控串謀詐騙6.6再訊
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張潔宜指洗黑錢屬嚴重罪行,間接鼓勵犯罪及使犯罪得益正當化,惟無證據顯示款項來源、被告的參與程度、組織及精密程度等,終判被告囚4年10個月。 串謀詐騙案例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陳鈺敏表示,今年2月27日至3月3日期間,警方接獲15名市民報案,指收到假冒銀行短訊,訛稱受害人戶口異常等,要求他重設網上銀行帳戶。 短訊內附有假冒銀行的釣魚網站連結,受害人進行網站後輸入登入名稱及密碼,而另一邊廂,騙徒已利用受害人的資料登入真正的銀行網站,將存款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