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請者不論任何原因終止項目,均應立即以書面通知秘書處,說明終止項目的原因。 秘書處可向申請者發出書面通知,隨時終止全部或部份資助,並即時生效。 申請者必需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對於中小企老闆來說,若有意走向數碼化卻不熟悉科技,對於科技券無從入手的話,Widepot淮博數碼提供科技券諮詢服務,可為你評估申請項目的可行性,並提出具體的建議。
就此,申請者應在科技券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透過科技券專屬網站,以電子方式向秘書處提交所需文件,以便安排發還核准資助款項。 實際處理時間會視乎收到的申請書數量、個別申請的複雜程度及所提交的資料是否完整和清楚等。 成功申請者或須修訂申請書,以符合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及/或秘書處訂定的批准條件(如有)。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 (TVP)
申請者須應秘書處的要求, 就初步入選或獲選的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提供充分理據,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簡介、成立年份、員工人數等。 科技券申請資格2025 收到申請書後,秘書處會查核申請企業/機構的資格及作初步評估。 合資格的申請會提交予「科技券計劃委員會」考慮,不合資格的則會退回給申請者。
- 「科技券」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及/或方案列表載於《申請指南》的附件二。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現成設備或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予以考慮,不合資格的則會退回給申請者。
- 申請者須以書面向秘書處報告利益衝突的個案,包括所採取的行動。
- 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需提交最終報告以及6個月後提交項目完成後評估報告,以便政府接納。
- 按《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的公司,或;按《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及登記的公司,或;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 每個科技券申請項目必須先獲得批准才可開始推行,而每個獲批的項目一般應在12個月內完成(除非資助協議上另有規定)。
今年初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及多項初創企業、創新科技、中小企業支援的措施,其中就包括首次推出的「科技券先導計劃」。 該計劃旨在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中小企) 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 計劃由創新及科技基金提供 5 億港元設立,從 2016 科技券申請資格 年 11 月起先推行三年。 如相關科技券申請是在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前接獲,秘書處會以發還款項方式向申請者發放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三分之二(以創新科技署署長核准的款額為上限)的資助。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報價採購
資助計劃將以 3:1 比例向合資格企業提供資助,即企業需承擔轉型成本的 25% 支出,餘下 75% 由科技券計劃資助。 科技券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不似其他如EMF中小企市場推廣基金,必須在申請時按標準報價程序獲得相應報價單,並選定最低報價的供應商。 每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 6 個項目,累計資助上限為 HK$60萬。
- 「現成項目」是指凡可由申請者自行直接在市面一般店鋪購買及安裝/使用的設備/軟件,例如桌上/筆記型電腦、打印機、掃描器、伺服器、手提電話、平板電腦、辦公室套裝軟件、防毒軟件等。
- 雖然科技券對使用科技服務或方案的地點沒有施加硬性規定,但項目擬採用的科技服務或方案應對申請者在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幫助。
- 可以,但根據科技券申請指引,為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項目供應商的擁有人、董事、股東或管理層,不得是申請企業的擁有人、董事、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
- 訂購形式的科技服務或方案(例如雲端服務)的成本。
-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企業只能夠在同一時間向科技券計劃提交一份申請書。
- 我們可以透過科技券計劃,為大家提供以上既開發服務。
- 為確保申請項目能夠順利進行及完成,項目統籌員必須能全面代表申請者,並熟悉申請者的業務及運作模式。
至於資產限額,單身及家庭申請者資產限額分別為73.5萬元及147萬元,較上一期92.5萬元及185萬元大幅減少。 申請者亦請留意,自2020年8月14日起,由相同人士分別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不同法人機構已不再被視為同一機構以計算累計資助總額。
科技券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要什麼文件?
創新科技署收到申請書後,會查核申請企業的資格及作初步評估。 合資格的申請將由科技券計劃委員會考慮,評審準則包括:建議項目與申請企業的業務是否相關、預算是否合理、推行細節是否合理,及有關顧問或服務提供者是否有不良記錄。 科技券就科技服務和方案為項目提供資助,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科技券涵蓋的典型科技服務及/或方案列表載於《申請指南》的附件二。 申請者可提出其他能達到科技券目標的科技服務及方案。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以先導形式推出,資助本地中小型企業(下稱「中小企」)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
科技券申請資格: TVP 科技券申請成功率大概如何
此外,申請者只可以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 完成之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才可以提交新申請。 可以,但根據科技券申請指引,為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項目供應商的擁有人、董事、股東或管理層,不得是申請企業的擁有人、董事、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 供應商亦不能向申請企業提供借貸以進行科技券項目。 每家合資格企業最多可獲批三個項目,企業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計劃項目,當局亦建議每個項目一般應在 12 個月內完成。 針對科技券計劃資助的項目,計劃有詳細的科技服務及方案列表,可參閱《申請指南》的附件二(14 – 17 頁),當局亦會按個別情況考慮企業提出的申請。
科技券申請資格: 計劃有沒有截止申請日期?
申請者如在專屬網站提交申請 時遇到困難而需要協助,可聯絡秘書處。 「科技券」於20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現成項目」是指凡可由申請者自行直接在市面一般店鋪購買及安裝/使用的設備/軟件,例如桌上/筆記型電腦、打印機、掃描器、伺服器、手提電話、平板電腦、辦公室套裝軟件、防毒軟件等。 訂購形式的科技服務或方案(例如雲端服務)的成本。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申請資格
2.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這些設備/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50%。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於項目現成設備或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科技券申請資格2025 ×請留意設備/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50%。 詳細的申請資格,除了BizMagnet科技券指南外,亦可參考科技券懶人包。 整個申請流程必需按時序完成,否則將會導致申請失敗。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計劃出爐一個月 業界憂鼓勵「價低者得」、莫乃光呼籲應向公眾宣傳更多
此外,在項目開始前,亦要預備充足的項目資金,以順利開展項目。 Kiwi Web Technology 提供 網頁製作服務、網店製作服務、線上服務預約系統開發服務、手機 Apps 裝作服務。 我們可以透過科技券計劃,為大家提供以上既開發服務。
科技券申請資格: 計劃提供的資助可以用來做什麼?
企業/機構應先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登記為用戶,然後透過系統提交申請書,詳情可參考下列文件。 項目完成後2個月內需提交最終報告以及6個月後提交項目完成後評估報告,以便政府接納。 最終報告需顯示到科技券項目成功完成,並載有項目開支摘要及項目成果。
科技券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企業最多只可申請科技券6次,一般而言,大部份個案都是首次申請,企業需要詳細研究科技券申請指引,確保企業本身及擬申請項目都符合資格,過程又不能出錯,以免影響申請。 相對而言,科技券顧問擁有豐富經驗,了解申請程序及政府要求,可減省企業人手及時間,同時增加成功機會。 雖然申請者可自行委聘顧問、服務提供者及供應商,但為避免利益衝突,申請者所委聘的顧問/服務提供者/供應商,其擁有人、股東、管理層不得為申請者的擁有人、股東、管理層或其親屬。 申請者、或獲申請者授權處理報價或招標的人士/員工,或在任何方面涉及報價或招標的人士/員工,應沒有任何實際或潛在利益衝突,否則不應參與採購程序。 申請者須以書面向秘書處報告利益衝突的個案,包括所採取的行動。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申請流程及資格
項目成果證明需以收據、顧問報告、設備照片等資料用作證明。 評估報告需要就項目達至提高生產力或增強競爭力的程度作出評估。 科技券計劃(Technology Voucher 科技券申請資格2025 Programme, TVP)是由香港政府的創新及科技基金於2016年成立。 主要成立目的是資助本地企業/機構透過使用科技服務及方案,提升自身的競爭力,進而促進社會發展。
在申請任何政府資助前,請先閱讀申請指引,或者諮詢專業政府資助顧問。 由2020年6月1日起,企業可最早可於提交申請翌日開展科技券項目,並於之後5個工作日內向創科署提交相關聲明。 舉例來說,獲批的科技券項目如涉總項目成本40萬元,而當中30萬元獲政府資助,10萬元由申請者負責。 科技券申請資格2025 政府會在申請者於指定銀行帳戶存入2萬5千元(即10萬元的25%)後,發放相應的最高首期撥款7萬5千元(即30萬元的25%)。 申請者如存入3萬元(即多於10萬元的25%),政府的首期撥款仍然是7萬5千元。 如申請者只存入1萬元(即10萬元的10%),則政府的首期撥款會是3萬元(即30萬元的10%)。
每宗科技劵申請都有一套標準評審準則,大致會考量科技劵申請者的企業業務與項目的相關性、申請者過去是否具不良記錄、預算和計劃細節合理與否。 自 2016 年 11 月,創新科技署 (ITC) 的創新及科技基金以先導形式推行科技券計劃(TVP),並於 4 年後成功納入為該基金旗下的「恆常資助計劃」,全年接受申請。 由於科技券乃政府公帑資助,故需符合《標準報價程序》,即需為5萬至30萬元項目提供最少3份書面報價;30萬至140萬元項目提供最少5份書面報價;140萬元以上則需公開招標。 在一般情況下,申請者會在提交全部所須文件(包括項目最終報告)/補充資料,以及項目最終報告獲秘書處接納後獲發還款項。
但需注意的是,申請科技券計劃資助的企業,必須事先獲得批准方可開始推行項目。 由於科技券以3(政府):1(企業/機構)的配對方式提供資助,申請者須先將按比例應承擔的出資份額存入指定銀行帳戶,並在要求首期撥款時提供存款證明。 雖然科技券對使用科技服務或方案的地點沒有施加硬性規定,但項目擬採用的科技服務或方案應對申請者在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幫助。 申請者需在項目完成後,向創新科技署提交項目最終報告、成果證明、付款發票或收據等,以獲安排發還核准的資助款項。
我們建議大家花少少時間,一次過準備好所有文件,才正式遞交申請。 因為政府不是一收到你的申請便立即進行審批,加上進行內部會議後,政府有任何決定,亦未必即時通知你。 如果等左一段時間後,最後係因為文件唔齊既原因而被拒申請就好唔抵。 科技券申請資格 再者,補交回文件後,一來一回又要再等待政府回覆,就變相用多左好多時間。
科技券申請資格: 項目報價不足?供應商參差?科技券報價教學突破阻力位
政府創新科技署以 3:1 的模式提供資助,換言之,企業需負擔不少於總成本四分之一的開支。 請列明申請者擬選取的報價單,以及每張報價單上的項目如何對應申請表格乙(I)部的項目開支。 合資格企業可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提交申請書。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企業只能夠在同一時間向科技券計劃提交一份申請書。 企業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此外,獲批的科技券計劃項目下的開支項目,不得接受其他本地公共資助來源的資助。
任何修改項目範疇(即獲批准的科技方案)、或增加核准項目總成本、或增加項目的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總額的要求,將不獲受理。 至於項目的其他修改,申請者應透過科技券計劃管理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修改請求。 科技券申請資格 「科技券」向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科技券申請資格: 萬資助額 科技券 TVP 計劃
為確保申請項目能夠順利進行及完成,項目統籌員必須能全面代表申請者,並熟悉申請者的業務及運作模式。 因此,項目統籌員須由申請者的負責人或熟悉其業務運作的員工擔任。 除此之外,亦有不少申請者以為科技券資助項目總費用的 75%,在項目開始前只需準備總費用的25%資金便可,這是忽視了整個項目的現金流實況。 申請者必需 先完全支付項目總費用 並 提交核數報告後,科技券計劃才會發放資助。
科技券申請資格: 3 申請獲批與簽訂資助協議
與其他創新及科技基金項目的做法類似,獲批項目的基本資料將上載至創新科技署網站。 科技券申請成功後便可到生產力局簽約,無論提早開展項目與否,申請人必須在完成項目及支付所有費用後,提交最後報告及審計報告予當局,證明項目經已完成及找數。 如有疑問,當局會要求申請人釐清,亦可能上門檢查。 全部流程完成後,才會將資助金(即項目成本的75%)發放到申請公司或機構的銀行戶口。 如申請者因不可預計的情況而需要修改獲批項目,則有關修改(包括更改項目開展或完成日期、顧問、服務提供者、設備及/或預算),均須取得秘書處事先批准。
按《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的公司,或;按《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在香港成立及登記的公司,或;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同時不是上市公司或受政府資助,並在申請時有實質營運。 一般私人公司(包括無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只要能證明有實質持續業務都符合申請TVP資格。
科技券申請資格: 申請前 煩請先準備好所須文件
項目提早完成,或將項目完成日期推遲不超過六個月,則無須獲得創新科技署事先批准,惟申請者必須事先向創新科技署提交書面通知,並在項目最終報告中紀錄有關的修改。 評審準則包括項目與申請者的業務是否相關、預算是否合理、推行細節是否合理,以及有關的科技服務提供者是否有不良記錄等。 簽訂資助協議後,申請者只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收到首期撥款,首期撥款的上限是項目資助額的25%。 創新科技署會先查核申請人資格及作初步評估,有需要時會要求申請人作出解釋或提供補充資料;合資格申請將送交科技券計劃委員會作評審。 在申請流程的後期,申請者或有可能需要附上其他相關文件﹐包括成果及報告,詳情請到科技券計劃官方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