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看到退回的卡片後叫苦連天,要是早一點拿到退貨也許還可以轉賣給其他客人,現在聖誕節都過了,加上卡片有印年份,留到明年也賣不出去。 不取貨會怎樣 雖然D不是故意的,而且也只是一件商品的退貨,但文具行也確實因為D的關係受到損失,所以依法是可以向D索賠的。 不取貨會怎樣 其實這與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有關聯。
為了防止大家看到後面內容時,就開始不顧後果買了不需要的東西又不去取貨,給廣大電商平台帶來麻煩,在這裡就先把「不建議不取貨付款」的狀況點出,等確定自己並非以下狀況後,再來考慮是否要以不取貨的方式來棄單。 不過現實上,除非今天商品的價格高昂或數量龐大,不然很難想像賣家會因為買家不取貨就真的提出民事訴訟或寄發存證信函,這些因為開庭而生的訴訟費用、時間等成本,對於賣家而言絕對划不來。 為了防止包裹遭到他人冒領,店員有時候會要求顧客出示證件來「驗明正身」。
不取貨會怎樣: 網路購物未取貨會不會成立詐欺罪,或負民事責任?
以饅頭店的案例來說,今天奧客買家下訂120顆饅頭卻不取貨,如果饅頭店無法將這120顆饅頭賣掉,導致饅頭放到壞掉只能丟掉,饅頭店的確能依民法184條提告奧客買家,要求賠償損失。 消費者下單後如果發現是一頁式廣告詐騙,或找到更適合產品,或單純不想買了等因素,只要沒有購買意願,都可以通知賣家解約,無須屈從賣家言詞,勉強取貨付款。 不取貨會怎樣 就算買家是在七天鑑賞期內將商品退回,但某些東西本身性質就比較特殊,退貨後賣家也很難再賣給下一個人了。 不取貨會怎樣2025 像保存期限較短的食物(水果、鮮乳),如果將運送的時間也算進去,送至便利商店等了七天後遭退回,最快也要過兩個星期商品才會又回到賣家手中,那時候食物可能都已經無法食用了。 可能是先前遇到太多次沒按時取貨付款的狀況,有些賣家會在商品送達指定門市後開始照三餐催促買家去取貨。
只是單純偶爾一兩次發生望拒取貨或買錯商品乾脆不領的狀況,是很難會有「罪」的。 不取貨付款的買家,最常聽到賣家說要告自己「詐欺罪」、「背信罪」、「毀損罪」,先不論這些「罪」是要被罰錢還是抓去坐牢,光是聽到「罪」就足以讓人心生畏懼,怕被告了會留下前科,影響往後人生發展。 不取貨會怎樣2025 不取貨會怎樣2025 「衝動」常讓人不小心一下子買太多東西,到了商品都寄來時才發現手上的錢根本沒那麼多。
不取貨會怎樣: 沒有碰撞的交通事故,擅自離開也會成立肇事逃逸?-施宥宏律師
不過,就揚言提告的部分,一般認為,提告屬於正當權利之行使,應非屬恐嚇。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要件為:(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2)以詐術、(3)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然而您未取貨,並沒有施用詐術使賣家陷於錯誤,進而將商品交付給您,主觀上也沒詐欺的故意及不法所有的意圖,因此不會成立詐欺罪。 不取貨會怎樣 一旦下訂後,雙方依照民法第153條、第345條成立買賣契約。 如果買家在約定時間內不取貨,就會構成民法第234條受領遲延,要負擔受領遲延的責任。 除非是大量訂貨後故意不取貨,否則如果下訂時沒有施用詐術,也沒有明確要讓賣家受損的主觀意圖,通常買家是根本不會成立刑事犯罪。
- A是日本知名球星「大谷翔平」的球迷,委託住在北海道的B代購火腿隊主場販賣的相關商品。
- 但因為訂單數量太過龐大,這一次全部退訂讓書店覺得遇上惡意棄單找麻煩的消費者,儘管E不斷喊冤,但書店不滿E的行為讓他們平白無故損失了不少運費和包裝費,堅持提告。
- 但如果狀況變成,店家依然順利賣掉這120顆奧客不取貨的饅頭,雖然內心受傷了,但利潤並沒有受損的話,店家即使提告也無法獲得賠償,「因為賣家的利潤實際上沒有損失,所以不會獲得賠償。」梁律師這麼說道。
- 如果国外客户公司倒闭了或者货物到港后迟迟不提货,到港一个多月了,产生不少费用,客户显然不会提货了,我们要求货代跟船公司说明我们弃货,但是货代说至少半年才能弃货。
- 先簡單告訴大家結論:刑事上,如果買家網路下標的時間點並沒有明確真心想要讓賣家受損,或是沒有使用詐術,或是賣家財產上並沒有受到損害的話,買家一般不至於成立刑事犯罪喔。
最後再囉嗦一下,買賣契約成立後,買方與賣方各自都要負起一定的義務,,並不是說一方提供貨物另一方給錢之後,雙方就不需要再關心這個交易了。 不取貨會怎樣2025 不取貨會怎樣2025 買方需要負起受領貨物的義務,而買方還應該確保貨物品質與當初宣稱的內容一致沒有瑕疵。 哪天如果自己角色對調,也不會希望自己遭到不取貨或是收到東西後發現有瑕疵的待遇吧。 2.細究條文內容可以發現,要構成詐欺罪,構成要件必須是故意行使詐術(傳遞與事實不符合的資訊),使賣家出貨而獲利的意圖。 然而,下訂後不願意取貨付款的原因百百種,例如:找到更便宜的同類商品、發現自己其實並不需要該商品,只是一時腦衝等等,但幾乎沒有買家是故意要騙賣家出貨才下訂的。
不取貨會怎樣: 網路購物多次未取貨,賣家可以提告嗎?下訂客製化商品不取貨,買家會被告詐欺嗎?
雖然E看上去確實很無辜,本身和書店無冤無仇,根本沒理由陷害書店。 但這樣大量棄單的舉動也真的也給書店帶來很大的麻煩,不免讓人覺得有針對性。 聖誕節到了,D在網購平台買了一些印有年份的聖誕卡想寫給親朋好友,但因為那陣子太過忙碌忘了取貨時間,到想起來時才發現聖誕節已經過了,卡片也遭退回。
- 甚至有些人會故意取一些看起來就不是人名的尷尬名稱,取貨時有很大的概率遭到拒絕。
- 依您的情況,本件商品尚未交付,故對方似乎並無財產上損害,然而有爭議的,您讓賣方多支出運費或其他出貨成本,仍可能造成賣家財產上損害。
-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一百元的杯子被打破,最多也只能請求一百元的損害賠償,不能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一千元。
- 另外,一般網購的取貨期限為七天,這是因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所定的所謂「七日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即退回商品,但同時這條也規定有「合理例外」的話,不在此限。
- 不過梁律師指出,賣家是否能提告買家,每個案例的狀況都不太一樣,所以不能一概而論。
- 網路購物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所稱之通訊交易,且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買方可於收受商品7日內以(1)退回商品或(2)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至於民事上,網路賣家面對遲延取貨造成自己運費損失的買家,通常最多只能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民法第184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這就好比是我們不小心弄壞別人的物品,即便不是故意,但也確實造成他人損失。 受害者在此時就能夠依照此條來向對方請求賠償,賠償範圍最多也只能在受有損失的範圍內。 簡單來說,就是一個一百元的杯子被打破,最多也只能請求一百元的損害賠償,不能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一千元。 同理,因為買家不取貨害賣家無故損失了一來一往的運輸運費,賣家可以依照此條來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買家負擔。 雖然不取貨可能會害賣家因此損失運費,但那並非出於「故意」的心態。
不取貨會怎樣: 法律你該懂的事/奧客 下單不取貨 怎麼辦?能告這些奧客嗎?
最常發生爭議的便是海外代購產品,因為物品在國外,有時候又是預購,等收到貨可能都半年過去了。 商品對買家而言恐怕早就不需要或是失去吸引力,被棄單的風險就相對大增。 不取貨會怎樣 所以才會有很多經營代購業的賣家會先收取部分訂金或全額才開始進行代購服務。 另一種客製化產品,就是特別訂做的東西,像是「上面印有他人照片的馬克杯」、「刻有情侶名字的對戒」,可能在賣方完成後突然接到買家的通知說不需要了。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只要不是代購類產品、客製化商品、具有時效性貨物或食品,消費者都能在七天鑑賞期內無條件退貨。 不取貨會怎樣 僅有少數一至兩件商品因為突然不想買就不去取貨付款並不會有任何問題,但如果同時是跟同一個賣家訂購大量商品又全部棄單,恐怕就有「故意陷害賣家」的嫌疑了。
不取貨會怎樣: 網購商品已付款,賣家不出貨怎麼辦?
有些買家可能工作忙碌,甚至都居住在外縣市只有周末才回家,根本沒辦法在寄達後馬上取貨。 發現買家遲遲不去取件,賣家就會開始傳「不馬上去取貨就告」、「根本是騙子」這類看起來很兇又偏激的言論。 買家心中自然是感到冤枉的,畢竟只是稍微晚了一點,並非惡意不取貨。 依好律師觀察,部分惡意不取貨、棄單的買家,其行為多半有「短時間頻繁訂購下單」、「一次訂購比較多數量的商品」等情況(或許買家心態是為了達到損害店家的目的,才會有此特徵),也就是做誘餌吸引網購賣家上當。 不取貨會怎樣2025 如果網路購物的買家多次未取貨,賣家覺得自己蒙受損失,那可以考慮提告,但有個大前提,就是買家這些行為到底是不是「故意」的。 目前超商取貨付款的規定是「送至超商後七日內沒人領取後退回原寄件門市」,如果商品是保存期限短的食物或節日用品(印有年份+新年快樂的物品),退貨後已經超過了期限,賣家除了把商品銷毀外沒其他處理方式了。
不取貨會怎樣: 網路說 冷氣開除濕 又冷又省電?那幹嘛還發明冷氣?
雖然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網購買方在收到商品後七天內有鑑賞期,臨時改變心意有一兩件商品不想取貨是沒關係的。 也就是說,除非買家和賣方有所過節,或是惡意以他人名義訂購大量商品,在購買時就先抱著「打算棄單不取件」的想法,讓賣家因而損失大量的運輸成本,才會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55條的詐欺罪成立。 通常那類網站賣的都是大量同款商品,並主打「多帶優惠」來吸引消費者上門。 甚至依照消保法第19條規定,買家在收到網購商品的7天內有鑑賞期,可以無條件退貨。 但如果是特殊的商品(客製化產品、有保存期限的食物),因一來一往可能會毀損,或退貨了也會害賣家無法轉手賣出,買家恐怕還是得接受商品,否則賣方追究起來,還是要支付對方的損失。 如果購買的東西不是比較特殊的代購商品、客製化產品、有時效性物品,因為沒錢而有一至兩件沒取貨付款,可以視為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的「在七天鑑賞期內退貨」,原則上不會有什麼法律上問題。
不取貨會怎樣: 法律專區
網路購物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所稱之通訊交易,且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買方可於收受商品7日內以(1)退回商品或(2)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梁律師表示,買家如果下單後,賣家也依約出貨,買家卻不付款不取貨,就是「債務不履行」,視同違約,賣家能依民法184條「故意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之侵權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訴,要求買家賠償賣家損失。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只要不是客製化或具時效性產品,即便是商品已經出貨了,買家在到貨前都有權利退訂。 但如果是性質比較特殊的貨品,退貨後賣家也沒辦法另外賣出去,就無法取消訂單。 在買賣交易或契約成立時,買家就有受領(要取貨付款)的義務,《民法》第234條有規定,如果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是要負遲延責任的;《民法》第240條規定,賣家得請求保管費用(例如負擔運費)。
不取貨會怎樣: 網購買家不取貨付款常見問題集
如果說前一項代購產品還可以碰運氣放在網路上看有沒有其他有緣人想買走,客製化產品要賣掉的機會更低了。 客製化商品通常都是客人為了完成某些事或達到某些目的,拜託賣家幫忙製作的物品。 不取貨會怎樣2025 這些客製化產品上可能會印有買家的名字等一些客人要求的文字、圖案,講白點對本人來說是無價,對其他人來說卻是垃圾般的存在。 所以如果連客人都不需要,這物品無論花再多的心力或成本製成,也沒辦法賣給其他人,就只能請客人照樣吸收。 所謂的代購,就是自己想要但礙於時間、地點因素買不到,找正好方便之人代為購買。
不取貨會怎樣: 毀損罪的成立條件:讓物品喪失效用
依您的情況,本件商品尚未交付,故對方似乎並無財產上損害,然而有爭議的,您讓賣方多支出運費或其他出貨成本,仍可能造成賣家財產上損害。 約翰走鹿這邊就有點疑問了,網路上有不少網友說,買家下單不取貨,賣家能告買家詐欺? 背信罪的成立要件除了基本的「故意為之」外,還要在「替他人處理事務」的狀況下才會觸犯。 網路購物不管怎麼看都不可能是「為了『賣家』處理事務」,雙方在法律上只有買賣契約的關係,並沒有涉及到雇傭、承攬、委任等其他問題。 除非是比較特殊的商品(代購、客製化、有時效性產品),不然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買家在拿到貨物後7天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貨,不用負擔任何費用,網購的取貨付款商品自然也包含在內。 所以只要是基於「平常心」購物,沒有存心想害店家損失,稍微幾次不取貨付款是沒有問題的。
不取貨會怎樣: 網路購物時,如果買家沒有取貨,賣家可以尋求法律補償嗎?
可見要因為不取貨提告毀損成立,必須是「『故意』訂購食品不取」的情況。 我們有時候買東西可能是因為當下需要,即便網購出或時間再快,都可能需要至少兩天的時間才能收到商品,在這段期間內可能已經發現更好的替代方案,或發現買了沒幫助、已經不需要了。 在取貨前,突然發現自己不需要商品了,就打算乾脆對商品置之不理,等七天後自動退回。 不取貨會怎樣2025 沒想到賣家似乎看出了買家的「計謀」,以強硬的態度表示「不取貨就告」,還拿出「詐欺、毀損、背信」等刑法上的罪名來給消費者施加壓力。 此外,縱使買家惡意棄單、不取貨的行為在刑法上難以被視為違法,但是買家這樣惡意的行為,賣家還是能夠依照民法第184條「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規定,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請求。 此種情況下的惡意不取貨,本身已含欺騙、損害他人之意思,因此有可能得以刑法處罰。
網購商家面對遭到惡意棄單、不取貨情況,可對買家提起刑事告訴,若檢察官或法院認定買家確實涉犯不法而予以起訴或判刑,網購賣家亦可進一步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以弭補被騙所生的相關必要費用。 不取貨會怎樣2025 不取貨會怎樣 不取貨會怎樣 基隆楊姓女子因在網路賣場上購買4只戒指,卻因多次未取貨、未付款,造成賣方運費損失,氣得賣方提告「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基隆地檢署認同其主張,因而提起公訴。 鴻安小叮嚀:現在科技方便,動動手就可以購物,但還是要提醒大家,一旦訂單成立,買賣契約就成立了。 雙方都有各自的義務(出貨及取貨),如果有哪方不履行契約,都有可能有法律上的責任,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因每個案件過程都不相同,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諮詢會比較準確喔。
不取貨會怎樣: 不想買了,不去超商取貨可以嗎?
在生活中弄壞東西是在所難免,但只要不是故意破壞,賠錢便可了事。 根據刑法條文規定,要成立毀損罪,除了要「故意」為之,還得「讓物品不堪使用」。 因為不取貨導致退貨且形成不堪使用的狀況,除了「有保存期限的食物」之外,實在很難有什麼東西能因為不取貨就「被惡意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