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鼓勵健康商業模式的「劏房」,大家算一算,十萬個劏房戶,劏房月租中位數為 4,800 元,即是每月5億、每年60億的經濟生態。 政府可以用商業模式提供一個合理的居住環境,這是應該做的。 數據參差就是因為政府沒有真正認真研究,只是做少量家訪,做公關show,沒有真正落區做調研去看清楚究真實居住環境怎樣,向市民說清楚目前十萬劏房戶的居住問題以及公屋輪候冊24萬申請者的真實情況是怎樣。 官僚和大家玩「婆乸數」遊戲一定會勝利,但是輸掉的是全香港人。
- 在該機制下,屋邨管理人員會每兩年家訪所有公屋租戶一次,藉巡查單位以偵察可能濫用公屋的情況。
-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 面對單位即將被收回,事主大感無奈,直指多人家庭即使有人長期離港,亦不會被取消戶籍,質疑政策針對單身人士,變相鼓勵居民申領綜援以免喪失居住資格。
- 現 時 , 公 屋 輪 候 冊 上 約 有 10 萬 5 千申 請 人 ,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約 為 兩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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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過去三年,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約250宗,審理後而有關遷出通知書被確認、修訂或取消的每年平均個案分別約為160宗、50宗和40宗。
對於打擊濫用個案和收回單位重新編配予需要者方面,這些措施都證實奏效,且具阻嚇作用。 該網民於「親子王國」討論區以「因為強檢無咗間公屋」為題發帖,指其朋友原本一家四口居住沙田區一屋單位,但是三個月前舉家移民。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2025 由於他們最近兩次均沒有參與大廈強制檢測,因此被政府查出他們已移民,勒令收回公屋單位並須在九月前遷出。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菁田邨公屋戶一原因擬將單位出租 網民斥:離晒譜
房協在申請人入住後,會每三年進行定期家訪,核實單位的居住狀況及更新居住於單位內人士的資料。 (七)及(八)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現時的出租屋邨單位,分為甲類屋邨單位及乙類屋邨單位。 根據房協的政策,甲類屋邨單位是為有住屋需要的低收入家庭而設,而乙類屋邨單位是為入息水平較房協甲類屋邨單位所訂定的入息水平為高的家庭而設。
- 他們過去在公共屋邨建立地區網絡作選舉票倉,所以他們可能會反對。
- 比起坊間提出以輪候人的需要,重新設計輪候優次等需要諮詢公眾的方法,較為簡單,可以即時執行。
- 以上兩張宣傳廣告的家庭成員都在室內親密地互動著,各成員臉上都掛上笑容,讓人把能成功入住公屋聯繫上美好家庭的生活;而同時間用上「資源善用」的字眼,暗示公屋資源尚未被有效運用,「濫用公屋」這負面字眼指出現時的住戶不當使用公屋。
- 他續說,近年私樓租金上升,濫用公屋亦有上升趨勢,認為房署應增加抽查頻率,並加強罰則。
- 她兩度向房屋署反映問題,署方卻只3次派員入屋拍下情況,未有即時處理。
筆者已盡力確保所有提供資料之準確性及可靠性,惟並不擔保該等資料之準確性及可靠性,且概不會就因有關資料之任何不確或遺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沒用㗎,我之前嗰包租婆有六七個村屋單位收租,但又霸住層公屋,我send咗兩封電郵去房署舉報,但一d回應都 … 房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天澤邨物業服務辦事處此前未有收過居民關於涉案單位的住戶在單位內飼養貓隻並對鄰居做成滋擾的投訴。 該網民透露,朋友現時只能靠其他在港的親戚協助清理傢俬物品,直言「其實佢嗰邊都租咗屋,我諗短期內都唔會返嚟。老實講,霸住間屋係唔啱」。 帖文一出,隨即引來大批網民熱議,大部份人支持政府做法,認為是正常安排。 居民自嘲道,「我家打卡位,緣份一到聖水來臨」,指出情況已持續了一段時間,「撞正樓上用水要快閃」。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退休」年花凋謝只能棄? 網民購入指天椒用到盡
以上兩個方法, 都是在現有法例及政策上執法,騰出公屋給輪候中的有需要人士。 比起坊間提出以輪候人的需要,重新設計輪候優次等需要諮詢公眾的方法,較為簡單,可以即時執行。 也有網民認為,政府應該「每個移民嘅都check一下」,「即刻可以free出好多公屋畀需要嘅人」。 」為題發文,指其朋友一家四口已移民3個月,由於最近2次大廈強制檢測他們都沒有參與,終被政府查出已移民,於是「收咗間公屋」,慨嘆「連條後路都冇埋……」。
政策局要看大局,要處理大局問題,而不只是着眼於三萬戶這個數字以及去做家訪這種情緒式感情消費。 若果大家真的同情劏房戶,就不應該只有三萬個單位,而應該是從生態處理這個問題。 處理劏房問題有很多方法,例如先鼓勵私人發展在工廠區重建,提供五年中轉屋機會,五年後遷出便可以回復到本來面貌。 現在大家去舊區看看,一幢30多層的樓宇,一年內便可以興建好。 政府今次推出的簡約公屋是用組裝合成建築法的模式,造價之昂貴真的有點令人咋舌。 無改規劃用途 善用土地救劏房戶除單位設計外,簡約公屋項目選址亦是另一大爭議點。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請香港政府停止「簡約公屋」的官僚遊戲
至於香港政府是否有能力令其他地方政府合作,這就要看現屆政府的決心了。 本港政府要以最保障個人私隱的方法,以最低限度能確認身分的資料去做這件事。 現 時 , 公 屋 輪 候 冊 上 約 有 10 萬 5 千申 請 人 , 平 均 輪 候 時 間 約 為 兩 年 。 政 府 會 繼 續 確 保 房 屋 委 員 會 有 充 足 及 穩 定 的 公 屋 土 地 供 應 , 以 滿 足 社 會 對 公 屋 的 需 求 。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移英港人買即食麵屢中伏 網民力數歐版即食麵3大敗筆
早前有網民在討論區爆料,聲稱有親友移民數十年,至今仍未交出公屋單位,文中指,「他的兒女用來做貨倉,久不久上去開燈和水喉,生人霸死地」,最後經網民力撑下,決定向房署舉報。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2025 香港房屋委員會昨宣布,在今年1月至6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加強資產審查 打擊虛報
本港最近疫情再次反覆,港府連日公布一連串強制檢測大廈名單,要求曾到訪涉事處所的人士必須接受強檢。 不過,有網民發文透露其居住沙田區公屋的朋友,於3個月前舉家移民,故最近兩次均無依照強檢公告規定接受檢測,最終被政府查出他們已移民離港,要求收回其公屋單位,並勒令須在9月前遷出單位。 此外,房委會一直透過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 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生活訊息
Qq group 了多人回應,有証明的起碼5、6 人在b6 有資產但在hk 3、4 年申請到公屋。 房署指出,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任何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 房委會未有限制租戶飼養貓隻的數量,但租戶必須對貓隻妥為照顧及將牠們安置於適當的棲息地方,不可對環境及鄰居造成滋擾。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一家四口移民又想留住公屋 兩次強檢冇人應門 政府果斷沒收單位
她無奈地說,「我心好亂」、「其實都唔知道點解可以咁,刺激」、「定係去樓上夾時間用廁所」。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濫用公屋│2次強檢無影被揭全家移民遭收公屋 朋友:後路都冇埋…
簡約公屋作為扶貧平台,令居民有安居之所,可減省租金水電開支,又包括社會服務等元素,提供一站式生活支援和社會服務,開支難免,但具備扶貧功能,長遠必減少社會成本。 為應對輪候公屋年數增加、輪候冊人數攀升的挑戰,上兩屆政府決心增加土地供應,處理公營房屋供應問題,住屋從來都是本港社會的「老大難」問題。 經一番努力,政府已覓得足夠提供未來10年公營房屋的土地,但供應將「頭輕尾重」,預計未來5年公屋供應量持續處於低水平,遠水難救近火。 政府於去年10月施政報告提出簡約公屋,決意興建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涉公帑約260億元。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2025 公屋有「打擊濫用」政策,包括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近年的公屋租約有註明,租客需要持續居住在公屋入面,以確保公屋使用的效率,防止丟空不用,拖慢其他人的上樓速度。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兩次強檢無影朋友被揭全家移民沒收公屋 網民:後路都無埋
馬又指房署以「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為由收回單位,有歧視單身住戶之嫌。 馬指普通三人家庭,倘有家庭成員到外地工作或讀書,將有機會變成寬敞戶,卻未曾聽聞有人因此被指濫用公屋,「今年頭四個月都有返嚟香港成個月,都唔得,上訴都冇用!」馬指為免變成無家可歸,現已申領綜援。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公屋住戶居住滿十年後,需填報入息及資產等個人資料,其後每兩年申報一次。 房署亦會每年抽查約一萬個可疑目標,檢查其水電費、煤氣費是否「出奇地少」。 他續說,近年私樓租金上升,濫用公屋亦有上升趨勢,認為房署應增加抽查頻率,並加強罰則。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打擊濫用公屋 短期加快輪候(文:阮穎嫻) (09:
如證實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濫用公屋,房屋署可在不予警告下終止其租約。 若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濫用公屋,將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則包括把單位分租 (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或是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駐粵辦入境組首次到校為廣州市港籍學生 提供辦理香港旅行證件服務
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我們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並會嚴正處理每一個濫用公屋個案。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於《不是土地供應:香港土地問題的迷思與真象》(本土研究社,2013) 一書的分析中提到,「政府的資助房屋政策,應著重幫助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為他們提供租住公屋」。 這是政府於二零零二年訂下解決香港房屋問題的其中一個角色,惟其連對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評估數據亦很含糊,並無實質數據支持。 例如:一九九四年的綜合住戶統計得出入住公營及私營房屋比率(單位數量)應為「百分之六十比百分之三十七」,但房屋科文件卻以「一些合資格入住公營房屋的家庭選擇購買私營房屋作為居所」的理由來把房屋需求小組的比率定為「百分之五十比百分之五十」。 這種推算理由無數據支持,讓人摸不著頭腦,到底「會選擇購買私營房屋作為居所」的數字推算準則是甚麼無人知曉。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生活熱話
政府打從生產公屋時已單純地為協助經濟發展,認為房屋問題應放回私人市場能自行解決,並無打算積極介入解決房屋問題,於是便製造一系列的論述、規範及規則去迫使大眾認同及支持,而「富戶政策」的收緊就是其中一個宣傳品。 以上的「私樓低收入住戶的房屋市場處境」研究顯示香港基層的租屋環境未能提供持久安全及穩定的保障,加上政府近年在用盡各種地面設施,以及以冬天的洗街行動來封殺露宿者的居所,申請公屋對基層來說只是為了尋求一個安全的休息地方。 ”還有網友看到該移民者的所作所為後,呼籲政府嚴查移民者濫用公屋的情況,以造福還在苦等公屋的留港市民。 不少人為了獲派公屋亦需等候數年時間,有住戶卻計劃將單位租出。 有公屋租戶在網上發文,提到自己雖然獲派新屋邨,但因為一個原因而計劃將單位租出,隨即引起網民批評。
租戶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或中轉房屋辦事處,以了解安排的詳情。 建成簡約公屋,將成為解決基層住屋問題的轉捩點;再配合公屋供應漸增,實有望帶領香港走出「劏房圍城」困局。 社協及一眾基層人士懇請社會各界,能為貧困社群多行一步,抱着關懷仁愛的心及對基層的接納,支持推行8個簡約公屋項目,懇請勿吹熄為劏房戶點起的燭光,奪去基層的最後希望。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網民舉報親戚 公屋當貨倉
過去三年,房屋署中央調查小組每年處理約8 000宗抽查或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而丟空單位為最常見的濫用公屋情況。 在調查期間,個案性質或會轉變,例如涉嫌丟空單位的公屋租戶在得悉被調查後,可能會自願交回單位;或因得悉會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故特意拖欠租金,最終被房委會以拖欠租金為由而收回單位等。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經調查後確定為濫用公屋的個案每年平均約650宗,包括丟空單位、違規使用、將單位轉租或分租及虛報資料等。 因濫用公屋而被房委會收回的單位,平均每年約400宗。 而過去三年,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約250宗,審理後而有關遷出通知書被確認、修訂或取消的每年平均個案分別約為160宗、50宗和40宗。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墨國搜救犬土耳其救災殉職 最後身影曝光
她指出,曾兩度向房屋署反映問題,署方卻只3度派員入屋拍下情況,未有即時處理,而家中長者又不肯讓她找坊間的維修師傅上門。 現在丟空公屋的後果可能只是交還單位而已,有些人丟空幾年無甚後果,所以會「博懵」,不會主動交還,被發現才算。 房署可考慮罰租,除了交還公屋,5年不能重新申請,還要罰丟空期的市值租金等。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加強資產審查 打擊虛報
在住屋需求如此龐大時,為什麼政府會選擇把窮人推出私人房屋市場,以換「更窮」的住進公屋,而非增建充足公屋量、推出租金管制,或者從根本去糾正樓價及租金失衡的私人住宅市場,以保障所有市民的住屋權利?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規定,倘若租戶“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屬於濫用公屋行為,如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房屋署有權不給予警告,直接終止其租約。 對於租戶須離港工作而不能經常持續居住在公屋單位,為善用房屋資源及考慮到租戶的需要,房委會會向自願交回公屋單位的租戶發出「保證書」。 「保證書」持有人日後如有入住公屋的需要,可攜同有關「保證書」到原居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如符合當時申請公屋的資格及其他條件的規定,在資源許可的情况下,可在原住公屋地區再獲配公屋單位。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網頁,假若租戶「丟空單位 (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屬於濫用公屋行為;如租戶被證實濫用公屋,房屋署有權不給予警告,直接終止其租約。 公共房屋是社會的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事實上,在住屋單位供應無增加、住屋需求不減之下,租金只會水漲船高,派錢資助會肥了業主口袋,卻無助基層租戶改善住屋環境。 據《2021年人口普查》,香港現有215,700人居於分間單位,逾15%為15歲以下兒童(34,002人)。 調查發現劏房戶人均居住面積僅6平方米(64.6平方呎),遠低於全港住戶人均居住面積的18平方米(193.8平方呎);籠屋牀位住戶人均更只有約1.5平方米。 當普羅大眾均認為「自私」、「欺騙」是不道德及「資源應該留給最有需要的人」,同時又被上述的廣告表述及規則包圍著,便很容易因為這種道德身份的認同而看不清這所謂「濫用」的標準是如此苛刻,亦看不清公屋住戶的無可奈何,以及為何不能擴大福利資源。
帖文引起熱議,並引起當區區議員注意及提供協助,最終於發文5小時後房署便派員上門完成維修。 問題是對現有住戶寬容,即是對輪候公屋者殘忍,况且輪候者遲早成為公屋住戶,也是他們的代表利益,因此公屋團體不應厚此薄彼。 這兩個方法的問題是,交還公屋的人,如果仍然符合資格,可以在兩年懲罰期後重新排隊輪候。 鑑於輪候冊人數太多,因此可將懲罰期加長至5年,其間不得提出申請,這樣有助縮短輪候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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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房屋局現在是用傳統的官僚模式處理這個簡約公屋的問題,根本上就是畫蛇添足。 然而,當局已多次重申簡約公屋屬臨時性質,項目用地的法定規劃用途(即「綜合發展區」及「其他指定用途」)維持不變,只是未到發展階段,故此若不興建簡約公屋,這塊地會空着,等着再曬好幾年太陽。 當局承諾項目在2年興建、5年居住期後,當達到原有規劃發展時間,會交還土地。 問題是大家是否可以善用這空隙的時間和空間,伸手扶一扶在水深火熱的劏房居民一把;况且市區亦需要各階層的工人,不少居民可原區就業,有利勞動市場。 但如果他們可以持續在境外居住而毋須返港,即沒有居住在香港公屋的需要。
簡約公屋如同「及時雨」,助劏房戶盡快脫離「租金昂貴、環境惡劣」的行列,孩子不用再彎着腰在牀上做功課,有多一點空間閱讀和玩樂,劏房長者毋須在惡劣分間單位中度過晚年。 然而近期社會上對啟德發展簡約公屋的項目,存有一定反對聲音,亦有人質疑簡約公屋是否物有所值、公帑能否有效運用。 事實上,再好的政策或項目亦要向公眾詳細解說,也是現代社會中問責政府應有之表現。 簡約公屋對大眾是新事物,討論時間亦短,難免惹人質疑,但絕不應因此而推倒計劃、擱置上述德政。 有些人隱瞞境外資產,申請香港公屋,逃離法網,對其他真正有需要及誠實申報的人不公平。 因此,建議港府與大灣區各省市政府合作,以公屋居民的名字查冊,辨認出公屋租戶在申請公屋及租住公屋期間,是否曾經擁有物業;若屬實,但在申請表上沒有申報過,就是虛報資料。
丟空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包括致電房委會熱線
房屋署要求公屋住戶在住滿十年後,需每兩年申報一次家庭入息及資產,如入息超過上限便需交市值租金,最嚴重則需遷出公屋,重返私人住宅市場。 「公屋富戶」並無反抗的能力,因為連社會大眾及傳媒也認同公屋是應該幫助最有需要的人,否則不應獲得資源;而市民該做個「負責任」及「勤力」的人去供樓,成為一個「有用」及「成功」的人。 這種無形的社會規範跟房屋署有形的規則同時加諸於市民身上,有時甚至連「受害人」自己都因為社會氛圍和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從而相信及認同,繼而責怪自己的「失敗」。 最近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簡稱房委會)通過修改香港公共房屋的「富戶政策」,由以往入息及資產限額同時超標須交還公屋的雙軌制,收緊至超出其中一項便須遷出的單軌制(惟工新聞,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