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法庭只會在罪犯同意下才判處感化令。 感化令案底2025 受感化的人需要保持行為良好,並在有需要時與感化官保持聯絡。 並非所有犯人都適合被判社會服務令,法庭在判處社會服務令之前,會先為犯人提取一份評估報告。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過往成績不錯,是升學材料,而且被告自律,曾經參與過慈善活動。 又指明白到案件有一定嚴重性,但希望裁判官判刑時可考慮從更生角度出發,多於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
- 裁判官認同梁是個好醫生,憑努力去取得現在的成就,只是被工作壓力所困,用錯誤的方式解壓,相信她不會重犯,並告誡她好好把握今次輕判感化的機會。
- 有犯罪記錄就不一定會給外國領事館拒絕移民申請,這要看犯罪的性質如何,對一個人的移民申請,案底必定帶來不便。
- 由法庭頒發的社會服務令列明了必須完成的社會服務工作時數,並須在12個月內以合理進度完成。
- 犯事者须在12个月内,完成法庭指定的服务时数(最高为240小时)。
- 社會服務令既有懲罰的成份,也有使違法者改過自新的作用。
當法庭裁定其已違反社會服務令時,法庭可就其原本所犯罪行重新判處另一項刑罰,或在不損害有關命令繼續生效的原則下判處罰款。 他續指,若當事人未能遵守感化令條件,則要視乎違反的嚴重性及感化官的報告內容,法官有權向當事人作出警告、延長感化時間或增加額外感化條件,甚至可撤銷感化令再作判刑,有機會判處監禁。 有些需要考牌或申請註冊的專業行業,如律師、會計師等等,雖然沒有明確條例表明有案底人士不能擔任。
感化令案底: 社會服務令在執行時,署方會否派員監察?
犯事者须在12个月内,完成法庭指定的服务时数(最高为240小时)。 履行社会服务令的时间及工作性质均由感化官安排,工作为无偿的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种类繁多,例如剪草、清洁、简单维修、协助筹办弱能人士或老人服务活动等。 被告在沒有案底而犯輕微罪行下,控方或會選擇在被告同意下簽保守行為,不提證供起訴。 在不提證供起訴的情況下,被告沒有被正式定罪,亦即是不會留有案底。
签保守行为并非一种刑罚,被告获控方撤销检控,并自愿向法庭作出承诺在法庭指定的时限内行为良好,保持社会安宁,不再干犯或企图干犯同样的行为。 而法庭在该命令中下令被告须自签某个金额作承诺,该笔自签金额无需缴交。 但是,若被告在守行为期间再度犯事而遭受检控,则除要缴交该笔自签金额外,新犯罪行亦会另外处罚。 感化令案底 控方会在被告同意签保守行为下不提证供起诉,对被告而言,因没有被正式定罪,并不会留下刑事定罪记录。 裁判官又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對法律無知,但考慮到他只有16歲,年紀輕,而且沒有案底,過往亦一直循規蹈矩,裁判官相信他重犯機會低,因此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 社會服務令不但可以協助違法者改過自新,也具有補償社會的功能。
感化令案底: 法律知識
裁判官認同梁是個好醫生,憑努力去取得現在的成就,只是被工作壓力所困,用錯誤的方式解壓,相信她不會重犯,並告誡她好好把握今次輕判感化的機會。 梁的實習主管稱讚她專業和極有責任心,事後她被診斷患有適應障礙和焦慮症,但她沒有放棄自己,在醫院工作反而比案發前更勤奮。 感化令案底2025 辯方指梁因為本案將要面對紀律聆訊,希望法庭輕判,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
- 如果被告對裁判官的裁定感到不滿,可在裁定作出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其裁定。
- 根據《社會服務令條例》的規定,假如違法者年滿14歲,並被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的罪行,法庭可以考慮就該罪行判處社會服務令。
- 1956年,《香港警察監視法例》通過咗,法庭可以對罪犯判守警察監視行為。
- 簽保守行為的人士須透過擔保方式,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
- 梁的實習主管稱讚她專業和極有責任心,事後她被診斷患有適應障礙和焦慮症,但她沒有放棄自己,在醫院工作反而比案發前更勤奮。
- 此外,如有關罪犯準備移民而向警方申請無犯罪紀錄証明書(俗稱「良民証」),警方仍會在這文件上列出有關案底,但會註明此案底在香港法律下已喪失時效。
雖然坊間普遍認為社會服務令是一個寬鬆的的判刑,但上訴法庭曾清楚表明不應視社會服務令為「較輕程度刑罰」。 社會服務令(英語:Community service order)是普通法地區如英國和香港的一種刑罰,為替代監禁的一項判刑選擇。 社會服務令既有懲罰的成份,也有使違法者改過自新的作用。 不過,某些國家或會限制發放簽證予有案底人士。 感化令案底 以美國為例,申請旅遊簽證一般須如實相告所有犯罪紀錄。 聯邦移民法規定,如犯有道德敗壞(Moral turpitude)的罪行,包括謀殺、強姦、盜竊等,絕大機會拒發簽證。
感化令案底: 罪犯自新條例的「洗底」安排
根據《社會服務令條例》的規定,假如違法者年滿14歲,並被裁定觸犯可判監禁的罪行,法庭可以考慮就該罪行判處社會服務令。 社會服務令是要求違法者在12個月內從事不超過240小時(視乎法庭判決)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並可代替或附加於其他判決(除了感化令之外)。 法庭在判處社會服務令之前,社會福利署的感化主任須向法庭提交有關違法者的背景調查報告,以及評估違法者是否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的報告。 這樣可確保違法者適合進行社會服務工作,以及有合適工作可提供予違法者,並在得到違法者的同意下,才判處社會服務令。 法庭可就14歲或以上干犯可判監禁罪行人士,向社會福利署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社署感化主任在了解其背景後會向法庭提交報告,並由法庭就判刑作出裁決。
有網民分享,自己留有輕微案底,雖然會被要求回答有關問題,不過亦成功入境日本台灣等地。 準備移民時,一般均需向警方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 於此證明書上,所有曾經被定罪的案底均會列出。 感化報告認為梁工作繁忙,判社服令只會增加她的壓力,有礙她更生,又引述梁的導師稱對她犯案感到震驚,認為她只是一時天真愚昧,建議法庭判感化。 威院外科實習醫生聲稱半年沒有放假,請大假又不獲批,精神壓力爆煲,適逢醫生請假考試高峯期,便偽造專科考試通知書請3日假。
感化令案底: 感化令
被告梁愷盈,26歲,承認去年2月20日向東區醫院訛稱要應付外科專業考試,需要在3月請3日假期,並呈上偽造的考試通知書。 感化令案底 梁自小品學兼優,2009年考入中大醫科,畢業後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工作,案發時被抽調到東區醫院進行外科訓練,月入約7.2萬元。 法庭指出被告並無向警署值日官投訴被警員毆打,或被警員插臟嫁禍的指稱,向警察投訴科提出毆打投訴時,亦沒有提及被警員插臟嫁禍,法庭認為被告指控沒有邏輯。
感化令案底: 判刑前可索取的报告
簽保守行為的人士須透過擔保方式,承諾保持行為良好及遵守法紀。 1984年11月23日,香港立法局正式通過香港法例第378章《社會服務令條例》,確立社會服務令的合法地位。 但香港真正開始實行社會服務令,要到1987年1月1日,社會福利署開始在香港其中3間裁判法院(中央/灣仔裁判法院、觀塘裁判法院、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為期2年的試驗計劃。 經過檢討後,社會服務令於1992年11月16日起擴展到香港所有裁判法院,並於1998年5月19日起,引進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
感化令案底: 感化官指被告一時天真愚昧犯案
若被告人于指定时限内未能付清该罚款,他/她须于限期内向法院总务室申请延期,通常可于即日获安排在第一庭处理。 辯方律師又表示,被告就讀中學的教職員對他愛護有加,雖然已到9月中,但校方仍為他預留學位,準備被告隨時返校繼續學業,準備文憑試。 值得一提,自美國眾議院於2019年10月通過《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對港人簽證申請亦有所修訂,因參與維護民主及自由的抗議活動被拘捕,將不會被拒申請。
感化令案底: 社會服務令是甚麼?
在一般情況下,當值律師服務不會為違反感化令的被告提供律師服務,因這不是新案件。 舉例,此安排不適用於高級公務員職位之求職者;如欲申請擔任或認可為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人或銀行董事,上述安排亦不適用(詳情可參閱《罪犯自新條例》第3條及第4條)。 此外,如有關罪犯準備移民而向警方申請無犯罪紀錄証明書(俗稱「良民証」),警方仍會在這文件上列出有關案底,但會註明此案底在香港法律下已喪失時效。 感化令案底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則說,感化令是當事人同意遵守特定條件才會頒發,大部分感化條件是合情合理,當事人不難做到,過往也很少有人會違反感化令。 黃認為違反感化令明顯是當事人誠信有問題,「當時親口答應遵守先會頒發感化令,違反就係唔禮貌同唔尊重法庭!」他亦指,違反感化令要視乎違反多少項條件及性質,法官可撤銷感化令再作判刑,當事人最終可被判監禁。 目前,任何人被定罪後,除非上訴成功,否則留於警方或法庭的案底便不能被刪除。
感化令案底: 刑事罪行有多少種刑罰?
例如甲先生犯了A罪行,被判監禁3個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犯了B罪行,被判監禁4個月。 甲先生將被判監禁4個月+3個月,即共7個月。 被判感化的罪犯,其定罪會在他/她定罪3年之後,被視為已喪失時效。 當定罪被視為已喪失時效後,罪犯便無須披露該定罪或命令,但根據《罪犯自新條例》第4條申請指定職位者除外。
感化令案底: 社會服務令
在疫情期間,社署不時檢視社會服務令的工作安排;而因應疫情漸趨穩定,社署於5月中起,在有足夠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分階段恢復社會服務令的工作安排。 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人士無法完成有關社會服務令的原因包括:再次觸犯法例、未有按判令要求,履行無薪社會服務工作等。 受感化者須接受感化主任為期一至三年的輔導及監管。 感化令案底2025 索取感化報告是希望了解更多案情、被告家庭背景和個人性格各方面等等,讓 法官聽取專業意見後再作最適合的判決。 如果受感化的人在感化令生效期間再次犯案,或違反感化命令的條文,他們可能要就其原本干犯的罪行,重新接受判刑。
感化令案底: 工作內容
1)接受警方的監管,而最長年期為兩年或直至十八歲生日(兩者中以較短的期限為準);及 2)接受社區支援服務計劃的跟進服務。 感化令案底 當一名未滿18歲的少年人,因犯案而被拘捕及有足夠證據被起訴時,警方可以照一般案件處理,將少年犯人起訴交由少年法庭處理。 另一種做法是由一名警司或以上職級的警務人員行使酌情權,向該名少年人施行警誡,而無須交由法庭審理。 如在緩刑的實施期間犯了可懲處監禁的罪行,新的判罰監禁期屆滿後始執行原來緩刑的刑罰。
醫院其後查核她的成績,才揭發她根本沒有報名考試。 感化令案底 女醫生早前承認欺詐罪,今(27日)於東區法院判12個月感化,裁判官認同她是好醫生,憑努力去取得現在的成就,勸勉她珍惜今次輕判的機會。 社署感化主任會因應服刑人士的實際狀況和技能安排工作,並在盡量不影響其就業、學習及宗教活動的情況下制訂一個可行的工作時間表。 感化令案底 淫褻物品審裁處由一位主審裁判官及兩位或以上審裁委員組成,主要負責兩項工作—為事物及物品評定類別及裁定性質。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淫褻物品審裁處有權評定物品類別,為社會詮釋淫褻及不雅的含義。 包括任何暴力、腐化或引起厭惡情緒的物品均被視為不雅。
當一個人被定罪後,留於警方或法庭之案底便不能被刪除(除非該罪犯上訴成功)。 若違反感化令,法庭可能會警戒被告,或判處被告罰款。 若違反感化令,法庭有機會會再次就被告的原本罪行,再行判刑。
辯方求情指,梁犯案純粹出於工作壓力,她原本在骨科受訓,但被調往她不喜歡而且工作特別繁忙的外科,連續半年沒有好好休假。 適逢2月是醫生請假考試的高峯期,只有應試者才可請假,梁希望請大假不獲批,只好訛稱考試來請假,並以影印方式偽造考試通知書。 对任何年届16岁或超过16岁而未届21岁的人,除非法庭认为没有其他适当的方法可处置该人,否则不得判处监禁,但不适用于某些「例外罪行」,例如误杀、行劫、猥亵侵犯等。
感化令案底: 移民向警申請良民證 有案底不獲發
每名上述證人的主問證供作畢後,法庭須詢問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如認為適當,詢問其父母或監護人是否有意向證人提出任何問題。 如該兒童或少年人有意作出陳述以代替提問,亦須獲准。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感化令案底: 刑罰、判刑
如报告显示有毒瘾,可能会被判入羁留式的戒毒所,目的是要他们在该处接受治疗及改过自新。 卧底警員證供是否可信,他能否在場清楚認清被告,往往是指控被告的關鍵。 如果被告對裁判官的裁定感到不滿,可在裁定作出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其裁定。 如果有關覆核被駁回,被告便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上訴。 上訴通知書應在裁判官駁回覆核後14天內提交。
感化令案底: 案底消除條件:初犯 刑期短
計劃重點﹕透過警司級或以上的警務人員,根據律政司指示╴酌情考慮向犯事青少年作出警誡,代替作出刑事檢控。 圍牆支援手冊為在囚人士家屬及朋友提供一系列詳盡指南,包括探監物品、探監流程、探監規定、探監人數、懲教署認可交來物品、探監物資、各個懲教院所及監獄詳情等等。 求職方面,留有案底固然令求職變困難,即使簡單如一份普通銷售工作,如申請人擁有盜竊或不誠實行為的案底,僱主亦會對其誠信存疑。 有案底對生活存在不少影響,一些官方機構及私人機構在請人時,均會審查求職者有否案底。
感化令案底: 「罪犯自新條例」 對被定罪人士之重要性
不過,於申請職位或資格時,有關方面會查核申請人的案底,亦會以案件的性質及犯罪的嚴重性作出考慮。 若案底未過時效(下文詳述),警方將不會發放良民證,並會向相關移民局表明申請者所犯罪行;若符合《罪犯自新條例》條件,申請者可獲發良民證,但有關案底亦會被列出,並標記在香港法律下已喪失時效。 社會服務令是代替監禁的一種刑罰,犯人需要在感化官的監管下,進行最多 240 小時的無薪社會服務工作。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出,感化令原意是協助當事人改過,透過感化官監察當事人一段時間,以定期會面方式了解當事人有否遵守感化令條件,法官聽取感化進度報告一般會以閉門方式進行,以免披露部分個人資料。 在作出有关命令前,法庭会先索取一份社会服务令报告。 年龄在14岁或以上,因触犯的控罪而可被判处监禁的话,法庭可考虑判以社会服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