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方學明報道:公屋輪候大排長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不能輕言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她解釋,編配公屋給輪候冊上的申請人,除了新建單位外,亦依靠目前每年約8000個回收的公屋單位。 而當局參考私樓樓價後,決定維持2015年9月樓市高峰期的售價出售,售價介乎149萬元至327萬元。 2010年夏,香港政府進行資助市民置業的公眾諮詢,初步發現大部份市民都希望復建居屋。
- 這安排可以照顧部分公屋租戶的置業訴求,同時,待這39個租置屋邨的單位全數售出後,業主便可以透過法團全權管理自己的屋邨,從而解決租置屋邨因業權混合而衍生的管理和維修問題。
- 特別是香港作為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擁有私有產權的機會尤其重要,而重推「租置計劃2.0」就為基層家庭提供一個機會,令公屋住戶有機會擁有自己的單位,重燃置業希望。
- 他相信大眾難以接受輪候公屋時間進一步延長,以致現居於不適切居所的公屋申請者更難「上樓」。
- 首任特首董建華在1997年施政報告提出「在十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的政策目標,租置計劃就是政策的兩大元素之一,另一項為八萬五建屋目標。
- 政策分析員曾維謙指,出售公屋可以刺激經濟,建議分階段推行租置計劃,以幫助政府管控財政赤字。
認購申請表及附表各一式 2 份,連同一張面額 $2,500 的銀行本票、現居單位租約正本,以及申請表上所有人的身份證副本,遞交至所屬屋邨辦事處。 $2,500 銀行本票為購買意向金,如申請不獲接納,房委會全數退還;如申請成功,則於售價中扣除。 如非為租置屋邨住戶也不用氣餒,房委會為了更快清走「貨尾」,租置屋的出售對象將擴至所有綠表人士,不再局限於參與屋邨中的公屋住戶。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他指出部分業主已向政府「補價」,單位可在自由市場買賣,部分單位亦已轉手,在善用公帑及考慮公眾利益的原則下,認為政府如再度注資維修基金,則變相使用公帑津貼自由市場及二手市場置業的業主。 但由於定價過高,是次銷售僅獲得500戶申請,最後房署決定腰斬「出售公屋計劃」[8]。 事後,政府曾打算抽出兩座新建的和諧式大廈,用於重推此計劃,但最後撥歸居屋計劃出售(該等樓宇即是現在的天愛苑A座及裕明苑B座,只售予綠表人士及受重建影響的租戶)[9]。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於5月3日舉行會議,當中討論到位於港島區堅尼地城的加惠民道公營房屋發展項目。 原計劃於2003年1月及2003年4月推出,因非典型肺炎流行,房署在疫情期間進行水管勘察和維修工程,第六期甲的所有屋邨皆改期發售。
- 第一,他們認為政府需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讓每個公營房屋的居民可獲得置業的機會,並重建基層置業階梯。
- 如合資格的綠表申請者欲進一步了解居屋及「綠置居」銷售計劃,請瀏覽本網站有關「出售居屋單位」及「綠表置居計劃」部份。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場後,房屋政策以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為軸心,頒布《2019 年施政報告》前後期間,坊間一度盛傳租者置其屋計劃將獲重推。
- 再者,政府需積極開發更多土地以建立土地儲備,當中包括在新界地區發展更多新市鎮、發展青山靶場等。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批租置屋邨有41,219個可出租單位(即未有售出的單位),平均認購率達78%,個別屋邨如沙田大圍顯徑邨更高達93%[11]。
事實上,如果重推租置計劃深受香港市民歡迎,政府理應順勢加快完成政策研究工作,致力滿足普羅大眾的訴求,做到真正的尊重民意。 第三,現時仍有一定數量的輪候公屋人士,他們現居公屋,待原戶主離世後有權繼承公屋單位,不用再輪候公屋,變相縮短了公屋輪候隊伍。 過去5年,因為原租戶離世或遷入院舍而回收的公屋單位,每年約有3600個。 根據房委會公布的輪候公屋人士統計數字,約有20%申請者現居公屋,有權繼承原單位。 時移世易,經年累月的小修改已經讓我們的公營房屋制度面目全非,成為一隻龐大又欠缺效率的大笨象。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議員促正視租者置其屋「管理及維修責任」梁子穎斥屋邨管理公司收費如「吸血鬼」
擬於年底推售的441伙租置單位中,以屯門山景邨佔最多,共涉及68伙,其次則為觀塘的翠屏(北)邨,涉及35伙。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他續指外界對樓宇立案法團的干擾過於嚴重,指租置屋法團開會時發生衝突情況已「見慣不怪」,形容情況猶如2019年「黑暴」,因當時的反對派及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亦有參與,指他們「不看事實只看關係」就為立案法團「講好說話」,令選舉工程利益混在一起。 立法會議員陳振英今日(6月1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一項議員議案,促請當局正視租置公屋的管理及維修責任。 同年10月,房委會正式成立小組,研究出售公屋的可行性[3],並於翌年8月完成計劃大綱,房委會亦正式建立專案小組跟進[4],同時亦於1990年10月起就此進行公眾諮詢三個月。
我們的統計研究顯示,「租置計劃」的推行於過去20年對於勞動市場和家庭穩定性帶來非常正面和顯著的影響。 其中,租置屋邨住戶的勞動人口參與率較公屋住戶高1.4%,失業率低0.5%,並有更大比例的住戶為僱主(多出0.5%)。 另外,租置屋邨住戶的離婚率亦較公屋住戶低2.0%,單親家庭比率低1.5%,而與家人同住的年輕單身成年人數目則高0.5%。 新一份的《施政報告》即將於立法會復會後發表,房屋與其相關的議題被認為是施政報告的重中之重。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按揭3606大分析
至於定價方面,受訪者較多傾向平過「綠置居」,佔30.6%;其次為「建築成本價發售」,佔23.9%,以及有23.5%認為應按舊有租置計劃方式定價。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有政黨7月下旬以電話問卷調查形式訪問519名18歲或以上的公屋居民,結果顯示87%受訪者表示支持重推租置計劃,當中76%表示如計劃重推會購買現居單位,反映購買意欲相當高。 消息指,政府急「出招」以求平息民憤,經評估後當局認為房屋問題嚴峻,研究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短期內助更多市民「上車」,同步積極研究租金管制等其他房屋政策。 有房委會委員狠批原有的租置計劃是有害身體的「過期藥」,倘重推計劃只是「落錯藥」,注定勢必失敗。 2004年,紅灣半島的發展商新世界發展與其後購得紅灣半島一半權益的新鴻基地產,宣佈清拆紅灣半島,引起社會各界嘩然。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土地供應的「因」與「果」
首任特首董建華在1997年施政報告提出「在十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的政策目標,租置計劃就是政策的兩大元素之一,另一項為八萬五建屋目標。 房委會於同年12月推出租置計劃,折上折(折扣加折舊)之下,最便宜的可達市價12%,有較小的單位,售價低至約4萬元,當時坊間甚至打趣指,單位售價連信用卡信用限額都未必超過,市民可以直接碌卡「full pay」買樓。 陳帆強調可供新建公屋土地有限,若大規模重推租置計劃,讓公屋租戶可選擇購買其現居的單位,將對公屋供應及公屋申請者造成沉重而深遠影響,亦令公屋申請者感到不公。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出售後管理
在現行規定下,由第3年開始,租置業主可選擇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予合資格人士,而毋須繳付補價。 除了上述441伙可供綠表人士購買的租置單位外,現時租住「租置計劃」公屋人士亦可以折扣購入單位,租約首年內購買可享65折,次年享約82.5折,第3年起則沒有折扣。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不過,房屋署建議由今年8月1日起,向租約期已達3年或以上的租戶一同提供82.5折優惠,為期一年。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在往後的數十年,香港公共房屋不斷改進,更有了新增的居屋等滿足市民不同的需要。 的確,現行的「租置計劃」有不少行政問題,諸如涉及租置屋邨公共範圍內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的使用爭議、分擔如山坡等公眾空間的保養費用、處理租置屋邨的維修及翻新工程、混合業權令屋邨管理變得棘手等。 但是我們認為以上的問題皆是能夠克服的,例如可以更加清晰地界定邨界、增加屋邨維修儲備基金的注資金額、房屋署更積極地參與屋邨管理等。 署理房屋局局長戴尚誠重申房委會在出售租置計畫單位時,已一次性注資總額26億元資金到各租置屋邨的維修基金內,約等於每一個住宅單位14,000元。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他指39個屋邨的維修基金現時水平不同,但約六成仍然有將近一半以上基金剩餘,認為維修基金狀況理想。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10大優勢
選委界議員馬逢國形容該等屋邨是「舊時代的產物」,因住戶可購買相關單位,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 而經過30年後維修需求越加明顯,加上費用分擔等爭執亦日益增加,認為房委會應參與管理,建議房委會考慮將部分攤入維修基金的公共設施收回其管理權,以減輕其他業主的負擔,而其他部分則由業權比例分擔。 至於長者方面,則建議協助長者出售單位,並遷至租住單位,或按照其條件提供津貼,而其餘業主只能按照私人單位做法,即「釘契」。 除常規銷售渠道外,早年房委會曾將所有未售的租置屋邨騰空單位凍結出租,並安排在由第22期甲起的居屋計劃中發售。 但由於政府在2001年打算將公屋輪候年期縮短至三年,所有相關單位最後均「解凍」並重新出租(但新戶主仍可選擇購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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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議員梁子穎指租者置其屋的問題是房委會「有心退場」,讓業主處理原公屋未來維修及管理,部分租置屋甚至需要維修並不會使用的設施,如斜坡、天橋、樓梯等,因需留下資金用作必須維修設施的費用,導致忽略其他有必要維修項目。 由於香港本地的公屋數目不足以安排所有低收入家庭居住,把原有之出租單位進行出售等於削減房委會可供出租單位的數目。 八年的租者置其屋計劃期間,房委會一共推出39個屋邨、約183,700個出租公屋單位供住戶認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該批租置屋邨有41,219個可出租單位(即未有售出的單位),平均認購率達78%,個別屋邨如沙田大圍顯徑邨更高達93%[11]。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雖然「出售公屋計劃」以失敗告終,但亦為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計劃訂下數個重要原則:出售樓宇以Y型大廈及相連長型大廈為主、相關租戶可自由選擇認購與否,以及訂價須具備吸引力。 業主買入首 2 年,只能以指明定價把單位售回房委會;第 3 – 5 年可按照房委會評定的回購價售回房委會,業主也可補地價在公開市場放售,或以未補地價形式在第二市場出售予合資格綠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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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新一批「租置計劃」單位轉售安排不作改變,日後有機會成為公屋租戶的「金礦」。 首先,計劃能夠讓公屋租戶擁有置業的機會,拉近「有產者」和「無產者」之間的財富鴻溝,緩解社會上資產不均、貧富懸殊的問題。 在過去15年,我們的家庭入息中位數上升了八成,但同期樓價卻上升了超過5倍(圖1),而置業率也拾級而下(圖2)。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政府多次拒絕重推
1991年6月,經行政局批准後,首期「出售公屋計劃」詳情正式公佈,主要為樓齡多於4年的Y2、Y3及相連長型大廈(共約7,000伙),並按市價四折出售,轉讓限制與居屋相同,定於7-10月間接受申請。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2025 《二零一九的施政報告》建議房委會積極部署,加快出售現時租置計劃屋邨中的未售出單位。 其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20年決定從租置計劃屋邨回收的單位,於居屋和「綠置居」銷售計劃中出售予合資格的綠表申請者,並在兩次銷售計劃後就出售租置計劃回收單位作檢討。 首批租置計劃回收單位已於「綠置居2020/21」推售,第二批租置計劃回收單位會在居屋2022下推售。
如合資格的綠表申請者欲進一步了解居屋及「綠置居」銷售計劃,請瀏覽本網站有關「出售居屋單位」及「綠表置居計劃」部份。 A:根據現時按揭準則,由於租置屋邨單位獲得房委會擔保,銀行批出的按揭較為寬鬆,業主只需要向房委會支付2,500元意向金後,銀行便會批出扣除意向金後的總樓價,即「十成按揭」。 政府計劃重新推售「租者置其屋計劃」(簡稱租置計劃)貨尾單位,涉及39個屋邨及4.1萬個單位,售價預計以1.5折至1.8折出售,買家亦計劃擴展至所有綠表人士,連同綠置居一併推出。 現時合資格公屋租戶買入租置計劃單位,只須付2,500元(港元,下同)即可做業主,其餘款項可向銀行借十成按揭。 基於前文的分析,每年實際可供編配的回收單位只有5400個,若以試行形式重推租置計劃,供應會減少3%,即170個單位,影響可謂微乎其微,更不足以成為拒絕試行一個能令全民受益的政策的藉口(詳細解說請留意基金會研究團隊即將發表的其他文章)。
另有消息指房委會或會將租置屋的出售對象,擴至所有綠表人士,不再局限於參與屋邨中的公屋住戶。 全港有39條公共屋邨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稱「租置計劃」),以供租戶回購所住單位,當中約4萬多個單位因未能賣出,故正租予公屋住戶。 據了解,房委會已回收441伙租置單位,最快在今年底連同「綠置居2020」一拼推售,料以市值15折至18折定價,只要是綠表人士就可申請認購,如此安排可謂「賣大包」。 居屋 / 租置計劃單位業主若家庭成員組合出現變化,不論是加入或刪除家庭成員,均須向房屋署申報。 業主須填妥申請書,並由業主及聯名業主 (如單位屬於聯名購買) 簽署方為有效。
按此推算,若現存的出租公屋單位全數出售,將可在不興建任何新單位的前提下,額外容納超過十六萬人口。 這相當於一下子增建了逾六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幾乎等於過去三年的總公營房屋單位建設量。 這安排可以照顧部分公屋租戶的置業訴求,同時,待這39個租置屋邨的單位全數售出後,業主便可以透過法團全權管理自己的屋邨,從而解決租置屋邨因業權混合而衍生的管理和維修問題。 樓市高企,有傳政府擬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回應置業訴求,有調查發現,有近90%公屋戶支持。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提出修正案,指出房委會於1998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計畫,該等屋邨由於採用私人擁有與政府出租單位的混合業權模式,導致權責不清及管理混亂等問題。 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的第一份施政報告中,時任特首董建華提出於2007年讓全港70%居民成功置業,當中重推「出售公屋計劃」為相關房屋政策的其中一環[10]。 及後,相關計劃於1997年12月正式推出,並更名為「租者置其屋計劃」,翌年1月起正式開售第一期。 這一方面能合理地分配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另一方面又能照顧中低收入家庭不同的住屋和置業需要。 第二,以上8700個公屋單位也包括了成功以綠表購置居屋及綠置居等之後,根據「一換一原則」而交還給政府的公屋單位,故在「一來一回」之下,可供公屋輪候人士入住的單位實無增加。 陳振英表示租者置其屋計畫下樓宇及其公共設施修葺和維修工程進展緩慢,導致其樓宇外觀及內部殘舊老化,引起居民焦慮,然而苦無對策。
重推「租置計劃2.0」讓公屋租戶可以相宜的價錢購買其租住的單位,變相是釋放大量潛藏於公營房屋裏面的財富,並將其轉移至低收入的住戶,可望緩解財富不均的問題。 「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顧名思義,是讓公屋租戶以一個可負擔的價錢購買其租住的單位,當時平均售價大約是單位市價的二五折。 計劃於1998年推出,2005年終止,截至2017年共售出約14萬個公屋單位,佔可出售單位七成多。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1989年7月,房屋署副署長孟志凌在一個午餐會上,提及房委會考慮出售公屋的可行性,可視為「出售公屋計劃」以至「租者置其屋計劃」的最早源頭[2]。 租置計劃有房委會做擔保人,為買家保證 「10成按揭」貸款額,買家只須繳付 $2,500 意向金,樓價餘款(樓價減去意向金)則透過按揭攤還,實現「零首期」。 您須委託律師,上律師樓辦理買樓手續,包括註冊樓契及按揭契,並繳付律師費、樓契費、印花稅等費用。
值得一提的是,「居屋2017」亦是房委會最後一次使用實物攪珠機進行攪珠程序的資助房屋銷售計劃,其後的居屋及綠置居期數均改用電腦抽籤,但仍稱之為「攪珠」。 2015年1月12日為交表最後限期,位於樂富客務中心的居屋銷售處排隊人龍達1.2公里,龍尾延伸至樂富巴士總站,並佔據了一部份馬路。 到晚上7時,房委會準時在龍尾截龍,但由於溝通不足,先後有兩名身穿反光衣的職員手持寫上「現已截止」的紙板,惹起申請者不滿,職員在幾分鐘後才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