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需要,水務署可就進行分段測試及聘請測漏專家提供技術協助。 下列為「過去於水務署合約下曾為水務署提供測漏服務的本地服務供應商的參考名單」、「屋苑公用地下喉管測漏指引」和「水管滲漏調查服務的合約條款及規格範本」以供參考。 很多業主面對同樣問題:明明已經完成了浴室維修,但仍被鄰居投訴滲水,甚至索償並告上小額錢債審裁處(甚至更高級別法院),沒完沒了。 未經核准或由非持牌承建商進行的任何工程均屬違法,業主須將有關工程部分拆除或復原。
由今年5月起推行的易通行計劃,至今已實施逾7個月,本港多條主要隧道都有加裝易通行的不停車繳費服務,包括紅隧、西隧及東隧等。 水務署漏水投訴 不過,自易通行推行以來,有不少車主在網上留言,投訴未能成功付費及易通行收錯錢等。 水務署漏水投訴 《星島申訴王》收到讀者伍先生報料,指自己無故遭易通行收取隧道費,因而被太太質疑隱瞞行蹤,險釀「婚姻悲劇」。 原告人有舉證責任,在可能性的權衡下,證明滲漏源自被告的物業;被告人則不用證明滲漏源頭不在其單位,亦不用證明他沒有做成滋擾。
水務署漏水投訴: 調查時間
業主選擇家居保險時應盡可能瞭解清楚涉及漏水的賠償範圍以及保障金額。 水務署漏水投訴2025 一般樓下投訴漏水個案,法庭計算滲水賠償的金額時會考慮一切因該滲水事故造成的財物損失,敗訴一方更可能要賠償訟費和雜費,包括賠償檢測費用及聘請專家的開支,數字十分可觀。 香港政府並無為「公證行」這個行業進行註冊或作出審核,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稱「公證行」。 公證行這個名詞其實只是顧問公司皫營銷策略,而當法庭參考報告時,亦不會在乎該份報告是否「公證行報告」,而只會參考報告上的證據和撰寫報告的專家的背景和資歷。
- 無論是因一時大意或疏忽而導致窗戶脫落,均對他人的性命構成嚴重威脅,屬刑事罪行,因此你必須保持窗戶穩固。
- 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 本署的客戶電話諮詢中心提供全年每天24小時的諮詢熱線服務。
- 屋宇署會就所有違例建築工程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於指定期限內拆除;不遵守此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屋宇署亦會安排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並向業主追討工程費用。
- 業主選擇家居保險時應盡可能瞭解清楚涉及漏水的賠償範圍以及保障金額。
- 水務署網頁內詳載了這些聯絡辦法、電子查詢表格、及客戶諮詢中心地址等資料。
- 聯辦處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 顧問公司職員到有關處所調查時均會帶備其職員證,以資識別及供公眾核實其身分。
E-myhouse樓宇醫生團隊累積處理超過25000宗漏水個案,當中很多是被樓下投訴漏水的業主主動找我們進行調查,或者是放售二手樓時找我們證明單位沒有滲漏。 以下由我們團隊中的建築師和律師解答一些被樓下投訴漏水時會遇到的常見問題及滲水處理方法。 水務署漏水投訴 假如聯合辦事處認為個案涉及違例,處方人員可進行基本測試,如檢測單位內的喉管和衛生設備,並按需要聯繫樓上或毗鄰單位的住戶,進行更多測試,如色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及濕度監測等,以調查滲水源頭。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例如屋宇署會按香港法例 第123章《建築物條例》 ,處理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香港法例 第102章《水務設施條例》 ,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水務署漏水投訴: 環境問題查詢與投訴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合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以致整個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延長。 處理滲水舉報時,調查人員需要各方合作,以便進入舉報人單位及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進行測試和收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和收集多個樣本作化驗。 水務署漏水投訴2025 對拒絕合作的業主/住戶,聯辦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調查,所需的時間可能因而延長。 如懷疑滲水源自樓上或毗鄰單位,應盡快與有關住戶商討,要求調查滲水原因和進行維修工程,解決滲水問題。
- 聯合辦事處接到投訴後會作出調查;若證實滲水構成衞生妨擾並找到滲水源頭,可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 章)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有關負責人士解決問題。
-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聯辦處會終止介入。
-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亦會把個案轉介屋宇署以處理樓宇安全的問題。
- 倘若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該個案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聯辦處便無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
- 如個案危害大廈的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聯合辦事處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至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 只有確立被告人對滲漏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以及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採取補救行動,被告人才須賠償原告人。
現時很多業主被樓下投訴漏水後都願意配合調查,甚至分擔部分或全部檢測費用,一來可以確保雙方不用鬧上法庭,二來可以買個安心,檢查清楚自己有無滲漏。 若為公共管線漏水,可請管委會以公費修繕,無管委會時可要求全體住戶共同負擔修繕費用;若為鄰居管線破裂,可主張請求修繕費用、漏水導致之屋內財產損失及精神慰撫金。 故,遇到房屋漏水問題,需先請專業鑑定機關釐清漏水原因,並統整因漏水所生之相關損害及欲請求之金額,以利後續房屋漏水訴訟。 水務署由水源、抽水站、濾水廠、配水庫、以至用戶的水龍頭抽取樣本測試(每年超過60萬個測試),有系統地監測整個食水處理過程、供水及分配系統的水質。 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維修大廈的共用地方,因此,如懷疑滲水源自大廈的共用地方,受影響的住戶可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求助。 滲水辦的儀器亦未必夠先進,近年才陸續採用於業界已趨普及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
水務署漏水投訴: 處理屋苑公用供水系統漏水問題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200元。 聯合辦公室亦可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 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港幣450元。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若有關滲水情況可起訴,政府可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以減除滲水造成的妨擾。 本署的客戶電話諮詢中心提供全年每天24小時的諮詢熱線服務。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 水務署漏水投訴2025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跟進樓宇結構安全及外牆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跟進浪費食水的情況 水務署漏水投訴 )。 若滲水是輕微或間歇性,而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的介入行動便會終止。 在私人物業出現滲水情況,基本上是樓宇管理和維修問題,主要應由業主負責。
水務署漏水投訴: 服務時間
見到有顏色後,苦主可與管業處及源頭鄰居三方商討解決方案,以及賠償事宜。 屋宇署資料顯示,滲水一般成因為供水管損毀、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破損所造成,維修工程並不複雜,可託管業處介紹可信的水喉匠修理。 每份保單的內容不同,業主必須瞭解清楚自己的家居保險對於漏水的賠償範圍。 根據過往經驗,我們協助過的業主當中,擁有「第三方責任保險」的業主通常有一定優勢,因為即使樓下投訴漏水,就算造成對方財物損失亦可以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免卻了不少煩惱。
水務署漏水投訴: 服務項目
如果懷疑滲水是源自樓上或毗鄰的單位,你應盡快與有關業主商討,要求協助檢驗找出滲水源頭及進行維修工程。 水務署漏水投訴 水務署漏水投訴 有關業主應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鑑定滲水源頭及加以修理。 水務署漏水投訴 有關檢測方法可參考由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所編印的 「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 此外,你亦可向大廈或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尋求協助;必要時可聘請建築和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內容要求負責人士改善滲水,甚至以法律行動向對方提出索償。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 章)採取執法行動。 儘管如此,聯合辦事處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檢查其大廈天台或外牆的狀況及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
水務署漏水投訴: 滲水問題
食物及環境衞生署(食環署)和屋宇署的聯合辦事處編印了 《DIY家居滲水簡易測試》小冊子 ,介紹偵測滲水源頭的方法,業主可參考此小冊子的檢測方法,與鄰居協力解決問題。 裝修涉及水喉工程,一旦疏忽,可能為單位造成前所未見的滲水、漏水問題。 一般信譽良好的工程公司,完工後會自發做一次驗收,故裝修後出現滲漏的情況應該較罕見。 但為求自保,如自己的單位剛完成裝修,最好跟第1步至第3步自行驗檢一次(色水或殘留痕跡,落色素前須尋求鄰居同意)。 假使鄰居單位剛好竣工,你也應該在鄰居入伙起計的一個月留意一下自己屋企會不會慢慢出現水漬。 漏水問題可大可小,及早利用自行檢驗方法,查清自己是源頭還是苦主,防範於未然。
水務署漏水投訴: 漏水律師訴訟費:
推動市民商戶珍惜用水 免費安裝節流器 背後花了眾多人力物力,如此珍貴的食水,水務署當然推動市民要「惜水」,因此不斷從多方面灌輸市民節約用水如創新節水花灑頭設計比賽、舉辦惜水學堂、免費安裝水龍頭節流器等。 另為可持續發展,香港也不斷開拓新水源,包括海水化淡廠,好處是無懼氣候變化。 將軍澳海水化淡廠採用逆滲透技術,食水產量為每日13萬5千立方米,其後可擴展至每日27萬立方米,為本港供應百分之五至十的食水用量,預計本年底投產。
水務署漏水投訴: 業主應該怎樣做?
如有需要,聯合辦公室亦可將個案轉介予屋宇署,以跟進樓宇安全事宜。 調查滲水源頭要多久 根據工作程序,聯合聯辦處會在收到投訴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投訴人。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倘若得到有關業主/住戶的合作,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以及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聯辦處會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水務署漏水投訴: 業主與租客
很多時住客都未必想自己處理滲水、漏水問題,第一怕尷尬,第二怕存證有錯漏,最終自損利益。 水務署漏水投訴 此時,住客可致電1823,或到1823網站提出投訴,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俗稱「滲水辦」)尋求協助,由滲水辦派員上門進行勘測。 水務署漏水投訴 話雖如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業主和鄰居,當接收到相關投訴後,亦應該盡可能瞭解對方的滲水情況,並評估自己滲漏的可能性,因為一旦滲水真的是來自你的單位,你亦很難避免要進行維修,所以與鄰居保持良好溝通極為重要。 就單位內部需要進行的修葺工程,市區重建局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內的「家居維修免息貸款」可為合資格的住宅業主,提供免息貸款及補助金。 此外,屋宇署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亦可提供貸款給大廈業主,以減輕業主的財政壓力。
水務署漏水投訴: E. 聯合辦事處處理住宅滲水投訴的程序
如果擔心滲水辦不能查出原因,住客亦可同時自行聘請第三方公證行(即測量行),由公證行收集證據,作出調查,並向法庭舉證,提供報告,以入稟追討賠償。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如鄰居單位確實有滲漏問題,苦主大概會在一小時至兩星期後,在自己單位見到色水的顏色。 聯辦處會根據相關法例賦與的權力調查有關滲水個案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倘若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該個案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聯辦處便無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 免責聲明:香港特區政府不會對香港管綫專業學會網站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其網站的資料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若滲水問題涉及屋宇署及水務署負責的範疇,聯合辦事處則會轉介相關部門跟進。 如有關業主/佔用人拒絕合作,聯合辦事處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相關單位,調查過程可能因而延長。 水務署漏水投訴2025 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衞生妨擾。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處理樓宇失修及排水渠欠妥的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水務署漏水投訴: 環境衞生
盡可能與樓下業主保持溝通,確保對方清楚知道你幾時維修,以及維修了那些設施,並且保留記錄,免得日後再生爭拗。 另外,如果最終需要傳召專家證人上庭,或需要專家提供更多的文件或調查,這些都會構成額外開支。 專家證人的費用通常以每小時計算,並設最低消費,視乎上庭堂數和專家的資歷,收費可以介乎數千至數萬元不等。 原則上,法律上的舉證責任在於投訴一方,所以除非投訴一方有充份證據證明漏水責任(譬如專家報告),否則被投訴一方原則上是無必要主動去證明自己無漏。 無論是因一時大意或疏忽而導致窗戶脫落,均對他人的性命構成嚴重威脅,屬刑事罪行,因此你必須保持窗戶穩固。 水務署漏水投訴 如發現窗框及螺絲有鬆脫或銹蝕的跡象,應立即安排專業技工詳細檢查及維修。
在接獲滲水舉報後,分區聯合辦公室(聯合辦公室)會作出初步調查。 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公室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如滲水發生在私人物業,業主應先查出原因,如情況許可,便應與相關住戶和業主合作,進行維修。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如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辦處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滲水源頭,聯辦處會終止介入。
如有需要,聯合辦事處亦會把個案轉介屋宇署以處理樓宇安全的問題。 處理滲水舉報時,我們需要相關人士合作,讓調查人員進入單位進行測試及搜集證據,以確定滲水源頭。 水務署漏水投訴2025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 若業主/住戶拒絕合作,聯合辦公室會向法庭申請手令進入有關單位。 在正常情況下,聯合辦公室會在收到舉報後的6個工作天內聯絡舉報人。 職員會先視察受影響單位,然後進入被投訴的單位,有系統地進行非破壞式測試,以找出滲水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