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填妥適用的評估補價申請書連同所有樓契副本及手續費交回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總辦事處。 隨著近年白居二及綠置居走向恆常化,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交投活躍,成交量及呎價屢創新高,尤其是樓齡較新屋苑,不單是上車恩物,更隨時升值賺價。 居屋出售 買賣居屋流程,比一般私樓買賣更繁複,當中涉及提名信,甚至補價程序。
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兴建新的居屋单位,并制定执行细节。 新一批约9,100个新建居屋单位于2023年7月接受申请。 居屋出售 据悉,丰台交通枢纽共规划了20条公交线路、200个出租车蓄车位、3000个自行车停车位,同时,交通枢纽内部还配建有提供便民服务的商业配套,未来将满足各类人群及周边居民的交通出行需求。
居屋出售: 房屋種類小知識
註:在審查申請者的申請資格時,按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或強積金計劃管理局認可職業退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從申請者/家庭成員收入中扣除以計算入息。 居屋出售2025 居屋出售 (以法定的5%或實際供款金額,以港幣1,500元為上限及以較低者為準,其他非強制性的額外供款屬自願性供款,則不能扣減)。 值得留意,可供予綠白表人士購買的二手居屋放盤量有限,市區居屋盤可謂極搶手,買家又只得 12 個月的時限揀樓,還價宜快狠準,不宜拖泥帶水。
- 業主可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或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人。
- 兩年過後,業主就可以在居二市場自由定價出售,如想補地價在自由市場出售,就要等夠十年才可以。
- 亦因如此,二手居屋一般會於簽臨約前便請好律師,不同於私樓,最遲可等到簽正式買賣合約才上律師樓。
- 居屋只有在補交地價後,才能在租房市場內自由的出租,在未補交地價前,是違法的。
- 接獲將單位售予房委會的申請後,房委會會根據屆時適行的政策,保留權利由房委會(而非房委會的提名人)接受轉讓;或拒絕接受轉讓。
合資格的準買家,需要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 (俗稱准買證),才可於居二市場進行買賣 ;同樣地,有意於居二市場放售的居屋業主,亦需於放盤前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俗稱准賣證)。 對居屋業主而言,以未補地價的形式賣居屋,多數是因為單位尚未屆滿轉讓年期限制,不可於公開市場出售,但又想提早「散貨離場」,賣走單位以套現資金,只好在「居屋第二市場」售予合資格人士。 買方須注意,在計算購樓時的折扣率所沿用的最初市值,是根據買方簽訂買賣協議時的市值。 居屋出售 銷售計劃中單位的售價一經訂定,於銷售期間將維持不變,而訂定售價的時間和簽訂買賣協議的時間一般約有數個月的差距。 因此,買方簽訂買賣協議時的確實折扣率或會與訂定售價時的折扣率有所不同。
居屋出售: 二手居屋買賣教學
兩項計劃會分別進行攪珠,以決定『居屋2023』的選樓優先次序和『白居二2023』的配額分配。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根據房委會政策,所有居屋單位業主須繳付的補價,是根據屆時該單位並無轉讓限制的市值,按照該單位首次轉讓契據中所訂明的最初市值與原來買價的差額計算。 居屋出售 換句話說,補價相等於原來買價的折扣,化為現值計算。 要留意,原來買價是指首次轉讓契據中所列明的單位購買價。 亦因如此,二手居屋一般會於簽臨約前便請好律師,不同於私樓,最遲可等到簽正式買賣合約才上律師樓。
居屋出售: 按揭王 – 「真.免費」按揭轉介服務
而白表的申請資格及流程則大為不同,按政府最新公布的計劃詳情,由2013年起每年發出5,000個白表名額供申請,首批5,000個白表名額於2013年1月接受申請,5月公布中籤名單。 當中一半(2,500個)中籤都會即時獲發批准信,可以於市場上免補地價買入二手居屋、出售公屋和房協住宅計劃的單位,另一半中籤者要到後年一月才獲發批准信,購買限期為一年。 計劃實施兩年禁售期,買入單位後兩年內,除非補地價,否則不可轉售。 正確來說,未補價居屋業主,可透過房協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把單位租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 但申請人及所有名列於申請表內的家庭成員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當日起計的過往24個月內及直至簽署本銷售計劃單位的臨時買賣合約當日,在香港並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 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
- 一般而言,會要求提供6個月的往來帳戶紀錄,作為計算入息的最基本憑證。
-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只能名列於一份申請表內,已婚人士及其配偶(配偶不擁有香港入境權的已婚人士除外)均須名列於同一份申請表內。
- 居屋業主尋得買家,又或綠白表人士揀好心儀二手居屋單位、傾好成交價錢後,雙方便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表示雙方交易的意向。
如居屋業主想出售居屋,可向各區的房屋署租約事務管理處或置業資助貸款小組,索取「可供出售證明書」申請書,填妥後連同申請費及樓契副本交回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便可。 由於單位未補地價,因此這類居屋的售價較已補地價的居屋單位較低。 當新買家將來在公開巿場出售該居屋單位,需要承擔補地價的責任。 居屋出售 此外,原業主出售居屋後,便不可再參與政府的置業優惠計劃。 現時,出售居屋有兩個途徑,分別是經「居屋第二巿場」將未補地價居屋出售予合資格人士,或居屋業主可為居屋單位補地價,將物業轉為私人物業,放在自由巿場出售。
居屋出售: 買賣二手居屋流程:放盤、揀樓、成交全攻略|居屋第二市場業主買家必讀
已補地價的居屋在法律上跟一般私人住宅沒有分別,除了可轉讓任何人士外,也可向銀行加按及採用與一般私人物業相同的按揭條款,因此已補地價的居屋也稱為自由市場。 過了禁售期後,下一步是向房署補回地價,待取得「 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Letter of Removal of Alienation Restriction) 後,才可把居屋單位於公開市場放租。 補地價需要多少,視乎現時單位市值及當時購入單位的折扣率。 房委會早前通過將「白居二」恒常化,讓符合白表資格的人士可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成功申請者申請「購買資格證明書」後,可於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單位。
居屋出售: STEP 4:簽訂臨約 +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
【房協】不會為「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買方提供按揭擔保,買方應自行與各銀行商談按揭事宜,與一般私人住宅無異。 居屋單位的轉讓限制期是從房委會首次將單位售予業主的轉讓契據簽署日期起計。 經由房委會從個別買方購回然後再重售的單位,首次轉讓契據日期亦是按相同基礎計算,而非由該單位重售予現時業主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
居屋出售: 業主放盤
另早前林鄭月娥更宣布將放寛輪候公屋逾一年者可抽綠置居貨尾! 出售居屋另一種方式是在過了轉讓限制後,透過補地價於公開市場出售,但這會令業主未賣樓先要支付一大筆錢,補價多與少,與現時樓價成正比。 居屋一戶難求,但總有業主願意出售,放盤前便需要申請「可供出售證明書」。
居屋出售: 買賣未補地價居屋
居屋業主尋得買家,又或綠白表人士揀好心儀二手居屋單位、傾好成交價錢後,雙方便可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表示雙方交易的意向。 居屋第二巿場是為那些由售出日起計進入第三年或以上的居屋單位而設,讓業主無需補地價,將居屋出售予公屋住戶,或選擇售予獲房屋署發出「綠表資格證明書」的人士。 任何人就其單位作出非法讓與即屬犯罪,將面臨《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A 條下之刑罰。 業主可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或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房委會提名的人。 二手居屋可以分為居屋第二市場及自由市場兩種,居屋第二市場所發售的居屋未補地價,無論轉名、按揭及轉讓也有一定限制,過去只能售予綠表持有人,因此又稱為綠表市場。
居屋出售: 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2020
若其月薪屬非固定性質,則以面見日期前過往6個月內的每月平均收入計算。 一般而言,會要求提供6個月的往來帳戶紀錄,作為計算入息的最基本憑證。 不過銀行為未補地價居屋承造按揭時,多數只會批出較穩定的P按,建議買方考慮加息等因素,預留充足資金周轉。
居屋出售: 香港房屋委员会及房屋署
另外,居屋第二市場亦與公開市場有別,若售予公開市場買家,需要先補地價。 同樣地,出租居屋,大前提亦要先補地價,以解除轉讓限制。 【房委會】會根據合資格人士的優先次序,向成功通過審查的申請者發出「批准信」。 每名成功申請者會獲發兩封「批准信」,一封適用於【房委會】「居屋計劃」第二市場的單位,而另一封適用於【房協】「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的單位。
居屋出售: 購買未補價二手居屋資格:綠表 / 白居二 + 購買資格證明書
綠表人士擁有房屋署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後,需要在證明書簽發日期起計六個月內購買居屋第二市場單位,購買日期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當日為準。 而買賣雙方於達成買賣協議前,除買方需要持有有效的「購買資格證明書」外,賣方也同時要持有「可供出售證明書」,雙方才可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居屋出售2025 業主可隨時選擇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第三年起,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由於由首次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已屆滿,故業主可向房委會繳付補價後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把單位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予合資格人士,而無須向房委會繳付補價。 如業主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按現行政策,房委會不會回購單位,但會行使《房屋條例》(第283章)賦予的權力提名買家。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不時訂立的程序和規定,按房屋署署長評定的售價(即由房屋署署長評估單位在回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原來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的提名人。
申請者只可選擇上述其中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如在網上已成功遞交申請,申請者及/或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毋須再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之紙本,反之亦然。 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本計劃的一份申請內,否則會被視作重複申請。 如有重複申請,不論任何原因及無論是網上或紙本申請,所有申請一律作廢,已繳付的申請費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當初市值及當時購入價均記載於首次轉讓契據或最近由房委會 / 房協重售單位的轉讓契據(只適用於重售單位)。
所有市民都可透過補地價的方式,買入該等居屋單位,無任何資格限制,亦無須事先申請。 居屋是香港的公共房屋計劃之一,是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興建房屋,並以低於市值的價格,並扣除地價出售予低收入市民。 居屋只有在補交地價後,才能在租房市場內自由的出租,在未補交地價前,是違法的。 為打擊市民透過「短炒」居屋牟利,房委會早於2018年出售52折新居屋時,已引入較嚴謹的轉售限制,準業主置業首兩年,只能把單位按房委會提名,原價賣給白居二買家;直至買樓滿5年才可補地價並在自由市場出售單位。 居屋符合轉讓年期限制後,可向房委會申請評估地價,業主收到評估補價通知書後繳付補價,然後就可於自由市場放售。 若業主想以較理想的價錢出售居屋,一般會於樓市下跌時補地價,等待樓市回升,再將居屋以較高價格放售,賺取最多差價。
居屋出售: 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 – 出租計劃
居屋是政府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之一,並有一定的轉讓期及補地價限制。 一般而言,非綠表資格人士在市場上購買二手居屋時,需購買已補地價的居屋。 單位將根據房委會評估單位在回售申請提出時的市值,扣除從房委會購買單位時享有的原來折扣轉讓予房委會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業主須就申請出售單位和評估單位售價繳付行政費用,但房委會亦有權接受或拒絕接受轉讓申請。 在房委會現行規定下,2018年首次推售的居屋單位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第3至第5年內,業主可申請將單位售予房委會,或在無須繳付補價的情況下,在居屋第二市場按業主自行議定的價格出售單位予白居二或綠表買家。 特首重申,「房屋是用來住,並非用來炒」,所以從2022年開始,不論居屋還是綠置居都將收緊轉讓期限。
房委会只接受於申请期内(即2023年7月31日至8月14日)递交的「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2023」(居屋2023)及/或「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2023」(白居二2023)申请。 「居屋2023」及「白居二2023」預計於今年第四季分別進行攪珠,並在2024年第一季,「居屋2023」開始選樓,及向「白居二2023」成功申請者發出批准信。 「居屋2023」及「白居二2023」兩項計劃於2023年7月31日上午8時正至2023年8月14日晚上7時正期間接受申請,為期兩星期。 一如『白居二2022』,『白居二2023』將與『居屋2023』一併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