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員 名 冊》 提 供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可 用 於 其 他 非 直 接 相 關 的 目 的。 根 據 《個 人 資 料 (私 隱) 條 例》, 在 未 取 得 資 料 當 事 人 的 同 意 下 使 用 《調 解 員 名 冊》 內 的 個 人 資 料 作 直 銷 促 銷, 屬 刑 事 罪 行。 律 師 會 已 採 取 一 切 合 理 的 措 施, 確 保 當 中 的 資 料 準 確 無 誤, 但 不 會 就 有 關 資 料 的 任 何 錯 誤 或 遺 漏,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調評會」)之調解員評審標準而言,成功完成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之為時最少40小時之調解訓練課程仍符合成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的必要條件之一。 10.6 調 解 員 應 就 提 供 調 解 服 務 所 作 出 的 時 間 保 持 紀 錄,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在 合 理 的 時 間 內 向 雙 方 出 示 有 關 紀 錄。
如確定滲水源頭,滲水辦將會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或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要求有關人士在指明的期限內減除妨擾,否則會被罰款高達$25,000及每日$450。 話雖如此,翻查滲水辦數據,能確定滲水源頭的個案只有約17%,原因是水有流動性,滲漏情況可能有著種種因素,源頭並不是非黑即白般清晰明確,而滲漏現象往往卻是日積月累下所造成的。 再者,有業界認為滲水辦的儀器未必夠先進,倘若他們查找不到原因,而滲漏情況及對住客滋擾也不算嚴重的話,便會終止調查,不再作任何判斷。 當租客因為市道蕭條,資金捉襟見肘,無法周轉,山窮水盡,一再拖欠租金時業主自然是氣憤難平,要以法律行動追討也無可厚非。 不過,在入稟法院之前不妨先考慮一下,利用「調解」這個平台,傾出誠意去尋找彼此共同接受的和解協議方案,讓雙方把損失減至最低。 6.3 由 一 方 (在 對 方 不 知 悉 的 情 況 下) 以 口 頭 或 書 面 向 調 解 員 透 露 的 資 料 將 會 保 密 處 理, 但 在 透 露 的 一 方 同 意 下, 可 由 調 解 員 把 資 料 告 知 調解員 另 外 一 方。
調解員: 專業調解訓練
超過15年調解培訓經驗,並曾處理過百宗不同類型的調解個案。 調解員2025 從事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工作三十多年,處理銀行、各大企業和上市公司間的商業糾紛和談判有豐富經驗。 現任香港調解聯盟及香港調解專業僱員總會會長,及國內不同調解組織和法院的調解員。
想能將雙方敵對的立場緩和下來,必須要能打開對話的空間和溝通的渠道,透過對話的過程,讓雙方都有機會盡訴心中情,同時也可以聽到對方的心聲和感受,使爭拗事件的箇中關注能更清晰地展露,讓彼此的處境和立場更加透明,在求同存異的原則下,盼望可以將分歧縮窄、拉近。 經過幾年新冠疫情的洗禮,大家被迫困留在家中,經歷不同程度的隔離與被隔離,家人之間的磨擦與了解都同時加添;工作時而上班又時而在家,同事團隊之間合作也增添了不少包容和遷就;箇中滋味盡在心中,有吃不消的委屈和解不開的爭拗,這些都會令人聯想到「調解」。 認可職場調解員須於每年的12月31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續期表格,連同下年度的年費,交予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 (f) 雙 方 會 尊 重 規 則, 規 則 規 定 調 解 須 保 密 進 行, 而 所 有 披 露 的 文 件 、 通 訊 或 資 料, 均 享 有 不 被 披 露 的 特 權, 並 在 任 何 權 利 不 受 影 響 的 基 礎 上 被 披 露。
調解員: 調解常見問答集
如成功繳費後,請列印繳款確認頁面以作紀錄,並在報名表格第4部分填上賬單編號(如繳款確認頁面所示)。 將填妥的報名表格、有關證明文件(如適用)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副本(如適用)連同繳款確認頁面,電郵至 -polyu.edu.hk。
- 調解員的任務並非為各方作出決定,而是幫助各方探討本身論據的強弱,並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從而利便各方達成和解協議。
- 若 其 中 一 方 未 能 在 應 付 日 期 後 七 天 支 付 有 關 費 用, 已 支 付 的 一 方 應 代 未 支 付 的 一 方 支 付 費 用, 而 有 關 費 用 便 成 為 向 已 支 付 一 方 的 欠 款。
- 權衡利弊,若能以互諒互讓的態度去處理爭議,總比對簿公堂更為上策,這亦算是對死者的一點敬意,同時也讓自己在繃緊的糾纏中可以劃上一個句號。
- 2.2 雙 方 及 調 解 員 同 意, 調 解 員 就 調 解 爭 議 的 方 式 所 同 意 的 條 款, 均 可 見 於 本 協 議 及 〔 香 港 律 師 會 〕 發 表 的 調 解 規 則 (「規 則」) 內。
(b) 雙 方 均 不 會 在 調 解 過 程 之 前 、 期 間 或 之 後, 在 任 何 與 該 項 爭 議 有 關 的 法 律 或 行 政 程 序 中 傳 召 調 解 員 作 為 證 人。 調解員一般來自不同的專業背景,並且接受過有關調解技巧和方法的訓練。 他們須要符合擔當調解員的認可要求,這些要求包括談判和解決糾紛的知識和技巧。
調解員: 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
各方當事人接著輪流陳述爭議立場和訴求,和清楚界定爭論的範圍。 所以,在與調解員商討的過程中,不應期望調解員給予法律意見。 調解員2025 「意見分歧」經過時間的發酵會演變成「對立」甚至「分裂」。 撲滅小火種才不會釀成大火災,執事們要有智慧地把握時機,及早把衝突降温,避免問題惡化,病向淺中醫,千萬別讓執事會的「意見分歧」漸漸地演變成為教會分裂的破口。 往者已矣,遺下給親人的餽贈,身後反卻成為他們的爭端,相信這斷不是死者原來的心意。 與死者的關係已是定局無法挽回也無法修復,但與在世親人的關係還是可以有選擇,破壞是容易,修復卻是困難,受傷了就不易復元,一輩子都會留下傷痕。
調解員可以是律師、醫學專業人士、社會工作者、管理學專業人士、工程師或其他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士。 調解員 由於調解員會協助各方當事人商討彼此的分歧,因此當事人應該共同委任一名各方同意的調解員。 香港許多機構都各自備有調解員名冊,為各類的爭議提供適合其範疇和專業的調解員。
調解員: 人民調解員
雖然我們已盡力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無誤,但本文本的內容並非法律或專業意見。 如家事糾紛中的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因情緒或心理上受到嚴重困擾,以致無法代表自己或專注於子女的需要,這等情況均不適合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人民調解制度逐步發展成為一項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制度,是中國自創的一種矛盾解決方式。
調解員: A. 調解前的程序
死亡並未有終止死者與親人之間獨特而個人化的情感關係,可是,在世的人卻往往直角地以遺產分配多寡來量化他們之間的親疏、地位和關係。 合夥做生意是一項商業投資同時也是一種關係的投入,雙方起始為了共同的生意理想和目標,從朋友變成了生意夥伴,同心合意緊密地合作,集合雙方的資源和才幹,傾出心血精力,期望一起共創偉業。 2.4 本 協 議 內 的 用 語 的 定 義 及 其 意 思, 以 本 協 議 第 11 段 所 調解員2025 述 為 準。 本 協 議 的 條 文 受 到 規 則 約 束, 若 協 議 與 規 則 有 不 一 致 之 處, 以 規 則 為 準。 將填妥的報名表格、有關證明文件(如適用)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副本(如適用)連同銀行本票/劃線支票/繳款確認頁面(網上繳費) 交回九龍紅磡紅樂道8號香港理工大學紅磡灣校園4樓HHB-404室專業進修學院。 每申請一項課程,須呈交一張報名表格,並以銀行本票/劃線支票/網上電子繳費系統,繳付課程學費。
調解員: 調解信箱:教會執事會的分裂
可惜,在這個過程中,每每因為溝通不足或欠缺透明度,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弟兄姊妹之間彼此心生嫌隙,失卻了信任和體諒,反倒勢成水火,互相指責甚至要對薄公堂,成為破口令教會分裂,有失信徒的體統,傷了弟兄姊妹單純的心,實令人慨嘆,更令主耶穌傷心。 6.4 雙 方 同 意, 每 一 方 均 有 權 就 其 權 利 、 利 益 及 責 任 諮 詢 及 保 留 律 師 以 獲 取 法 律 意 見。 5.3 雙 方 確 認, 他 們 並 不 知 悉 任 何 阻 礙 他 們 簽 署 和 解 協 議, 或 阻 礙 他 們 承 認 在 調 解 期 間 達 成 的 協 議 的 因 素。 完成調解後,受訓者須填妥自我評估表格(表格 2(F)),並在可行的情況下取得由委託人填妥的評估表格(表格3(F))後送交家事監督。 調解員一般在法庭以外的地方,通常在私人辦公室,與各方舉行調解前的個別會面。 然後,調解員會安排共同會談以開始調解,會上調解員會解釋調解的程序和基本原則。
調解員: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於2013年9月16日起停止所有評審的工作
(6) 倘若久經斡旋都無法解決爭議,將雙方分歧拉近;又或在會議期間,其中一方不願意繼續商討下去,調解員只好終止調解會議。 在調解會議中,合夥人可以開門見山地傾心吐意,把各自關注的問題說出來,有人看重誠信和商譽,有人金錢掛帥;有人想勇往直前,有人卻裹足不前。 「合夥」本來就是互補不足、互惠依存、彼此配搭的關係,大家本身都各有強弱,如何理順和協調彼此之間經營的步伐和價值取向,才是合夥的核心關鍵。 這樣,在調解會議下或許至終合夥生意還是結束了,但能修復合夥人之間的對立關係,冰釋前嫌,有出人意表的另類結局亦未可知也。
調解員: 認可職場調解管理專家 (CWPME)
郵寄/親身遞交一張繳付學費的銀行本票/劃線支票,抬頭請寫上「香港理工大學」,並於銀行本票/支票背頁寫上申請人姓名、課程編號及班別編號。 颱風「卡努」(Khanun)持續逼近台灣,新北市府昨晚舉行防颱工作會報,侯友宜穿上「紅背心」遠端視訊,媒體問及是否會擔心「市長無法坐鎮」惹議? 侯友宜表示,早在出國前,他就已經陸續開會、做好防颱的準備,這幾天雖然人在日本,但也隨時與新北市府保持密切聯繫,因此颱風的動向不但掌握、也做出指示,回國首要任務就是召開防颱會議,讓市民能夠安心。 〔記者許倬勛/新北報導〕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訪日期間接受日媒專訪,談及「藍白合」的可能性,侯友宜認為當務之急是拉抬支持度,才可爭取更多中間選民,他今受訪則說,要拚外交、拚內政,必須全力以赴贏得民眾信任。 調解和調處的英文翻譯,均為mediation,程序也類似,均在行政機關簽立調解書,然後送法院核定,經法院核定後,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或至少有執行力。 為了確保調解委員會得以正常運作,並且於其職責範圍內工作,特設立本章程,以限制委員會的運作及給予合適指引。
調解員: 課程內容
就私人執業的認可家事監督而言,該等費用將附加於一般客戶費用。 調解是一種自願參與的程序,當中由一名公正和受過訓練的第三者,即調解員,協助爭議各方在良好的氣氛下,達成既能滿足各方所需,又為各方所接受的和解。 本課程提供認可調解員的專業訓練,專為各行各業的行政人員而設,課程內容包括:認識調解基本知識、調解員角色、專業調解技巧的應用等,從而有效快捷地解決糾紛。 (5) 經過多番努力、多次會議,若雙方最終能放下爭拗,冰釋前嫌達成和解,調解員便協助草擬「調解協議書」,將雙方同意的事項記錄,讓他們簽署作實,成功完成任務。 調解員 倘若懷疑鄰居之所是滲水源頭,事主應盡快聯絡有關鄰居及大廈管理處,要求進一步查證;或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及政府「滲水辦」求助。
調解員: 調解信箱~拆夥拆帳上有爭議
從教會的異象、使命,到落實每個事工項目和關顧服侍,都需要靠聖靈的引導和帶領、並且需要一群忠心愛主的教牧同工和信徒領袖,用百般的智慧能力去商議決策,之後又要得到會內眾弟兄姊妹的支持、協助,群策群力和同心合意地去興旺福音,作美好的見證而榮神益人。 在整體經濟都處於水深火熱的時刻,租客方應盡全力開源節流,同時亦可以考慮申請政府所提供各種紓困的財政緩助,例如:「防疫抗疫基金資助計劃」和「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之類的貸款資助,之後當收到發放的金額就必須馬上把欠租清還,兌現承諾,以誠相待。 也許這些貸款和資助只可以稍緩燃眉之急,久延殘存,直至全然渡過時艱,經濟重回正軌的一日。 業主方何不考慮與其趕走租客空置物業,零租金收入,不如或把租金稍作調低,讓現時正受著重創的租客可以有回氣的機會,猶如沙漠中的一杯涼水;至於拖欠的租金也可以考慮安排債務重組,讓租客方可以按其還款能力分攤償還,總比逼他走向破產倒閉更為化算。 每當雙方交往時發生了不協調、嫌隙,甚至衝突,一連串的負面情緒便會啟動了自我保護意識的反應,彼此之間就彷彿築起了圍牆,拒絕進一步了解對方的感受和處境,互信的關係便因此而被破壞。 如認可職場調解員未能在指定日期前申請續期,其資歷將會被終止。
調解員: 维基百科:調解委員會
向大眾提供有關調解的專業培訓是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其中的一項核心任務。 專業調解訓練課程包括約四十小時的課堂培訓,當中囊括調解技能的實習環節。 根據本中心既定的認可計劃,通過了專業調解訓練課程及調解員評核試的學生,將可加入成為本中心的專業會員(PMHKMAAC),並可列於本中心的調解員名冊上。 申請調解評審的人士於通過認可評審前,須應調評會的要求參與評核,包括個人面試及可能進行另一個模擬調解,模擬調解由調評會指派的認可家事監督指導,家事監督須就該模擬調解填妥及提交表格1。 調解員的任務並非為當事人作出決定,而是協助當事人超越當前情況的局限,思考解決爭議的可行方法,並促使當事人找出最爲適合的解決爭議的途徑。 除非各方當事人完全同意,否則任何曾經商議的解決方案都不是最終的。
某方當事人如果決定聘用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在調解的過程中提供專業意見,當事人需自行負責支付有關的服務收費。 當合夥人之間感覺自己所付出的與回報不成正比,自己受了委屈,彼此之間的誠信成疑,怨氣和怒氣都一併爆發,要得來個玉石俱焚,把生意結束。 他們會聘請專業人士來翻查過往的帳目,試圖尋找內中可有欺詐的交易和中飽私囊的缺漏。 接著就是把目下的資產和負債清算結業,由於帳面上的淨資產價值與實際變賣套現所得的款項總會有相當的折扣,甚至是強差人意,至終的分配都會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甚至要訴諸法律。 這樣,在保障雙方利益的前提下,不妨考慮先用調解方式商討,找出彼此共同接受的解決方案,總比「對薄公堂」更為實際。
調解員: 調解信箱~教會調解
3.1 整 個 調 解 過 程, 包 括 前 期 程 序, 調解員2025 會 議 及 個 別 面 談, 均 須 根 據 規 則 進 行。 同意進行共同調解或現場指導受訓者的家事監督,將只會與一位受訓者共同調解或現場指導一個個案。 每個個案最少為時五小時,而個案的復雜程度須足以讓受訓者表現出處理有關情緒激動的能力及能夠調解復雜的財政與子女問題。
2003年考取調解員資格後,積極參與調解發展工作,為不同培訓機構設計調解課程和制定專業考評標準。 更為香港和內地著名大學、培訓機構、政府組織、各大企業和上市公司提供信用風險管理、衝突處理、商業談判、人際和客戶關係等高效溝通技巧培訓,並接受大量文字媒體、電台及電視訪問。 10.1 雙 方 將 向 調 解 員 進 行 的 調 解 工 作 支 付 費 用, 而 在 調 解 過 程 中 雙 方 均 各 自 及 共 同 向 調 解 員 負 有 法 律 責 任。 雙 方 彼 此 同 意 共 同 分 擔 調 解 費 用, 各 自 支 付 應 付 調 解 員 費 用 的 一 半。 每 一 方 應 支 付 調 解 場 地 的 使 用 費 、 調 解 員 在 提 供 調 解 服 務 時 的 成 本 、 開 支 及 費 用 總 數 的 一 半。 若 其 中 一 方 未 能 在 應 付 日 期 後 七 天 支 付 有 關 費 用, 已 支 付 的 一 方 應 代 未 支 付 的 一 方 支 付 費 用, 而 有 關 費 用 便 成 為 向 已 支 付 一 方 的 欠 款。
被終止其資歷的認可職場調解員須向本會提出合理的理由,及達到本會之要求,方可恢復其資歷。 這 些 詐 騙 報 告 的 列 表 可 以 在 我 們 的 詐 騙 警 報 網 頁 上 找 到。
調解員: 調解協議範本
他們是機制的管理者,幇助建立有效防止,處理和解决同事或員工與客戶之間的糾紛。 4.5 在 調 解 期 間, 若 調 解 員 知 悉 任 何 可 被 合 理 地 認 為 會 影 響 其 公 正 作 出 調 解 的 情 況, 須 立 刻 把 有 關 情 況 通 知 雙 方。 雙 方 會 作 出 商 議, 若 彼 此 同 意 則 可 繼 續 調 解。 4.2 調 解 員 會 以 不 偏 不 倚 的 方 式 進 行 調 解, 不 會 針 對 任 何 一 方。 否 – 參與調解完全屬自願性質;但是,若就爭議事項已在或將在法庭開展法律程序,法庭在行使酌情權裁定訟費時,會考慮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考慮某方是否在沒有合理的解釋下,拒絕參與調解。 如法庭認爲你沒有合理的解釋而拒絕對方的調解要約,法庭可對你作出增大訟費款額的命令。
10.4 在 已 計 算 應 向 調 解 員 作 出 的 支 出 及 向 調 解 員 以 按 小 時 計 的 時 間 開 支 後, 可 根 據 規 則 歸 還 餘 下 的 調 解 費 及 按 金。 3.3 雙 方 同 意 按 調 解 員 間 或 安 排 的 時 間 和 地 點 出 席 調 解, 並 會 遵 從 調 解 員 的 所 有 合 理 要 求。 2.1 雙 方 各 自 及 共 同 要 求 調 解 員 調 解 雙 方 的 爭 議, 調 解 員 特 此 同 意。 申請人完成第1、2及3階段後,可使用表格MA1向調評會申請進行認可;並須同時附上經家事監督簽署的評估表格(1)、委託人的評估表格(表格 3(F))(如有)以及受訓人的自我評估表格(表格 2(F))。 受訓者須向家事監督/家事監督代理(視乎情況而定)支付(由家事監督/家事監督所屬的代理與受訓者書面形式協訂)指導費,作提供指導服務的報酬。
調解員: 調解信箱~家人對遺產分配因異議起爭端
當事人如接受私人執業的調解員所提供的調解服務,必須支付費用。 當事人應諮詢自己的法律顧問,以了解調解服務大概的收費,並與訴訟的費用作出比較。 就大部分的情況而言,調解比訴訟所需的費用少得多,過程也快捷得多。 在調解過程中,爭議各方均有機會陳述本身的論點,和聆聽對方的説法。 調解員的任務並非為各方作出決定,而是幫助各方探討本身論據的強弱,並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從而利便各方達成和解協議。
職場調解與一般的綜合調解或家事調解不同:調解員的角色比較複雜和多樣化,他既是調解員同時亦是輔導員也是監督員,許多時候都是由管理階層、人事部或部門主管擔任,而且是得到當事人的信任,要保持中立和獨立性,當然外聘專業的調解員,效果也具說服力。 調解員會主動分別約見會晤當事人,從當事人口中了解他們的問題癥結,亦聆聽他們的感受和想法,並同時先作「鬆土」的預備功夫,給當事人一個正向思維。 之後,再安排雙方進行數輪的共同會議,給彼此一個相互了解和溝通的緩衝機會。 繼而,會共同商討一個雙方都願意接受的將來合作方式和工作安排之方案,這個協議都會記錄在案,雙方必需共同遵守,而作為管理層的調解員更可以協助監管和跟進。
調解員: 香港律師會調解員名冊
「調解」確實是一個很有效的溝通平台,可以讓破裂冰封的關係重新復修,再現生機。 一般而言,教牧長執和資深信徒領袖能夠成熟地參與和協助調解是相當重要,他們都明白自身教會的文化背景,可能會更有效率地體會到問題的癥結,帶動相關的弟兄姊妹積極參予;甚或他們本身就是紛爭的當事人或受害者,調解正好給予他們一個表達和解說的機會。 成功申請成為認可職場調解員後,調解員須於每年完結前達到持續專業發展計劃的要求,方可申請資歷續期。 當中由一位合乎專業資格及公正的第三方(「調解員」)負責協助家庭成員以協議方式平息爭議,包括但不限於一般分居或離婚事宜。 協議必須屬自願性質及以各方當事人均已獲得充足資料及建議為基礎。
調解員: 調解訓練課程
4.4 調 解 員 確 認, 有 關 他 以 前 與 任 何 一 方 的 任 何 交 易 及 當 中 的 利 益, 已 經 如 實 告 之 雙 方。 家事監督每個個案完畢後,須與受訓者進行不少於30分鐘的回應討論,並在調解完成後的14日內填妥及簽署評估表格(表格1)。 家事監督在回應討論及填寫表格1時務須盡量完備詳盡,並須向受訓者提供表格1的副本。 受訓者完成40小時基本家事調解訓練(第1階段)後,須在監督指導下參與兩宗真實家事調解,受訓者可瀏覧 () 網頁參閱認可家事監督名單。 雖然調解並非適用於每一宗案件,但許多案件都適合進行調解。 有關的各方當事人或會獲邀出席初步會面,會上調解員將因應各方個別的情況,評估其案件是否適合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