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钟”是指自由工作,没有中介人,卖淫收入都是归自己,无须与夜总会或“公关公司”分拆收益。 私钟妹虽然没有中介人,收入全归自己,但只能靠自己寻找客户,包括与客人联系及商议价钱,然后应召到客人居所或酒店等地点进行交易。 私钟妹的客路一般较窄,通常透过客人推介,所以较注重服务质素,有部分私钟妹也会在香港的中英文报章(例如:东方日报、HK Magazine等)刊登伴游或交友广告,或者定时在酒店内的酒吧出没招揽新客。 私钟妹之中又可再分为高钟妹,即是“高级私钟妹”,原指质素较高,兼职性质,对客人有基本要求的私锺妹,不但为客人提供性服务,亦有提供伴游、饭局及派对等社交服务,然后再到酒店性交,而高钟妹的收费比一般私钟妹贵三成至数倍不等。 中外人士訪港相對便利下,一度近乎絕迹、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性工作者及外籍妓女,近日似有上升趨勢。
- 因为客人用双手触弄女性乳房时的动作,有点像“鱼蛋师傅”搓鱼浆做鱼蛋的动作,故得名“鱼蛋妹”。
- 私钟妹虽然没有中介人,收入全归自己,但只能靠自己寻找客户,包括与客人联系及商议价钱,然后应召到客人居所或酒店等地点进行交易。
- 穿著性感的女子站在街上招客,有時會用眼神及動作吸引行人注意。
- 36名曾經是冼錦華部下,來自西九龍總警區及轄下的九龍城、深水埗、旺角、油尖等警區,隸屬重案組、反黑組、刑事調查隊的探員被告知,將會調離所屬的刑事偵緝部門。
據香港警務處估計,2005年香港約有1000名女子從事這形式賣淫活動。 香港妓女 她們提供一個廉價的媒介供男子解決生理需要,同時間接降低香港的性罪行。 香港妓女2025 不少國家如澳洲、柬埔寨等早有性工作者工會,如2000年成立、英國總工會旗下的國際性工作者聯盟(英语:International Union of Sex Workers)(IUSW),便是當中著名的一個例子[15]。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陈嘉宝指,行动2月初展开,捣破34间卖淫场所,拘捕301人包括24名港人、257名持双程证及护照内地人,以及20名泰国人,而打击该一条龙卖淫集团行动于本月12日至昨日进行,拘捕5男14女集团成员,包括首脑夫妇及3男2女骨干成员,另拘20名来自泰国及内地妓女。 集团会在卖淫场所装天眼,监察警方行动及妓女接客数目,另集团亦会以高价出租单位给本地妓女用作一楼一凤、足浴店等,并为他们提供安全套等用品。
香港妓女: 服務
任何人在明知的情況之下,仍然容許男童或 女童與娼妓或不道德的人為伍,或容許男童或女童,受娼妓或不道德的人聘用或繼續聘用,都算是導致或鼓勵賣淫。 根據 第135條 ,任何人對16歲以下的男童或女童負有責任,而他 / 她容許男童或女童,在妓院或從事非法性行為的地方工作或繼續工作,亦可能算是導致或鼓勵賣淫。 泰國妓女方面,知情者稱不少泰國女子擁有美貌,深受不少嫖客歡迎,故此近年本港黑幫一直有物色她們來港賣淫,加上疫情下泰國旅遊業不景氣,不少女子也甘願賣淫,故此來港人數愈來愈多。 據了解,本月13日,深水埗警區人員設路障截查可疑車輛時,截停一輛的士,發現車上兩名內地女乘客為非法入境人士,查問後有人承認剛乘「大飛」來港,打算賣淫搵錢,並供出主腦為一名有黑社會「和勝和」背景的40餘歲姓莫男子。
- 辯方又指冼錦華在酒店與林春葉及妓女晚宴是「社交聚會」,而冼錦華當時也非執行職務。
- 冼錦華的哥哥冼錦甜是香港駐東京經濟貿易辦事處的總新聞主任;至於冼錦華的弟弟冼錦富則是警務處聯絡事務科警司[1]。
- 在歡場中,他也認識到不少年青師兄:「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好奇、想嘗試的年青人只要隨便一找,便能找到大量資料。」他熟練的用智能電話,迅速開了數個網站,上面充滿性工作者的名稱、資料、聯絡方式、照片等等,簡直像網購一樣。
- 元朗警区刑事总督察陈嘉宝指,行动2月初展开,捣破34间卖淫场所,拘捕301人包括24名港人、257名持双程证及护照内地人,以及20名泰国人,而打击该一条龙卖淫集团行动于本月12日至昨日进行,拘捕5男14女集团成员,包括首脑夫妇及3男2女骨干成员,另拘20名来自泰国及内地妓女。
- 相比起其他形式的性服務,例如上夜總會找小姐到酒店性交易,或者通過提供物質達致與援交對象性交,一樓一的服務收費算是較便宜,一般約為港幣 元起,收費因妓女的外貌、年齡、國籍及所在地區而有別。
- 雖然賣淫不時是進行性交,但在法律上,賣淫未必要涉及性交,賣淫的要素是出賣自己的身體,作出下流的行為,以換取報酬。
- 警方現正全力追捕數名在逃骨幹成員,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117條:「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117(1)條 列明,「娼妓」是指男性或女性娼妓。 任何男性或女性,出賣自己的身體,從事下流的行為,以換取報酬,就是娼妓,而性交並不是賣淫的前設條件。 在一樓一大廈中,其中一個出現在紙牌上的形容詞,是「女朋友Feel 」。 當感情關係中,雙方花時間磨合、培養,漸漸萌生出的一種感覺,卻變成了一個金額,標榜某人能在半小時內令你體驗到愛——「每個人都掛着價錢牌」這回事,似乎也不再稀奇古怪,將一切事物變成商品出售,正正是這個時代、社會中,一道寫實的風景。 各式各樣的人們,在大廈中遊蕩,他們穿過一盞盞使人眩目,奼紫嫣紅的燈光;觀看成千上萬張寫着如「大波」、「長腿」、「後生」等形容詞,介紹進駐房間的妓女的紙牌;耳朵中迴蕩着一式一樣,恍如由錄音機播出的呻吟喘氣聲。
香港妓女: 性工作者类型
套餐服務的時限通常介乎30分鐘至一小時,以40分鐘至50分鐘之間較為常見,額外時間通常要加錢。 陰道交主要有正常體位(男上女下),後入(從妓女背後插入),觀音坐蓮(客人躺在床上,妓女騎在客人身上並性交),採用部分不常見體位可能要另外加錢,妓女亦可能因為做某種體位較為費力及感到痛楚而拒絕。 由於現在有網絡可提供一樓一的資訊,即使在不熱門或偏遠地區設立經營點也很容易透過網絡對外宣傳及讓客人找到,不像以往要依靠集中經營的協同效應,而且偏遠地區亦有性服務的需求及租金較便宜,所以零散經營的一樓一亦越來越多。 收費一般以妓女質素而定,部分的妓女會以擁有長腿、巨乳為賣點增加收費,亦有妓女於嫖客提出特别要求時加收費用。
如有關大廈未有大廈公契或公契或租約(如屬租用物業)未有規管一樓一鳳,則其行為未抵觸法律,因此亦無可奈何。 即使大廈公契或租約禁止一樓一鳳,業主亦只可行使公契/租約權力要求有關一樓一鳳撤出單位,如不合作亦只可以展開民事訴訟。 一樓一鳳常被簡稱為一樓一,另外在香港也常以數字代表,最普遍的是「141」和「161」。 其中「141」是來自英文諧音「One Floor One」所直譯的「一樓一」,也帶有「One For One」亦即「一對一」服務的意思。 「161」是來自廣東話「一樓一」讀成數字的諧音,這兩組數字被提供相關資訊的網站作為網址後[12],現在連香港以外的地區也常用這兩組數字稱呼一樓一。
香港妓女: 內地女子酒店房內𧶠淫 3名嫖客斷正被捕
冼錦華在聆訊時申請在7月至8月到加拿大探望兒子,法庭批准[23][24]。 收費一般以妓女質素而定,部分的妓女會以擁有長腿、巨乳為賣點增加收費,亦有妓女於嫖客提出特別要求時加收費用。 低檔次及低收費的妓女在提供性服務時可能會穿衣服,只脫去下身的衣物露出陰道進行陰道交,如要求脫光所有衣服便可能要加收費用。 另外,如要求進行陰道性交以外的服務,或不在「套餐」範圍內的其他性服務,例如口交、肛交、乳交等,費用亦會增加。 一樓一鳳的基本服務主要包括三料,分別是侍浴、口交及陰道性交[26]。
香港妓女: 收費
對於嫖金,辯方律師麥高義(Gerard McCoy)稱在香港嫖妓不光彩但沒違法,冼錦華不想公然向妓女付款,可用其他方式付費,而控方的證據只能證明冼錦華沒有直接付款給妓女,但未能證明冼錦華「免費」召妓,何況這些女子是「主動獻身」跟冼錦華性交,不能算嫖妓。 香港妓女2025 香港妓女 不過法官包致金質疑如果冼錦華透過第三方付款,反會令嫖妓的事情更容易曝光[24]。 林春葉的代表律師麥禮士(Daniel Y. Marash)稱林被控的操控妓女賣淫罪含有剝削妓女的成分,但該案的妓女都是自願及樂意透過賣淫賺取報酬,所以林春葉並沒有操控這些妓女賣淫[24]。 控方代表薛偉成則稱冼錦華身為公職人員未經上級批准便享用免費晚餐,本身已經犯法,而原訟庭、上訴庭法官都認同這是違法行為[35]。 妓女向網站提出刊登廣告的請求後,網站會派人上門為妓女拍照[19],亦有網站會為妓女拍攝短片。 為提升所刊登妓女的形象,令網站更受歡迎,部分網站會在拍照時,為妓女提供化妝及形象指導。
香港妓女: 性交易
「老泥妹」因離家出走,只能靠與其他人進行性行為時才有機會洗澡,此現象其後更成為電影題材,如《老泥妹》、《老泥妹之四大天后》等。 一般指為「老泥妹」的特徵有:離家出走沒洗澡、濫交、說粗話、吸煙、經常在尖東和旺角一帶出沒。 在香港自2000年代援交网站纷纷出现,少女得以在网上与客人讨价及相约[11],援助交际开始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但自王嘉梅命案后才真正被社会人士重视。 香港妓女2025 2007年10月14日,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油尖旺青少年综合发展中心发表名为《香港少女援助交际现象初探》的研究报告,指出大部份援交少女大都因缺乏家人关怀或为满足购买名牌等的物质生活,而投身援交行列。 而报告亦同时指出互联网关于援交的资讯日渐增加,间接令更多人投入援交行列。
香港妓女: 香港卖淫业
林春葉經營香港賣淫業,她向冼提供奢侈消遣及免費嫖妓,並非出於友情,實際上要令冼錦華欠下人情,待日後有需要時得到冼錦華相助,屬於貪污行為中最隱蔽的延後利益[8]。 辯方律師、英國御用大律師蘇朗年(Neville L Sarony)在結案陳詞稱,冼錦華召妓屬於私人生活,警隊的內部守則沒有明定警務人員不得召妓,《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了人人平等,警察召妓在法律上不應受歧視。 辯方又指冼錦華在警隊的「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及「毒品調查科」工作,工作性質不涉及罪案搜查,所以與冼錦華召妓的行為沒有利益關連。 辯方又指冼錦華在酒店與林春葉及妓女晚宴是「社交聚會」,而冼錦華當時也非執行職務。
香港妓女: III. 賣淫及相關罪行
姐姐仔会是香港首个由性工作者自己成立的组织,希望帮助同行间守望相助的团体,在2006年11月由紫藤协助下成立[14]。 不少国家如澳洲、柬埔寨等早有性工作者工会,如2000年成立、英国总工会旗下的国际性工作者联盟(英语:International Union of Sex Workers)(IUSW),便是当中著名的一个例子[15]。 “老泥妹”是1990年代香港对某些边缘少女的称呼,带有贬义,据说由1994年的《东周刊》首先使用。 粤语“老泥”意思是人体表皮上的污垢,一般这种污垢是没有洗澡所形成。 “老泥妹”因离家出走,只能靠与其他人进行性行为时才有机会洗澡,此现象其后更成为电影题材,如《老泥妹》、《老泥妹之四大天后》等。 一般指为“老泥妹”的特征有:离家出走没洗澡、滥交、说粗话、吸烟、经常在尖东和旺角一带出没。
香港妓女: 妓女背景
2002年香港警務處在油尖旺区清剿色情場所,代號“火百合行动”,由警队四个部门,即刑事情报科、“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商业罪案调查科及毒品调查科联合执行,其間屢次有場所突然自觉收敛。 [5]傳媒後來報導,警察的刑事情报科懷疑有內鬼通風報信而委託香港廉政公署調查,冼锦华在監視名单之列。 香港妓女2025 [5]不過,法院、廉署、警方一直以來沒有肯定或否定「內鬼」和「委托廉署」的傳聞。 其三,光顧妓院的基本消費(入場費與聽唱)似乎不高,但若計算飯局開支,則為數不小。
香港妓女: 香港賣淫業
由於有被捕女性工作者聲稱在來港後曾染上新冠肺炎,並在養病期間全程留在接客酒店房間,現時正當疫情肆虐,警方警告巿民如光顧性服務對健康會帶來極高風險。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士如明知而光顧非法留港人士,均有可能觸犯《入境條例》。 被捕6名女子年約20至30歲,消息稱,其中一名來自湖北的29歲女子,報稱一月時從深圳來港,當時她沒有感染新冠肺炎,到香港後一直留在房間內接客。 直至2月中旬,其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但她確診後未有停工,繼續日接5至6名客人。
香港妓女: 提供香港嫖妓指南
收费一般以妓女质素而定,部分的妓女会以拥有长腿、巨乳为卖点增加收费,亦有妓女于嫖客提出特别要求时加收费用。 低档次及低收费的妓女在提供性服务时可能会穿衣服,只脱去下身的衣物露出阴道进行阴道交,如要求脱光所有衣服便可能要加收费用。 另外,如要求进行阴道性交以外的服务,或不在“套餐”范围内的其他性服务,例如口交、肛交、乳交等,费用亦会增加。 「鼓勵」依字面解釋,就是以語言和 香港妓女 / 或動作,去建議某些事情應該發生。
香港妓女: 免費嫖妓案情
低檔次及低收費的妓女在提供性服務時可能會穿衣服,只脫去下身的衣物露出陰道進行陰道交,如要求脱光所有衣服便可能要加收費用。 在香港性交易本身是合法的,但组织及操纵性交易活动是非法的。 相关法制类似于英国,性工作者及接受性服务的个体都是合法的,操控性工作者则属违法。 香港并没有设立法定的红灯区供有关行业经营性服务,但较著名的性服务经营地区,包括旺角的砵兰街、上海街和新填地街、深水埗福华街、油麻地庙街、大角咀[1][2],以及尖沙咀香槟大厦等地。 2003年11月20日,由於未有證據證明晚膳餐桌上的一盒3000港元雪茄是林春葉給冼錦華的禮物,新蘭西籍主審法官辛達誠(John L Saunders)裁定冼錦華收受禮物表面證供不成立,撤銷一項政府人員接受利益罪。
香港妓女: 性交後當場被捕
因為在場內進行性交易很容易觸犯法例而被查封,所以在一般情況下,這類場所是不准魚蛋妹和客人發生性行為,包括口交和手淫,只會讓客人用手伸入魚蛋妹的衣服內四處遊走,稱為「摷嘢」,如客人想有進一步的行為,可與「魚蛋妹」私下協議,在「魚蛋檔」外的地方進行交易。 因為客人用雙手觸弄女性乳房時的動作,有點像「魚蛋師傅」搓魚漿做魚蛋的動作,故得名「魚蛋妹」。 另一種講法指「魚蛋妹」只能用手碰,不能性交,而這種用手碰的行為也被稱為「篤魚蛋」,另也有指是出自這類發育未久的少女,胸形有點像魚蛋而被稱為「魚蛋胸」,再引申出「魚蛋妹」。 網頁除發布妓女的個人介紹和聯絡資料外,亦會提供妓女提供性服務的細節、專長及收費等資訊。 網站一般按地區列出妓女的資料(如銅鑼灣區/油尖旺區/荃灣區等),客人便可在網站上按分區搜尋自己喜歡的對象。
冼錦華免費嫖妓案於2002年5月16日由香港廉政公署揭發,香港警務處毒品調查科高級警司冼錦華在2001至2002年最少三次免費接受香港妓女賣淫作為報酬,向香港黑社會操縱的娛樂場所提供警方掃蕩行動的情報,[1]轟動香港。 [2][3]冼錦華被香港高等法院判監二年,法官指出香港警察知法犯法必須嚴懲。 [4]此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第一宗被起訴的香港警察牽涉嫖妓事件。 香港妓女2025 相比起其他形式的性服務,例如上夜總會找小姐到酒店性交易,或者通過提供物質達致與援交對象性交,一樓一的服務收費算是較便宜,一般約為港幣 元起,收費因妓女的外貌、年齡、國籍及所在地區而有別。
「沒有這些親密感和情慾的反思作為Bonus,可能我好後悔做私鐘。換來了這部分,我覺得值得。」Sandy深明,在香港做妓女做到街知巷聞,定遭受「懲罰」,那是貌似潔淨無垢的社會對一個壞女人的懲罰,她靜候著那想像中的懲罰來臨:再也無男人敢來追求她。 除了純粹提供插入性交的一樓一鳳之外,還有一種是樓上按摩店的變種,俗稱「樓上骨」,服務員通常在提供色情服務前先為客人按摩,然後與客人發生性行為,這類提供性服務的按摩店又稱「邪骨」,這些包含「特別服務」的「骨女」收費約為 港元左右,視妓女質素及服務地點而定。 但要留意「樓上骨」也有些只提供按摩而不提供性服務的,招牌有時會標明「色情免問」等字樣,這類不提供性服務的按摩店又稱「正骨」。 Ber回憶自己初涉性交易的世界,也不過22歲,當時是由一些年紀相近的朋友介紹。 在歡場中,他也認識到不少年青師兄:「現在資訊這麼發達,好奇、想嘗試的年青人只要隨便一找,便能找到大量資料。」他熟練的用智能電話,迅速開了數個網站,上面充滿性工作者的名稱、資料、聯絡方式、照片等等,簡直像網購一樣。 連同警方在搜查前後所拘捕的男主腦、3名骨幹成員及2名內地女非法入境性工作者,包括協助租用酒店房間的人。
香港妓女: 賣淫及相關罪行
消息指,警方估計該名湖北女子來港提供性服務期間,曾接待確診嫖客,其間被傳染,並不排除有客人因接觸染疫內地女而受感染,有機會已形成傳播鏈。 2005年5月26日,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決冼錦華收受林春葉提供利益的證據充分,駁回上訴。 除了重申二審判詞,法官指出冼錦華應該心知明不是妓女的陌生女子會進行這類型性交活動的可能性很低,而且以冼錦華的警務資歷是清楚在香港妓女被安排賣淫乃犯法,可見冼錦華身為香港警察知法犯法。 而林春葉作為夜總會的東主,妓女就算不願意與冼錦華一皇兩后3P,都不敢違抗林春葉的指示。
從前她以為見著性愛交易裡的人來人往,會崩潰到大哭,但她沒有,有師兄教她,販賣情感才留到客,得閒傳個訊息關心對方的衣食住行,問他們一句,最近睡得好不好。 有的關心是真,有的是假;一半是「職業角色」,一半是假裝好人。 以前許多大陸妓女在春節前均會努力賺錢,之後過年時回鄉渡歲,故春節時不太多一樓一鳳營業,但現在越來越多大陸妓女在農曆新年期間繼續留港服務。 近日,香港警方在元朗展开“冲浪者”打击有组织卖淫行动,2016年4月16日晚行动中警捡获数簿、性用品等证物,引来近百市民围观。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香港妓女: 性交易的處所
警方鎖定主腦身份後,連日來追緝其歸案,至日前有警員在街頭將莫截獲及即場拘捕,並揭發由他組織的賣淫集團,專門招攬內地女子非法來港工作,並提供酒店住宿,及後於加密社交程式上刊登性服務廣告招攬客人。 2004年6月11日上訴庭(即「二審」)駁回對判罪的上訴,但刑期各減為兩年。 2002年5月,廉政公署得知冼錦華將會前往紅磡海逸酒店,於是在酒店埋伏。 2002年5月16日22時,一名女子(即妓女June)與冼錦華先後進入酒店的一個房間,推斷兩人屬嫖娼關係。 23時30分,[5]冼錦華性交結束下樓,在大堂被捕。 香港妓女 廉署在房間檢獲「不明藥物」,後來起訴書證實是「偉哥」壯陽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