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一:除扣分制的相關措施外,《噪音管制條例》亦規管任何時間發出的噪音。 違反有關條例的租戶,若在單位內製造噪音,一經定罪便會被扣分。 公屋扣分上訴 上訴委員會(房屋)(下稱「委員會」)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7A條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負責裁定有關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與其租戶之間的終止租契事宜而提出的上訴。 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他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獲安排在9月8日進行上訴聆訊;聆訊後,上訴委員會確認房屋委員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
如果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房委會提醒,如公屋租戶或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公屋扣分上訴2025 公屋扣分上訴 若戶主因健康欠佳、離港等理由未能親身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主席會考慮准許名列於租約內的家庭成員代表戶主提出上訴。 上訴委員會會就租戶因終止租約而提出的上訴安排聆訊並作出裁決。 有一點要留意,按扣分制被扣的分數,由觸犯有關不當行為當日起計有效兩年。
公屋扣分上訴: 租戶可就扣分提出上訴
除了扣分,在香港的公眾地方隨地吐痰、亂拋垃圾、容許狗隻排泄物弄污街道,違規租戶亦會被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 公屋扣分制早於 2003 年推出,當時只針對破壞屋邨環境衞生的違規行為,及後於 2006 年,延伸至其他屋邨管理範疇,整理成現在的「屋邨管理扣分制」。 公屋扣分上訴2025 至於中轉屋住戶,遷往公屋時(例如透過公屋輪候冊),其在中轉屋單位的被扣分數,亦會轉移到新居單位的戶籍上。 隨著有效期屆滿而失效的被扣分數,會從住戶的總扣分內扣減。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房委會發言人今日(11日)表示,房委會早前通過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強措施,將於2023年12月8日實施。
- 唯一被容許在公屋養狗方法是經過房屋署的「可暫准原則」。
- 公屋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 隨著有效期屆滿而失效的被扣分數,會從住戶的總扣分內扣減。
租戶若嚴重違反租約條款或房委會的管理政策,房委會會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着令租戶遷出單位,租戶可在指定日期內提出上訴。 根據房屋條例規定,租戶有權就終止其租約一事提出上訴,但必須在不遲於遷出通知書發出日期後起計15天內書面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有線新聞】房委會將於下周一加強公屋扣分制,9項不當行為會增加扣分。 公屋住戶亂拋垃圾和造成噪音滋擾等,由扣5分增至扣7分;胡亂棄置裝廢料或把單位非法出租等,由扣7分增至扣15分,房委會又擴大兩項不當行為的扣分適用範圍。
公屋扣分上訴: 扣分制的違例事項
房屋署就獨立上訴委員會作出裁決,通知1名在屋�清潔扣分制下被扣滿17分的公屋居民,必須遷出其公屋單位。 根據扣分制,被扣的分數自觸犯不當行為的當日起計算有效期為兩年。 在有效期內,被扣的分數不會因租戶轉換戶主或刪減家庭成員戶籍而提早撤銷。
- 公屋扣分制早於 2003 年推出,當時只針對破壞屋邨環境衞生的違規行為,及後於 2006 年,延伸至其他屋邨管理範疇,整理成現在的「屋邨管理扣分制」。
- 答覆:主席: 為加強管制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內有關衞生的違例事項,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2003年起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
- 答覆:主席: 為阻嚇和防止高空擲物事件的發生,房屋署在公屋屋邨的各個曾發生高空擲物的黑點安裝俗稱「天眼」的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 住戶兩年內被扣滿16分,租約會被終止,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 在飼養動物方面,公屋不准養狗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 房屋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 (ii)流動式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房屋署於二○○四年起引入更先進的數碼化流動式天眼,此系統屬搬移式設計,可按實際需要輪流調配至各屋邨使用。
事實上,公共屋邨內的環境衞生在過去十年已持續改善。 公屋扣分上訴2025 房委會檢討扣分制以至執行機制時,會謹慎考慮社會的整體情況,並會顧及住戶的期望,以求取得平衡。 由於扣分制已涵蓋公屋住戶常犯的不當行為,房委會現時無意加入新增「扣分」行為。 然而,房屋署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例如調配專責隊伍協助屋邨人員處理高空擲物個案及與警方加強合作,在有需要時向違規者作出檢控。
公屋扣分上訴: 扣分制分數有效期兩年
至於由7分增至15分的行為,包括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以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 另外, 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適用範圍。 公屋扣分上訴 香港房屋委員會早前通過加強「屋邨管理扣分制」,將於12月18日起實施。 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九項不當行為將會增加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
不過,在扣分制實施前飼養的狗隻,房屋署對此有酌情權。 房屋署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公屋扣分制在2003年推出,當時名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不當行為。
公屋扣分上訴: 租戶可向上訴房委會提出上訴
若租戶在分數有效期內因重建等情況調遷單位,被扣的分數會轉移到新居單位的戶籍上。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香港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通過以下一系列新措施,以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和優化「富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屋資源。 發言人表示,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2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
公屋扣分上訴: 提出上訴
(i)固定式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公屋扣分上訴 自一九九八年起,房屋署首先推出以錄影帶錄像的固定式天眼,在大廈天台上安裝攝像機,協助屋邨管理人員調查高空擲物事件。 (ii)流動式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房屋署於二○○四年起引入更先進的數碼化流動式天眼,此系統屬搬移式設計,可按實際需要輪流調配至各屋邨使用。 流動式天眼攝像機一般安裝在大廈天台上或空置單位內,並貯存影像片段至數碼錄像機。
公屋扣分上訴: 高空拋擲可即扣15分
以下為今日(七月三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問題: 現時,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 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和中轉房屋(中轉屋)住戶如作出任何一項不當行為,將按該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至15分。 如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或以上,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答覆:主席: 為加強管制公共租住屋邨(公共屋邨)內有關衞生的違例事項,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2003年起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 現時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並按其對環境衞生或屋邨管理所產生的不良影響的嚴重程度分類。
公屋扣分上訴: 收回單位的扣減分數
該系統會自動監察電視畫面的轉變,每當偵察到有相當體積的下墜物件通過監察範圍時,系統會即時提示有關屋邨辦事處職員。 (iii)便攜式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房屋署於二○一○年引入最新一代便攜式天眼,此系統亦屬搬移式設計,可按實際需要輪流調配至各屋邨使用。 便攜式天眼配備一部輕巧的高清數碼攝像機,具備容易安裝的特性,可以在天台上、大廈外牆或燈柱安裝。 便攜式天眼擁有快速安裝及高度流動性的優點,可透過網絡實時傳送畫像至與屋邨辦事處建立數據連繫,讓職員可遙控作影像下載及實時監察。 房屋署現時按地理環境將轄下屋邨劃分為六個管理區域,每個區域內的屋邨會共用該區域內的流動式天眼及便攜式天眼。 (二)就公屋屋邨高空擲物的情況,現提供以下資料(見表二):(三)過去三年,就公屋屋邨高空擲物提出的約310宗檢控個案中,透過高空擲物監察系統所蒐集的證據而成功檢控的個案共有70多宗。
公屋扣分上訴: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如投訴人/上訴人不滿房屋事務經理的決定,其個案便會交由有關的高級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倘若作出投訴/上訴仍未能解決有關問題,該個案將會進一步提交予區域物業管理總經理處理。 租戶對扣分提出的投訴/上訴,會先由有關的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9項不當行為扣分的分數將會增加,包括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的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及造成噪音滋擾,均由5分增至7分。 至於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以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則由7分增至15分。
公屋扣分上訴: 公屋扣分制|下周一起9項不當行為加辣 非法出租扣15分
各項違規行為之中,再細分為「預先警告才扣分的違規行為」及「違例時立即扣分的違規行為」,後者性質較前者嚴重。 預先警告的違規,會先向租戶發出書面警告,再犯才被扣分。 若租戶嚴重違反租約濫用公屋,我們將不予警告,終止其租約。 因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公屋租約的前租戶及其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日期起五年內,不合資格申請公屋。 而因因違反扣分制或其他租約條款而被房委會終止租約的人士,在他們租約被終止後的2年內,不得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
公屋扣分上訴: 香港文匯網
如租戶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會被終止組約,5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住戶兩年內被扣滿16分,租約會被終止,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公屋租戶和中轉房屋暫准租用證持有人應保持出租樓宇和屋邨環境清潔衞生。 為了改善公屋的環境衞生和管理,房委會於2003年8月1日實施了加強執行租約行動,推出與衞生有關的不當行為扣分制度。 若果租戶不滿扣分,可提出投訴或上訴,並會先由有關的房屋事務經理處理。
房委會表示,如公屋租戶/中轉房屋持證人在兩年內被扣滿16分,其租約會被終止,其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公屋。 公屋扣分上訴 香港公屋扣分制下周一(18日)起加強罰則,亂拋垃圾、噪音滋擾等9項不當行為,將被扣更多分。 有立法會議員相信,加強版扣分制對不當行為,尤其是屋邨擺賣、亂拋垃圾、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等,可增加阻嚇作用。 須留意的是,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房屋署指,去年4月至11月期間,公屋租戶因濫用公屋、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已經超過1,300個,只是10個月時間,已高過上兩個年度每年的平均數。
房委會公屋扣分制涵蓋以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公屋扣分上訴 如公屋或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9項不當行為扣分的分數將會增加,包括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的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洩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以及造成噪音滋擾,均由5分增至7分。 由7分增至15分的行為,包括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或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委會財物,以及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 在公屋扣分制度下,累扣若干分數,房屋署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根據有關原則,在2003年8月1日前已在公屋飼養的小型狗隻 公屋扣分上訴 (即體重少於20公斤的狗隻),租戶必須事先獲得一次過批准,才可繼續飼養狗隻。 獲批准的租戶須嚴格遵守署方訂定的守則,租戶如兩次違反飼養狗隻的守則,有關批准便會被撤銷。 由2003年11月1日開始,租戶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在租住單位飼養狗隻或被禁止的動物,將會按扣分制被扣分。 9項不當行為扣分的分數將會增加,包括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的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洩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及造成噪音滋擾,均由5分增至7分。
另一方面,因監察系統未能完全錄影整個高空擲物過程或因影像不清晰而未能提出檢控的個案,在過去三年則共有五宗。 (四)按現行扣分制的上訴機制,倘若住戶因高空擲物被扣分,可向房屋署提出申訴。 過去三年,公屋住戶因高空擲物被扣分而提出上訴的個案共有22宗,其中17宗個案上訴成功。 租戶若於兩年內被扣累計達16分或以上,房委會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但有關租戶可向獨立於房委會的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 現行機制已提供多層面的上訴渠道,公平地處理租戶的申訴,而且行之有效。
【大公报讯】记者伍轩沛报道:房屋委员会昨日宣布,“屋邨管理扣分制”加强版措施将由下周一起实施,9项不当行为增加可扣减分数,扩大2项有关环境卫生及严重违反租约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有立法会议员相信,加强版扣分制对不当行为,尤其是屋邨摆卖、乱抛垃圾、弃置杂物阻塞走廊或楼梯通道等,可增加阻吓作用。 唯一被容許在公屋養狗方法是經過房屋署的「可暫准原則」。 上訴人可親自出席上訴聆訊,或可由上訴人以書面授權的大律師或律師或任何人,代表出席聆訊。 上訴人須在聆訊日期之前不少於7個工作天向委員會秘書處發出書面通知,述明代表他的人的姓名,以及述明該人是一名大律師、律師或是上訴人以書面授權的人。
劉啟雄表示,如該名居民拒絕自行遷出,房屋署便在1個月內執行驅逐令;同時,將為受影響的住戶及其家庭,安排入住臨時收容中心。 公屋扣分上訴 房屋委員會亦會以分數列出非長者一人申請的編配進度,申請者可參考審查完成至獲配房之間的分數差異,大約計算出相隔所需時間。 公屋扣分上訴 扣分制雖然是針對公屋住戶 (包括中轉屋住戶 ),但若業主經租置計劃、綠表或白居二購入公屋,則不受其約束。
公屋扣分上訴: 上訴委員會(房屋)的工作範圍
對於可造成嚴重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罪行,房委會會引用《房屋條例》發出遷出通知書即時終止有關住戶的租約。 此外,房屋署安排12隊由前紀律部隊人員組成的「特別任務隊」,輪流在各屋邨協助有關屋邨管理人員執行偵查高空擲物的工作。 再者,房屋署於2004年起在高空擲物的黑點安裝數碼化流動式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及於2010年引入體積細小並配備高清彩色數碼攝像機的便攜式監察系統,以便蒐集證據以執行管制行動。 房屋署會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及透過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房屋資訊台、屋邨通訊、海報和單張等多途徑加強宣傳,以教育住戶維持公共屋邨清潔衞生的居住環境。 (三)扣分制的目的是協助住戶糾正可能影響他們居住環境清潔的陋習及培養其公德心,並非旨在處罰居民或收回公屋單位。 由2003年實施扣分制以來,扣分制的涵蓋範圍已增至28項公屋住戶常犯的不當行為,當中包括有關環境衞生、住戶的公民責任、鹵莽行為和違反租約規定等各方面。
公屋扣分上訴: 租戶可就扣分提出上訴
(二)依公務員懲戒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於懲戒法庭第一審之終局判決不服者,得自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上訴於懲戒法庭第二審。 當事人對於懲戒法庭第一審之終局判決不服者,得於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上訴於懲戒法庭第二審(公務員懲戒法第64條)。 房屋署副署長劉啟雄表示,扣分制對屢犯者已起阻嚇作用。 截至8月底,共有3,913戶被扣分,其中114戶,即不足3%為重覆再犯。
公屋扣分上訴: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答覆:主席: 為阻嚇和防止高空擲物事件的發生,房屋署在公屋屋邨的各個曾發生高空擲物的黑點安裝俗稱「天眼」的高空擲物監察系統。 為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每個「天眼」的安裝位置及其錄像均會定期檢討。 為加強打擊公屋住戶罔顧公德和危害他人的高空擲物行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會因應拋擲物件的嚴重性向任何被發現涉及高空擲物的租戶扣7分或15分。 此外,高空擲物的人士亦會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被檢控。 自扣分制於二○○三年實施以來,高空擲物的情況已有改善。 租戶若在兩年內被扣分數累計達16分或以上,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公屋扣分上訴: 租戶可向上訴房委會提出上訴
房委會公屋扣分制涵蓋以下28項不當行為,如公屋或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委員會主席如信納該承租人因健康欠佳、不在或委員會主席認為足夠的其他因由而未能提出上訴,則可准許一名根據有關租契獲授權佔用有關單位的人代承租人提出上訴。 至於增加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他相信亦能增加阻嚇作用,讓居民知道保持屋邨環境乾淨及保護屋邨設施。 梁文廣強調,房委會加強執法,並非想趕走公屋居民,而是希望居民盡作為住戶的責任,培養公德心。 舊屋邨有不少上門推銷、在公共地方擺賣的情況,但只要擺賣者不是販賣熟食,「非法擺賣熟食」範圍就不能生效,一般只能對擺賣者進行驅趕。 公屋扣分上訴2025 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認為,新措施改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是與時並進,堵塞漏洞。
在兩年有效期內,有關被扣分數不會因租戶轉換戶主或刪減家庭成員戶籍等情況而提早撤銷。 如租戶在分數有效期間因受重建等情況影響而調遷單位,其在原居單位的被扣分數,會轉移到新居單位的戶籍上。 註三:對於高空擲物可能造成嚴重危險或人身傷害的租戶,房委會會引用《房屋條例》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約。 屋�清潔扣分制在2003年8月推出,旨在透過嚴厲和果斷的措施,提升公共屋�及中轉房屋居民的環境清潔意識,以改善屋�的�生環境。 首兩宗個案在上訴聆訊後獲得寬免,有關住戶及其家人,在限期內再沒有觸犯清潔扣分制的任何違例事項,其遷出通知書便告無效。
聆訊通知書會連同由房委會擬備的個案事實摘要,於聆訊前不少於14日,以掛號郵件方式寄送給上訴人。 公屋扣分上訴2025 承租人可由專人或以郵件方式將上訴信送交上訴委員會(房屋)(地址: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 目前已有4名公屋居民依屋�清潔扣分制被扣超過16分,而被終止租約。
過去三年,有關隊伍每年在全港約160個公屋屋邨出動監察的平均次數約有2 公屋扣分上訴 000多次,而提出檢控的個案則平均每年有80宗。 註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而且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 房屋署會採取「可暫准原則」,處理在扣分制實施前已在公屋飼養的狗隻。
公屋扣分上訴: 上訴委員會 (房屋)
公屋租戶受到扣分制約束,生活環境亦相對擁擠,若租樓預算鬆一點,不妨尋找私樓市場單位,即上千居物色各區租盤。 立法会议员、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梁文广表示,旧屋邨有不少上门推销、在公共地方摆卖的情况,但只要摆卖者不是贩卖熟食,“非法摆卖熟食”范围就不能生效,一般只能对摆卖者进行驱赶。 公屋扣分上訴2025 他认为新措施改为“非法贩卖商品或服务”,是与时并进,堵塞漏洞。 房委会公屋住户在公共屋邨乱抛垃圾、弃置杂物阻塞走廊或楼梯通道、携带的动物及禽畜随处便溺,或作出噪音滋扰等行为,现时可被扣5分,下周一起改为扣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