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僱員犯下嚴重失當行為而須被即時解僱,否則僱主絕不可在僱員放有薪病假間期解僱員工。 若僱主違反相關規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HK$10 萬元。 就斷件計工資或每天工資均不同之僱員,其所享有之有薪年假金額,應為相等於該名僱員在每個完整的工資期內所賺取的每天平均工資。 前述的工資期為一個在年假前或在僱傭合約解除前不少於28天而不多於31天的期間。 一名僱員在受聘於一份連續性合約滿12個月後有權享有受薪年假;根據服務年期,該名僱員享有遞增數目的有薪年假,由7天至最多14天的有薪年假。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年假當天或年假首天 (如年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另外,由於每個事例所含的細節都有不同,所以如打工仔遇有疑惑,建議應向勞工處查詢,並交由處方作出判斷。 如果你在計算同事的一天有薪假期的時候,只是按底薪或少扣一天的工資,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2007 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ADW)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 在香港,薪金的計算方法大致分為三種:時薪制、月薪制、傭金/提成制(底薪或無底薪)。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僱員補償條例》及《僱傭條例》分別就僱員在工作期間因工和非因工染病提供保障。 假如僱員非因工染病,僱主須按《 僱傭條例》規定及有關僱傭合約之條款給予合資格之員工病假 ,以及支付疾病津貼。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僱傭合約中應該指明酬金期,如果沒有指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勞工處設有「外籍家庭傭工專題網站」,提供有關在香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的資料,包括輸入外傭政策,以及相關的刊物和宣傳品,列出外傭及其僱主在勞工法例下及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勞工處鼓勵外傭及其僱主在訂立標準僱傭合約前或外傭受僱期間參閱該網站的資料及相關刊物。 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假期折算的現金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只可在條例指定的情況下扣減僱員的工資。 如僱主扣除僱員的工資以支付強積金計劃的僱主供款,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 3 個月的試用期。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税。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在受僱的首 12 個月內,僱員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受僱滿 12 個月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則可累積 4 天有薪病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醫生證明書(醫生紙)的種類
多數打工仔要在通知期內完成手頭上的工作、進行交接、公司重新招聘等等,這就是通知期的意義。 當你收到新工offer或者有別的計劃,決定要向公司道別時,除了準備辭職信,更重要的就是要了解辭職的通知期和代通知金。 小編知道大家有很多疑問,故特意準備以下七條公式,教你如何計算通知期和代通知金,學懂這些數學題,就不怕計錯數。 簡單點來說,1 至 3 天的病假,不論有沒有醫生紙,僱主都可以不計算病假日子的薪酬,病假會變成俗稱的「No Pay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Leave」,即是沒薪假期,這是完全合法的。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 如僱傭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參考及保存。
- 其實不論你每星期上班多少天,只要你是18至64歲,從簽約起計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就要供強積金。
勞資雙方應清楚了解工資的組成部分(例如佣金、津貼等)、工資率、發放準則及發薪安排等。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在該 12 個月期間,A 合共放了 71 天全薪假期,包括 52 天休息日、12 天法定假日及 10 天年假。 由於 A 未曾於該 12 個月期間因放假而獲支付少於100% 的薪金,因此在計算平均日薪時,須扣除的日子及金額均為「0」。 僱員如符合以上 4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大條件,即可享有疾病津貼,而每日所發放的金額將相等於僱員於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前 12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日薪)的五分之四。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Q1.通知期與代通知金是什麼?
這次我們以酒店廚師阿文為例,他在2021年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公司規定的辭職通知期是兩個月,即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但由於阿文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他通知上司,他只能工作至3月31日,其餘11日的通知期會以代通知金計算。 當你決定要辭職,你要以口頭或書面通知你的上司,發出通知的那天稱為「辭職通知日」,而由離職通知日開始計起,到實際終止合約中間的時間,就稱為「通知期」。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病假與法定假期重疊
除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7 天年假合併(共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5 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終止僱傭合約時,418僱員薪酬計算怎麼辦?
如法定假期的日期剛好是一個休息日,有關的休假應在休息日之翌日。 當你新加入公司,僱主會向稅務局遞交一份表格,以通知公司有新員工受聘。 在每年的5月你會收到報稅表,僱主另外亦會給你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的副本,上面列出了這個年度你的總入息和相關資料,當填寫自己的報稅表時就可以此作為參考,以確保申報的資料無誤。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其實不論你每星期上班多少天,只要你是18至64歲,從簽約起計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就要供強積金。 以一個較極端的例子去說明,即使你每星期只上班一天,但你已連續受僱三個月,你就要供強積金,而所供的款項就視乎人工多少而定。 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1 個月時可累積 4 天,最多可達 120 天有薪病假。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年假
僱主分別於 4 月8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2025 日及6 月7 日在僱員的事先同意下,支付佣金2,000 元及3,000 元,該兩筆佣金原本屬於7 月份工資期的佣金。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港幣$300為限,此外,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所以,若果你發現入職時並未有填寫強積金登記表,或者沒有收到供款記錄,一定要向公司查問清楚,如果發現僱主沒有幫你供強積金,你就可以向積金局投訴,積金局會展開法律程序,代你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 又,個別行業(例如建造業)的僱員的開工日數經常不固定,假若僱員不幸遭遇工傷意外,在計算其每月收入時,計法另外處理。
勞工法例薪金計算: 書面合約更有保障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僱員如遇到條例下訂明的「不合理解僱」、「不合理的更改僱傭合約條款」或「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情況,可以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