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法的現金流壓力最少,可用售樓所得的大、細訂支付新購物業細訂,待收到賣樓尾數後,才支付新購物業的大訂餘額及印花稅,即使積蓄不多亦可安心換樓。 壞處是只偷到10天的成交期,由簽署售出單位臨約至新購單位臨約,時間超過一個月,期間要面對樓價上升的風險。 為新購物業申請按揭時,不少銀行接受換樓客於取得按揭貸款後,才在短期內完成出售原有單位的手續,計壓測可豁免計算原有單位的按揭欠款。
- 另外,買家在成交時,還需要預備支付律師費的支票、以及繳付代理佣金的支票。
- 如果買賣雙方出售的單位,包括車位、露台或天台,也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
- 絕大部份買家都難以一筆過買下單位,因此會選擇申請按揭買樓。
-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
- FEARNOT會員優先售將於8月7日開售,而翌日8月8日則正式公售。
否則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最少會有數天的居所真空期,而需要搬兩次屋,難以做到無縫交接的情況。 細訂 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賣出唯一住宅後才買新住宅(兩者均以簽訂臨約日期計算),便不用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繳付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至於購買一手樓盤,繳付大訂餘額、補付訂金、印花稅及尾數等日子,均視乎個別樓盤而異。 原本印花稅應在簽臨約日起30日內繳付,但一般做法是在過大訂時給予律師樓,由於買家通常會比賣家早一步上律師樓簽正約,所以下表的過大訂及印花稅日期均以12日為例。 細訂2025 按揭舊制下,只有600萬或以下物業可敍做九成按揭,於樓價續升的情況下,高於600萬的物業無法做高成數按揭,令樓換樓的難度大增。
細訂: 「臨時買賣合約」具法律約束力:
由於香港也是行雙邊代理,若地產代理會提出減佣金以促成交易,必須把相關佣金數目清楚列明在「臨時買賣合約」上。 由於這類物業的「印花稅」是在簽署轉讓契才支付,所以「臨約」及「正約」也不用打厘印。 另外除了打厘印外,把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作登記也涉及開支,現時一份文件註冊費為210元。 細訂2025 另外,買家在成交時,還需要預備支付律師費的支票、以及繳付代理佣金的支票。 建議買家在交易日當日或之前,需到單位驗樓,看看單位是否仍有些潛在問題,如漏水滲水等,以確定能否順利交吉。
- 假如不幸地,原有單位未能順利出售,手上資金不足以支付新購物業的尾數、或入息未能通過兩個單位總貸款的壓力測試,便要忍痛終止新購單位交易,並申請退回印花稅,同樣要記緊向代表律師提出要求。
- 理論上,簽了正約後便沒有撻訂的選項,雙方都應盡力完成交易。
- 另外,為防業主收訂後失蹤,買方於繳交訂金時,可把訂金直接交予賣方的代表律師託管。
- 根據稅局安排,一般在簽署「臨約」後三十天內需要繳付「印花稅」。
簽臨約時,買方須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所以準買家最好帶定支票簿。 「細訂」金額普遍為樓價的 3 至 5%,主要是由買賣雙方協議,當然也視乎當時樓市環境。 如果樓盤搶手,準買家可能需要增加細訂金額,以表示誠意。 部分買家為防業主出售後反悔,往往會提高訂金比例,藉以增加業主反悔代價。 另外,為防業主收訂後失蹤,買方於繳交訂金時,可把訂金直接交予賣方的代表律師託管。 步驟三
細訂: 按揭計算機
「臨時買賣合約」會列明,支加付訂金的金額,因為當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準買家需要補足樓價10%,也就是細訂及大訂相加等於樓價10%。 選好了心儀單位後,下一步便要找銀行對物業作初步估價,以釐定按揭利率或還款年期等按揭條款。 準買家在收到銀行估價後,可透過物業代理再與業主議價,至到雙方達共識為止。 睇樓前更要簽署一份俗稱「睇樓紙」的「地產代理協定」,裏面會列明準買家參觀的日期、單位位置、佣金條款等資訊。 簽了睇樓紙後,若要買入參觀過的單位,一定要跟你已簽協議的物業代理公司辦理,否則有機會被追討佣金。 理論上,簽了正約後便沒有撻訂的選項,雙方都應盡力完成交易。
二手樓一般是「現狀買入」,簽樓契就代表了買家同意買入該狀況的物業,不會事後追究賣家維修費用,所以您最好先行下載一份千居驗樓清單,抵場後盡量驗清楚單位的結構。 細訂 步驟九 買方律師審閱所有契據,並就任何業權問題向賣方律師發出書面提問。 買方律師會告知其客人有關回答是否滿意及賣方有否證明物業具有良好業權。 上述情況下,由於新購物業仍未到上律師樓簽正約的階段,而臨約亦於此階段中止,所以毋須繳付印花稅。 不過換樓客應保留臨約正本,萬一要向稅局解釋,可有備無患。
細訂: 什麼是「臨時買賣合約」?
在正常情況下,若買方有意如期成交,通常會於成交兩周前約地產代理驗樓、通知律師樓使用那一間銀行按揭、約時間簽轉易契與找尾數。 細訂 假如地產代理或買方律師樓,於成交前10天仍未收到買方確認訊息,便會意識到買方有意撻訂,並且向雙方律師跟進。 成交日一般為簽訂正式買賣合約起計的 60 至 90 日內,您的代表律師負責草擬樓契條款和處理按揭契據,並將樓契送往土地註冊處登記。
「臨時買賣合約」會列明,物業以「現狀」出售,即是說物業會以簽署合約時的實際狀況售賣及交付買方。 但「現狀」出售,並不包括業主把未經披露而影響物業的僭建物或改建。 這些僭建或改建可構成業權瑕疵,成為準買家的踢契理由。
細訂: 買賣物業簽約常見問題
如果樓價連同「傢俬電器」出售,最好在臨約另加清單,仔細把電器數量、電器的牌子型號清楚列出,並拍照存檔。 如果物業是「連租約」出售,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內清楚列明。 為租約期不超過三年不一定在註冊處上登記,故準買家要問清楚業主物業是否「連租約」,要了解清楚「租約」中的租金、按金、租約條款、及租客是否準時交租等事宜。 如果涉及租客的按金,可要求業主把按金轉交新業主,但必須另作書面紀錄。 樓價餘額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日」支付給業主,交易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因此,「臨時買賣合約」也需要列完成交易日期(即交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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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負擔是任何能 (i) 降低單位之價值或 (ii) 阻礙業主出售單位的事項,例如:按揭、限制單位用途的協議或承諾、政府部門或個人透過法庭頒布的押記令。 於物業轉手前,閣下的律師必須就所有在土地查冊或物業契據內獲知的任何產權負擔通知閣下。 細訂2025 步驟八 賣方把所有業權契據(顯示該單位擁有權的業權文件)交給其代表律師,並由賣方律師轉交買方律師審閱。 如果所有契據均存放在現有按揭之承按人(通常是銀行),賣方律師便要安排銀行發放有關契據並轉交買方律師。 步驟五
細訂: 成交期 – 預防售出單位遭受買家撻訂的方案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即使資金充足,對於現金流方面仍要好好安排。 選擇簽署臨約的日子是勝負關鍵,將決定一旦對方撻訂時,對自身現金流的影響。 簽訂正約的日子沒有明文規定,但一般在兩星期內簽訂,能「走盞」的日子就只剩成交日。
細訂: 物業不受制於沒有披露之「產權負擔」
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至「正式買賣合約」期間的14天時間內,買賣任何一方如想取消交易,就需要賠償雙倍訂金,以及支付買賣雙方代理佣金。 有時部份買家賣家甚至會在臨約上加上「必買必賣」條款,此時買家若反悔決定取消交易,除要賠雙倍訂及支付雙方代理佣金外,更會被賣家追收物業重售差價及律師費,所以簽臨約前,必須考慮清楚。 所有口頭承諾及協議都必須清楚列明臨約內,如經由地產代理搵樓,這份臨約會由地產代理為買賣雙方預備,而代理一般只會提供標準臨約(即代理行編製的合約)。 細訂2025 一般而言,雙方各自負責支付其律師費,印花稅則由買方負責支付。
細訂: 未能履行合約條款的責任
如果售價低於100萬元以下的物業,買賣雙方可以委託同一律師處理買賣事宜;若售價高於100萬以上物業,則買賣雙方需委託不同律師處理。 由於早前曾發生一些律師行挪用客戶訂金,而被律師會接管的律師行,故準買家在選擇律師行時也需要小心。 細訂2025 期後買賣雙方需根據合約列出的成交期,在指定期內簽定「轉讓契約」完成交易。 因此,成為業主的第一步,就是要認識「臨時買賣合約」。
細訂: 如寫明必買必賣 買家「不能」撻訂
簽了臨約後,如買家決定悔約,不完成買賣,就要放棄已付的臨時訂金,俗稱「撻訂」。 步驟十 除非正式買賣合約訂明單位不需要交吉(例如連租約出售而物業仍然給租客使用),否則賣方便要準備把單位清理妥當,待交易完成當日(即交樓日)將空置的單位交吉。 步驟七
細訂: 單位的地址
然而,如果新購物業的臨約與售出物業的臨約或正約日子相距不大,便可減低樓價飆升的風險。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如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可於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可用「即賣即買」的方式購入新單位,以避免樓價飆升的風險。
細訂: 樓市資訊 香港置業
因此在簽訂臨約後至,業主必需要做足準備,例如確保自己有足夠資金,又向銀行了解過自己是否有足夠資格申請按揭,律師樓方面亦幫你查冊過,確保物業沒有問題等等。 你若與買家就單位的售價達成共識,買賣雙方會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這是一份具有效力及具約束力的法律文件,買賣雙方必須依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