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國旗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私人喪事活 ,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日常生活的陳設或布置私人慶弔活動任何人違反這些條文即屬違法。 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有責任讓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在有尊嚴和體面的情況下展示。 就此,本頁面參考了《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行政長官公布的規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行政指引,提供一些與展示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相關的一般資料。 關於禁止將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用作某些用途的其他資料,請按這裡。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揭開現代中國歷史中的抗日戰爭的序幕,整個中華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 區旗及區徽條例2025 1931年,在日本軍國主義下,日本皇軍悍然發動「九一八事變」,佔領中國東北地區,激起中國人民奮勇抵抗。 民間興起各種抗戰活動,並以不同方式宣揚共赴國難、抗日救國的訊息。 其中,田漢和聶耳創作的《義勇軍進行曲》,節奏鮮明,曲調高昂,雄壯有力,表現了中華民族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的戰鬥精神。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的展示
《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除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國徽外,還可使用區旗和區徽,兩者是香港特區的象徵和標誌。 行政長官也公布了規定,指明必須展示或使用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的機構、場合及其他場所,以及展示或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所必須遵從的方式及條件。 就國旗和國徽而言,行政長官同時公布了規定,指明須在機構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的機構,以及就國旗及國徽的收回及處置作出規定。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1987年5月成立了一個11人區旗、區徽評選委員會,同年5月20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間,在海內外徵集特區區旗和區徽設計,結果共收到7,147份稿件。 區旗及區徽條例2025 評選委員會在1989年希望選出一套區旗、區徽圖案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投票,惟全部作品在《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中都得不到過半數支持而遭否決。
- [11]區旗應該在早上8點升起,在下午6點降下。
- 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須交到指定回收點,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定期統一處理。
- 同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會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透過本地立法工作,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框架的方式,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
- 就經使用而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須交到上述指定回收點作定期統一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的設計體現了文化、政治和地區等意義。 區旗的顏色有着重要的意義:紅色對於中國人民來說是喜慶的顏色,用來傳達慶祝之意及其民族色彩[6]。 此外,把紅色作為底色,使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底色相同[7],象徵後殖民的香港重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聯繫。 區旗中紅白兩種顏色象徵着「一國兩制」的政治原則適用於這一地區。
區旗及區徽條例: 禁止使用和褻瀆
《義勇軍進行曲》隨電影《風雲兒女》於1935年5月首映後,全國廣為流傳。 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正式制定之前,以田漢作詞、聶耳作曲的《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代國歌。 區旗及區徽條例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上,伴隨五星紅旗冉冉上升,《義勇軍進行曲》首次在天安門廣場響起。
該設計是基於當地的海濱風景:前面是三個本地商家與他們的商業貨物,中間是帆船和舢板,而背景由圓錐形山丘和雲彩構成。 當發生不幸事件導致重大傷亡的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中央人民政府向行政長官建議下半旗或者行政長官認為適合這樣做時會降半旗[13]。 升半旗時,首先要升到旗杆的頂部,然後下降至離杆頂約佔全杆的三分之一處[12]。
區旗及區徽條例: 禁止將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用作某些用途
按照香港法例規定,區徽必須依據規定製造,此外,任何商標廣告也一概不可展示區徽。 而未經行政署署長批准,所有人亦不可以在任何行業、職業或專業中展示區徽。 所有非官方機構的標識、印章或徽章亦同樣不可使用區徽的樣式。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即屬違法。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商標或廣告。
- 區旗中紅白兩種顏色象徵着「一國兩制」的政治原則適用於這一地區。
- 《國旗及國徽條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並於2021年10月8日修訂;而《區旗及區徽條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
- 此外,區徽於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行政會議、立法會、政府總部、香港特區法院、香港特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及民政事務處等地點展示。
- 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和特別場合(例如:畢業禮、水/陸運會等)舉行升國旗儀式。
- 1931年,在日本軍國主義下,日本皇軍悍然發動「九一八事變」,佔領中國東北地區,激起中國人民奮勇抵抗。
- 此外,把紅色作為底色,使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底色相同[7],象徵後殖民的香港重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聯繫。
兩條條例就着在香港特區使用和保護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訂定條文。 國徽於行政長官辦公室、立法會、政府總部及律政中心(前身為中區政府合署註)展示。 此外,區徽於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行政會議、立法會、政府總部、香港特區法院、香港特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及民政事務處等地點展示。 國旗與區旗同時懸掛時,國旗應最先升起,最後降下。 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升旗的過程中,參與或出席儀式的人當守的禮儀是面向旗幟肅立;向旗幟行注目禮或以適當的方式向旗幟敬禮(視乎情況所需而定);及並無損害旗幟尊嚴的行為。
區旗及區徽條例: 香港特區區徽下載
而現時特區政府的重要文件,如施政報告和諮詢文件等等,在封面都會置有特區區徽。 另外,在殖民地時期,港督坐駕的車牌會印上一個皇冠,但主權移交後則以特區區徽所取代。 何弢的設計在1990年4月4日獲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接納,並在1996年8月10日由特區籌委會通過使用暫行辦法。 區旗及區徽條例 區徽之紅色主調代表中國,洋紫荊自1965年以來一直是香港市花,用以代表香港。 花蕊上的五顆星意指「香港人心中熱愛祖國」,採用紅、白兩色亦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精神。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歌的標準曲譜
1870年輔政司提出了採用白冠在字母「HK」上方的藍色旗幟。 目前還不清楚當時那徽章看起來像什麼,但它不可能是「本地景色」。 它可能是某種下方帶有「HK」字母的王冠,也有可能不是。
區旗及區徽條例: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交接儀式中第一次正式升起,標誌着香港的回歸[5]。 為了尋找靈感,何弢來到一個花園,拿起洋紫荊花,他觀察到五個花瓣的對稱性,以及他們的纏繞方式,給他一種動態感,這讓他聯想到把洋紫荊花的設計加入區旗來代表香港[6]。 這個設計於1990年4月4日在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1]。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全國施行。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條例。
區旗及區徽條例: 顏色規格
此外,國旗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私人喪事活 ,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日常生活的陳設或佈置私人慶弔活動任何人違反這些條文即屬違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每天都要在香港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香港國際機場以及所有邊境和入境口岸升起。 在主要的政府辦公部門和建築物裏,如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終審法院、高等法院、立法會和香港駐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只要是他們的工作日,區旗就需要升起。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旗旗面通用尺度
生長於香港的洋紫荊花在區旗中的風格化渲染,標誌着兩地的和諧[6]。 區旗的花瓣上,也複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中代表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四大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五顆星。 區旗及區徽條例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17年9月1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國歌法》),並於同年11月4日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區旗及區徽條例 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考慮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香港的實際情況,香港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立法形式在香港實施《國歌法》。 經立法會通過後,《國歌條例》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
區旗及區徽條例: 設計
目前,行政長官官邸、禮賓府、政府總部、香港特區的口岸管制及檢查站、香港國際機場及金紫荊廣場,每日均展示國旗和區旗。 區旗及區徽條例 如欲瀏覽在政府建築物展示國旗和區旗的地點名單,請按這裡。 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規格的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須交到指定回收點,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定期統一處理。 何弢的設計,乃模仿自同樣由他設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呈圓形,內圓以紅色為底,畫上一朵有五塊花瓣的洋紫荊花,此外每塊花瓣上都畫有一顆紅星,並各由一條紅色花蕊鑲在其間。 在外圈上半部又以繁體中文自左至右寫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下半部則由左至右寫上「香港」的英文「HONG KONG」。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
區旗及區徽條例: 展示香港特區區徽
《國歌條例》於2020年6月12日正式生效,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 《國歌條例》弁言訂明,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 位於區徽徽面內圓中央的動態紫荊花圖案為白色,由五片花瓣組成,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顆紅色五角星及一條紅色花蕊鑲在其間。 在香港主權移交之前,香港的代表旗幟是殖民地的藍船旗,殖民地時期的香港旗在過去一個半世紀經歷了一些變化。 2018年11月,列根號航空母艦訪港,並排展示同樣大小之美國國旗與香港特區區旗,香港特區區旗在美國國旗右邊,而同時沒有展示五星紅旗[15]。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旗
區旗旗面呈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區旗旗面中繪有一朵白色動態五瓣紫荊花,其外圓直徑為區旗旗高的五分之三。 各花瓣圍繞區旗旗面中心點順時針平均排列,在每片花瓣中均有一顆紅色五角星及一條紅色花蕊,紫荊花中心點位於區旗旗面中心,旗桿套為白色。 詳情請參考《國旗及國徽條例》、《區旗及區徽條例》及有關規定的全文以作進一步了解。 《國旗及國徽條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並於2021年10月8日修訂;而《區旗及區徽條例》於1997年7月1日生效。
區旗及區徽條例: 國歌的簡譜版本 (《國歌條例》附表2 )
起草委員會遂另外邀請三名設計師重新設計,最後採納原評審之一,香港建築師何弢的設計。 國旗或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商標、註冊外觀設計或商業廣告;而區旗或區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商標或廣告。 此外,國旗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國徽或其圖案不得展示或使用於日常用品和日常生活的陳設或布置,或私人慶弔活動。 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
區旗及區徽條例: 香港特區區徽規格
此外,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旗或國徽,而故意發布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國旗、國徽或其圖像的方式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的情況,即屬犯罪。 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度的國徽時,均按通用尺度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並與使用目的、所在的建築物、周邊環境相適應。 因特殊情況而需要不同尺度的國旗時,均按通用尺度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 國旗、旗桿的尺度比例應當適當,並與使用目的、周圍建築、周邊環境相適應。
區旗及區徽條例: 香港特區區旗通用尺寸
同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會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透過本地立法工作,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框架的方式,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在2020年6月4日,立法會經過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6月11日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簽署《國歌條例》,翌日,即6月12日刊憲即時生效 。 區旗及區徽條例2025 國徽下載供網絡使用的國徽圖案的標準版本(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關於國徽規格的其他資料,可參閱《國旗及國徽條例》附表2(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