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需要,社署會考慮以社署轄下服務單位的社工擔任受委人,並以社署署長法團戶口為有關兒童管理綜援金。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根據樂施會委托政策二十一於2010年進行的調查[6],估算全港約有33萬長者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當中只有57%有領取綜援,即有超過四成(14萬)長者合資格領取綜援而沒有領取。 提提你:攪珠後,房委會將會編配申請者的審核資格次序,並邀請次序較優先的申請者遞交「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及其他證明文件(如收入、資產及家庭關係等)。
註1:部份在私家醫院留醫的傷殘津貼申請人可能獲其主診註冊醫生證明不適宜被送往公立醫院/診所接受醫療評估。 在此極為特殊情況下,如符合其他指定條件,社會福利署可接納由該私家醫院的主診註冊醫生所作的醫療評估。 合資格是項特別津貼人士可領取最多一次過2,500元的安裝費,或最多每月100元的服務月費。 如兒童的父母為非香港居民,而又未能親自照顧在港出生和居住的子女,父母應該作出妥善的安排,包括委任合適的照顧者,以照顧兒童在生理、心理和情緒上的發展需要。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長者綜援(綜合援助):
申請日前多達56天的離港日數(不論連續或間斷),亦視為在港居住。 由於接種疫苗後身體約需兩星期產生抗體來預防流感病毒,因此應該在流感季節開始之前至少兩星期前接種,以致在流感季節期間有足夠保護。 過往香港主要的流感季節一般為冬季流感季節,通常在一月開始。 社署經常提醒前線員工應盡快回覆電話留言,以及清理留言信箱,有需要時盡快以書面回覆。
- 現時長者領取的綜援金金額偏低,以單人健全長者為例,每月可領取3,200元的標準金額(2015年),連同其他特別津貼,每月所得的平均綜援金額約為5,548元[1],約等如工資中位數的37%[2]。
- 綜援資助及老人院綜援金額每月由 $4,060 至 $11,070 不等,另外根據綜援長者的需要設有額外特別津貼。
- 現時所有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每月可領取2,390元,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16%[8] (2016年長生津金額提升至2,495元)。
- 如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税年度內獨力或主力撫養兄弟姊妹,則該兄弟姊妹方被視為由你或你配偶供養。
- 租金津貼是按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人數計算,受助人可獲發的租金津貼金額為實際繳付的租金或按合資格的家庭成員人數可得的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本文介紹有關各類免税額的資料,以及這些免税額如何減少你的税款。 你亦可參考免税額、扣除及税率表,以及關於免税額的常見問題以了解詳情。 由於香港長者入息保障制度的不足,綜援成為保障長者入息的重要機制。 2012年,香港領取綜援的長者佔長者人口約13%,而領取長者綜援的人數則由2001年的逾15萬人上升至2012年的逾18萬人。 假如你在有關年度已婚並已獲給予已婚人士免税額則不能同時享有基本免税額。 為確保善用公帑,綜援受助人須按照認可醫療人員的推薦書上的建議,向指定或其他供應商或服務機構,購買切合其實際基本醫療及復康所需的用品型號,才會獲得辦事處考慮批發特別津貼。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 長者綜援開支不斷上升
在計算綜援受助人可領取的綜援金額時,社署會先評估他們的認可需要,若申請人有可評估收入(包括贍養費),便會作適當扣減。 如受助人已提供的資料(例如有否收到贍養費或所收到的贍養費款項)有任何改變,便須向社署申報。 在受助人未能成功追討贍養費之前,社署不會因應有關贍養費而扣減其可獲的綜援金額或停止發放綜援。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在受助人成功追討贍養費後,社署會與他們商討,以按個別情況適當處理是否會調整其綜援金額的問題。 如綜援受助人經公共醫療機構醫生證明為需要經常護理,並經社署社工了解受助人的情況及其家庭的支援後,如獲推薦受助人可獲發「特別護理費津貼」,以支付他們在家中使用特別護理服務必須的費用,包括聘請照顧者必須的實際開支。 如涉及更換或維修較早前已獲批津貼購買之用品,受助人須提交上述認可的醫療人員的推薦書及其他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倘若父母把子女交託予在港的親友照顧,他們必須確保親友能肩負起全面照顧和經濟上支援兒童的責任。 如親友的家庭有經濟困難而需要申請綜援,親友可以家庭為單位(包括該兒童)提出申請,社署會以家庭為單位審核計算及發放綜援金。 因此政府於1999年後對長者領取綜援的資格制訂了新的措施,與子女同住的長者不能再獨立領取綜援。 長者如要領取綜援,其子女(包括不同住的子女)一般需要向署方提供宣稱不供養父母的文件。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有部份家人即使無能力或不願意供養父母,然而基於面子或道德壓力卻不願意填寫有關文件。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可以按其個別情況領取每月發放或一次過發放的特別津貼(例如租金津貼、學費津貼、特別膳食津等),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 金額偏低
此項免税額是在你就該傷殘人士可享有的已婚人士免税額、子女免税額、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税額等之外,可另行享有的免税額。 「入息」包括工資、手工業或生意上的入息等(包括薪金、工資、每月收到的佣金或獎金,以及從自僱所得的每月入息)、退休金/長俸、從收租所得的淨收益,以及從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3)。 家庭成員或親友的金錢援助,以及在安老按揭計劃(只適用於以自住物業作抵押的安老按揭計劃)及保單逆按計劃下每月所獲得的款項則不包括在內,但款項中未動用而累積為儲蓄/現金的部分,會被視作「資產」計算。 社會福利署由2022年9月1日起合併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併後的「長者生活津貼」採用普通長者生活津貼較寬鬆的資產上限並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發放,而每月入息限額則維持不變。 此安排同樣適用於
如你就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則你不得在同一課税年度就同一名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 如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税年度內獨力或主力撫養兄弟姊妹,則該兄弟姊妹方被視為由你或你配偶供養。 如除你以外有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均有資格就同一兄弟姊妹申索該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 年齡介乎12至64歲並經醫生證明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的嚴重殘疾人士,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如受助人從其他途徑獲得任何資助,應立即向辦事處申報,以免影響其應得的援助金額。 個別特別津貼金額只發放予合資格的綜援受助人,如有任何疑問,請向辦事處職員查詢。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子女免税額
經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 (或在極為特殊情况下由私家醫院的註冊醫生) 證明為嚴重殘疾;及其嚴重殘疾情况將持續不少於六個月。 於辦公時間內交到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核實資格。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把經核實的申請表及支票或銀行本票轉交居屋銷售小組。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2025 房委會只接受於申請期內(即2023年7月31日至8月14日)遞交的「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 2023」(居屋2023)及/或「白表居屋第二市場計劃2023」(白居二2023)申請。 在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後,在香港總共居住滿一年(即由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至申請日前)。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申請時須遞交的文件(只適用於親身或郵寄遞交)
(1) 家庭中最年幼的子女未滿 15 歲以及家庭的資產總值,包括自住物業的淨值,不足以讓這個家庭按綜援標準維持 10 年的生活。 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申請分組「長者租金津貼計劃」專責小組。 申請表連同繳付申請費的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及《綠表資格證明書 – 祇適用於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正本,郵寄或於上述特定辦公時間內送交居屋銷售小組。 法例訂明父母不能因曾支付子女生活和教育費用而申索單親免税額。 父母亦不會因照顧和監護第二名或其他子女的起居生活而得到更多的單親免税額。 如果父母均以他/她在該課税年度曾獨力或主力撫養同一子女而申索單親免税額,則該課税年度的單親免税額可能要按父母各自獨力或主力撫養該名子女的起居生活的期間來分攤。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相關內容
如你在任何課税年度內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你便可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假如你與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税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税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或如何分攤該免税額。 否則,税務局局長會根據你們對該名子女的供養及教育所作的貢獻來決定分攤這子女免税額的基準。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2025 如你們沒有協議,又未能提供供養該名子女的資料,有關申索將不被考慮。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疫苗接種計劃 – 領取傷殘津貼/ 綜援標準金額類別為「殘疾程度達100%」或「需要經常護理」人士
子女免税額是父母因出錢支付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而給予的免税額,而單親免税額則是因父母照顧和監護子女的起居生活而給予的免税額。 倘多於一名人士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人申索免税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税額。 在一般情況下,若綜援受助人首月開始工作,第二個月開始出糧,並已向辦事處提交資料,有關的工作入息會在第三個月開始發放的綜援金中作出適當的調整。 就《税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香港法例或結婚當地的法例所承認的合法婚姻。 自住物業(5)、將來自用的骨灰龕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則不包括在內。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傷殘受養人免税額
政府通過各項計劃為長者提供多種社會服務及福利,包括安老院舍照顧服務,及多種長者經濟援助。 長者家個案主任會為每個個案作評估、提供意見及協助申領各項津貼,務求減輕護老者經濟壓力,令長者得到適切的照顧。 若綜援住戶住在工廈,因工廈不適合作住宅用途,屬不適合居所,為居於有關單位的綜援受助人的安全着想,故會勸喻他們盡快遷離有潛在危險的單位。 社署會為有關受助人提供適切經濟援助,包括在有需要時轉介受助人到相關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以便為他們提供適切的協助。 然而,所有受助人均需提供住屋開支證明(如租單、租約、收據、轉帳證明等)以申領租金津貼。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申請資格
非居於院舍而年老、殘疾、經醫生證明為健康欠佳的受助人或年齡介乎60至64歲身體健全的成人受助人,每月可獲發社區生活補助金,為他們留在社區生活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申請長者生活津貼時,申請人年齡必須為65歲或以上,以及資產及入息必須低於津貼計劃的限額,方能通過資產審查和入息審查。 如有需要,辦事處職員會直接向轉介機構作出查詢,及/或向本署有關的服務科或醫院管理局尋求意見,以協助辦事處考慮及審核其申請。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香港各項老人院資助、養老計劃總結:
現時所有合資格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每月可領取2,390元,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16%[8] (2016年長生津金額提升至2,495元)。 而高齡津貼方面,65-69歲長者需通過資產及收入審查才能領取,70歲或以上長者則不設任何資產及收入審查。 香港的高齡津貼給予每月劃一的保障水平[每月1,235元(2015年數據)]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大約只等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9%。
符合以上資格的受助人,需要在使用該服務前先向辦事處查詢,以確保受助人符合申領資格。 如受助人因行動不便,社署職員可安排家訪,以協助辦理申領特別津貼的手續。 根據樂施會2009年進行的調查[5],有近三成(27.5 %)受訪者表示即使自己或家人有經濟需要亦不會申領綜援,而當中最主要理由包括「不想依賴政府」(68.2%),和「不想自己或家人被看低」(27.2%)。 自該措施推出後,長者綜援個案的增長率由98/99年度的10.9%,下降到00/01年度的1.7 %[4]。 00/01年度香港的經濟環境仍然欠佳,因此相信長者綜援大幅下降的主因是新制度取消了大量原本合資格長者的領取綜援資格。
為確保社會資源的公平運用,所有申請人均必須通過資產及入息審查,才能符合資格申領綜援。 任何申請人在短期內將其銀行存款取出,均會作為其資產計算。 如申請人向本署提供合理解釋及証明,本署須獨立審核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而作出考慮能否酌情處理。 香港現時透過公共財政支持的長者入息保障制度,主要為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齡津貼制度。 由於上述三個制度都有透過公共財政進行再分配的效果,因此是解決長者貧窮問題的重要制度。
然而有不少意見認為,在現行社會保障制度下,不少長者仍然得不到基本收入保障,而隨著人口老化及長者貧窮化,此三項制度將更難達至確保長者脫貧的目標。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2025 傷殘津貼可分為普通傷殘津貼及高額傷殘津貼,是社會福利署(社署)為嚴重殘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現金津貼,以應付因嚴重殘疾而引致的特別需要。 由2023年2月1日起,普通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2,005,而高額傷殘津貼的每月金額為$4,010。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申請綜援或現金津貼
就考慮納税人是否有資格申請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而言,「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受養人,是指該受養人必須慣常地在香港生活。 此外,年齡在12至64歲並符合資格領取普通傷殘津貼或高額傷殘津貼的申請人,每月可獲發交通補助金(每月$325),以鼓勵他們多些外出參與活動,從而促進他們融入社會。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 如申請人未滿18歲而沒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或申請人年滿18歲但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 申請人可親自前往其區內的 社會保障辦事處、或用電話、傳真、電郵、郵遞或網上表格方式提出申請,或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在接到申請後,社會福利署(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和進行家訪,以查核申請人的實際情況及所提供的資料。 如申請人未滿18歲而沒有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或申請人年滿18歲但經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親自提出申請,其申請可由社會福利署(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其辦理。
現時長者領取的綜援金金額偏低,以單人健全長者為例,每月可領取3,200元的標準金額(2015年),連同其他特別津貼,每月所得的平均綜援金額約為5,548元[1],約等如工資中位數的37%[2]。 註2:高額傷殘津貼申請人於申請津貼時,如已入住上述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他/她只會獲發普通傷殘津貼。 至於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受惠人,如他/她入住院舍/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特殊學校寄宿超過29天,其可獲發的津貼將會調整至普通傷殘津貼的金額。 綜援資助及老人院綜援金額每月由 $4,060 至 $11,070 綜援傷殘津貼同時2025 不等,另外根據綜援長者的需要設有額外特別津貼。 有綜援的受助人及其合資格的同住家人,凡他們所擁有的非自住物業均須納入資產計算,以確定他們是否符合資產審查以領取綜援金。 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有關兒童在香港沒有合適的親友照顧等,社署會酌情考慮容許兒童獨立申請綜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