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指,單位最新以490萬元(未補地價)面積呎價約11,264元。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另外,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理論上,簽了正約後便沒有撻訂的選項,雙方都應盡力完成交易。 假如賣方在正約階段後悔而想終止交易的話,買方可引來合約條款強制完成交易。
一般來說,「細訂」是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一併繳付的臨時訂金,並沒有明文規定要付多少,都是由買賣雙方協定,但坊間多數是按樓價3%至5%作為落細訂準則。 賣樓成交期 《稅務條例》第2條訂明行業包括屬生意性質的所有投機活動及項目。 中原地產東涌藍天海岸第二分行高級分行經理王文彬表示,美國即將公布議息結果,市場觀望氣氛濃厚,樓市交投淡靜。
賣樓成交期: 樓市成交個案(1)日出康城LP6一房512萬蝕讓沽出
對於入息不穩定或自僱人士,需要提供的文件或會較多,審批時間亦較長,筆者建議這類人士要多預時間準備,免失預算。 這個交易流程的重點有二,一是買家一定要先有足夠現金支付物業賣價的10%,否則會因為付不出細、大訂而無法完成買賣,二是成交期的長短對整個交易影響深遠。 成交期的出現就是讓買家可以準備金錢去付清餘額,而銀行審核按揭及準備文件一般需要1-2個月,因此一般買賣都會安排2-3個月後才成交。
- 對於入息不穩定或自僱人士,需要提供的文件或會較多,審批時間亦較長,筆者建議這類人士要多預時間準備,免失預算。
-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 他相信,市場已消化加息的影響,料今年樓價有約5至10%升幅。
- 忌過於天真,以為同人講明自己要移民,就是明志決心要賣,只求有誠意買家接手。
- 除首置客外,換樓人士亦偏向選用「建期」購買樓花,藉於新樓落成前,有充足時間出售舊有物業,同時亦可恢復首置身份,並可退回購買第二個物業多繳的稅款。
不過在賣舊樓、申請9成按揭換新樓這兩項細節操作上,若果成交期拿捏得不夠精準,隨時會墮入按揭陷阱。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今日推售188間亦會全數獲承接。 賣樓成交期 單位原叫價600萬元,減價30萬元,獲同區分支家庭以570萬元承接,實用呎價10941元。 曾慧敬表示,原業主於1998年8月以198萬元買入單位,持貨25年轉售,是次轉手賬面獲利約372萬元,單位期內升值約1.9倍。 據悉,單位早前以388萬元放售,獲用家議價8萬元,以「意頭價」380萬元承接,折合實用呎價約16,594元。 賣樓成交期2025 賣樓成交期 原業主於2016年9月以322.7萬元購入上述物業,持貨約7年,帳面獲利57.3萬元,或升值近18%。
賣樓成交期: STEP 4:簽訂臨約 + 申請補地價及按揭
也造就了早前有律師行涉嫌挪用客戶資金,又或者律師樓職員夾帶私逃,不單無法完成交易,買家及銀行都會蒙受損失。 所以今次銀行處理方法,針對已發出「授信文件」的按揭申請,它們會直接跨過「王潘律師行」,以本票方式交予賣方銀行,以防止上次問題重轁覆轍。 另外,各業主如果打算找地產代理放盤,一定要記得與代理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這份協議會列明賣方如果透過地產經紀賣出單位時需要繳付的佣金、繳付佣金的時間、是否「獨家代理」或「雙邊代理」。 最後謹記要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想知道地產經紀是否持牌可以參考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網站:Licence list (eaa.org.hk)。
- 原業主於2016年9月以452.8萬元購入單位,持貨近7年,帳面賺175.2萬元,單位期內升值約39%。
- 銀行在收到買家簽署好的文件後,認為沒有問題,便會發出「授信文件」(facility letter),之後便會把按揭貸款,轉帳入律師樓的獨立戶口內。
-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即使資金充足,對於現金流方面仍要好好安排。
- 假如已獲屋宇署選定要參加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就應準備及安排所需的訂明檢驗和訂明修葺工程。
- 除非新購物業樓價較售出物業高很多,或細訂金額較多,否則撻訂也可平手甚至微賺差額。
據了解,買家為上車客,鍾情單位四正實用,裝修新淨,見美國未有加息,加上業主肯減價,遂購入單位自用。 原業主於2016年5月以389萬元一手購入單位,持貨7年轉售,帳面獲利119萬元,單位期內升值約31%。 賣樓成交期 熊建明稱,原業主2月以680萬元放盤,隨加息、經濟、政治等因素, 調整價錢至最近650萬元放售,獲新買家洽詢,雙方經議價後以608萬元易手,累減逾1成,實用呎價約11,559元,建築呎價約8,612元。
賣樓成交期: 二手市況|美暫緩加息 買家快步入市 元朗連錄成交 一房賣508萬
以下收入流程表,假設賣方可在簽臨約日收取細訂,及在簽正式買賣合約時收取大訂餘額。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部分標準合約甚至訂明於成交日,才一次過將大、細訂及樓價尾數對數後給予賣方。 其實大多數銀行均有提供免費預先批核服務,買家可提交所需文件進行預先審批,銀行按揭專員亦會就買家不同的情況及需要提供專業意見,助買家解決置業問題,使成交過程更輕鬆順利。 在香港買賣物業,均需委託律師處理,因此賣樓需準備律師費,用於草擬買賣合約,樓契登記以及按揭契,費用大約是$10,000左右。
賣樓成交期: 流程1: 選擇On List律師樓
但美國暫緩加息對香港物業市場總算是好消息,相信發展商將加快推盤,料六月一手成交可達1,000宗。 當大家簽正式買賣合約,付了大訂之後,悔約的代價便有所不同了。 賣樓成交期 因為正式買賣合約理論上是「必買必賣」協議,如果此時悔約,代價除了賠訂及代理傭金外,對方還有機會追討損失。 例如買家以600萬元向業主買入單位,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悔約,但其後樓價下跌,業主重新放售後只能以550萬元成交,這50萬元的差價業主是有權向買家追討賠償。
賣樓成交期: 出售住宅物業
但其壞處卻是因律師在對數過程中,要確保尾數是足以支付予賣方才會放貸。 因此,如果換樓之餘又需要借9成按揭,買賣兩層物業的成交期需要互相遷就,最好相距1個月以上,方法是新買入的物業向賣家爭取長成交期;賣出舊有物業時則向買家爭取短成交期,以策萬全。 新買家心儀單位景觀開揚,間隔實用,隨即向業主還價,成功購入心頭好。
賣樓成交期: 買賣方式
為了爭取更多時間籌措資金,買家可以要求賣方延長成交期,比如要求賣方半年後才成交,只要賣方同意,在臨時買賣合約註明成交日就可以了。 以我最近的操作為例,我需要重做2個全付資產的按揭才有足夠資金成交,而重做按揭往往需要1至2個月才能完成,因此長成交期對我來講非常重要,足以影響我是否能夠完成交易。 莊士中國(00298)發展的鴨脷洲弦岸,昨公布首張價單提供50伙,折實平均呎價約26,862元,較兩年前同區開價新盤首批高約6%。 另外,兩盤周六推售新一批單位,新鴻基地產(00016)屯門NOVO LAND第2A期次輪推售223伙,華懋集團的何文田站瑜一‧天海同日賣66伙。 入場費531.9萬 莊士中國地產部助理總經理陳慶光稱,弦岸首批貼市價推出,提供13伙開放式戶及37伙一房,實用面積205至317方呎。 價單設3種付款方法,即供最高享16%折扣,折實售價531.9萬至875.4萬元,折實呎價25,945至27,790元。
賣樓成交期: 成交期 – 居所真空期
售出物業時,如果擔心買家簽署正約後仍會終止交易,換樓人士應將新購物業的臨約簽署日,定於售出物業的成交日之前10日左右,以確保收齊售出物業的尾數後,才需要上律師樓,簽署新買物業的正約(下圖)。 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來說,最理想是完成出售單位的所有手續及收到尾數後,才簽臨約購入新物業。 賣樓成交期2025 然而,一賣一買簽臨約的日子,相隔最少一個多月,若擔心期間樓價升勢太急,不少人會考慮在賣樓成交日前偷少許時間。 交樓日是賣樓的最後一個步驟,在這一天,賣方會將物業交付予買方,而買方需繳付樓價的餘數。 注意一點是賣方有責任在交樓日前處理好物業的相關費用,例如管理費,而買方會在這天上樓驗收。
賣樓成交期: 按揭計算機
不過換樓客應保留臨約正本,萬一要向稅局解釋,可有備無患。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如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可於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可用「即賣即買」的方式購入新單位,以避免樓價飆升的風險。 故此,更換自住物業,筆者建議,盡可能拉近兩宗買賣簽訂臨約的時間,確保不要落錯車,反正貴買貴賣,換了一間「啱心水」的住宅必然是正確的選擇。 至於購買一手樓盤,繳付大訂餘額、補付訂金、印花稅及尾數等日子,均視乎個別樓盤而異。 原本印花稅應在簽臨約日起30日內繳付,但一般做法是在過大訂時給予律師樓,由於買家通常會比賣家早一步上律師樓簽正約,所以下表的過大訂及印花稅日期均以12日為例。
賣樓成交期: 樓市成交個案(4)青俊苑未補價兩房490萬易手
簽完臨時買賣合約之後,賣家可以委託律師樓準備正式買賣合約。 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可以由雙方提議加入,只要不觸犯法例都可以列入合約。 賣樓成交期2025 當雙方同意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之後,買方需要根據臨時買賣合約要求交付餘下訂金,俗稱「大訂」。
賣樓成交期: 樓市成交個案(3)屯門兆山苑2房放盤1個月 減價38萬
樓宇買賣的流程相信很多買賣過的朋友都知道,我先在此簡單說明一下。 之後買家需要找銀行承造物業按揭(俗稱上會),一般銀行能夠承造6成按揭,如超過6成按揭需要向HKMC/QBE/AIG購買按揭保險,銀行才能借款。 完成手續簽好文件後,在成交日前雙方到律師樓簽妥有關的銀行及法律文件後,買方把扣除按揭、大訂後的餘款(如有)交付律師樓,就算完成了工作。 到買賣成交日,銀行會把按揭數額直接交予賣家銀行,同時買方律師樓會把餘額(如有)交給賣方律師樓以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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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買定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業主有權沒收買家的訂金,即是「撻訂」,而買家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假如是賣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反悔,賣家就要賠償買家的訂金,即是「賠訂」,並要支付買賣雙方的經紀佣金。 由於出售物業需時,買家要睇樓,由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伙及俾細訂3%至5%,再到簽正式買賣合約,再俾大訂10%,前後都需要14天。 而成交期一般需要一個至一個半月,期間準業主可入屋檢查兩次。 所以,業主即使遇到買家,都要預留至少兩個月,以備有充足時間。 正當市場認為「黃馮律師行」僅為個別事件之時,另一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也爆出事故,其創辦人創辦人王光榮及總經理王德信,因為被廉政公署以涉嫌「套丁」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