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制訂了一套名為「香港增補字符集」的中文字符集,以處理一般中文字庫中未有涵蓋的香港常見中文字。 公眾人士可以下載這套字符集,以便在網上閱讀這些中文字。 不少從業人士認為,舉報存在困難,一方面舉報者須承擔一定法律責任和現實壓力,另一方面,一旦實行強制舉報,相關舉報及轉介個案數量必定上升,當局是否應付得來,尚且存疑。 上述政策建設不僅拖沓、無實質進展,而且即便落實,對於保障兒童、預防虐兒事件發生而言,也只是邁出了第一步,仍須從立法、社福政策、教育推廣等多方面入手。
若發現當父母的責任已超出負荷,情緒常常失控並受到困擾,便需要尋求協助。 本港有一糸列由社會福利署(社署)及非政府機構提供的政府資助或非政府資助以支援虐兒、虐待配偶 / 同居情侶和性暴力受害人的福利服務。 另外,一名女嬰前年被虐待後死亡,受女嬰母親所託照顧她的同居情侶早前承認虐兒,各被判囚5年4個月。 黃翠玲指,現時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以沒有保護罪的刑罰而言,若是知情不報、或袖手旁觀、保護不力等,刑責可去到嚴重受傷和死亡,分別最高15年和20年監禁。
虐兒個案: 服務區域A、D及E
從那時開始,養父母開始不讓鄭仁上幼兒園,從 7月到9月間,鄭仁只有出現在幼兒園中6次。 虐兒情況一直無聲地存在,陳鳳英相信臨臨的慘況只是冰山一角,指出本港處理虐兒個案的機制仍有不少改善空間。 現時虐兒個案一般覆診期為兩年,評估若指出兒童身心無大礙便會關閉檔案。 她認為後續工作值得檢討,譬如在醫院建立更完善的心理評估機制,但礙於資源不足,說易行難。
-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虐兒個案中,超過七成的施虐者是受虐兒童的父母、家庭成員和照顧者,因此施虐者甚少主動求助,受虐兒童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 養父當時還向警察說:「我希望你們不要對收養家庭有偏見。」於是,該案警方以「無嫌疑」作結。
- 事實上,在過去十年,業界已不斷向政府提出兒童緊急住宿服務不足,亦觀察到社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人手不足以支援現時通報的個案,而且服務改善步伐並未能應付現實所需。
- 然而,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指出,香港政府並未承擔起建立健全兒童保障政策的重任,反而將虐兒問題推給法庭處理。
- 「醫治一個虐兒家庭,比起醫治一個肺炎小朋友複雜好多倍。」治療遇到的困難讓陳鳳英明白,虐兒家庭不會無故浮現眼前,醫護要化身偵探洞察不妥。
- 特區政府在這一方面並非毫無作為,但相關政策建設卻進展龜速。
陳鳳英身經百戰,穿起白袍形象冷靜理性,不過同為兩女之母的她拒絕麻木,常為受虐孩子的不幸經歷鼻酸流淚。 她自言所以很少向身邊人談論工作接觸的虐兒個案,怕他們也曾有類似經歷,無意間觸及其痛處。 難過時,她選擇透過教育社工和醫護宣泄情緒,盡力推廣保護兒童信息,減低他們最終受傷害的可能性。 她在2008年轉到衞生署兒童評估中心工作;至2012年,政府推出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計劃,照顧高危家庭的兒童,陳鳳英兼任計劃統籌,開始處理虐兒個案,至今已接近10載。
虐兒個案: 施虐者往往是至親或照顧孩子的人:
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虐兒個案中,超過七成的施虐者是受虐兒童的父母、家庭成員和照顧者,因此施虐者甚少主動求助,受虐兒童也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有近10年處理虐兒個案經驗的中大兒科學系榮譽臨床副教授、威爾斯醫院兒科副顧問醫生陳鳳英不諱言,這宗慘劇只是冰山一角,無法估計有多少孩子活在虐兒陰霾下。 「醫治一個虐兒家庭,比起醫治一個肺炎小朋友複雜好多倍。」治療遇到的困難讓陳鳳英明白,虐兒家庭不會無故浮現眼前,醫護要化身偵探洞察不妥。
上月美國眾議院全體議員一致同意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法案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是否繼續享受不同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待遇,要求國務院不應根據被捕記錄,對香港民主和平抗爭人士拒發簽證。 法案還要求總統制定制裁名單,對侵蝕香港自治和法治的人士實施拒絕入境、凍結在美資產等形式的制裁。
虐兒個案: 施虐者輔導計劃
在懷疑鄭仁遭到虐待後,老師們在同年5月25日這天向首爾陽川區警察局報案。 虐兒個案2025 當時,養父表示鄭仁身上的瘀青是因為他們在矯正鄭仁的O型腿、幫鄭仁按摩時,不小心按太大力所致。 養父當時還向警察說:「我希望你們不要對收養家庭有偏見。」於是,該案警方以「無嫌疑」作結。
- 至於舉報者憂慮承擔法律責任,黃翠玲建議,法規可以訂明對舉報者的保障。
- 黃翠玲指,現時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以沒有保護罪的刑罰而言,若是知情不報、或袖手旁觀、保護不力等,刑責可去到嚴重受傷和死亡,分別最高15年和20年監禁。
- 先後傳召受害者的祖母、哥哥、繼姊及法醫作供,案情披露虐待過程的細節,包括用籐條虐打而造成撕裂性傷痕、用剪刀剉出的破口、用拖鞋暴打,還有所謂的「抛高高」頭撞天花板及「扮超人」的猛力搖晃,造成女孩滿身133個新舊傷痕。
- 一直與當地支持法案的國會議員接觸的香港眾志指,由於參議院通過的與眾議院的《人權民主法案》並非同一版本,因此在感恩節假期後,兩院將需要處理法案之間差異,才可以交到總統簽署。
- 在這種情況下,第三方舉報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即由在工作上經常接觸兒童及家庭的專業人士,包括校長、教職員、幼兒工作者、社工、輔導員、醫生、護士、警方及律師等,憑藉專業知識識別懷疑虐兒個案,盡快通報及提供支援,以免有關兒童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 防止虐兒會總幹事黃翠玲指出,200宗懷疑虐兒個案中,身體虐待比率最高,有96宗,佔48%;其次是性侵犯,有33宗,佔17%。
- 陳鳳英身經百戰,穿起白袍形象冷靜理性,不過同為兩女之母的她拒絕麻木,常為受虐孩子的不幸經歷鼻酸流淚。
虐兒個案涉及221名懷疑施虐者,大部份施虐者都是家庭成員,當中30%是母親、24%是父親、17%涉及父母二人。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2020年新呈報的性侵個案比2019年增加8宗,今年首半年比去年同期急增99宗。 防止虐待兒童會稱,疫情期間,兒童有較多時間上網及使用智能電話與外界溝通,增加兒童在網上接觸潛在侵犯者危機。
虐兒個案: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九龍城及油尖旺)
侵害人身罪相對來說比較欠缺阻嚇性,她促請政府接納法改會的建議,定立針對虐兒的「沒有保護罪」,提高現時《侵害人身罪》的刑罰,亦希望政府訂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機制,立法全面禁止體罰等。 此外,根據防止兒童虐待會2017年的調查,受虐者中49%涉及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50%與經濟困難及適應新環境相關,另有42%則關乎父母的婚姻及情緒問題。 可見當父母承受不堪重負的經濟或婚姻等生活壓力,可能引致他們出現負面情緒,並在缺乏正確管教觀念的情況下,以不當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子女。 虐兒個案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助理服務總監尹潔盈亦表示,疫情下組織會向個案家庭寄送禮物包及遊戲包,鼓勵親子活動,促進雙方溝通。
虐兒個案: 資料收集與使用
而女童的幼稚園老師雖也發現女童傷勢,但校方並未向教育局或社會福利署反映。 可見教職員乃至社署人員,都因對相關處理原則和程序陌生而未能及早阻止悲劇發生。 但個人疏忽的背後,實則反映了當下香港保護兒童機制零散,從識別、舉報到處理,各個環節間缺乏統籌協調與規劃,結果就或各自為政,或互相推諉。 根據前線社工的經驗,發生虐兒事件的家庭一般處於高壓狀態,一旦東窗事發,可預計施虐者的情緒會較激動,也有遷怒於兒童而加重虐待的風險。 兒童亦承受很大心理壓力,故揭發事件後,即時把雙方分開輔導會較理想。 然而,現實是懷疑受虐兒童根本難以找到安身之所,有表面傷痕的還可先送往醫院治理,但一般兩三日後完成檢查及處理傷患,便會因醫院床位緊張而被勸離開。
虐兒個案: 服務單張
我們收集到訪本網站人士所自願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用戶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 除法律有所規定外,如未得你的同意,我們不會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作其他用途。 「我們發現,出現虐兒問題、尤其是疏忽照顧的家庭中,父母本身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情緒問題、精神疾病、濫用藥物等,這類家庭我們稱之為高危家庭。」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說。
虐兒個案: 支援虐兒、虐待配偶 / 同居情侶及性暴力受害人服務宣傳刊物
另一方面,兒童住宿照顧服務的緊急宿位經常爆滿,一位難求。 今年四月法庭審理三年前五歲女童受虐致死案後,引發社會關注如何及早識別虐兒事件。 政府隨即研究立法建立強制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相信人人都原則上支持,社福界也當然支持保護兒童,但必須有足夠的保護兒童的服務配套,尤其是兒童緊急住宿服務。 在這種情況下,第三方舉報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即由在工作上經常接觸兒童及家庭的專業人士,包括校長、教職員、幼兒工作者、社工、輔導員、醫生、護士、警方及律師等,憑藉專業知識識別懷疑虐兒個案,盡快通報及提供支援,以免有關兒童受到更嚴重的傷害。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2019年虐兒個案共有1,006宗,2020年則下降至940宗,其中身體傷害虐待為389宗,佔41.1%,疏忽照顧201宗,佔21.4%;施害者為受虐待兒童父母的個案數量達到583宗,佔59.7%。 可見,虐待兒童的施害人往往是其父母或照顧人,也就是對兒童來說非常親密的人,這使得沒有自衛能力、在家庭權力關係中處於底層的兒童一方面成為暴力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難以主動向外界尋求幫助。
虐兒個案: 服務對象
黃翠玲分析,政府可設立明確的個案分流系統,例如根據舉報者提供的資料分流,如身體有明顯或嚴重傷痕、性侵犯、疏忽照顧等較為嚴重的個案,應交由保護兒童服務的專門部門或執法機構展開調查;而徵象輕微的個案則可交給家庭服務中心跟進。 至於舉報者憂慮承擔法律責任,黃翠玲建議,法規可以訂明對舉報者的保障。 例如,2010年一項有關香港普通科醫生遇到虐待兒童個案的舉報行為研究報告顯示,有四成遇到懷疑個案的普通科醫生從未舉報,可見情況普遍。 黃翠玲認為,每一宗虐兒個案都是可以預防的,而周全的兒童保障政策能夠有效防止悲劇發生。 如在五歲女童被虐致死案中,女童胞兄學校發現其身上有傷後與社署聯絡,以為可「轉介」社署,惟社署卻以為校方只是「查詢」,並未跟進。
虐兒個案: 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1)兒童難找安身之所
現時,主要呈報機構包括社署及非政府機構的服務單位、香港警務處、醫院管理局、衞生署和法律援助署等。 當前線的社工和專業人員接觸或處理虐待配偶/同居情侶個案和性暴力個案時,會因應個案的性質作出初步及專業的評估後,才向「中央資料系統」呈報。 防止虐兒會總幹事黃翠玲指出,200宗懷疑虐兒個案中,身體虐待比率最高,有96宗,佔48%;其次是性侵犯,有33宗,佔17%。
虐兒個案: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黃大仙及西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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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兒個案: 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屯門)
特區政府在這一方面並非毫無作為,但相關政策建設卻進展龜速。 如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於2019年5月建議並展開公眾諮詢訂立「沒有保護罪」,即對沒有採取步驟保護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追究刑事法律責任,本能起到預防的作用,促使照顧兒童或與其同住的人在兒童面臨受傷害的風險下保護兒童。 虐兒個案2025 可是,相關公眾諮詢雖已於2019年8月結束,政府卻至今未訂立立法時間表。
虐兒個案: 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地區協調委員會
此外,2005年起政府推動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亦能及早識別及介入懷疑吸毒、單親或年輕的孕婦個案,適時提供協助。 黃翠玲續稱,這些年齡組別包含了兒童升小學和升中學階段,反映父母面對子女選校壓力,若期望過高,容易造成親子衝突。 她表示,被家庭成員虐待的兒童,最深遠影響是缺乏安全感,導致自信心和自我形象低落,甚至在人際關係方面產生障礙,亦會對家人失去信心,並可能產生抑鬱、性格變得內向等。 她又提到,由於家庭成員是受虐兒童的依賴對象,往往「為了保護家人,不會主動告知別人自己受虐」,大多都是校方或社工發現而舉報。 5歲女童臨臨於2018年疑遭生父和繼母長期虐待致死,案件在今年初開審,二人於4月被裁定謀殺罪成,轟動社會。 陳鳳英形容,此悲劇對兒童保護議題有「驚弓之鳥」之效,使不同業界反思身邊有否同類事情發生,新界東醫院聯網近三個月接收的虐兒個案數目比平常大增三成,而其他聯網亦有所上升,大多數是顯然易見的身體虐待個案。
虐兒個案: 受虐時是有跡可尋
處理虐兒案件牽涉多個部門,醫生的專業制肘曾讓陳鳳英感到無助。 此症狀與「搖晃嬰兒綜合症」異常吻合,即嬰兒頭部受到激烈的搖盪,頭部受到碰撞造成的傷害。 若涉及第三者資料,在複製或以其他形式使用前,必須獲得有關版權持有人的准許。 任何人士欲採用本網站的圖片、圖像、聲音或錄像資料,必須預先獲得批准。 上文節錄自第261期《香港01》周報(2021年4月19日)《虐兒案頻發背後 香港兒童欠缺「保護網」》。 由於參眾兩院的法案版本稍有不同,故法案需要交到眾議院再進行表決,再交予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後正式生效。
孩子的世界觀狹小,父母是他們的至親,前設便認定父母是他們的唯一依靠,也視父母為他們最愛最想保護的人。 事實上,鄭仁被送到醫院時心臟已經停止的狀態;但在這麼緊急的情況,養母卻回到計程車找回自己的帽子和優閒地用手機在網購。 在孩子去世後, 養父母僅用了3000韓元買了一個相架(即約$21.4港幣),再把孩子安置在一個免費的墓地,到現在都沒有看過這個孩子。
虐兒個案: 福利服務
紀錄只會顯示你的領域名稱、伺服器地址及所閱覽的網頁,以便我們統計閱覽網頁的人數及閱覽者類別方面的資料。 在此機制下,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參議員反對的話,就當作一致通過《法案》的參議院版本。 虐兒個案2025 疫情持續逾兩年,學校多次停課,聯合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副顧問醫生鄭慧芬今日(25日)在電台節目表示,2021年醫院發現因懷疑虐兒入院的個案增加約4至5成,而當局更在同年接獲逾1,360宗懷疑虐兒個案,較前年2020年升超過420宗。 我們當父母,每天學習怎樣去照顧孩子,應對孩子淘氣時的壓力;學習如何身教孩子正確的價值觀,並自我反省不足之處。
她指,疫情下父母子女長期在家「困獸鬥」,令懷疑虐兒個案增加。 惟受社交距離措施影響,個案較難發現,社工亦難以上門探望有需要家庭。 她強調,「3歲定80」,兒童頭三年的腦部發展尤為重要,穩定的親子關係才能讓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被害者是無力自保的兒童,施害者是面臨生活困境或缺乏管教觀念的父母;保障兒童福祉、預防虐待兒童的社會責任自然需要由社會整體承擔,這是須由政府帶領社會各界設立「保護網」的原因。 然而,兒童權利委員會執行幹事黃惠玉指出,香港政府並未承擔起建立健全兒童保障政策的重任,反而將虐兒問題推給法庭處理。
「事後處理與庭審固然重要,但解決虐兒問題的政策重點應當是事前的預防機制。」她說。 正因醫院資源有限,陳鳳英更傾向透過前期工作減少嚴重虐兒個案。 她促請有關當局釐清保護兒童的法律責任,並為體罰立法定立清晰界線,收窄灰色地帶。 另外,她亦期望當局可建立統一平台,予不同界別的人士尋求協助,並整合他們提供的虐待線索,讓更多受虐兒童被發現。 虐兒個案 當情緒頻臨失控邊緣,應盡快「逃離」現場,讓情緒平伏下來,避免悲劇發生。
虐兒個案: 虐待兒童
她憶述,曾有老婦帶著數個月大健康正常的嬰兒,到母嬰健康院覆診,「但婆婆個身好臭,唔能夠清楚答問題」。 虐兒個案2025 團隊發現這個家庭涉及疏忽照顧,嬰兒的婆婆吸毒,母親僅10多歲,家居滿佈垃圾、惡臭無比,還有超過10隻貓。 鄭慧芬今日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表示,2020年當局接獲逾940宗懷疑虐兒個案數字,去年則接獲1,360宗,上升逾420宗,其中四成個案為身體虐待。
韓國女童鄭仁(Jung 虐兒個案 In-i,音譯)2020年10月13日死亡,年僅約1歲(16個月大)的她被養父母接到家中9個月後遭虐待致死。 死者生前腹部曾被重擊,導致腸胃破裂、頭蓋骨、肋骨、鎖骨及腿骨都骨折;其胰臟嚴重受損,更有內出血的情況。 在今年年頭,南韓SBS電視台《我想知道真相》(그것이알고싶다)節目揭露了 16個月大女嬰遭養父母虐待致死的案件,也曝光了警方在接獲三次報案後的失職情形,引發全國民眾的怒火。 節目播放當晚,已有23萬人在青瓦台網站聯署要求公開養父母身份,對他們控以謀殺罪,以及連署要當局開除經手案件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