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樓宇外部的渠管有欠妥或因破損而造成滲水及衞生問題,屋宇署會引用《建築物條例》第28條所賦予的權力,向有關業主發出渠管修葺令,着令他們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所須的修葺工程。 若涉及緊急情況,例如渠管因嚴重破損而造成大量滲水或嚴重衞生問題等,屋宇署會即時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修葺工程,然後向有關業主追討費用。 外牆漏水責任2025 根據《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如租客未有按合約條文規定,將物業維持於可租用的狀況,例如出現嚴重漏水等極端情況但仍置之不顧,業主可向租客事先發出通知並進入屋內進行修葺。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日久失修的舊式樓宇,不時會因為外牆出現裂縫、破損而引致漏水,雨水可能經由大廈外牆直接滲入屋內,或經牆身、縫隙流至不同地方。 外牆問題需要搭棚維修,維修責任由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責,應向相關人士求助。 市民可先致電1823尋求滲水辦(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協助,找出確實的滲水原因。
外牆漏水責任: 樓上滲水點追究?係咪應該樓上單位負全責?
假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你可致電「1823」求助。 聯辦處會就滲水投訴作出初步調查;若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辦處便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處理。 外牆漏水責任2025 現代人大多居住在公寓大樓中,經常會遇到房屋漏水的問題。 法界人士提醒,不管是自家漏水或鄰居漏水,千萬別拖延,趕快解決。 外牆漏水責任2025 法界人士進一步指出,不管是確認漏水點或修繕、賠償金額,都可以先協商後訴訟的方式解決,以免損害擴大,之後賠償越來越多。
聯辦處會根據相關法例賦與的權力調查有關滲水個案有否違反法例的規定。 倘若沒有確實證據顯示該個案違反相關法例的規定,聯辦處便無法律依據採取執法行動。 外牆漏水責任2025 漏水發生在共同壁、樓地板或內部的管線:例如管線漏水,而漏水的管線是在共同壁或樓地板,則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住戶共同負擔。 但如果是可歸責於其中一位住戶所導致,例如某一住戶於裝潢時不慎弄破水管時,則由該住戶負擔修繕之責任。 2.「….公寓大廈之『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為維持建物安全及其外觀所必要的構造,性質上應亦不許分割而獨立為區分所有之客體,而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詳參台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字第450號民事判決。
外牆漏水責任: 樓上滲水業主唔認數? 一文教你應對三步曲
樓宇內供水系統的公用部分,包括水泵、水箱、公用喉管及其他關連的公用供水設施,則是樓宇管理處或註冊代理人負責維修保養的。 以下是有關私人屋邨或屋宇內供水喉管維修保養責任的資料。 如果你住在公共屋邨,邨內所有供水喉管(除了水錶外) 都是由屋邨管理處負責安排維修和保養的。 公證行採用較先進的紅外線熱像分析及微波斷層掃描技術,需時較短、失誤率低,對業主都有一定保障。 公證行經調查後,如果有足夠證實顯示漏水源頭屬於懷疑單位,就會向法庭舉證,入稟追討賠償。
- 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辦處會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 所以如果因處理維修漏水問題,必須進入樓上或樓下住戶屋內時,不管漏水原因是年久失修或由樓上、樓下住戶一方造成,樓上或樓下住戶都不可以拒絕。
- 任何人沒有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另加每日罰款450元(《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27條及附表9)。
- 此外,亦有其他漏水維修工程,例如地台防漏層,屋頂防漏工程,灌漿,打防水針等,視乎滲漏的情況而定。
- 但運用這個方法來測試滲漏有可能需時較長,需要一小時至兩星期才能反映。
假如你不幸地買入漏水屋,別以為透過「打針」把填補裂紋修補就可解決滲水問題。 我們將剖析漏水的處理程序、以及常見的檢測手法來協助業主了解漏水屋的問題。 外牆漏水責任2025 有需要時,委聘建築專業人士或法律顧問,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負責人徹底解決滲水問題,或甚至就損失提出索償。 業主須負責自行評估名單所載的一切資料;如對有關名單相關事宜有疑問,應聯絡香港測量師學會。 香港特區政府沒有參與編製有關名單,亦不會對有關名單的不準確之處,或超連結產生的錯誤或不完整資料,或因有關名單所載的服務提供者的資料或其表現而引致或所涉及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有關服務提供者的名單,不應視為已獲屋宇署或香港特區政府認許或推薦,亦不應視為香港特區政府意味推廣其專門知識或其商業服務。
外牆漏水責任: 家居保險不保 樓上滴水 火險亦未必賠
……而公寓大廈之外牆,係建築物主要構造,為維持建物安全及其外觀所必要的構造,性質上應亦不許分割而獨立為區分所有之客體,而由全體住戶共同使用,應認屬共用部分。 至上訴人雖提出內政部85年9月9日台內營字第 號函認公寓大廈之外牆面應屬專有部分,然上開函釋與本院前揭認定不符,本無拘束本院之效力。 況縱認公寓大廈之外牆面係屬專有部分,惟依普天大廈社區住戶規約第2條第3項規定:本社區周圍上下及外牆面為共用部分。 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維護其外觀使用,非經規約或管理委員會會議之決議,不得懸掛或設置廣告物。
外牆漏水責任: 外牆滲漏
為加強本港的樓宇安全,屋宇署亦已於今年四月推出了新一項大規模行動,每年為五百幢樓宇進行樓宇狀況視察和發出相應的法定勘測或修葺命令。 屋宇署已完成有關計劃的準備,並已展開對目標樓宇的巡查。 原告人有舉證責任,在可能性的權衡下,證明滲漏源自被告的物業;被告人則不用證明滲漏源頭不在其單位,亦不用證明他沒有做成滋擾。 外牆漏水責任 外牆漏水責任 如個案危害大廈的結構安全或涉及浪費食水,聯合辦事處會按需要將個案轉介至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跟進行動。
外牆漏水責任: 業主與租客
由於損害賠償是以請求回復原狀為原則,如無法回復原狀,才以金錢作為補償,且被害人不能依損害結果,過度要求賠償。 因此,房東可要求管委會將屋頂平台恢復至無漏水狀態,並且要求賠償漏水期間少收的租金損失,以及經計算折舊後的裝潢整修費用(因此房屋已使用十年,需折舊計算),但無法以「租客因漏水問題不續租」為理由,要求其他賠償金。 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外牆漏水責任: 公寓大廈的房屋漏水由樓上還是樓下負責?
假如小業主發現其購買的單位有外牆滲水問題,大多會馬上通知管理處或業主立案法團,希望盡快進行相關測試及維修。 但小業主得到的回覆可能是大廈外牆並不屬於大廈公用部分,業權仍由發展商或另一業主持有。 由於這些業權持有者通常未必能即時就問題進行處理,小業主難免忍受較長時間的滲水情況。
外牆漏水責任: ‧ 屋主泣訴千萬豪宅漏水1年修不好 賠償兜不攏上法院
郭力菁指出,此時,應負責任的人,就得負責修繕漏水或支付修繕費用及負擔因漏水而造成的損害(例如:漏水戶的裝潢毀損、財物毀損等),若仍不願修繕或支付費用,漏水的苦主只好提起訴訟請求了。 * 假如上述調查和測試未能確定滲/漏水的來源,聯辦處會安排獲委聘的顧問公司作進一步專業測試。 顧問公司會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採取更深入的方式測試滲/漏水來源,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牆身灑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天台蓄水測試及濕度監測等。 * 聯辦處人員會視察有關單位及測量滲/漏水情況以鑑定滲/漏水是否構成公眾衞生滋擾,影響樓宇結構或浪費食水的問題。 好多時業主其實都未必知道幾時開始漏水,去到樓上樓下投訴嘅時候先知。
外牆漏水責任: 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
3樓屋主就向區公所申請協調,沒想到4樓屋主也不出席。 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須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另一個情況,在內牆入手處理,如果滲漏屬極之輕微可以利用英泥寶或聚氨酯等其他防水材料,塗在出現滲漏的內牆部位,形成一層防水膜。 這樣可以通過防水膜形成室內室外之間的移到隔層,可以阻止外牆積水再滲入。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外牆漏水責任: 相關
律師建議,房東可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或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需負賠償責任」聲請法院請求損害賠償。 房屋漏水是臺灣社會很常見的買賣房屋糾紛來源,每年應該有上千件與漏水有關的案件進到法院,我在執業的過程中,民眾最常諮詢的房屋瑕疵,漏水問題也名列前茅。 孫銘德:對,7-8%要注意,用粉筆標註出來,但可以先不處理。 9-10%則用熱像儀複驗,經驗上,會有很高的比例是出現明顯溫差漏水,那就最好請樓上處理了。 外牆漏水責任2025 我找的是防水技術協進會體系的千里達,初勘不進行破壞性檢查,只以儀器(水分計和紅外線攝影機)和傳統的試水來測試,費用6000,包含檢測報告。 這兩個體系裡的許多抓漏單位都有提供初勘服務,雖然初堪結果不等於民事訴訟程序的鑑定結果,但由於這兩個體系目前和法院的合作關係,我覺得先找他們初勘無論在談判上甚或是未來進入訴訟都較有幫助。
外牆漏水責任: 漏水?地板會溼,牆角磁磚都發霉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水有流動性,滲漏情況可能是重重因素,日積月累下造成。 苦主和源頭單位雙方,甚至管理處都可能要負上責任。 漏水問題可大可小,及早利用自行檢驗方法,查清自己是源頭還是苦主,防範於未然。
倘若業主未能在指定時間內進行渠管修葺令所指定的工程,屋宇署便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法行動,包括檢控有關業主及委聘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所須的維修工程,並於完工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及監工費。 如有關業主或住戶願意合作,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並將結果通知投訴人。 若未能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調查,聯合辦事處會以書面告知投訴人調查進展。
滲水辦的主要工作為以有系統的測試方法,嘗試找出滲水的源頭,使有關業主進行維修,以解決由滲水引致的妨擾情況,要注意的是他們並不會參與任何維修的工作。 但是若果懷疑與鄰居單位有關,應該先與鄰居商討,並要求對方安排合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及維修。 外牆漏水責任 亦可向大廈的管理公司又或者業主立案法團求助,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相關人士負責,在必要時可聘請法律人士或建築相關專業人士要求對方作出賠償,提出民事索償。
外牆漏水責任: 相關新聞
原告人根據普通法就滲水滋擾事故提出民事訴訟時,必須證明滲漏源自被告人的物業;及被告人對其物業滲水有實質認知或推定認知。 「水質測試」也可抽出水份檢測,觀察水份究竟是清水還是污水,藉以分辦是「來水管」或「去水管」爆裂。 檢測過程中,還可再測試水質有沒有含有尿液常見的「阿摩爾亞」,從而決定「去水」屬地台洗澡污水、抑或厠所污水。 在陳律師耐心傾聽,設定戰略目標,細心分析的努力下,本人最終仍然達到本人所需要的目標,並比目標更多,實在有夠厲害,相信他們準沒錯。
外牆漏水責任: 三、漏水誰負責?因「漏水原因」而異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香港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但可能時間會要耐少少,因為完成調查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 (一)截至今年十月底,屋宇署已處理約四千八百份小型工程完工證明書及相關記錄圖則及文件,當中約一千四百三十三份涉及排水工程。 為確保有關小型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該署會對已完成的小型工程作出抽樣審查。 截至今年十月底,屋宇署已完成六百一十五宗小型工程的抽查,當中未有任何因工程質量欠妥而引致樓宇安全和衞生問題的個案。 至於業主委聘非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非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小型工程的情況,屋宇署若接獲有關舉報,便會作出調查並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截至今年十月底,屋宇署共發現三十六宗涉及業主聘用不合資格人士進行小型工程的違規個案(涉及各類型小型工程),該署已就有關個案發出清拆令,並會考慮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有一位3樓的公寓屋主,家中浴室天花板漏水,且因漏水導致浴室裝潢都弄壞了,因此,他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察看,但4樓的人不願意,表示3樓自己修,4樓不可能漏水。 當局亦可向法庭申請 「妨擾事故命令」,飭令有關人士減除滲水滋擾。 如不遵照法庭命令,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如滋擾情況持續另加每日罰款$450 。 調查及測試工作通常可於90個工作天內完成,並將結果通知舉報人。 專家利用儀器對天花的樓板輸入微波,令石矢內積存的水分子產生振動(及微波反射),便能準確找出積水的位置和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