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如帳戶出現任何拖欠還款情況,除非拖欠金額在由拖欠日期起計60 放債人條例 日屆滿前全數清還或已撇帳(因破產令導致撇帳除外),否則帳戶還款資料(定義見以上(g)(v)段)會在全數清還該拖欠還款後被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繼續保留直至自欠款全數清還之日計滿五年為止。 放債人如是財政司根據《放債人條例》第33A(4)條以憲報公告認可的放債人或認可的社團的成員,則上述條文不適用。 規管中介人:由於2010年代初,中介收費問題嚴重,最猖狂的是俗稱「全捲」及「爆炸單」,意思即是說不良中介會將借款人整畢貸款騙取作為手續費,由於苦主眾多,被騙取的金額龐大,於是在2016年12月起,對受《放債人條例》規管的放債人施加更嚴格的附加條件,並加強執法。 如在廣告上必須加上「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的警告字眼;在貸款申請中牽涉任何第三方的轉介,必須確保借款人未曾給予第三方任何代價,否則會被罪款、監禁兩年及被取消牌照資格。
- 借款人須在該結算書的副本上簽註文字,表示已經收到該結算書的正本,並將經如此簽註的該結算書副本交回該放債人。
- 此外,任何貸款協議如訂定到期而未支付的款項須收取較高利率,亦屬非法,但該協議可訂定,未償還的本金部分及利息須收取單利,但利率不得超過在沒有拖欠的情況下須支付的利率;但如法庭信納,該協議如因不符合本條規定而成為非法並不公平,則可宣布該份非法協議全部或部分合法。
- 你也可按IE的設定標記點選「縮放」,再選擇合適的百分比或「放大」。
- 香港警務處則負責調查有關高利貸和不良收債行為的投訴,牌照並需每年續約。
- 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沒有遵照本段所述的要求辦理,則不得收取在該等要求沒有照辦期間的利息。
- 凡借約均須以書面訂立,由借款人於訂立借約後七日內簽署,並須在款項借出前辦妥。
第22條規定凡收取複利或訂明不准分期攤還借款的借約均屬不合法,此外,對到期未還的款項收取較高利息的借約亦屬不合法,但該等借約可規定對到期未還的本金及利息加收單利,所收利率不得超過原來借款的利率。 放債人條例2025 如果法庭認為因合約不符合本條條文規定而列作不合法屬不公平做法的話,則法庭可以宣佈該不合法合約合法,或部份內容合法。 第23條規定:在訂立借約或接受貸款抵押時,如放債人未領有牌照,有關借約及抵押不能予以執行。
放債人條例: 受刑人遴選資格待朝野協商 立院初審通過外役監條例
你也可按IE的設定標記點選「縮放」,再選擇合適的百分比或「放大」。
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放債人亦須供給與該宗貸款有關或與保證有關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沒有遵照本段所述的要求辦理,則不得收取在該等要求沒有照辦期間的利息。 每份貸款協議須以書面訂立,並由借款人於該協議作出後的7天內及於該筆款項貸出之前簽署。
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條例
第19條規定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及繳交規定的費用,放債人必須發給該借款人結算書的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列明在該借約下借款人目前的債務詳情,包括已還款若干、到期未付或行將到期繳付的款項若干,以及利率等。 借款人必須在結算書的副本註明他經已收到結算書的正本,並把已作上述批註的副本交回放債人。 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放債人亦須供給有關該項貸款或抵押的任何文件副本。 如放債人無充分理由而拒絕本段提及的任何要求,則借款人可免繳拒絕期內的利息。 放債人條例2025 第20條規定:除非保證人亦為借款人,否則放債人須在訂立借約後7日內向保證人提供已簽署的借約提要書、有關抵押的文件 (如有的話),以及詳列還款總額的結算書各一份。 如保證人隨時提出書面要求 (每月只限一次);放債人須供給已簽署的結算書一份,詳列已付還總額及尚欠餘款。
- 本文內容包括部分常用的瀏覽器,但提及某一個瀏覽器並沒有暗示任何認可或建議的意思。
- 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放債人亦須供給與該宗貸款有關或與保證有關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 第23條規定:在訂立借約或接受貸款抵押時,如放債人未領有牌照,有關借約及抵押不能予以執行。
- 許正宇表示,近年社會各界關注放債利率水平,認為利率偏高會對借款人尤其低收入者造成傷害,並引起其他社會問題。
- 如客戶不希望迅興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通知迅興行使其選擇權拒絕郵寄、電子郵件、流動電話訊息及/或電話促銷,就此客戶無須繳付費用。
- 外役監條例修正案亦增加「淘汰條款」,規定受刑人若違反返家探視規定、受傷或罹患疾病,致不適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等情形,立即移回一般監獄,收回已取得的縮刑,確保社會安全。
如保證人在任何時間提出書面要求(不 得在一個月內超過一次),放債人須給予他一份已簽署並詳列已支付款 項總額及尚欠款項總額的結算書。 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沒有遵照辦 理,則不得在該項要求沒有照辦期內強制執行該項保證。 本條例第20條訂定,除非保證人亦是借款人,否則須在協議作出後的7天內,給予保證人一份已簽署的協議摘記、一份保證文書(如有的話)及詳列須支付款項總額的結算書。 如保證人在任何時間提出書面要求(不得在一個月內超過一次),放債人須給予他一份已簽署並詳列已支付款項總額及尚欠款項總額的結算書。 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沒有遵照辦理,則不得在該項要求沒有照辦期內強制執行該項保證。
放債人條例: 政府歡迎立會通過修訂放債人條例
法庭在考慮一切情形後,可將借約的條件修改,使其對立約各方均屬公平。 對於向實收股不少於$1,000,000的公司所作出的任何貸款或作出該等貸款的任何人士,本條規定並不適用。 本條例第22條述明,任何貸款協議如訂定須支付複利或訂定不准以分期方式償還貸款,均屬非法。 此外,任何貸款協議如訂定到期而未支付的款項須收取較高利率,亦屬非法,但該協議可訂定,未償還的本金部分及利息須收取單利,但利率不得超過在沒有拖欠的情況下須支付的利率;但如法庭信納,該協議如因不符合本條規定而成為非法並不公平,則可宣布該份非法協議全部或部分合法。 本條例第20條訂定,除非保證人亦是借款人,否則須在協議作出後的7 天內,給予保證人一份已簽署的協議摘記、一份保證文書(如有的話)及 詳列須支付款項總額的結算書。
第21條規定借款人如以書面通知,有權隨時將欠款連同計至還款日期止的利息清還放債人,放債人不得因借款人提早還款而收取較高的利息。 如客戶不希望迅興如上述使用其資料或將其資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通知迅興行使其選擇權拒絕郵寄、電子郵件、流動電話訊息及/或電話促銷,就此客戶無須繳付費用。 (a) 客戶在申請開立戶口,延續戶口及建立或延續信貸、或要求迅興提供其他服務時,需要不時向迅興提供有關的資料。 免責聲明公司註冊處並沒有認可特定的瀏覽器或建議使用哪一個瀏覽器。 本文內容包括部分常用的瀏覽器,但提及某一個瀏覽器並沒有暗示任何認可或建議的意思。
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牌照的牌照條件
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協議不得予以強制執行,除非法庭信 納不強制執行該協議並不公平。 本條例第22條述明,任何貸款協議如訂定須支付複利或訂定不准以分 期方式償還貸款,均屬非法。 第25條規定:在有關執行借約或抵押規定的法律訴訟中,或在借款人或保證人向法庭求助時,法庭可考慮借約的條件是否不公平或利率是否過高 (如實際利率超過年息4分8厘或立法會所訂定的其他利率即可視為過高的利率)。
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牌照的牌照條件
放債人如無充分理由而拒絕此項要求,則在拒絕期內,有關抵押的規定不能執行。 凡借約均須以書面訂立,由借款人於訂立借約後七日內簽署,並須在款項借出前辦妥。 在簽署借約時,放債人必須給予借款人一份已簽署的借約提要書及本摘要乙份。 凡不符合規定的借約,均不能執行,但如法庭認為不執行借約係不公平者,則屬例外。 本條例第23條述明,如放債人在訂立貸款協議時或接受貸款保證時並 未領有牌照,則與該放債人訂立的貸款協議及給予他的保證不得強制 執行;但如法庭信納,該協議或保證如因本條規定而不能強制執行並 不公平,則可宣布該協議或保證的全部或部分可予強制執行。
放債人條例: 受刑人遴選資格待朝野協商 立院初審通過外役監條例
法務部也指出,至於外界質疑此次修法未修正累犯部分,因現行外役監條例原則上仍排除累犯,僅開放前案均為6個月以下徒刑輕罪的累犯,但仍須符合其他遴選要件才有獲得遴選的可能性。 經修訂的條例12月30日生效,法定貸款利率上限將由年息60%下調至48%,敲詐性利率的門檻則由年息48%下調至36%。 立法會今日通過修訂《放債人條例》,將法定貸款利率上限調低至48%,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歡迎。
放債人條例: 政府歡迎立會通過修訂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如是財政司根據《放債人條例》第33A(4)條以憲報公告認可的 放債人或認可的社團的成員,則上述條文不適用。 放債人若為財政司長根據放債人條例第33A(4)條在有效憲報公佈認可的人士或經其認可社團的成員,則上述規定並不適合。 (n) 迅興可為考慮任何信貸申請,向信貸資料服務機構索取客戶的信貸報告。 如客戶欲查閱信貸報告,迅興可在收取合理費用下,告知相關機構的聯絡資料。
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條例
在簽訂協議時,須將已簽署的一份協議摘記,連同本撮要一份給予借款人。 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協議不得予以強制執行,除非法庭信納不強制執行該協議並不公平。 每份貸款協議須以書 放債人條例2025 面訂立,並由借款人於該協議作出後的7天內及於該筆款項貸出之前簽 署。 在簽訂協議時,須將已簽署的一份協議摘記,連同本撮要一份給 予借款人。 該摘記須載有該宗貸款的詳盡細則,包括還款條款、保證 形式及利率。
放債人條例: 放債人條例
本條例第19條訂定,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及就有關開支而支付訂明費用,則放債人須將該借款人在貸款協議下當時的債務情況(包括已還款項、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及利率)的結算書正本及副本一份給予借款人。 借款人須在該結算書的副本上簽註文字,表示已經收到該結算書的正本,並將經如此簽註的該結算書副本交回該放債人。 放債人條例2025 放債人則須在與該結算書有關的協議持續期間保留該份已交回的結算書副本。
放債人條例: 政府歡迎立會通過修訂放債人條例
本條例第21條訂定,借款人以書面通知後,可隨時將貸款及計算至還 款日期為止的利息償還,放債人不得因借款人提早還款而徵收較高利 率。 (p) 迅興或如前文第 (e) 條所指的任何人士可在或可向其本身認為合適的國家處理、保存及轉移或披露客戶的資料。 有關資料亦可根據該國當地的慣例和法律、法規和規定 ( 包括任何政府行政措施和政令 ) 而作出發放或披露。 (c) 在客戶與迅興的正常金融業務往來過程中,迅興亦會收集到或接收有關的客戶的資料,該等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親身或以電話或網上申請貸款或延續貸款賬戶,包括經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獲得的資料。 以下所列的《放債人條例》條文撮要,對保障訂立貸款協議的各方均至為重要,應小心閱讀。 該撮要並非法例的一部分,如有疑問,應參閱《放債人條例》有關條文。
利率上限:相信大家都聽過「九出十三歸」,這就是當年害人不淺的息利計算方法。 如年息超過60%借出款項或要約借出款項,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000及監禁10年。 放債人條例2025 放債人條例2025 法務部指出,外役監條例修正條文中,在提高遴選門檻方面有嚴格規定,受刑人至少須執行逾3分之1、累犯逾2分之1刑期,在可提報假釋前1年,且在監行狀善良,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情形,才可以參加遴選。 下開的放債人條例摘要,對保障簽訂借約的各方均屬重要,故須小心閱讀。
放債人條例: 受刑人遴選資格待朝野協商 立院初審通過外役監條例
該摘要並非法例的一部份,如有疑難之處,可參閱放債人條例的有關條文。 想起當年一些財務機構,打開大門進入的一刻,煙味撲鼻,眼見一尊「關二哥」香火鼎盛,然後紋身大漢唸唸有詞:填表要收費、影印要收費、答問題要收費、申請成功與否都要收費,費用放入門口的「奶粉罐」便可! 外役監條例修正案亦增加「淘汰條款」,規定受刑人若違反返家探視規定、受傷或罹患疾病,致不適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等情形,立即移回一般監獄,收回已取得的縮刑,確保社會安全。 黃謀信指出,法務部將同步修正子法「外役監受刑人遴選實施辦法」,子法的附件「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內有諸多審查項目,未來會把行狀善良、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等新法方針均納入,共諜或與境外勢力有關的案件是否符合這些要求,將一併列為審查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