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經警方或保險公司調查後,發現意外涉及觸犯法例,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當然,如果只是輕微碰撞,亦無政府或者第三者財物嚴重損毀(例如只是車輛輕微碰撞或刮花),私下賠償確實是簡單有效而且吸引的解決方案,好處是可以免除對方(或者你的)保險公司介入事故。 不少車保方案都包含墊底費,通常介乎 $2,000-$15,000 不等。 墊底費是保險持有人在索償前需要自行繳付的金額,所以若索償金額低於「墊底費」,私了可以替司機節省金錢,可以省去日後可能出現冗長的申索追討過程,而且也不會使來年保險上升,以及影響來年的 NCD/NCB 無索償折扣。 此項計劃由社會福利署執行,並由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撥款支付,目的是不論交通意外因何人之過失而引致,均盡早為傷亡者或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 援助金只因當事人受傷或死亡而發給,至於財物損失,則不在援助範圍內。
無論輕或重的關節移位,在復位後都要接受物理治療以回復關節功能及防止產生後遺症。 雖然頸部扭傷的確是常見的交通意外後遺症之一 - 通常是頭部或上身在意外時遭受突然的外力帶動而扭傷,如果你因此而跟保險公司提出索償,你可以肯定他們將會特別關注你的案件。 如果三年期限將至,而傷者又未開展訴訟程序,其實傷者可以指示代表律師先向法庭存檔一份「傳訊令狀」,而該「傳訊令狀」的有效時候是1年,此舉一般可以保障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權利。 答: 在意外案件如條件合適的話,傷者通常只需放下數千元至一兩萬元律師費按金,而非坊間常憂慮的幾十萬元,餘額在勝訴後由被告支付,亦可能可申請法援,收費詳情應向索償律師詢問。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索償程序
有了擬控告通知書,便明確責任屬於哪一方,到時候,便可以循民事索償向那一方索償。 如受害者的索償案件有較佳的成功率但經濟能力較差,本行會提議受害者申請法律援助,確保受害者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使受害者得到應有的保障。 肇事後負上民事責任的人,只是遇事司機及其所駕車輛的車主,如果司機當時是在執行工作其間的話,就連僱主也要負上責任。
- 根據被害人甲臨床法醫學鑑定書,被害人雙側額葉腦挫傷伴散在腦出血,枕部頭皮及左膝挫傷,頭面部擦傷,嗅覺喪失,共需6個月康復,對被害人身體的完整性造成嚴重傷害,相關臨床法醫學鑑定書在此為著適當的法律效力被視為全部轉錄(第47頁)。
-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 司機應該停車、熄匙、拉手制,在確保現場路況安全後下車前往安全位置,或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 十多年來無數的案例,豐富了團隊經驗,更使羅氏律師行成為您的索償主力顧問,針對工傷或意外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為您展開一系列的調查、跟進和分析工作,以法例賦予的約束力追討一切合理賠償。
根據《時限條例》四章一節,因疏忽引致的個人受傷案件,其法定時限為三年,亦即是說,從遇事受傷日起計,直至三年的終結,受傷者須向疏忽者進行起訴。 在这个计划下,申请人必须谨记,若申请人就该宗交通意外提出索偿或诉讼,便必须通知社会福利署署长,以及把所获得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额通知被追讨赔偿的人士。 如申请人就同一宗意外获得其他赔偿,则须退还获得的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 任何人士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均属干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2,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任何人士如被追讨赔偿,并已获通知有关该计划已支付援助金,便须将支付的款项、收款人的姓名及地址,书面通知社会福利署署长。
交通意外後遺症: 傷亡賠償金額
而工傷索償案件尚未完結前,僱主不可解僱該受傷僱員,否則會被判罰。 若因工傷而可能導致僱員喪失工作能力,勞工處會安排「僱員補償普通評估委員會」評估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 近幾年來天災人禍連連,而且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可能遇到衝擊、恐懼和一些難以控制的事情。 我們有可能遇到交通意外,成為被襲擊的對象,或目睹意外的發生。 另外,司機應安裝行車紀錄儀(車 Cam)/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抄低車牌號碼、意外位置、受損財物及目擊證人資料,以及乘客和傷者的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以作記錄及保險索償之用途。 經歷交通意外、目擊他人自殺、受到性侵犯等,受到突如其來的打擊,我們會叫自己努力忘記、堅強面對,然而這些傷痛原來會存放於潛意識中,更可能有朝一日悄悄影響你的生活,令你失眠、脾氣暴躁、性冷感、對社交出現恐懼等─這是創傷後遺症的徵兆。
- 一般來說後車與前車應該保持一定距離,否則,當前車突然停車時便有機會出現追撞意外。
- 有些司機以為沒有人看見便可逃之夭夭,但往往有人目擊或有閉路電視拍下過程。
- 根據運輸署公佈的數字,2020年在香港道路上發生的交通意外超過15,000宗,傷亡人數甚至超過18,000人。
- 「三保」會對車主以外第三者(包括車上乘客)的人身傷亡及其財物損失作出賠償。
-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 社會福利署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坊間俗稱「不論過失賠償」或「車手獎」),目的為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迅速提供即時經濟負擔(並非補償所有損失)。
很多車主在遇上意外時,因怕失去續保時的無索償折扣而不作報備。 交通意外後遺症 其實先通知保險公司,未必會動用到無索償折扣,為了保障自己及對方,均應先通知保險公司。 在事件得以解決/正式簽署和解書後,車主亦有權向保險公司提出取消索償,即可取回NCD/NCB。 交通意外後遺症2025 其後肇事駕駛者應該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拍下或抄下車牌號碼,記下駕駛者雙方電話號碼,以及交通意外位置、財物損失及目擊者資料(如有),因為保險索償需要用到這些資料。
交通意外後遺症: 和解和打官司對賠償金額有何分別?
我們曾經刊登一篇有關Uber的文章,如果你計劃加入共乘車隊,記得要跟從政府的規定,申請所需的牌照,以及購買合適的保險計劃。 意外之所以發生,很多時都是因為我們沒有全神貫注留意著路面情況。 那即是說,我們很多時候都不能完全理解意外發生的原因。 交通意外後遺症2025 被警方問話時,如果以「我諗」來開始句子,那就有可以被判斷為你並未完全察覺意外時的實際情況。 就上述撞傷意外,原告人透過香港搵律師網尋找律師,最後獲賠償約HK$140,000另加律師費(其中痛苦賠償達HK$100,000)。 就上述撞傷意外,原告人透過香港搵律師網尋找律師,最後獲賠償約HK$260,000另加律師費(其中痛苦賠償達HK$225,000)。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賠償
另外,如果要保障交通意外帶來的自身傷亡,可以考慮為自己購買意外保險,以便就自身醫療費用提出索償。 假如一直未能達成共識,索償方應在約5個工作天內聯絡警方錄取口供,警方將會就此展開刑事調查,並呈上法庭判決。 又或者,如果在交通意外中,車輛的損毀程度嚴重,未能即時評估維修費用,或在向車房/原廠的報價上有分歧,即未能夠即時和解,亦應先報警處理,讓警方紀錄在案,並由警方向肇事司機提供報案編號,以便進行後續的和解、追究、賠償等跟進程序。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索償 – 受傷個案及死亡個案的賠償
發生交通意外後,被警方起訴的一方(例如: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等罪名),被告人或是他的保險公司則要負責賠償你的合理損失及損害。 申請人須負責提出證據,以證明本身因交通意外受傷暫時失去工作能力或引致永久之殘缺。 假若受傷者提出要,社會福利署可安排醫院管理局轄下的醫院為其進行檢驗,及提出報告,以便評定援助金額。
交通意外後遺症: 1 撞車報警/報保險有咩要留意?
意思是,如果意外中,法庭裁定對方向你的索償成立,三保將會代為作出賠償。 要索償意外保險,當事人須向保險公司提交意外相關資料,包括涉事車牌號碼、意外發生經過、位置、目擊證人或受傷人士資料、司機的香港身份證及駕駛執照副本、乘客資料、車輛登記文件副本、相關相片等。 如果已報警,司機亦要提供警方口供副本、警方案件編號、「呼氣測試報告」和「擬控告通知書」。 交通意外後遺症2025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但不包括投保人的座駕。
交通意外後遺症: 疏忽索償之損失能否和解?
明愛醫院臨床心理科及急症室曾展開了一項「交通意外與創傷後心理壓力」的研究,共訪問了135位因交通意外到明愛醫院急症室求診的18歲以上人士。 政府經已設立一個由非官方人士組成的獨立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 交通意外後遺症 任何人士如因不滿社會福利署署長就該計劃對下列事項所作的決定,均可向委員會提出上訴。 一聲「sorry」除了可能會被認為你內疚之外,更可能會令你在意外中的角色混淆起來。 例如,如果你只是被撞車輛的乘客,而你在被問話時說你感到「sorry」,你可能會被盤問為何你會那樣說。
交通意外後遺症: 交通意外的索償期限
雙方同意賠償後正式和解,不作報警處理,今後互不追究法律責任,特此簽署和解書為證。 研究又發現,約一成的受訪者可能在交通意外一個月後患上明顯的創傷後壓力症,受到上述徵狀的困擾,身心及日常生活受到影響,這種情況可能維持長達半年。 頭部受傷:這是高速交通意外中常見的受傷,源於發生意外時車上各人的頭部有機會撞到方向盤或側車窗引致受傷。 症狀包括頭痛、頭暈、嘔吐、胸悶、失憶、糊言亂語、視力模糊、耳鳴、失去知覺、四肢無力等。 交通意外後遺症2025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個別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賠償方式、賠償額及保費等,均以個別保單的條款為準。 快而保並不會就上述資訊任何部份的準確性及是否適時而負責。
交通意外後遺症: 和解書
《僱員補償條例》規定,若證明是受僱者在工作時受傷的,受僱者可向所屬的香港公司索取工傷賠償。 他們的工傷民事索償(即僱員補償)個案必須在受傷後兩年內的期限向法庭提出申請。 除了汽車保險,車主亦可考慮為自己購買意外保險,進一步保障因交通意外而引起的醫療費用。
交通意外後遺症: 工傷意外發生後,必須做以下事情, 保障僱員的個人權益
被告司機的在刑事案件的罪名是否成立並不影響傷者的追討權利,當然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將大大提高民事索償的勝算,所以民事追討一般會在刑事案件判決後才開展。 答:不一定,根據香港政府與汽車保險局訂立的協議,假如保險公司未能賠償時,最終汽車保險局可能需要賠償,詳情按此。 答:盡責的意外索償律師會慎重審視你的案件的證據,從而分析責任誰屬,當律師認為你證據在索償案件對你有利的話,會進一步為你索取醫療報告及向警察索取相關資料,並就賠償額給予意見。 越早由經驗豐富的香港意外索償律師給予意見,越能夠全方位更好準備你的案件,從而對你的案件的確立責任問題以及釐定賠償額有著重要影響。 交通意外後遺症 除照顧傷者外,也應向其他駕駛人發出警告,並派人求助和看守現場,以防再發生意外,直至緊急救援人員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