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本規範第二條法令遵循課程每年應新增設計 36 單元,業務員應完成其中 12 單元 6 小時。 人身保險業務員得參加由壽險公司向壽險公會申請提供法令遵循課程;或 參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平台學習。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以 下簡稱銀行)所屬之人身保險業務員得參加由所屬公司向壽險公會申請提 供法令遵循課程;或參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平台學習。 人身保險業務員同時具有財產保險業務員身份者,每年僅須擇一參加第四 、五項之單位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 業務員販售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前應完成哪些程序始得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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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風險及外匯相關法規課程之教育訓練年度計算,以業務員取得人身保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並完成變更登錄後,每年度 應參加,該課程以日曆年度為準。 業務員未依本規範第七條規定辦理換證者,所屬公司應予以三個月以上一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 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應於一年內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 所屬公司應撤銷其登錄並通報壽險公會。
424 業務員販售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前應完成哪些程序始得販售? 曾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業務員登錄處分者,應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資格測驗合格,始得辦理登錄。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依本規則辦理登錄且未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登錄處分者,不受第一項有關學歷之限制。 所屬公司如有停業、解散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或執行業務者,應為其業務員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所屬公司未辦理者,業務員得委由其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 所屬公司得向各有關公會查詢業務員有無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情形。 業務員參加所屬公司教育訓練,其教育訓練年度之計算,以該業務員初次 辦理登錄日期為準。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壽照11-12月最新考題.pdf – 保險法規 題號 答案 題目 1 有關保險利益原則敘述何者正確? A…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經紀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一、業務員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登錄證字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臺灣地區居留證統一編號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號碼或大陸地區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統一證號、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年度、登錄證有效期間。 各有關公會應將審查合格之業務員通知其所屬公司,以憑製發登錄證,所屬公司並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製發登錄證情形報各有關公會彙總。 The market of insurance was open…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前項第六款之發證日期,於第一年至第五年度登錄發應填寫業務員初次辦 理登錄日期,若業務員因註銷或停止招攬等異動,再登錄間隔期間超過一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年以上者,其發證日期以再登錄日期為準重新計算;於第六年度起登錄證 應填寫業務員辦理換證日期為其發證日期。
八、依第十九條規定在受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銀行停止招攬行為期限內者。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凡登錄之壽險業務員或產險業務員五年必須換證,登錄證照期間需參考所屬公司舉辦之在職訓練。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 業務員同時登錄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者,其分別登錄之所屬公司應依法負連帶責任。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依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 換 證 作業規範 規定,業務員因註銷 停止招攬行為 撤銷等異動後,再辦理登錄,其間隔期間在 幾 年在業務員販售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前應完成哪些程序始得販售a …的討論與評價
業務員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登錄處分者,應依前項規定重新參加測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業務員從事第四條所定應通過特別測驗之保險招攬前,應通過前項測驗機構舉辦之特別測驗,並由所屬公司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課程禁止冒名上課及測驗,違反者視為未參加該課程 。 具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之業務員,當年度未參加或未通過匯率 風險及外匯相關法規課程者,所屬公司應取消其次一年度銷售該商品資格 。 應參加高齡客戶投保權益保障相關課程之業務員,當年度未參加或未通過 課程者,所屬公司應取消其次一年度招攬六十五歲以上高齡客戶保險商品 資格。 人身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第 6 年度以後教育訓練必修課程︰匯率風險及 外匯相關法規(具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者應參加)。
- 曾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業務員登錄處分者,應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資格測驗合格,始得辦理登錄。
- 人身保險業務員同時具有財產保險業務員身份者,每年僅須擇一參加第四 、五項之單位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
- 本規範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壽險公會)依「保險 業務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以下簡稱教育訓練要點)第七條第四 項規定訂定之。
- 為了解各公司對業務員實施教育訓練之績效,本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實際察 訪各公司教育訓練情況;若查證有不實之情形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逾 期仍未改善者,則依實際情形呈報主管機關。
- 八、依第十九條規定在受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銀行停止招攬行為期限內者。
- 法令遵循課程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製作, 以數位課程為主,透過線上學習並應測驗合格。
- 424 業務員販售利率變動型年金保險前應完成哪些程序始得販售?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銀行所屬之人身保險業務員參加法令遵循課程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且成績合格者由所屬公司存檔備查,並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 暨換證作業規範」定期彙整通報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 統」。 人身保險業務員參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由保發 中心定期彙整通報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統」。 有關「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由人身保險業務員 資格測驗登錄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另定之。 壽險公會依所屬公司通報之電腦檔媒體,記錄各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成績 合格情形,若通報資料有錯誤、遺漏或不符,或經審查有業務員不參加教 育訓練、不依規定補訓等情事,所屬公司應自行或依壽險公會之通知,儘 速辦理更正或撤銷登錄。 業務員不參加本規範第二條及第三條之教育訓練,所屬公司應撤銷其登錄 。 業務員參加前項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或有參加但未完成者,應於一年內補 訓,成績仍不合格或未完成教育訓練時數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登錄並通 報壽險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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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各公司對業務員實施教育訓練之績效,本委員會於必要時得實際察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訪各公司教育訓練情況;若查證有不實之情形先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逾 期仍未改善者,則依實際情形呈報主管機關。 各公司就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填報之教育訓練計畫表自評執行情形外,並應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將函報壽險公會之教育訓練計畫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 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銀行之教育訓練計畫辦理情形,應由所屬公司 之商業同業公會訂定自律控管辦法辦理。 經紀人公司及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分別由各所 屬商業同業公會彙整後,依本規範規定並檢附相關電腦檔媒體及列印清冊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送壽險公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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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證應黏貼業務員最近三個月內正面脫帽一吋半身照片,並記載下列事 項: 一、所屬公司名稱及登錄字號。 前項第六款之發證日期,於第一年至第五年度登錄證應填寫業務員初次辦 理登錄日期,若業務員因註銷或停止招攬等異動,再登錄間隔期間超過一 年以上者,其發證日期以再登錄日期為準重新計算;於第六年度起登錄證 應填寫業務員辦理換證日期為其發證日期。 有關中央法規資料係由本系統於政府公報及各主管機關網站所發布之法規資料蒐集編排製作,若與政府公報或各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以政府公報及各主管機關刊載之資料為準。 不少人對於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一知半解,常常錯過申請期限,等到發現時已拿不到津貼,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勞保各項給付都有5 …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EMU3000型新城際列車上路營運,但司機員未經嚴謹訓練,部分僅在試車時操作過1 到2次,就被趕鴨子上架、正式載客上路,對此台鐵事後雖騰出一列新車讓司機員實作訓練,卻依舊挪不出多餘人力進行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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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法令遵循課程禁止冒名上課及測驗,違反者所屬公司應依管理規則第 十三條第一項辦理撤銷登錄並通報壽險公會。 業務員應於登錄後每五年,完成第二條規定之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並檢 附原登錄證向所屬公司申請換證。 所屬公司應於期滿前,依「人身保險業 務員換證申請電腦檔格式」建置電腦檔媒體,檢附該電腦檔媒體送壽險公 會審查。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業務員參加所屬公司教育訓練,其教育訓練年度之計算,以該業務貝初次 辦理登錄日期為準。 業務員曾受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撤銷登錄處分者,教育訓練年度 應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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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已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登錄於其他所屬公司之業務員,其有第七條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者,各所屬公司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通知其他所屬公司及各有關公會。 業務員如有涉嫌違反保險法令之情事或主管機關就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相關事項之查詢,所屬公司或業務員應於主管機關所訂期間內,向主管機關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所屬公司為代理人、經紀人或銀行者並應標明往來保險業名稱,並不得假借其他名義、方式為保險之招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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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公司之人身保險業務員參加法令遵循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由壽險公司 存檔備查,並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定期彙 整通報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統」。 第十二條 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各有關公會應訂定教育訓練要點,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通知所屬會員公司 辦理。 人身保險業務員招攬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含有連結結構型商品時,應再參加 所屬公司辦理之結構型商品相關訓練課程,其課程之時數、方式及測驗內 容由所屬公司自訂之。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相關法條
人身保險業務員招攬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含有連結結構型商品時,應自完成 投資型保險商品變更登錄日起再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結構型商品相關訓練 課程並測驗合格,由所屬公司通報壽險公會備查。 人身保險業務員應完成第三條第六項高齡客戶投保權益保障之相關課程並 測驗合格(以下簡稱完訓),當年度未參加或未通過該課程者,所屬公司 應取消其次一年度招攬六十五歲以上高齡客戶保險商品資格。 有關人身保險業務員應參加之高齡客戶投保權益保障之相關課程每年應完 成 2 小時。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業務 員於所屬公司完成每 1 單元且成績合格之檔案,應建檔並定期彙總通報 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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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業務員自登錄後每年應接受外部共通之法令遵循課程(以下簡稱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法令遵循課程)。 法令遵循課程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製作, 以數位課程為主,透過線上學習並應測驗合格。 人身保險業務員得參加由壽險公司向壽險公會申請提供法令遵循課程;或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參加保發中心辦理之法令遵循課程平台學習。 有關依第四、五項規定向壽險公會申請提供法令遵循課程,應遵守相關作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業規範如附件 1。 參加教育訓練且成績合格之人身保險業務員由各壽險公司存檔備查,並依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定期彙整通報壽險公會 。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銀行所屬之人身保險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且成 績合格者由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彙總存檔備查,並依「人身保險業務 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定期彙整通報壽險公會。
業務員與所屬公司之勞務契約終止後,所屬公司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註銷登錄者,業務員得向其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處理。 台灣光復後至民國七十五年期間,我國壽險巿場的發展漸趨穩定,期. 各公司就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填報之教育訓練計畫表自評執行情形外,並應 將函報壽險公會之教育訓練計畫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 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業務員當年度未依教育訓練要點第二條及第四條規定完成法令遵循課程時 數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登錄並通報壽險公會。
業務員未依本規範第十二條規定辦理換證者,所屬公司應予以三個月以上 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業務員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者,應於一年內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 所屬公司應撤銷登錄並通報壽險公會。 人身保險業務員(以下簡稱業務員)於登錄後,每年應接受外部共通之法 令遵循課程(以下簡稱法令遵循課程),其時數依教育訓練要點辦理。 2021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年度人身及財產保險業務員在職教育訓練課程計劃.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 – 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
本規範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壽險公會)依「保險 業務員管理規」(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以下簡稱教育訓練要點)第五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本規範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壽險公會)依「保險 業務員管理規」(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以下簡稱教育訓練要點)第七條第四項 規定訂定之。 本規範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壽險公會)依「保險 業務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及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要點」(以下簡稱教育訓練要點)第七條第四 項規定訂定之。 登錄變應黏貼業務員最近三個月內正面脫帽一吋半身照片,並紀載下列事 項: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一、所屬公司名稱及登錄字號。 招攬投資型保險商品之人身保險業務員自完成投資型保險商品變更登錄日 起必須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基金相關課程及課後測驗,測驗合格者,由所 屬公司通報壽險公會備查。 該課程訓練時數每 3 年完成 6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小時,其中 法規時數至少 2 小時。
業務員參加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之法令遵循 課程平台者,由保發中心定期彙總通報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 通報系統」。 本規範第二條法令遵循課程計 24 單元,業務員應完成其中 12 單元 6 小時。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壽險公司於業務員完成每 l 單元且成績合格之檔案,應建檔並定 期彙總通報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統」。 經紀人公司、代理人公司、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業務 員於所屬公司完成每 l 單元且成績合格之檔案,應建檔並定期彙總通報 至壽險公會建置之「法令遵循課程通報系統」。
九、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重複登錄者。 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各有關公會應將審查合格之業務員通知其所屬公司,以憑製發登錄證,所屬公司並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製發登錄證情形報各有關公會彙總。 各有關公會應依前二項通知建檔供相關商業同業公會及其會員公司查詢,並由各有關公會定期將有關之統計分析報表報主管機關備查。 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2025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 已領有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執業證照者,得向主管機關繳銷執業證照後,檢附繳銷執業證照證明,由其所屬公司為其辦理登錄。 業務員於參加第五條之資格測驗,或參加前條之特別測驗時,發生重大違規、舞弊,經查證屬實者,其行為時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倘行為時之所屬公司已解散或註銷公司執業證照者,由現行所登錄之所屬公司予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