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首置人士,根據政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率為2.25%,稅項為78,750元(350萬元X 2.25%)。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另外,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其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其後便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
- 所以不少人都想把已有的物業轉名,好讓自己能以首置身份再購入物業,不單可慳稅,大部份情況更是全權擁有物業。
-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當你在香港買賣不動產時就會被政府徵收一定金額的印花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特別是當文件牽涉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 政府轄下的環境保護署負責執行環保法例,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噪音管制條例》、《廢物處置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例如,如果一手居屋最初估價為580萬元,售價為480萬元,印花稅估值則定為500萬元,政府就會以此金額計算印花稅。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2025 但由出售樓宇或物業賺取的利潤會被視為經營「業務」,並須就任何賺取的利潤納利得稅。 遲交印花稅的罰款非常嚴重,如遲交一天至少於一個月,罰款款額即為全單2倍,如果遲交多於1個月但在2個月以內,罰款為印花稅款額4倍。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編號 (TCSP Licence): TC000088
政府通常會根據土地的租賃形式來賦予土地承租人發展、佔有及使用該地的權利。 據現行慣例,土地都是根據批地條款批出,代表租契受特定條款限制。 當承租人能按照協議履行條款(一般指大廈落成)並得到由政府發出的合約完成證明書(又稱「完工證」或「满意紙」),租約視為法定生效。
值得留意,合資格外來人才居港滿 7 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首次購買的住宅物業,可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有關措施適用於 2022 年 10 月 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額外印花稅 SSD 是遏止買家在買入住宅單位後,在短期內再次轉售炒賣,可以理解為後續追加的稅款。 如物業在放售時由買家持有不足3年,便需繳付10%至20%的額外稅款,而法律上並沒有訂明是由買家或賣家支付,雙方都需負上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在訂立買賣合約時應厘清額外印花稅 SSD 由誰負責。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印花稅
首置印花稅具體稅項由0.01%至4.25%不等,隨買入單位的樓價上升而有所不同。 假設你購買的物業價值為700萬,你則需預留樓價的3.75%,即26.25萬作買樓印花稅之用。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牴觸。
-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 正式買賣合約必須於以下期限內加蓋印花: i)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 ii)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如正式買賣合約是緊接著臨時買賣合約後14 天內簽署)。
- 如註冊程序在物業轉讓後三十天內完成(按文件上的註冊日期為準),申請人就擁有優先買賣該物業的權利。
-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當作投資物業論,故須支付15%稅項,同時要支付15%買家印花稅(BSD) ,合共須繳30%稅。
- 為保障貸款人的利益,擔保文件須向土地註冊處註冊;若是公司持有人用公司或股權作抵押,則須到公司註冊處辦理手續。
- 如果B先生是代表自己行事取得有關物業,「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將適用。
由於C先生及D女士以一份文書取得多於1個住宅物業,雖然他們沒有擁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建議的新「從價印花稅」稅率將適用。 「從價印花稅」的款額為1,500,000元〔即1,000萬元 x 15%〕。 因此,如果A先生是代表自己行事,「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將適用。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購買新住宅物業時,已出售其原有所擁有的住宅物業,能否選用第2標準稅率?
不過如果屬於非首置人士,則要支付從價印花稅(AVD)第1標準第1部稅率15%,即90萬元($6,000,000 x 15%),所以買第二層樓時,必須留意身份這個問題。 這些物業印花稅看似複雜,計算方法與條件又各有不同,難免令首置新手不知如何入手。 其實買樓印花稅的多寡主要被4大因素所影響,只要清楚了解這些因素就能輕易了解自己需要預留多少印花稅開支。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2025 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如你對數字不敏感,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數目就一清二楚。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支付銀行的利息一般都可獲扣除,但非銀行的利息則不能減免。 若符合公眾利益,政府和其他法定機構可以回收私人土地;主要為發展公共工程項目,例如道路或市區重建的渠務工程。 政府轄下的環境保護署負責執行環保法例,如《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噪音管制條例》、《廢物處置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及《海上傾倒物料條例》。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2025 經鑒定後,政府會把適合用作私人發展的土地以公開拍賣或招標形式售出。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印花稅常見問題:
「從價印花稅」的款額為375,000元〔即1,000萬元 x 3.75%〕。 在以上情況,「買家印花稅」為 600,000 元 (即 400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萬元 x 15 % )。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住宅物業買賣合約所徵收的印花稅(釐印費)是多少?
如要申請以近親轉讓豁免繳交第一標準稅率的15%印花稅,必須提交雙方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供稅務局核實。 一般情況下,買樓時所需支付的物業印花稅除了額外印花稅SSD外,其他通常由買方所支付。 但有時發展商為吸引買家入市,也有可能會提供代繳印花稅凡優惠計劃。 若你是香港永久居民同時名下並無任何住宅物業,你就能以相對低的稅率支付從價印花稅AVD(從價印花稅計算方式)。 一般住宅買賣須要在簽立交易的首張協議或轉易契後30日內交印花稅,否則要繳交罰款。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額外印花稅 (SSD)
除了印花稅外,按揭亦是置業不可或缺的一環,建議大家可先透過MoneyHero.com.hk,比較更多不同嘅按揭產品! 你可以一次過比較晒各大銀行及財務機構的按揭貸款利息差別,或者直接睇睇匯豐HSBC、東亞BEA、中銀、渣打、宏亞、大眾等財務機構嘅按揭計劃。 稅務局製作了一個簡單的軟件,幫助你計算股票轉讓文件(即轉讓文書和成交單據)的應繳印花稅。 你只需輸入股票轉讓代價款額/股票價值, 然後按「計算」按鈕;應繳印花稅款額便會在螢幕上顯示。 此網頁說明怎樣計算物業稅,以及提供計算物業稅及暫繳物業稅的例子。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 2 標準稅率)
由於張女士並非李先生的近親,有關交易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因此李先生及張女士須按物業的總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款額為 750,000 元(即 500 萬元 x 15 % )。 款額為 750,000 元 (即 500 萬元 x 15 % )。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2025 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其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及持有物業,是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的;因此,李先生和張女士無須就以上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香港物業持有權及印花稅和物業稅簡介
賣樓則是以臨時買賣合約終止日期計起,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要申請物業業權轉讓,必先清楚了解所有有關業權轉讓的條例。 實際上,轉讓形式有不少問題,常常引致延誤並影響物業的流動性。 因此,香港提供業權保險,保障交易不會因業權條例的不足而受影響。 在制度監管下,所有和物業交易有關的契約及文件都會被列入土地登記冊(少數情況例外)。 由於各項稅務實施日期有所不同,買家應以稅務居最新公佈資料為准。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買方如何顯示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為保障貸款人的利益,擔保文件須向土地註冊處註冊;若是公司持有人用公司或股權作抵押,則須到公司註冊處辦理手續。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成立目的是實施市區重建策略,首要目標是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環境,更新舊區。 市建局有法律權力,它可以用賠償金來回收土地進行社區重建項目。 它亦可以用土地審裁處批出的金額來回購土地,但同時會以特惠津貼的方式給予業主賠償。 為鼓勵私營機構收購重建,《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在1999年通過,使擁有九成或以上業權的人士(如樓齡多於50年,只需擁有八成業權)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發出強制售賣令,以收購重建。
業主的責任和義務通常受公契監管,公契對所有業主都具有約束力,同時,建築物管理條例亦然。 這類建築物的持有權是以不可分割業權份數來表述的,而業主則擁有單位的獨有管理權。 正式買賣合約必須於以下期限內加蓋印花: i)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 ii)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 30 天內(如正式買賣合約是緊接著臨時買賣合約後14 天內簽署)。 如果沒有證明證實有關改動的圖則已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有關物業會被視作兩個獨立的物業。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印花稅: 第2標準稅率
近親轉讓業權雖名義上屬物業買賣,但大多不涉及金錢交易或無需中介,只需找律師轉名便可。 雖然物業內部轉讓或沒有涉及「錢銀瓜葛」,但並不代表可免繳印花稅,稅務局會以單位的估價來計算稅款。 不過,近親轉名一般會被稅局視作資產處理,因而就算受讓人本身已持有其他單位,亦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只需交第二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 而且有關額外印花稅的豁免安排,同樣適用於有領養及繼養關係的人。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買賣雙方誰應支付買樓印花稅?
過往因物業市場炒風過熱,政府認為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 (包括車位) 需求 ,於是在 2013 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把第2標準稅率提高一倍。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法律上並沒有訂明是由買家或賣家支付,雙方都需負上相關法律責任,因此在訂立買賣合約時應厘清額外印花稅 SSD 由誰負責。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2025 本署審查房產物業的轉讓,向印花稅署署長(由稅務局局長兼任)提供估值方面的意見,目的是保障政府在印花稅方面的收入。 若認為所申報的轉讓價值不足,本署便會另行估價,作為徵收印花稅的根據。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物業税税率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如想獲得更多有關商用物業租賃的資料,請參閱刊登在我們網站上的「香港租賃法例和實踐(商用物業)」一文。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印花稅是什麼?
城規會審批香港分區的布局設計,包括土地用途及適宜在該等地區內建立的建築物類型的圖則。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SSD)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政府就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徵收印花稅,稅率按樓價或價值而定。 你可以按以下連結,了解更多關於印花稅的資料,或使用有關的網上服務。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物業税是按物業在該課税年度的應評税淨值,以標準税率計算。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所以不少人都想把已有的物業轉名,好讓自己能以首置身份再購入物業,不單可慳稅,大部份情況更是全權擁有物業。 另外,不少人買樓後再買車位,雖然車位屬非住宅類別,但亦須交從價印花稅,詳情可讀車位按揭+印花稅攻略。 如因有法庭令離婚或遺產繼承而轉名,轉名後即時賣樓,可免SSD額外印花稅。 但如果是普通近親或居屋轉名,仍然要綁3年,3年內賣樓還是要付 SSD額外印花稅的。
如遲交多於2個月,罰款更可高達10倍,因此買家必須積極及小心處理買樓印花稅事宜,新手買家更應考慮交由仲介人代為處理買賣事宜。 本署亦為政府決策局及部門,以及半政府機構提供估價服務,包括評估物業價格,為釐定利得稅而估價及提供租務意見。 你可在此了解如何填寫及提交物業稅報稅表,包括由個別人士全權擁有、由個別人士聯權或分權擁有,及法團與團體擁有的物業。
政府提議引入業權註冊制度,列明政府會在特殊情況下,保障失去有關物業持有權的人士(不包括抵押擔保人)得到有法律上限的賠償。 業權註冊制度並不能確定該文件是否準確,亦不能保障物業合法持有者或受抵押者的權益。 如註冊程序在物業轉讓後三十天內完成(按文件上的註冊日期為準),申請人就擁有優先買賣該物業的權利。 這個制度並不完善,例如要搜尋某天的註冊紀錄,你不會知道該文件的優先處理權是否已經被他人佔據。 以樓價$600萬作例子,現時非香港永久居民購入住宅物業,須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及15%買家印花稅,稅率合共為樓價之30%,合共需支付$180萬。
計算印花稅(物業)-租約: 住宅印花稅種類
一般來說,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該日計起,除非合約內另有訂明,物業風險就轉移到買家身上。 如果臨時買賣合約不具法律約束力,買家需承受的風險就限於失去簽訂正式合約前的訂金,所以大多數買家只會在簽訂正式合約後投保。 政府曾指這幾項附加政策並不是長期措施,未來將會檢討是否有效。 如想更詳盡了解各種印花稅徵收措施,請參考我們網站上「額外印花稅的概要及比較:買家印花稅和加徵的從價印花稅」一文。 住宅物業買賣協議與不動產轉易契需繳付印花稅,稅率按照物業成交價錢決定。 法例規定,買賣雙方均需繳付印花稅,但一般都由買家同意繳付。
雖然地產代理或買方可以透過土地查冊獲得以上資訊(如產權負擔已在土地註冊處登記),不過,為確保出售過程順利,以及避免日後出現糾紛,你最好預先跟買方披露有關資料,保障自己的利益。 另外,你也有責任向買家披露樓宇的潛在欠妥之處,這些潛在欠妥之處是買家在正常檢驗單位的情況下未能察覺的。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