滲水大多是由欠妥的水管、衞生設備或排水渠管滲漏造成,通常簡單修葺工程便可糾正。 業主應直接聘請建築技術人員或持牌水喉匠,確定滲水原因,迅速加以修理。 請參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編印的「自行勘測滲水」小冊子內的檢測方法。 聯辦處並無備存跟進超過一年、三年及五年仍未能完成處理的個案的數字。 一般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的個案,主要是由於一些重複或間斷性的滲漏情況,以致聯辦處要持續進行調查及監察。
- 視乎滲水情況,可能需要作出多次測試及收集樣本進行化驗。
- 如對接受社會福利署整筆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提供的服務有任何意見或投訴,請直接向該機構的總幹事/行政總裁/主席提出。
- 如不幸為地板與天花之間的防水層未做好或年久失修,重做防水乃一大工程,源頭單位最好先向負責單位家居保險的保險從業員查詢如何處理,並了解第三者責任條款保障下所須承擔的責任。
- 我們到場拍攝時,就見到房間的小樽所盛載水滴,是近日下雨四小時後的成果。
- 鑑於上述個案只佔聯辦處所處理個案的極小部分,故此,當局現時並無計劃把水務署納入聯辦處。
- 色水測試即是將約莫10公升已添加食用色素的「色水」一次過灌於去水位,如浴缸、企缸、洗手盤等去水口。
飽受蔡宇略單位漏水之苦的投訴人胡太不滿罰款過輕,「梗係唔公平啦!政府花咁多公帑先查明係蔡嘅單位漏水,罰千幾蚊,根本冇阻嚇力。」胡太認為蔡宇略身為屋宇署前署長,應該以身作則做好點及要賠償給他們。 蔡曾就今次漏水指控,自行進行測試,發現源頭實為地板下的水管損毀。 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負責執行《安老院條例》、其附屬法例及《安老院實務守則》訂明的人手、空間、設計、結構、安全措施及護理質素的發牌規定。 如欲查詢安老院的服務,或就有關服務提出意見或投訴,請於辦公時間內與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聯絡。 以上是樓上漏水的相關資訊,如果您有相關糾紛或不清處該如何提出告訴,歡迎點擊下方按鈕,立即和我們展開免費法律諮詢。 樓上漏水提告後,想要成功打贏官司,漏水鬧上法院確定樓上責任必須賠償,需要確實蒐集證據,越詳細越好。
屋宇署投訴漏水: 家居漏水|專業「樓宇醫生」Tappro科學方法處理樓宇及漏水問題
電子濕度計能提供準確的濕度數據以供參考,在操作上亦較為方便直接。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至於用作執法舉證,色水測試是最直接舉證滲水源頭的方法。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按全港18個區議會分區劃分,聯辦處由二○○六年成立以來至二○一二年底所接獲的滲水舉報和正在跟進的個案數字列載於下表。
- 調查人員可能需要進行多次測試,以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
- 因此,聯辦處於二○一四年年底已委聘顧問進行研究,檢視可查證樓宇滲水源頭的最新科技方法。
- 倘未能在第二階段找出滲水源頭,便須進行第三階段的調查(專業調查)。
- 裁判官又指,法庭已考慮到被告並非沒有跟進,已做了部分修葺工程,只是做得不足夠。
日久失修的舊式樓宇,不時會因為外牆出現裂縫、破損而引致漏水,雨水可能經由大廈外牆直接滲入屋內,或經牆身、縫隙流至不同地方。 外牆問題需要搭棚維修,維修責任由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負責,應向相關人士求助。 除了尋求「聯辦處」協助,業主也可自行委聘專業人士進行調查,顧問公司進行滲水調查及尋找滲水源頭,並進行所需的維修,以解決滲水問題。 若滲水問題涉及供水系統,業主可尋找持牌水喉匠為供水系統進行檢查及維修。
屋宇署投訴漏水: 滲水辦調查將分為3個階段
* 假如上述調查和測試未能確定滲/漏水的來源,聯辦處會安排獲委聘的顧問公司作進一步專業測試。 顧問公司會因應個別個案的情況,採取更深入的方式測試滲/漏水來源,包括地台蓄水測試、牆身灑水測試、水錶流量測試、喉管反向壓力測試、天台蓄水測試及濕度監測等。 * 聯辦處人員會視察有關單位及測量滲/漏水情況以鑑定滲/漏水是否構成公眾衞生滋擾,影響樓宇結構或浪費食水的問題。 為釐清漏水責任歸屬,須由專業人士鑑定後做成鑑定報告評斷,該漏水原因為何,鑑定費用會因鑑定機關不同而有不同費用差異,須先由原告負擔,經法院判決後,可依勝敗比例分擔。 幕牆是覆蓋石屎上的裝飾面,裝工欠妥也可能讓水流入;若地盤施工期間一些修口手工欠佳,就會讓水流從縫隙流入,現時只能透過重造防水層來處理問題。
受困擾的住戶收到報告可向滲水單位展開法律程序,進行民事索償。 話雖如此,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業主和鄰居,當接收到相關投訴後,亦應該盡可能瞭解對方的滲水情況,並評估自己滲漏的可能性,因為一旦滲水真的是來自你的單位,你亦很難避免要進行維修,所以與鄰居保持良好溝通極為重要。 屋宇署投訴漏水 但濕度高於35%,究竟會用什麼時間的量度作為標準? 聯辦處職員表示不知道食環署做什麼檢查,也不知道量度多少次。 至於如果滲水地方是自己入契天台,而並非由「其他單位」所引致又如何處理? 翻查屋宇署網頁,署方表示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滲漏,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合辦事處不會採取執法行動。
屋宇署投訴漏水: 第2步:閂水喉睇水錶 檢查隱藏食水管是否完好
該處現時在收到居民投訴後,會先由屋宇署派人到被投訴物業調查,進行漏水測試及搜證。 若證實滲水源頭是來自大廈其中一個單位,屋宇署便會交由食環署跟進,由食環署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勒令業主在限期內維修。 對於一些更複雜的個案,如涉及多於一個滲水的源頭、重複或間斷性的滲漏情況,調查人員需進行不同或重複的測試、或要持續進行調查及監察,以確定滲水的成因。
屋宇署投訴漏水: A. 滲水的常見成因是甚麼?
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440號判決將其解釋為:欠缺普通人應盡之注意。 例如簽約前,買方擁有查看房屋的機會,卻連看都沒看、只看不檢查或是雖有檢查但過程草率,明明當下就能發現卻疏於注意。 屋宇署投訴漏水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先不探究漏水原因及發生時間,看屋時就應該多加留意檢查,並針對屋況詢問清楚,避免賣方主張買方有重大過失而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屋宇署投訴漏水: 樓上滴水 ?屋企滲水? 應對方法有3步!
聯辦處沒有就住宅與非住宅作詳細分類,亦無備存有關滲水查詢的統計數字。 申訴專員建議,環保署應徵詢律政司的意見,探討該署憑藉環境證據申請入屋令的可行性,亦可考慮就進入住所遇到困難的個案,與屋宇署採取聯合行動,長遠亦可檢討《水污染管制條例》。 報告批評,上述個案在不同時期,均有長達數年未見明顯進展,令人懷疑該署未有妥善分配人手處理「駁錯渠」問題,情況極不理想。 若樓宇的渠水渠錯駁到樓宇或公用的雨水渠排水系統,會使以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入大海,造成污染問題。 屋宇署投訴漏水 根據環保署的資料,「駁錯渠」更成為影響本港沿岸水質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屋宇署投訴漏水: 房屋漏水訴訟怎麼提起?專業漏水律師為你解惑
如發現滲漏情況非自己單位引致,並疑似由樓上單位造成,可直接向相關單位負責人或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問題,並要求進行詳細檢驗,以便進行維修。 若聯絡單位負責人後無法解決問題,政府建議致電1823向滲水辦(食環署與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求助。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值得一提,若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滲水辦的介入便終止。
屋宇署投訴漏水: 屋宇署
因為「橫瀾島」是香港一個最當風的小孤島,所以配合颱風,可判斷出香港最高風速。 屋宇署投訴漏水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防風標準」為每秒平均風速46.9米,而每秒陣風風速則為65.2米。 另外大廈也需要抵擋每小時250公里的陣風風力,若以「天鴿」陣風風速每小時190公里計算,仍算安全。
屋宇署投訴漏水: 房屋漏水該怎麼辦呢?–民事篇 【楊忠憲律師、張宇賢助理】
为了满足大多购房人对精装房的需求,现在房地产公司出售的房屋越来越多为精装修的房子,买房人不需要再对新购入的房子进行大的装修改动,大大省去了房屋装修的时间和金钱,符合现代都市人的快节奏需求。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为了避免购入的精装房与预想的不符,在验房的时候需要多加仔细,那到底精装修的房子怎么验房呢? 我們《胡.說樓市》團隊在6月30日來到現場視察,也發現牆邊明顯甩灰、近窗雲石弄至變色。 發現懷疑漏水的地方,管理處已用了大塊黑色膠布包著,由睡房正中央至廁所門旁,以及窗邊位置封上另一塊黑色膠布,形成「T」形,而窗下膠桶仍殘留一些水滴。 但是也有少数法院(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原告方举证家里房屋被水渗漏,被告(楼上住户)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那么被告来对漏水的部位和原因申请鉴定。 為作出監察與制衡,調查結果會由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審核。
屋宇署投訴漏水: 調查手法
若新購買之房屋發生漏水現象,於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問題,且於發現之6個月內告知前屋主,前手屋主於買賣時亦無明確告知,會涉及民法瑕疵擔保問題,可依損害程度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 法律分析:租户欠电费跑了,房东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追回相关的水电费。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对方不按期支付水电费,构成违约,违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屋宇署投訴漏水: 漏水投訴
胡太認為法庭的判罰不算重,希望蔡宇略盡快完成修葺。 她又表示,過去四年,蔡宇略都以不同理由不肯處理漏水問題,即使提出出錢幫忙維修,蔡宇略都沒有理他們。 食環署與屋宇署聯合辦事處早於07 年已認為蔡宇略寓所是漏水源頭,後因負責調查的合約員工離職無法作供,所以要重新調查。 Tappro除了會提供免費初步專業諮詢外,更會定期與非牟利機構新家園協會合作,舉辦十八區樓宇義診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樓宇諮詢。 原告人有舉證責任,在可能性的權衡下,證明滲漏源自被告的物業;被告人則不用證明滲漏源頭不在其單位,亦不用證明他沒有做成滋擾。
屋宇署投訴漏水: 【康城站LP6漏水】入伙數月即滴水! 管理處竟指與高層有關?
一般會在懷疑漏水單位進行色水或紅外線測試,嘗試確定滲水源頭,通常可於90天內完成調查。 視乎情況亦可能有機會需要作出多次測試、收集多個樣本,業主應盡量配合,否則滲水辦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強制進入單位。 由天雨經大廈天台、平台、露台、外牆或窗戶所引致的滲漏,以及供水喉管破損引致滲水,在正常情況下,皆不會構成公眾衞生的滋擾問題,聯辦處不會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採取執法行動。 儘管如此,聯辦處會勸喻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安排檢查其大廈天台或外牆的狀況及進行所需的修葺工程。
屋宇署投訴漏水: 房屋漏水訴訟怎麼談判?漏水律師費用多少?
自聯辦處於二○○六年成立起,直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間的六年多,聯辦處共轉介1 312宗懷疑涉及浪費供水的個案予水務署跟進。 鑑於上述個案只佔聯辦處所處理個案的極小部分,故此,當局現時並無計劃把水務署納入聯辦處。 然而,水務署已委派一位高級工程師專責聯絡及處理聯辦處轉介的供水滲漏個案,並就相關政策與聯辦處協商,這是更有效率和符合成本效益的做法。 不少人亦表示滲水辦人員有時較為馬虎,例如單位只有部份位置濕度超標,惟滲水辦檢測時未能發現,導致未能進入第二階段調查。 如滲水辦未能解決問題,戶主可聘請擁有專業資格的公正行調查。 翻查數據,原來滲水辦接獲個案中,僅約 17% 能確定滲水源頭。
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辦處,會安排『一站式』的服務,處理樓宇滲水投訴;聯辦處的職責是執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的相關條文,減除滲水妨擾。 如有需要,亦會轉介個案予屋宇署或水務署,作出相應行動。 例如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第123章),針對樓宇及排水渠失修問題;而水務署則按《水務設施條例》(第102章),制止浪費食水的情況。 顧問公司職員到有關處所調查時均會帶備其職員證,以資識別及供公眾核實其身分。 該職員證由聯辦處簽發,並列出聯辦處及合約顧問公司的聯絡電話,以便公眾查詢。 調查人員可能需要進行多次測試,以收集不同樣本進行化驗。
但是若果懷疑與鄰居單位有關,應該先與鄰居商討,並要求對方安排合資格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及維修。 亦可向大廈的管理公司又或者業主立案法團求助,根據大廈公契條文要求相關人士負責,在必要時可聘請法律人士或建築相關專業人士要求對方作出賠償,提出民事索償。 裁判官祈士偉裁決時指,被告雖然有找專家進行測試及修葺工程,但單位滲水情況無改善,辯方專家的結論有揣測性,所以不接受。
(一)在二○一五至一六財政年度,屋宇署的64名專業及技術人員和食環署的219名調查人員會參與聯辦處的運作。 屋宇署投訴漏水2025 屋宇署和食環署分別有3,000萬元及8,100萬元的預算開支用作聯辦處運作的人手開支和部門支出。 如屬沒有遵從根據第23、25、26、26A或、27A或、27C或或28或條送達他的命令而構成的罪行,可就經證明並令法庭信納該命令不獲遵從的情況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5,000。
大多是因為樓宇缺乏維修以及設施破損所致,常見的例子有樓上、毗鄰、本身單位的排水管或者供水管等入牆水喉漏水。 天花板漏水的原因主要有三,上層單位地台內排水管破損、上層單位地台防水設施破損又或者地台內的供水喉管滲漏。 如無法與鄰居協商解決滲水問題,可致電「1823」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