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方司機日後再作追討(例如對方事後突然出現後遺症,就人身損傷向你索償天文數字),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索償申請。 因此,我們建議發生車禍後,司機應立即報警,待警察到場調查和記錄才是萬全之策。 值得留意的是,不少人在撞車後幾天,身體創傷或後遺症才開始浮現,所以建議司機謹慎一點,即使有輕微不適例如頭暈,都應該報稱受傷。 切忌因為怕麻煩而不報警,因為這刻的輕微不適可能在短時間內惡化。 香港法例規定車主必須購買汽車第三者風險保險(簡稱「三保」),否則即屬違法。
-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 另外被告在撞車後曾下車視察後方車輛的狀況,並向事主雙手合十道歉,顯示他當時是知道事主的私家車有損毀,但他卻沒有留下個人資料便揚長而去,故裁定相關的兩罪罪成。
- 司機應該停車、熄匙、拉手制,在確保現場路況安全後下車前往安全位置,或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司機在「撞車」後(包括無人受傷的情況),法律責任是必須停車。
- 五十二歲被告陶君行昨自行求情指,他有約卅年的駕駛經驗,駕駛狀況一直良好,沒有交通定罪紀錄。
「三保」會對車主以外第三者(包括車上乘客)的人身傷亡及其財物損失作出賠償。 意思是,如果意外中,法庭裁定對方向你的索償成立,三保將會代為作出賠償。 涉及意外的司機沒有停車,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如該司機遇事不報,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假如有特殊情況事發時未能即時停車報警,司機必須在事發後24小時內到警署報案。 報告內容必須真確,虛假陳述會構成刑事罪行;如涉及以其他人「頂包」,更會觸犯「妨礙司法公正」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囚及留案底。 香港法例規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必須購備汽車保險,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當中又分為「三保」及「全保」。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汽車保險
上述情況只是舉例,每宗個案須單獨研究,並根據天氣情況、道路情況和事發時的交通量等實情,判斷司機是否危險駕駛。 如你在一段兩年的時間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會以平郵郵遞方式將傳票寄到你在運輸署的登記地址。 如你未有如期到庭應訊,法庭會再以掛號郵遞方式將傳票寄給你。 這制度包含逾50種交通違例事項,全部對道路安全有直接影響,每條違例事項所記的分數由3至10分不等,以下連結載有各違例事項及其所記的分數。
眾所周知,每架登記車輛均必須具備有效的第三者保險,才可在道路上行駛,目的是要保障在發生交通意外後,保障第三方受損的車輛/人命傷亡可獲得賠償。 事實上,不論意外事故的程度大小,在意外發生後,均應該通知所屬的保險公司,以保障賠償一方在收到對方提出索償,又或者和解不成須對簿公堂,保險公司可以承擔賠償。 至於他餘下的一項發生有人受傷及造成損害的意外後未有停車罪,則裁定罪名不成立。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五十二歲被告陶君行昨自行求情指,他有約卅年的駕駛經驗,駕駛狀況一直良好,沒有交通定罪紀錄。 他承認在本案中,自己確有不小心之處,因缺乏處理意外的經驗而觸犯法律,慶幸女事主石詠恩(四十一歲)的車輛損傷輕微。 被告又指,在撞車後他曾下車致歉及討論賠償,但因事主沒有進一步表示,故他以為事件已完才駕車離開。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Q: 發生意外後向對方司機致歉,會影響索償?
在 2008 年 7 月 15 日,駕駛者已在兩年內被記 18 分。 法庭下令取消駕駛資格後,導致這次取消駕駛資格的 18 分,將全部取消。 如傳票是按駕駛者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以掛號郵遞方式向駕駛者送達,則即使傳票因無法派遞予駕駛者而被退回,該傳票也當 作已送達論。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實施之後,駕駛者若觸犯某些交通條例,除了現有的懲罰外,並會被記分。 當被記的分數達到一個指定數目時,駕駛者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期。 「全保」除咗有「三保」的保障之外,如果車輛因水災、火災、交通意外及盜竊等帶來損失,亦可獲賠償。 另外,司機應安裝行車紀錄儀(車 Cam)/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抄低車牌號碼、意外位置、受損財物及目擊證人資料,以及乘客和傷者的個人資料及聯絡方法,以作記錄及保險索償之用途。 然而,如果車禍是你造成的、或者是你自己撞到物件炒車、又或是對方撞車後不顧而去,你就無法向第三者的汽車保險索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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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解釋違例駕駛記分制度的目的、實行辦法和對駕駛者的影響。 有關這制度的法例,載於香港法例第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中。 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養人(如受害人死亡)迅速提供經濟援助。 此計劃無須通過經濟審查,或考慮有關交通意外是因誰人的過失造成。 另外,若意外中須賠償第三者,保險公司將向借車予人的車主收取自付額,俗稱「墊底費」,一般佔總賠償額最少百分之十。
- 而部份保險公司也會希望客人到警署備案,以證明索償的真實性。
- 運輸署會向你發出一份強制性修習駕駛改進課程通知書,你必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自費修習課程。
- 眾所周知,每架登記車輛均必須具備有效的第三者保險,才可在道路上行駛,目的是要保障在發生交通意外後,保障第三方受損的車輛/人命傷亡可獲得賠償。
- 在場警員亦手口並用,向受影響的外國旅客解釋封路情況。
- 有關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請參閱上文「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部分。
- 假如有特殊情況事發時未能即時停車報警,司機必須在事發後24小時內到警署報案。
- 因此,我們建議發生車禍後,司機應立即報警,待警察到場調查和記錄才是萬全之策。
其實先通知保險公司,未必會動用到無索償折扣,為了保障自己及對方,均應先通知保險公司。 在事件得以解決/正式簽署和解書後,車主亦有權向保險公司提出取消索償,即可取回NCD/NCB。 其主要目的是阻嚇經常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和提高駕駛水準,從而減少交通意外所引起的傷亡。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駕駛改進計劃
司機應該停車、熄匙、拉手制,在確保現場路況安全後下車前往安全位置,或留在車內等待救援。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不過,若該意外涉及觸犯法律,根據《觸犯或企圖觸犯法律行為》豁免條款,保險公司毋須賠償因非法活動引致的索償。 換言之,包括酒後駕駛在內,所有觸犯法律後駕駛的交通意外,均不會獲得賠償。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車禍不顧而去可判監
為了令傳票更有效地送達,政府修訂法例,由2009年5月29日起,如傳票是按你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以掛號郵遞方式向你送達,即使傳票因無法派遞予你而被退回,該傳票也當作已送達論。 當然,口講無憑,協議和解後,雙方最好簽署和解協議書,司機們最好在車上準備幾張和解協議範本,以防萬一。 則該駕駛者即使獲發給課程證書,亦不會獲得扣減3分。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有關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請參閱上文「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部分。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危險駕駛的定義
此外,法官在判刑時考慮到司機車禍後不顧而去的行為,刑期及罰款偏向較重、停牌時間會更長,更難以有求情理由。 同一條天橋今年6月亦曾發生同類意外,6月19日,一輛吊臂車在承豐道對面行車線行駛時,撞毀天橋底鋁板,受損位置至今尚未修補。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2025 至上月3日,承豐道近方艙醫院對開迴旋處的另一條天橋,亦遭吊臂車撞到橋底,約1米乘1.5米石屎損毀。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車主可透過第三保全額索償?
第三者責任保險賠償意外中第三者的財產損毀及人身傷亡,但不包括投保人的座駕。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2025 而全保除了保障第三方之外,還可以為投保人的座駕帶來充份保障。 如果有人報稱受傷、動物傷亡、或牽涉嚴重財物損毀,司機應該在安全的情況下報警求助,之後再向保險公司索償,由於索償金額可以是天文數字,因此絕對不應該私了。 司機切忌將車駛至其他地方,因為根據道路守則,除非現場情況危險,否則在未獲警務人員許可下,你或任何人都不應移動或干擾牽涉到意外的車輛。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撞車應該私了/報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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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駕駛者被記滿15分
然而,若事故中沒有人被判定需負上責任,索償程序就可能會被影響。 相反,如果是輕微意外(例如刮花車身)又無人受傷,雙方司機可以決定私了或向保險公司索償,不過無論是選擇私了還是報保險,快而保都會建議司機要先報警。 雖然根據現行香港法例,如果撞車並沒有牽涉人命傷亡,司機並非一定要報警,但報警後至少可以多個檔案編號,相對上可以保障雙方司機,日後若有人反口或走數,要追究上來也較為容易。
交通意外不顧而去扣分: 車禍後不顧而去 司機可被判囚
當然如,果你希望向保險公司索償,就應該報案後才和解,以保自己的權益。 其後肇事駕駛者應該拍攝現場照片或短片,拍下或抄下車牌號碼,記下駕駛者雙方電話號碼,以及交通意外位置、財物損失及目擊者資料(如有),因為保險索償需要用到這些資料。 另外被告在撞車後曾下車視察後方車輛的狀況,並向事主雙手合十道歉,顯示他當時是知道事主的私家車有損毀,但他卻沒有留下個人資料便揚長而去,故裁定相關的兩罪罪成。 至於餘下一罪,裁判官指控方沒證據顯示被告知道事主當時因意外而頸部受傷,故裁定該罪不成立。 被告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廿七日,在觀塘宜安街不小心駕駛其私家車,而令其他車輛損毀、以及令事主受傷。 而他當時沒有停車,也沒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在意外發生二十四小時內盡早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