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959年第44號第14條修訂;由1990年第91號第5條修訂)任何人不得將任何街道名稱或建築物編號遮擋或污損。 3.批准建築事務監督認為有以下情況的街道工程的圖則——就構成車路基礎的土地的承載力而言,按規例所訂明用以鋪設車路路面的物料的厚度並不足夠;或就預期使用上述街道的交通流量而言,按規例所建造的車路並不足夠。 建築物條例英文2025 在成功向法院申請得手令後,屋宇署向有關業主和佔用人發出「擬執行手令通知書」,通知手令已經發出,以及安排進入其處所,最終得到業主准許,成功進入有關單位視察,證實其中一個單位已改建成八個分間房。 根據實地視察所得,這些分間房分別用作貨倉、攝影室及美容中心用途;而另一個單位亦有被改動過,在視察時為空置。 建築物條例英文 發言人呼籲業主及住戶,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及公眾安全,應該與該署職員合作,以便能及早發現任何欠妥的地方,避免造成人命及財產損失。
- 如建築事務監督決定就第款而言有緊急情況存在,則任何人不得根據第44條就此項決定提出上訴。
- 要求清拆,移除或改建未經建築事務監督事先批准和同意,或違反任何條例條文的已經或正在進行的違例建築工程(違建工程)。
- 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倒閉後,當時的香港政府就是否於香港推行存款保障計劃進行公眾諮詢,由於成本及道德風險等多種問題,存款保障計劃建議被否決,直至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後,香港金融管理局於2000年委聘顧問公司就加強香港存款保障進行顧問研究。
- 你應事先向有關人士索取已獲環保署確認的表格複本,亦應確定在有關地段的顯眼位置已展示經環保署確認表格的複本(包括表格C部及D部和地段的平面圖)。
- 根據第款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即使因患病或不在香港,而暫時不能行事,亦不得提名另一名註冊檢驗人員代其行事。
- 此外,你必須將經確認表格有關部份(包括表格C部及D部和地段的平面圖) 的複本,在堆填期間,時刻展示在該地段的顯眼位置(例如地盤車輛入口處或主要通道),亦應採取適當措施(例如:圍網、交通雪糕筒等)劃定指明堆填範圍,以確保不會在該範圍以外進行堆填; 與及確保堆填活動亦符合其他法例的要求。
- 准許證的批予不得有損於不時由規例訂立的結構穩定性標準及公眾衞生標準。
申請人須分別就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及各工程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提交註冊申請。 如滲水構成衞生妨擾,聯合辦事處會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相關條文行事。 如滲水情況輕微或屬間歇性,或調查未能找出源頭,政府會終止介入。 2008年9月,有謠言指東亞銀行可能倒閉,導致銀行出現擠提。 同年10月,政府宣布動用外匯基金儲備,為香港的銀行提供百分百存款保障金額,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屆滿後補償上限就放寬至50萬港元。 地政總署並沒有統計或估計各認可鄉村現時有多少名18歲或以上原居民合資格但仍未申請興建丁屋的數字,原因是這個數目會隨着原居民出生、成長和離世而改變;況且是否申請丁屋視乎個人環境和意願,不是每名18歲以上的合資格原居民都會提出申請。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 第4條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註冊岩土工程師的委任及職責
如業主沒有在「警告通知」內的指定日期前將有關的違例建築物拆卸,屋宇署便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將有關的「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記錄在案,造成物業產權負擔,物業在樓宇買賣時的價值將可能會降低或構成障礙。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轄下的部門,成立目的是依照《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改善香港樓宇建造和維修的質素,包括提供樓宇安全貸款計劃、監管建築環境(地盤)安全,以及以執法行動對付新建築物的違例行為、危險樓宇及危險斜坡、排水渠的損毀和招牌安全等。 另外,根據香港建築物條例的第2條第1款,屋宇署署長將會同時兼任建築事務監督一職。
- 對於涉嫌違反公契條文的行為,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可以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透過司法程序尋求判決。
- 按「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轄下 的「表演藝術與旅遊小組 」提交的報告,西九管理局自二○○八年成立後,一直沿用「Xiqu Centre」作為擬為有關藝術形式建設的表演場地的英文工作名稱。
- 街道及地方命名的中、英文建議,會傳閱相關政府部門及區議會,讓它們考慮和提出意見。
- 上訴審裁小組不得判給任何補償或作出繳付任何費用的命令,但第款提述的繳付訟費命令除外。
- 民政事務處亦會就有關擬議的中、英文名稱諮詢居民代表及地區團體的意見。
- 現在很多舊區的商住樓宇都成為發展商收購的目標,以層數更多的純住宅或商業高樓取代,例如石硤尾巴域街及市區重建局的九龍城馬頭圍道/春田街重建項目等;亦因這類綜合用途建築物都建於20世紀中期,大部份會出現老化現象,業主會出資進行復修工程,以改善樓宇安全及甚至提升外部形象。
- 你須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才可在樓宇的主天台、平台或天井搭建預製的構築物,包括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高度超過2米的活動屋及大型貯物櫃,或玻璃屋。
- 通知書須經獲授權簽署人簽署並印上全名,如由公司其他合夥人或董事簽署,則須蓋上公司印章。
任何該等違反上述規定建造的構築物均屬僭建物,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 公契或其他協議的條文的實施,並不妨礙任何建築物的業主根據本條例註冊為法團,而任何此等條文,亦屬作廢及無效。 公契條文(不論該條文屬程序性質或其他性質)的實施,並不妨礙任何業主或管理建築物的人在任何會議上處理與建築物的管理有關的事務,而任何此等條文,亦屬作廢及無效。 公契內任何與會議法定人數有關的條文,如使達致法定人數實際上不可行,或事實上不能達到,因而有效力阻止或阻撓任何業主或管理建築物的人在會議上考慮與建築物的管理有關的事務,即屬作廢及無效。 本條所提述的與建築物的管理有關的事務須解釋為包括與以下各項有關的事務 ——根據第3、3A、4或40C條委出管理委員會;或 (由2007年第5號第21及59條修訂)按照附表7終止委任經理人。 對於建築物用途的更改,根據《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如建築物的用途擬有重大更改,有關人士須給予建築事務監督事先通知。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344章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21條 基金的繳款
2020年11月,有線新聞有意跟進該月發生造成 8 建築物條例英文 死的油麻地大火,去屋宇署樓宇資料中心,以新聞採訪為由查閱屬公共記錄的涉事大廈圖則,但被屋宇署拒絕。 一星期後屋宇署回覆未能處理,因為要考慮記者獲得圖則後用來做甚麼,署方想知道背後原因。 建築物條例英文2025 建築物條例英文2025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批評,唐樓建築問題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記者查閱圖則作的新聞用途很清楚,要考慮新聞內容才考慮批不批,完全是干預新聞。 而根據屋宇署文件,按建築物條例呈交的是公共記錄,如果版權擁有人沒有特別提出反對,公眾繳付規定費用後就可以查閱圖則。 拆除圍封廚房的牆把廚房改建為開放式廚房,可能會因涉及結構構件而違反《建築物條例》。
任何須由他人代為對建築物窗戶進行訂明檢驗或訂明修葺的人,須委任 ——合資格人士進行該項訂明檢驗;及合資格人士監督該項訂明修葺。 根據第款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可以是根據第款獲委任的同一合資格人士。 如根據第款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屬自然人,該合資格人士須 ——親自進行訂明檢驗;及全面遵守本條例。 建築物條例英文 如根據第款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並非自然人,該合資格人士的代表(規例所訂明者)須 ——親自進行訂明檢驗;及全面遵守本條例。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 第8條 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
法團負有法律責任,妥善管理和維修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並須採取一切合理必需的措施,以執行公契載明有關建築物公用部分的管理職責。 至於權力方面,法團可決定是否聘請受薪員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專業機構或人員,協助或由其代表法團執行法團根據條例或公契而擁有的職責和權力。 法團根據條例第18條履行其職責及行使其權力時,須以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按照條例第44條發出的工作守則為指引。 《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於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六日被同名的《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第121章)取代,兩條法例均容許那些符合規定的屋宇,無須依照《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在興建前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圖則及申請批准動工,入伙前也不用取得建築事務監督所發的樓宇佔用許可證。
建築物條例英文: 上訴審裁小組,《建築物條例》的裁定
就已完成的工程,向業主發出 「警告通知」 或 「命令」 ,規定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拆卸違例建築物。 環保署會就個案作出調查,如證實有關堆填活動沒有獲環保署確認,我們會就《廢物處置條例》第16B條(即沒有獲得全體土地擁有人的有效許可)及第16C條(即沒有展示經環保署確認的通知表格複本)向違規人士作出跟進的行動。 若有關建築廢物擺放或堆填活動是由第三者(例如你所委派的人士、公司僱員或承建商)進行,有關活動則仍須要根據新規定通知環保署並獲得環保署確認。 任何人,包括土地擁有人、總承建商、分判商、進行建築廢物擺放或堆填活動的人士或代理人都可以提交通知表格EPD-238。 環保署署長的認收只表示通知內所載的擺放活動符合《廢物處置條例》第16B條。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344章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26條 管理委員會核證基金繳款的有關事項
現在很多舊區的商住樓宇都成為發展商收購的目標,以層數更多的純住宅或商業高樓取代,例如石硤尾巴域街及市區重建局的九龍城馬頭圍道/春田街重建項目等;亦因這類綜合用途建築物都建於20世紀中期,大部份會出現老化現象,業主會出資進行復修工程,以改善樓宇安全及甚至提升外部形象。 建築物條例英文 建築物條例英文 當屋苑業主從房委會接管屋苑的管理責任後,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和屋苑公契自行委聘管理公司,為屋苑提供管理和維修服務。 房委會根據批地文件和公契規定,作為居屋/綠置居屋苑的首任公契經理人,為屋苑委聘合資格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執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維修公用部分及設施,並協助業主監察物業管理服務公司的表現。 作為樓宇的擁有人或佔用人,可根據以下的巡查表,為樓宇的消防安全設施進行例行檢查。 當屋宇署接到懷疑違例建築物/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屋宇署會派員或聘請顧問進行調查,並會根據經諮詢公眾後訂立的清拆僭建物政策,採取跟進行動。 你應事先向有關人士索取已獲環保署確認的表格複本,亦應確定在有關地段的顯眼位置已展示經環保署確認表格的複本(包括表格C部及D部和地段的平面圖)。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344章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37條 有關會議通過的決議的保留條文
如根據第或款獲委任以代某人或將代某人進行訂明檢驗或訂明修葺的合資格人士,變得不願意行事,或不論因終止委任或任何其他理由而變得不能行事,則該人須委任另一名合資格人士,取代原來的合資格人士。 根據第或款獲委任的合資格人士,即使因患病或不在香港,而暫時不能行事,亦不得提名另一名合資格人士代其行事。 審裁處具有聆訊及裁決附表10所指明的任何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除本條適用的人外,任何人不得開始進行第款所提述的任何法律程序。 在本條及附表10中,所有權權利包括明示或隱含的權利,不論該權利是否為地役權、特許、准許或其他方式所指明者。 有關樓宇於一九八三年十月獲發入伙紙,根據該樓宇的批准圖則,其擬作用途是非住用用途。
建築物條例英文: 法律事項
如署方認為個案有違反地契條款,一般會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如業權人於限期內未有糾正違反契約的情況,地政總署可能會將警告信於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讓公眾知悉有關之違規事項,相信公眾人士會慎重地考慮會否在「釘契」的情況下仍然洽購或租住涉及的樓宇,而「釘契」亦會引起有關業權人的債權人(如適用)的關注。 此外,如業權人申請將違反地契的情況(一般通過修改或豁免地契條款)規範化,地政總署會按適用的程序處理。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 第11AA條 紀律委員會秘書
第或款所指的通知獲遵從後,在該通知的日期後的5年期屆滿前,不得根據該款,就同一窗戶送達新的通知。 任何須由他人代為對任何建築物進行訂明檢驗或訂明修葺的人,須委任 ——一名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及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訂明修葺。 根據第款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可以是根據第款獲委任的同一註冊檢驗人員。 根據第款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除規例另有豁免外,須親自進行訂明檢驗;及須全面遵守本條例。 (由2012年第24號第12條修訂)根據第款獲委任監督訂明修葺的註冊檢驗人員,須將在監督該訂明修葺期間發現的任何緊急情況,通知建築事務監督。 根據第或款獲委任的註冊檢驗人員,不得同時擔任為同一建築物部分進行訂明修葺的承建商。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344章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39條 業主份數的釐定
如對建築物的任何有關部分的訂明檢驗,顯示該建築物部分已變得危險或可變得危險,則獲送達通知的擁有人須按照本條例,對該建築物部分進行訂明修葺,使該建築物部分變得安全。 建築事務監督可安排將根據第、、或款送達的通知,以註冊摘要的方式,在土地註冊處針對通知所關乎的建築物而註冊。 建築物條例英文2025 第、、或款所指的通知獲遵從後,在該通知的日期後的10年期屆滿前,不得根據該款,就該建築物的同一部分送達新的通知。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344章 《建築物管理條例》 第11條 註冊證書副本等的展示
作為西九首個主要表演藝術場地,戲曲中心的願景是要成為一個世界級的表演場地,致力保存和推廣不同中國傳統戲種,特別是粵劇,讓戲曲在香港得以蓬勃發展。 建築物條例英文2025 戲曲中心開幕將有利建立一個植根香港的戲曲網絡,在地區內發揮影響力,並在國際藝術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 第35條 通知及命令的送達
所涉的改動工程亦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其他條文及相關規例,例如有關建築物的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豁免準則。 業主應在展開拆卸工程前徵詢認可人士的意見,並在有需要時向屋宇署正式遞交申請以獲得批准及同意。 除了須符合首段有關向屋宇署遞交申請的程序要求外,樓宇公用部分的改動工程亦應符合《建築物條例》及其規例訂明的樓宇標準,如不會令樓宇負荷過重、火警時不會影響逃生途徑等。
建築物條例英文: 第123章 《建築物條例》 第30條 街道的出入口
獲授權簽署人須代表申請人出席註冊事務委員會面試(如有需要,技術董事/其他高級人員亦須接受面試),註冊事務委員會會就接受、押後或拒絕有關申請,向屋宇署提供意見。 為了更有效地加強本港的樓宇安全,行政長官在本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已全面檢討改善樓宇安全的措施。 我們會落實一籃子的新措施,從立法、執法、支援業主和公眾教育多方面着手,全方位加強樓宇安全。 發展局已就有關計劃發出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而我最近亦向發展事務委員會介紹有關計劃,很高興獲得議員普遍支持。 屋宇署於二○一二年九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2(1B)條成功向法院申請得手令,以進入位於葵涌青山公路一個涉及懷疑有違例分間房間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