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一如申請人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他/她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優先籌號會讓你在應約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到場各準新人所持籌號的先後次序,讓各人揀選各自婚禮的舉行時段。 結婚註冊2025 如上例所示,可予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你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你需準備相關文件,以便於使用預約服務時,即時輸入雙方的個人資料,包括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以及聯絡電話號碼。 結婚註冊2025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你們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若你打算與愛侶在中國內地締結婚姻,須依照內地法規辦理婚姻登記手續。 內地登記婚姻工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或有關民政部門所確定的機關負責。 申請人須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及領證登記處。 當到達領證登記處時,申請人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記項的核證副本。
結婚註冊: 婚姻登記
由構思婚禮主題、制定婚禮預算、安排婚禮流程及在婚禮當日處理一切突發事項。 婚姻監禮人比無標準固定收費,至於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收費$715;而星期六下午及星期日,則收取$1,935。 無論係 Party Room 定係喺酒樓搞婚禮,都可以請證婚律師擔任婚姻監禮人。 如果需要證婚服務,可到 Toby 免費獲取多位合資格的婚姻監禮人的報價,協助你在最理想的場地舉辦婚禮。 不過「結婚」兩個字,對一眾新人來說,可能也是「頭痕」的事,原因是註冊結婚背後的程序甚多,在本地註冊或海外註冊程序亦大為不同。 在香港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以西曆計算),不論你們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均可選擇在香港登記結婚。
- 無論係 Party Room 定係喺酒樓搞婚禮,都可以請證婚律師擔任婚姻監禮人。
- 若你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選擇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你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 下文載述如何及何處申請該紀錄、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 若擬結婚人士只預約遞交通知書,但不作預留禮堂之優先次序登記,仍可在遞交通知書時,根據有關登記處當時可供選擇的所餘名額,挑選婚禮日期及時間。
- 假如你接受簡單註冊結婚,跟足政府的婚姻登記流程和手續,只要一千元多就能脫離單身!
- 除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訂明費用港幣305元外,法律並沒有規管婚姻監禮人的收費,該收費將由結婚雙方與婚姻監禮人自行議定。
以下連結提供聘用婚姻監禮人的提示、已獲委任的婚姻監禮人名單,以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提供的婚禮場地。 如欲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而非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請瀏覽“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以獲得更多相關資料。 結婚註冊 如婚禮將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結婚註冊: 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上文提到,新人結婚前需要在舉行婚禮前最少15天向婚姻登記處遞交「結婚通知書」,而婚禮必須在遞交後3個月內舉行。 如果希望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者,需要到金鐘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很久以前香港的新人,均需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由特許禮拜場所的合資格神職人員主持婚禮,故往往新人或新人的「兄弟姊妹團」均要親身或在網上「搶好日」以便在上述地點舉行婚禮。 但近年婚禮可由婚姻監禮人在其他地方主持,新人舉辦婚禮的地點亦較為彈性。
申請人須出示證據,證明該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是在1971年10月7日前在香港締結,並須帶同兩位婚禮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當時確曾參加該結婚儀式。 不論婚禮場地及儀式為何,擬結婚人士均須事先以訂明表格(表格MR1(S))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結婚註冊2025 在此期間,任何在法律上獲授權人士可對該宗婚姻提出反對。
結婚註冊: 費用
因此,擬結婚人士應於擬舉行婚禮日期前最少15天,但不超過3個月前遞交通知書。 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你應確保你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遞交的資料有誤,你可於赴約當日,在遞交通知書時更正。 結婚註冊 以日本為例,結婚當天需要到區役所登記及完成核對程序,新人便會獲得由日本政府或區役所頒發的「婚姻届受理証明書」(亦即結婚證書),便可正式成為合法夫婦。
- 如申請人曾在香港登記結婚及欲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他/她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 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舉辦婚禮的新人亦要注意,可提前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一併登記預留禮堂的優先籌號。
- 如滙票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人士需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 在香港,只要一對男女年滿十六歲(以西曆計算),便可以透過婚姻註冊處,或已領有執照的宗教場所舉行婚禮,成為合法夫妻。
- 值得留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已年滿16歲但未滿21歲,則在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未成年人士結婚同意書。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可在婚姻登記處由婚姻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禮拜場所由合法的神職人員主持。 擬結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於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禮。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在結婚雙方到港後發給他們,或由他們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代領。
結婚註冊: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
若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者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有關人士亦可到金鐘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 結婚雙方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並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遞交通知書的一方須在登記官前或婚姻監禮人前作出誓章,表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亦無其他法律上的阻礙。 如由婚姻監禮人監誓,有關人士須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有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結婚註冊: 結婚事宜
如你擬於香港登記結婚,你須事先遞交通知書予婚姻登記官。 你可使用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下稱 結婚註冊 通知書)。 舉行婚禮儀式時,結婚雙方、兩名見證人,以及婚姻登記官、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會在結婚證書上簽署。 結婚證書一式兩份,正本會在婚禮結束後交予結婚雙方,副本將在婚姻登記處存檔。 不論在何處舉行婚禮,婚禮須在兩名或以上見證人在場下舉行。
結婚註冊: 註冊結婚的4點法律事項|婚禮法定程序、見證人資格及婚禮清單
新人要在婚前1個月,於網上查閱婚姻登記處可供證婚的日子,同時於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政府需時1個月處理。 之後系統編配籌號,新人在遞交「通知書」當日,同時揀選於禮堂證婚的時間即可。 如經互聯網、親身或授權他人遞交申請,你須親身或授權他人到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婚姻登記處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或結婚紀錄函件。 如以郵遞方式申請,而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通知書,列明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須繳交的費用。 於收到有關費用後,該證明書將會郵寄至你在申請書內列明的郵寄地址。
結婚註冊: 申請手續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擬結婚人士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在婚禮舉行前,擬結婚人士應確保已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如擬結婚人士已成功預約遞交通知書,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在不遲於所預約日期的前一天,透過互聯網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 通過這項網上服務,你可預先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以節省你在赴約當日在櫃位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
結婚註冊: 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你可於以下網頁(連結)參閱政府就結婚事宜給香港居民提供的資訊及服務,包括計劃申請配偶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事宜的重要資訊。 當你完成網上預約輸入程序後,你可選擇以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接收本處給你的電郵/短訊預約提示服務。 在選擇提示服務後,如你欲更改你提供的電郵地址/電話號碼,或取消預約提示,請於預約日期前三天(或以上)作網上更動。
結婚註冊: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婚姻監禮人在同意為一對新人服務前,必須向他們提供一份書面的收費通知。 結婚註冊2025 擬結婚通知書將在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收妥經認證通知書、證明文件及訂明費用當天的翌日生效。 想了解更多關於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可參閱頁面上方選擇欄目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結婚註冊: 辦理婚姻登記
郵遞申請的人士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如申請人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則須一併出示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擬結婚人士如打算在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便須到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結婚註冊: 婚姻註冊處排期
登記官會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新人獲得證明書後,可在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 若你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選擇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你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如擬結婚人士計劃於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並已預約遞交通知書及登記預留禮堂之優先籌號,可在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所持籌號的先後次序,揀選婚禮的舉行時段。 若擬結婚人士只預約遞交通知書,但不作預留禮堂之優先次序登記,仍可在遞交通知書時,根據有關登記處當時可供選擇的所餘名額,挑選婚禮日期及時間。 結婚註冊2025 申請人須在親身遞交申請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經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領取結果或紀錄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結婚註冊: 婚姻登記處簡單註冊方法
婚姻登記官、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以及結婚雙方和兩名年滿18歲的見證人會在結婚證書上簽署。 如通知書於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遞交,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擬結婚人士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可供預約的日期為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除非結婚雙方均居於香港以外地區,否則其中一方或雙方必須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 按照《婚姻條例》的規定,婚禮應在通知書於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後,及在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舉行。
結婚註冊: 申請前
如翻查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申請人可在再繳交另一訂明費用後領取有關的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翻查未能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或申請人並不需要該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他/她將會獲發一張顯示翻查結果的收條。 結婚註冊2025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發給擬結婚的任何一方,或由所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代領。 至於美國,不同州份有不同的註冊程序,不過拉斯維加斯就可算是最為方便的地方。 不少酒店旁均有教堂,最短僅需數小時便可完成結婚程序;收費亦便宜,只需繳付35美元(折合港幣約273元),聘請婚姻登記處的公證人見證即可。 不過在拉斯維加斯結婚的話,同樣需要填寫申請表,新人即日便會收到結婚證明,為期一年,故新人可在出發前先填表。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有關人士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在海外結婚回港後,亦不是「無手尾跟」,新人亦需聯絡入境處,更新自己的婚姻狀況,由單身轉為已婚,才算完成註冊結婚程序。 蜜月小旅行可能你因為錢或時間而選擇簡單註冊結婚,或者不屑那公式化的婚禮形式,但蜜月旅行一生人一次,是你和另一半步入人生新階段後的第一次旅行,不可輕率略過。 即使未能在婚後立即起行,也可以一次mini-moon 或staycation,之後再補度蜜月。 即使是找律師證婚,都要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待婚姻登記處發出「婚姻登記官証明書」,證婚律師才可為你即時註冊,需時一個月左右。
結婚註冊: 網上提供的服務類別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如上例所示,可選擇遞交通知書的最早日期,不會早於舉行婚禮三個月前的首個工作天(星期一至六,公眾假期除外)。 結婚註冊 婚禮有很多不同的名詞:結婚註冊、婚姻登記、結婚簽紙等。
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 若資料有誤,本處會在你依約來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通知書手續時,即場為你更正有關資料。 為方便你其後翻查、更改、取消有關的預約,或在預約後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 (表格MR21B),你必須輸入四個自選數字,作為你的個人查詢密碼。
結婚註冊: 申請後
填妥並已簽署的通知書表格須由擬結婚人士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已認證的表格及填妥的資料表,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及繳交訂明費用的銀行滙票,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透過擬結婚人士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如婚禮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有關人士可前往金鐘道政府合署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其他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遞交通知書。 結婚註冊2025 選擇在婚姻登記處舉辦婚禮的新人亦要注意,可提前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時,一併登記預留禮堂的優先籌號。 而提前預約的時間,一般會在舉行婚禮日期前三個月的首個工作天的前兩星期。 至於在本地申請註冊結婚的程序,第一步就是新人的其中一方,需要親自或由婚姻監禮人,向婚姻註冊處的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