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霍啟剛引述丁薛祥指,希望青年知道「國家從哪裡來」,又詢問他們有否參觀中國共產黨歷史展覽館。 另一交流團成員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表示,丁薛祥闡述了對港澳青年的寄望與期盼,以及中央對港澳事務的關心與支持。 丁權問題2025 青年的未來和國家的發展緊緊相扣,在發展自己事業的過程裡也要關心和參與建設國家事務,國家發展得好,大家的生活也會改善。 青年人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同時也是國家未來的根基,是祖國的新鮮血液。
本港現劃為「鄉村式發展」的地帶,主要供原居民興建丁屋之用,佔地約3,380公頃。 丁權問題2025 政府早年曾透露,在「鄉村式發展」用地中,若扣除道路或通道、人造斜坡等後,餘下仍約900公頃未批租或撥用的官地。 丁權問題2025 根據港英時期政策文件及新聞公告,丁屋政策目的在於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是為居民提供穩定自主居所的過渡措施。
丁權問題: 【丁權問題.一】上訴庭未能釐清爭議 丁權問題重回起點
目前,小型屋宇政策認可的鄉村共有642個,本土研究社估計原居民約有80萬人。 而根據地政總署公布的資料,僅2009至2019年十年間共批出10,774宗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請,當中9,351宗以免費建屋牌照申請,約佔87%;另外1,169宗及134宗分別為以私人協約方式及換地方式申建。 「丁權」是否屬於基本法第40條所指的「合法傳統權益」,關鍵在於「合法」與「傳統」如何解釋。
- 2015年,「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法院就丁權申請司法覆核。
- 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密件顯示,「六七暴動」令港英政府對管治香港開始存有危機意識,認為政府有機會被逼遷離香港,打算在租約完前討論如何改革社會政策。
- 丁權 (Small House Concessionary Right) 指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可獲准一次免補地價在新界建屋的權利。
- 但除非政府廢除丁權,否則「有權無地」的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而政府的官僚作風,亦令整個丁屋申請程序漫長,只會繼續浪費了新界廣大土地的發展潛力,結果造成原居民、政府、普羅市民和發展商的多輸局面。
- 「我把丁屋賣出去,不夠地再問政府拿,愈擴愈大,周圍不同用途的地也會被侵蝕。」他不無憂慮地說。
而特定族群享有的優惠政策是否因涉嫌歧視而違憲,就需由法庭來衡量可能涉及的歧視是否有必要、是否正當及是否合乎比例。 「原訟庭其實提過,如果要衡量這個問題,需要進行合理性測試(justification test)和均衡比例測試(proportionality 丁權問題2025 test),通過測試去判斷丁權問題是否存在歧視、存在歧視涉及的範圍,以及是否有必要。」黃肇鴻說。 丁權問題 因此,他認為,法庭對歧視問題的「技術性處理方式」沒能就丁屋政策是否涉及歧視的問題為社會提供討論空間。 另一方面,不少發展商看準原居民男丁「有權無地」的問題,而合作取其丁權建屋發展。 由於「套丁」過程中可能涉及作出虛假聲明,且違背建屋自用的原則,有機會涉及刑責。
丁權問題: 政府處理套丁問題的最大困難?
何況即使90年代通過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考慮豁免丁權,但隨著社會變化是否應有改善空間。 其次,本土研究社亦指出,現時根本無文件顯示當年草擬基本法委員會一直認為丁權屬於「合法傳統權益」,上訴庭言之鑿鑿,其憑據卻不充分。 丁權問題2025 他翻查港英政府解密文件發現,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訂立《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試圖為回歸後的香港人權問題設立安全網時,英方就曾督促港英政府核查是否有政策涉嫌歧視。
- 雖然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0條規定,新界原居民的原有合法傳統權益,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仍然受到保護,但在1997年7月1日前,仍有大量新界原居民向香港地政總署提出興建丁屋申請,令丁屋申請一直積壓。
- 本土研究社於2018年發布《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錄得疑似套丁丁屋總數為9,878幢,佔自1972至2017年獲批丁屋總數(42,131幢)的23%,也即是說,大約每4幢丁屋中就有1幢疑似套丁。
- 敗訴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表明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最終結果如何仍未有定論,但《香港01》早已反復提出,丁屋政策存在三大問題——特權合理性存疑,不利社會公平;「套丁」、「飛丁」、炒賣丁屋等亂象頻現,丁權淪為牟利工具;香港土地問題嚴峻,丁屋政策亦成掣肘。
- 這個傳統權益,源於1972年實施的「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New Territories Small House Policy),受《基本法》第40條保護。
袁彌明提出一點很好的意見、政府可以去接觸每條村的村民、尋求解決不防礙規劃發展。 丁權問題 丁權問題 致於有原居民可能移居外地、可依照某村所有原居民、一定戶數比例同意(例如70%或80%)便可進行、配合規劃發展。 他是錯的、因為新界區域與外界連系的、如交通設施配套、學校網、醫療網、及基建等都會影響香港的整體規劃發展。 他也是錯的、因為建基於男女平等的「女丁權」問題、是一個基本的平等人權的、核心價值問題。 不能只依賴一少部份新界人的決定、而「可能」摧毀一個基本的平等人權的、核心價值。
丁權問題: 解決房屋問題由正視規劃失誤開始 釋放多7%土地作住宅可破局
吳傑莊認為,香港更應發揮獨特優勢,更好地與國際開展更廣泛和緊密的合作,充份發揮香港青年的巨大創意和發展活動,共同把國家建設得更美好。 丁權問題2025 林琳指,丁薛祥副總理表示國家始終關心香港的青年發展,並仔細聆聽團員分享參觀考察時的所見所聞,及對香港未來發展的意見,來自教育、航天、中醫、商界、學生、志願者、制服團隊等代表先後發言。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林琳指,丁薛祥提及治國全心全意為人民,又表示香港要了解歷史進程,以及國家安全很重要,中央不會讓步,舉例中英談判時,鄧小平態度都十分強硬。
霍啟剛在會後接受《香港01》訪問時說,丁薛祥沒有直接提及區議會選舉和23條立法,總理的角度來說不會只討論某事件或某事情,當然整體來說要更加推動國家安全觀,要推動社會學習歷史,以史為鑒,要有更融入國家發展。 發展局之後回應指,事件中私人地段的買賣和分割屬於私人協議,當局不能干預,即是對於套丁行為,政府沒權干預。 由於政府一直站在一個沒有資格干預的立場,套丁問題便多年未得解決。
丁權問題: 【丁權問題.二】套丁問題損及全港市民 政府何以不作為?
以上的歷史脈絡看似合理,但在司法覆核時,被解密的港英政府密件揭示了丁權由來的真相。 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密件顯示,「六七暴動」令港英政府對管治香港開始存有危機意識,認為政府有機會被逼遷離香港,打算在租約完前討論如何改革社會政策。 港英政府為了朝這個目標進發,在1971年擬下《新界發展策略》,其後據此定下《十年發展計劃》,而當中出現了「小型屋宇政策」,即丁屋政策。 要理解丁權政策的不合理性,應先理解當初港英政府訂立政策的原因。 鄉議局多年來對外宣稱,在英國租借新界前,新界原居民擁有土地的「永業權」,即原居民建屋不需官方批准,土地持有人的地契無限制土地用途條款。
丁權問題: 司法覆核丁屋,郭卓堅贏一半,磨刀霍霍勢掀上訴
丁屋屬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建屋有特定的規格,須基於《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內所指明的高度和有蓋面積等標準建設。 目前,呼聲最高的是「截龍方案」、一次性買斷丁權方案,以及由土地監察提出的有限度節制丁權方案。 丁權問題2025 「解決套丁不能指望地政處提高審批門檻。」李永達認為,官僚風氣下,地政處不會承擔自身職能範圍之外的事,在地政處眼中,審查一棟丁屋有沒有套丁,是警察或廉政公署等調查機構的職責。 據維權網報導,許志永、丁家喜提出上訴,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但今天上午卻在山東臨沭縣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直接宣判。
丁權問題: 【01倡議】《基本法》詮釋爭議 丁權是否「合法傳統權益」?
他又指出,丁薛祥亦有問及,有否機會到中國共產黨歷史展覽館參觀。 林琳又指,丁薛祥與科創界青年代表交流期間指,香港及內地航天科研有很強的互補性,指國家由一窮二白時都能夠成功研發「兩彈一星」。 CCBE擔心倡議人權和法治的律師在中國的遭遇未獲改善,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惡化,尤其是在被視為其中一個全球最具權力及經濟規模最大的國家,會方將密切關注及支持在中國的同業,絕不會接受有律師因為其合法活動而遭到針對。 CCBE人權獎的目的是要突顯律師在捍衛基本價值觀方面所作出的卓越貢獻和犧牲,該會主席柏拉基斯(Panagiotis 丁權問題 Perakis)將於周五(24日)晚,在雅典舉行的CCBE全體會議上頒發獎項。 他指獲獎3人在遭到司法騷擾下,仍表現出支持中國人權的卓越勇氣和承諾,足以獲得整個法律專業界的尊重和認同。 丁權問題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一批維權律師和異見人士出席在廈門的公民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事後山東警方成立專案組,進行跨省拘捕行動,並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改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帶走多名與會者。
丁權問題: 丁權問題
科技創新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表示,丁薛祥談及創科時,舉例有企業由年輕港人及內地創業,最終成為獨角獸企業,勉勵年輕人,利用好大灣區措施,亦提及前海、南沙、橫琴發展,會有很多青年創業政策,並對香港創科給予肯定。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丁家喜妻子羅勝春表示,自己雖然已有心理準備二審結果無異,但過程存在很多問題,包括未按要求在山東最高人民法院作二審宣判;法院外嚴密把守,一度不讓律師進入法庭,以及不讓代表律師公布兩人的判決書內容等。 要發展更具規模的多層「丁屋大廈」,可參考內地城市如深圳的城中村改造計劃框架。 深圳城中村分佈市內各區,由從前不少鄉村改劃為城市大廈,漸成「城中村」,據估計有近1900條城中村,佔深圳市面積百分之七,建築樓面面積更達2.2億平方米的規模。
丁權問題: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
2019年12月,許志永、丁家喜與維權人士、律師在廈門聚會,討論時政和中國未來;同月26日,當局開始抓捕參與和涉及這次私人聚會的人士,先後20多人被失蹤、被傳喚或被拘留,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丁家喜無罪上訴,依據法律應該開庭審理,可是卻直接宣判,還阻止律師會見,無非就是要向人們宣告他們耍流氓無底線而已。 霍啟剛又表示,他們將致力做好青年工作,包括積極參與下月區議會選舉,以及為《基本法》23條立法,《愛國主義教育法》等,做好解說工作,說好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如何推動立法整體過程。 丁權問題 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常務副總理丁薛祥,昨日(22日)在北京接見港澳青年交流團。
丁權問題: 政府回應
雖然根據《香港基本法》第40條規定,新界原居民的原有合法傳統權益,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仍然受到保護,但在1997年7月1日前,仍有大量新界原居民向香港地政總署提出興建丁屋申請,令丁屋申請一直積壓。 地政總署擬於2004年4月1日開始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但其後因原居民反對而暫時擱置。 到二○一二年,政府曾表明可用「截龍」方式解決丁屋及丁權問題,並強調是遲早要討論的問題。 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丁權無限,土地有限」,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權,未來五年是適合時機終止丁屋政策,並構思以《基本法》確保香港回歸五十年不變為限期,即二○四七年後不再批出丁權建屋。
丁權問題: 政府不作為 市民受損害
由於可以用作興建丁屋的許可鄉村範圍有限,所以擁有丁權的新界原居民,並不一定能夠在自己鄉村的範圍內得到興建丁屋的土地。 但是,新界的鄉村多年來也沒有劃定的村界,於是有許多原居民都會向地政署申請,在鄰村、甚至其他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土地興建丁屋,亦即是「飛丁」。 香港可將「城中村」概念引進香港,此舉相信可有助活化新界鄉村附近地區的發展。 丁權問題纏繞香港多年,高等法院上訴庭早前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政府與鄉議局勝訴,即以私人協約、換地形式以及申請免費建屋牌照三種方式興建丁屋都合憲。 可以說,當局對丁權政策的法律定義或許沒有出錯,但這正正顯示政策存有的灰色地帶,是非法「套丁」的根源——由此可見政府對丁權問題長年視而不見、「和稀泥」的態度。 這種公然懶政的態度相當可笑,事實上,中央政府已經多番囑咐特區政府需要解決土地及房屋問題,倘若當局繼續對丁權漏洞視而不見,相信中央絕對不會坐視不理。
丁權問題: 政府處理土地問題態度「和稀泥」
由於男丁滿十八歲可以申建丁屋,所以要在二○二九年為丁屋「截龍」,並一度引發新界原居民怒火中燒,火燒「林門鄭氏」紙紮公仔,還揚言不惜流血抗爭。 本月初,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就「小型屋宇政策」(俗稱「丁屋政策」)司法覆核案頒下終審判決。 除判決結果外,本案尚有諸多細節值得關注,對特區政府的未來政策亦有影響。 《基本法》第40條列明保留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重點在於「合法」二字。 丁權問題2025 丁權政策存有漏洞讓私人發展商可「非法套丁」,這已非保障「合法權益」。 確實,原居民擁有住屋需求,但丁屋政策已無法再保障他們的住屋,只令他們的居住地淪為地產商謀財的工具。
特首林鄭月娥上月出席立法會質詢時,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問到葵涌碼頭規劃。 葉劉淑儀表示,碼頭已供過於求,業界人士亦稱碼頭工業只是「苟延殘喘」,問林鄭月娥會否重建碼頭作興建房屋之用。 林鄭月娥只表示,葵涌碼頭屬敏感問題,「遲早都要處理一下」,卻無提及「遲早」即什麼時候。 葵涌碼頭重建涉及複雜的技術、業權、安置等問題,因此更應早作規劃研究,但當局似乎並無打算。 其實,貨櫃碼頭也好,丁屋用地也罷,這些土地本應及早收回重新發展,而唯一令政府卻步的,恐怕是鄉紳和權貴。
丁權問題: 法庭應如何處理歧視問題?
2012年特首選舉,當時其中一位候選人、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就吸納了鄉議局的意見,提出「丁屋大廈」的構想。 做法就是將現時限制三層高,每層不多於700呎的丁屋,改為不多於九層高的丁屋大廈,換言之將地積比幅三層提高三倍至九層。 好處當然是善用土地,將原來只建三層的超低密度丁屋,增加三倍使用量,既可將丁屋申請加快,亦都可以將土地集中運用,不用因為村界問題限制了丁屋的發展。 丁屋周邊道路有可能涉及使用權,道路由私人或官方擁有並不罕見。 丁權問題2025 如屬官地,有可能被限制使用;如屬私人道路,則有可能需要付過路費。 李永達說:「政府不能再拖!」他認為,無論是哪種方案,都要由政府出面和鄉議局商討,得出一個大家都接受的方案。
黃肇鴻認為,上訴庭法官在處理法例上存在的潛在衝突時選擇了第40條優先,即作為一個越過其他條文的具有優先權的條文。 在此前提下,其他《基本法》條文中存在的衝突性內容需為第40條讓步。 「法庭理所當然地認為,既然《基本法》第40條這樣寫,那麼當時草委一定討論過歧視問題、討論過回歸後是否延續這個政策。但在我們看來,你憑什麼覺得一定討論過呢?」黃肇鴻補充道,他認為法庭作出這一判斷的理據並不充分。 近年針對丁屋政策的爭論愈演愈烈,皆因香港的土地房屋問題日形嚴峻。 丁權問題2025 丁權問題 普通市民或在劏房中苦等公屋,或在蝸居裏負貸掙扎,而新界男性原居民卻自出生就享有丁權,這其中顯而易見的不平等,難免使市民生怨。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英語:New Territories Small House Policy),俗稱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 不過,在今次的判決下,終院裁定丁權在《基本法》上的合法性,即本港未來仍要受制於丁屋政策。 翻查資料,當年政府發展蓮塘/香園圍新口岸時,須收回和清拆整條竹園村,當時政府為竹園村居民提供體恤安排,例如覓地另建新村等,讓有屋地的原居民入住等。 即使新界民政署曾於1977年進行內部檢討時,已表明丁屋政策被嚴重濫用,但礙於歷史原因,當局並沒有立即終止這個不公政策。
「圍海造地」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只有勢力強大的地方氏族才有條件向官府報承圍墾2 丁權問題2025 。 氏族開墾「沙田」需要借用官府權威給予合法性,在開墾土地後給予地契證明。 故此,官方對民間權力的運用保有最終決定權3 ,是由官方授予民間分享的權力。 2012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提出「丁權無限,土地有限」,認為新界原居民不能永享丁權,因此構思以《基本法》確保香港回歸「五十年不變」為期限,在2047年後不再批出丁權建屋。 丁權問題 因男丁滿18歲可申建丁屋,所以在2029年為丁屋「截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