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做外賣的「兩餸飯」突圍而出,皆因疫下市民困苦,成為所謂「疫市奇葩」,無奈有苦自己知,就算店前常現人龍,業主來個「疫市加租」,一樣難捱! 根據最新差餉租值重估顯示,多區「兩餸飯」舖位租值升幅,遠高於全港舖位及商業單位的平均升幅。 部分工商舖租賃合約列有「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條款,說明如發生不受雙方控制的特殊情況, 可豁免雙方履行合約的義務。 租客一次過交租,業主放租的風險降低, 提前收到租金更可免蝕通脹(香港平均每月有大概 0.1% – 0.2% 的通脹)。 當然,買入「連租約」單位可以免卻另找新租客的煩惱,更可以預早計算租金回報,而且買入後不用立即裝潢,令你手頭資金不會過於緊張,加上「連租約」向來都比「交吉盤」便宜,確實是個不俗的投資。 居劏房三年的李小姐早前發現,業主違法向她收取垃圾費近一年,但只能追討兩個月的垃圾費,其餘10個月為新例至新約間的「空窗期」而未能追討,涉款約700元,質疑條例執行寬鬆,未有太大阻嚇力。
- 月租一萬的話,佣金就承惠 $5,000,連同按金,租屋首月的開支更大。
- 原來婷一直對家婆徐嬌隱瞞自己被酒樓辭退並惹上官非之事;徐嬌發現婷沒有買回自己想吃的水果,竟借機指責她,令婷忍不住流下淚來。
- 她認同政府正視劏房問題是好的開始:「政府行出了一大步,我們都認為(租管)一定有好過無。但當中都有不少地方可以改善。」她敦促政府應至少每兩年檢討條例一次。
- 因擔心自己口吃的習慣連累婷,佐治要求力亞成為婷的代表律師,但卻被他拒絕。
- 清末民初,中國局勢一直動蕩不安,使大量難民湧入香港。
- 畢直當時在羈留所遇見家富,看到他滿口歪理,出言指他犯法是「其身不正」,家富為此徹底反省,在獄中努力進修,成功當上了社工。
當周遭亂作一團時,力亞發現剛自大廈離開的老街坊黎木根望向自己,更突然向力亞說自己殺了人。 力亞與佐治陪同木根到警署落口供,木根坦白承認自己殺死了常秋萍,但他卻說是受到老闆娘馬卓爾德指使才行兇。 但當警方想進一步了解爾德如何指使木根,木根卻突然變得情緒失控不再合作;力亞與佐治離開警署時,聽到死者的弟弟春生激動地要求警方逮捕爾德,指她是主謀。 力亞與佐治到春生的店舖探望他,春生向兩人說出爾德因誤會秋萍勾引她的丈夫,因此對秋萍作出各種騷擾,但事實是爾德丈夫馬生欲追求秋萍不遂;春生更把早前秋萍收到的恐嚇信交給力亞。 業主加租 業主加租2025 另一方面,當傳媒得知命案與名媛爾德有關後,便不斷追訪她……
業主加租: 業主與租客
我做地產代理時,有些租務是要求我把單位內的電器及家俬,每件拍照下來,然後給租客簽收。 當然,如果你的家俬電器很平宜,只要在租約上寫了便夠。 我做地產代理時,有某些業主很不願意租樓給情侶關係的租客,原因是他們分手的機會會較大,到時單位又會再次放盤。 他們較喜歡家庭客,一家3-4口,較為穩定,租金收入也較高。 本身經營多間食肆的稻苗飲食專業學會主席徐汶緯表示,業界極希望立法會盡快通過暫緩追租條例草案,令他們有個喘息空間,並呼籲業主能與租客共渡時艱。 (大公報記者周亮恒 王樺)灣仔的人氣食店「旺記」打冷(潮州大牌檔式鄉土菜)小菜館,經營近30載,疫情下生意額直線下跌,3月初更接獲業主通知,指租約期滿後將不續約。
換言之,業主在完成兩年租約後,加租幅度不能多於10%。 清末民初,中國局勢一直動蕩不安,使大量難民湧入香港。 港英政府為保障中國難民和香港居民的住屋利益,在 1921 年至 1926 年、 1938 年至 1941 年香港淪陷、 1945 年至1998年及1952年至2004年多次推出租金管制及居住權保障。 同時,持牌地產代理相對於物業租買交易上均有專業知識,且受到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法規所規管,故委託專業地產代理協助,可獲較大保障。 單位內家俬電器也寫清楚 在簽定租約時,業主要把單位內的較為貴重的電器及家俬寫清楚,以作日交收時清點之用。
業主加租: 劏房租管條例本月22日生效 規定每次加租10%封頂
市場租金參考 在租務市場上,一般以呎租為計算單位,例如某香港屋苑呎租為$20,500呎單位的租金便是$10,000元。 業主加租2025 很多網上放盤平台,例如BestHome, Property等屋網,也會列出各區的租金參考。
- 過去搵樓網未流行時,租客要走入代理舖,方可查詢該區現有的租盤。
- 離開法庭時,福元竟出手毆打兒子,令妻子詠秋心絞痛發作。
- 突然有食客高聲叫囂,餐廳老闆前往了解,原來食客投訴鄰桌痙攣人士的食相影響自己食慾,因此要求老闆把痙攣人士移到別處。
- 他估計空窗期加租的情況不算嚴重,因為最近市場租金回落,且疫情下未恢復通關,沒有外來需求,業主沒有條件在法例生效前大幅加租。
- 思苦發現 好友墮落
- 施老闆指政府抗疫策略混亂,他們做小生意無所適從,「之前話只要市民打好疫苗,堂食就可以重開,個個為搵食都願意去打針,點知現時好多人打晒針喇,但堂食就要繼續停」。
如果是二按的話,你必須要向銀行查詢你的單位是否能夠放盤。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全港現有約300間兩餸飯店舖,競爭很大,加上經濟形勢不好,兩餸飯店即使有生存空間,但未必交得起貴租。 當疫情受控,兩餸飯需求或會下降,生意更難做,若業主現時加租是不理智,只會令租客做不下去。 提出減租前,先要細心查清租約對租金調整有否訂明條款限制,譬如寫明租約首年不準加租減租、 租金調整須早一個月書面通知等等。
業主加租: 香港租務管制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你或租客須根據租賃協議所訂條款,承擔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的責任。
清末民初,中國局勢一直動蕩不安,使不少人逃難來香港。 鑑於大量人口增長急速與和房屋供應增長緩慢,港英政府於 1921 年實施了首項租務管制措施,目標在於保障租客免受無理加租和任意終止租約的影響。 當時的《1921 年租務條例》規定住宅處所的租金應凍結在 1920 年 12 月 31 日的水平,而只要租客遵守租約條款,業主便不能逼遷租客。 雖然有關的賦權法案於 1979 年 6 月 6 日獲得通過,但部分立法局議員表示對當時不受管制的住宅租賃(即豪華住宅租賃和機構租賃[13])租金急升的情況十分關注。 政府當時重申租務管制的目的只為現有租客提供暫時舒緩,不能夠根本地解決房屋問題。
業主加租: 「租值跌疫市加租 收租貴租值 9 倍政府施政失敗 房屋淪為商品」
調查亦發現,即使發現業主有違法情況,不足一成租戶會舉報,近六成租客擔憂舉報後會被業主逼遷或秋後算帳。 他認為業主已有足夠的法律工具,處理租客刑事破壞和滋擾的問題,不擔心大量業主離場。 小組曾評估,業主還原劏房並出售,成本很高,加上經營劏房的利潤依然高,預計劏房供應不會減少。 業主加租2025 佘慶雲總結多年經驗:「告人很煩的,通常都等一年約完了就趕他們走」。 倘若租客有滋擾行為,業主很難透過法律途徑申訴,因為取證十分困難:「警察來了他們就很正經,難道警察來到還脫光衫褲周圍走?」比起以往「一年死約一年生約」,他覺得即將實施的「2+2」租約無法制衡租客,過於偏頗。 如果租客一直表現良好,例如每月準時交租,又願意配合業主要求,有穩定職業收入,業主就要考慮改變現況是否值得。
業主加租: 業主加租考慮
而可悲的是,由 業主加租 2009 年至今籠屋問題仍然存在,其居住環境不旦並未改善,而其呎租卻已翻倍。 簽署正約時,租客一般需要同時支付「按金」與「上期」,金額通常是「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即合共三個月的租金金額。 網上放盤是一個大趨勢,現時網上也有一些免費放租的平台,例如香港的「大業主屋網」BestHome等等。
業主加租: 簽訂租賃協議
你須於租賃協議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便批署。 通知書經批核後,你會獲發回副本,讓你可以在有需要時提出法律訴訟以追收租金。 你可自行尋找租客或委託持牌地產代理替你處理出租住宅物業的事宜。 業主加租2025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如你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則須在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前跟代理澄清有關的委託詳情,例如佣金數額及繳付期限。 年曾被加租,而加租次數中位數為 2 次,每次加租金額中位數則為 200 元。
業主加租: 業主通知租客加租後,何時生效?
店主林梓豐說,暫無收到業主加租通知,但他觀察到,領取免費飯的市民,年輕人漸多,反映經濟狀況更惡劣。 (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伍軒沛)被視為「窮人恩物」的兩餸飯食店,在疫下如雨後春筍湧現。 《大公報》記者抽查逾10間分布各區的兩餸飯食店的最新應課差餉租值,發現有8間在深水埗、銅鑼灣、荃灣、屯門的舖位,最新差餉租值按年錄得5.63%至19.6%的增幅,遠高於全港舖位及商業單位約0.4%的平均增幅。 假使已租樓一段時間,一直以來都有準時交租,但財政狀況突變,你可憑此為據,加上動之以情,請求業主通情達理, 下調租金以助你應急。
業主加租: 飲食業疫下慘情 兩餸飯熱賣 業主即加租
此時力亞得知丁家富有急事找他,於是他飛奔前往,惹來警員誤會,兩人遂展開一場追逐戰。 力亞趕到現場,發現家富與街舖租戶,正在和業主唯一兒子理論。 原來業主已死,其子成為新業主,並向租戶大幅加租;租戶表示業主生前曾表示決不加租,力亞於是指出死者的口頭協議亦有效三年,而新業主亦要搞好手續才是業權的擁有人,現時仍不到他說三道四,新業主只好悻悻然離去。
業主加租: 估價署在土地審裁處有關租務事宜的服務
其後,因應房屋供求情況得到改善[9]和租務管制被認為會窒礙新落成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政府決定該項管制應於 1966 年 6 月 30 日失效。 已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的《2021 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旨在規管分間單位的租賃。 條例的現行其他部分包括有關為租金而扣押財物的第III部;適用於住宅處所的新租賃的第IV部;以及有關收回小型物業單位的第VI部。 但新法例起碼令租戶增添法律保障,且政府有資助民間團體協助劏房租戶處理租務問題:「就算租戶不肯出頭,團體也會幫他們出頭。」他相信團體亦會提供租屋與新條例的資訊,甚至收集無良業主名單,改善坊間資訊的透明度。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為緩解劏房戶困境,立法會於去年10月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業主加租: 死約完結,業主要求生約期加租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負責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 7 章) (“條例”)。 3月18日,政府將《商業租戶短期保護措施(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例草案》刊憲,並於3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其中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立法會法律事務部在3月25日發表報告,表示正在審研條例草案在法律及草擬方面的事宜。 (大公報記者黃釔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2月23日在財政預算案建議,立法暫緩業主對指定行業的商業租戶追租,但好事多磨,相關條例草案好不容易到了立法會這一關,但迄今仍在等待完成二讀,未有通過法案的時間表。 立法會法律事務部日前表示,正在審研條例草案在法律及草擬方面的事宜,議員可考慮成立法案委員會,對條例草案詳加研究。
力亞與佐治往羈留所探望木根,力亞要他說出真相,但他卻努力維護爾德,令力亞大惑不解,而當力亞談到可通知木根在鄉下患病的妻子時,他突然激動起來。 力亞與三位好友在茶檔吃東西時,要求畢直出手調查有關木根的事,畢直礙於朋友情義只得屈服。 街坊在小琼的麵檔談到思苦不應助紂為虐幫助爾德,小琼不禁為了女兒與他們起爭執。 思苦在街上遇見街坊,卻被他擲麵洩憤,力亞突然出現保護思苦。
面對以上情況,基層租戶為求有一個穩定的居所,亦只能「肉隨砧板上」。 這個承諾其後獲擴展至在 1978 年 1 月 1 日至 1978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建成的樓宇。 另外,政府在 1977 年 11 月進一步修訂第 II 部分的管制內容,將加租因數由「四」下調至「三」。 另外,政府在 1977 年 11 月進一步修訂第 II 部分的管制內容,將加租因數由“四”下調至“三”。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規定,假如業主和租客沒有就繳交租金及欠交租金時的沒收條件作出任何明確協議,租賃協議的隱含規定則為租客須在到期日繳交租金;而假如租客沒有在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即可沒收租賃。
業主加租: 業主盤優點
另一點業主要考慮的,就是加租後如果租客選擇退租,業主需要重新放盤,當中牽涉的費用可能包括地產代理佣金、律師費及其他雜費,以及時間和心力。 如果業主生約期開始後,就立即提出加租,租客可參考以下做法。 業主加租2025 第一,如上文提及一樣,租客可以根據合約指示,提出退租的訴求,與業主達成終止租賃關係的協議,結束合約。 印花稅由業主與租客平均攤分,簽訂正式租約後,租約一式兩份分別由業主及租客保管,並需要於30日內到稅務局繳交印花稅 (俗稱「打厘印」)。 如租約年期1年內,印花稅率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如租約1年至3年,印花稅率是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5%;如果是3年以上,印花稅率是年租或平均年租的1%。
業主加租: 地產代理佣金應該何時支付?
及後舖位租金有升有跌,如在2004年跌至35.6萬元,及後在2007年及2010年續租時又回升至48.52萬及56.5萬元,隨後又升至69萬元。 不過當時零售市況走勢持續向上,舖位業主心雄把舖位高價放租,叫價高達月租130萬元,接近當時富臨飯店租金的一倍。 直至2014年1月份,該巨舖終被翠華以每月122萬元搶租成功,搶貴約77%。 他們一家生活本已捉襟見肘,丈夫原在快餐店做散工,但因疫情已失業一年多。 楊女士則是清潔工,月入13,000元,一份薪水支撐着四人的生活,壓力如巨石壓在她肩上。 她苦笑道,扣除租金、水電費和生活費後,自己薪水幾乎「月月清」,加租的1,000元近乎一家人10天的生活費。
業主加租: 租金管制
攀附權貴 無奈失敗 放工後,芷芯與思苦在會所享受歡樂時光,芷芯向好友問及她母親店舖的租約問題,當芷芯得知業主願意續租後,不禁稱讚力亞寶刀未老,但思苦卻不以為然,更指是因為業主耍花招才令力亞有機可乘。
按揭減息,業主供樓開支減少,如租客提出減租要求,或會酌情考慮。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業主有確保租客在租賃期內能夠享用物業,以及出租物業適合居住的責任。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業主加租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你須了解作為業主的權利和責任,以及注意下列各項要點,以確保出租過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