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涉事律師行的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理事會認為別無他法,只可行使第159章第26A(1)(a)(ii)及26A(1)(c)條的法定權力,介入涉事律師行的業務,以保障涉事律師行的客戶以及公眾的利益。 物業把關易費用 筆者認為,新服務的出現是一件好事,的確有助業主對其物業的狀況保持警覺,但世上沒有完美的東西,總有些業主是不適用的,尤其是一些較年長的、不懂電腦的,甚至沒有電郵的,此系統對他們作用欠缺。 根據過往的經驗,騙徒向來是取易不取難,通常會選擇一些樓齡較新,而且無申請按揭、或按揭紀錄較簡單的物業作目標,主要是因為較容易偽造樓契及騙取貸款。 第一種是騙徒使用假身份證,到銀行開立銀行帳戶,以用作收取買家訂金;其後冒充業主放售物業,訛稱單位仍有租客不便睇樓,收取訂金後,騙徒逃去無蹤,令買家蒙受金錢損失。
- 當然,長時間疏於管理物業亦有機會造成物業老化失修,漏水影響相鄰單位,環境衛生等問題。
- 警方呼籲,市民如持有空置物業單位,應定期到單位檢查狀況,以免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如發現單位的差餉繳款人或水、電、煤的通知單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人更改,應盡快與警方聯絡。
- 由於涉事個案不盡相同,銀行會審視每宗個案,以提供適切的協助。
- 為進一步改善註册流程,原本位於沙田的中央影像處理中心於2020年10月已搬往金鐘道政府合署的17樓,令影像處理程序與收契和註册程序,可在同一辦事處進行,不但節省了把契來回送往兩個辦事處所需的時間及運作成本,也有助縮短整個註册流程的時間,提升服務指標。
新落成的物業所須支付的修葺費用並不多,至於樓齡較高的物業,業主須支付的維修費用 (如大廈外牆修葺費用)亦相對較高。 契約分契時若列明單位分割面積及位置,便可保障各業主的權益,亦可將單位劏出數個房間獨立出租,甚至可以設置兩個大門口供進出使用,但通常是面積較大的工廈才會利用這種分契模式,一般住宅只列明分契百分比權益,無劃出分契面積及位置。 今次涉事單位便屬於後者,兩個業主當中,若有其中一人霸佔整個單位,另一位業主便難以申訴。 記者其後曾跟馮生到他的單位視察,剛巧發現有兩位身穿「雅賢公司」制服的人士,正搬運貨物進入單位,Jan終於一睹單位的廬山真面目。 當他向兩位人士表明業主身份時,兩位卻表示自己只是「打工仔」:「有咩問我老闆,你哋留低電話,我叫佢覆你。」現場觀察,單位擺放了大量貨物、包裝、地板等裝修材料,兩人表示:「唔好行入嚟,唔好阻住我!」其後更拉閘鎖門離去,出現租客有鎖匙使用,業主卻未能進入單位的局面。 例如,簽臨時買賣合約時,訂金不要以現金交收,儘可能以支票付款,並最好把訂金交由律師保管,將風險減到最低。
物業把關易費用: 相關內容
如 欲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 你 須 填 寫 一 份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 以 郵 寄 / 速 遞、 親 臨 本 處 或 在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 物 業 把 關 易 只 供 業 主 訂 購 , 以 監 察 是 否 有 涉 及 其 物 業 的 文 書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 有 關 服 務 必 須 由 該 物 業 土 地 登 記 冊 所 顯 示 的 現 時 業 主 申 請 訂 購 。 事 實 上 , 因 應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的 要 求 , 本 處 已 於 2017 年 2 月 1 日 推 出 供 《 銀 行 業 條 例 》 ( 第 155 章 ) 下 的 認 可 機 構 訂 購 的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 以 助 提 升 有 關 機 構 對 按 揭 貸 款 的 風 險 管 理 。 透 過 物業把關易費用 該 服 務 , 每 當 認 可 機 構 登 記 用 戶 的 已 承 按 物 業 有 再 按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時 , 相 關 認 可 機 構 便 會 收 到 本 處 發 出 的 電 子 提 示 訊 息 。 認 可 機 構 如 欲 訂 購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 必 須 按 照 《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 ( 第 486 章 ) 的 規 定 , 先 獲 得 相 關 物 業 業 主 的 書 面 同 意 。
但 無 論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 本 處 無 須 承 擔 因 你 選 用 提 示 短 訊 服 務 而 引 起 或 導 致 的 任 何 成 本 、 收 費 、 損 失 或 開 支 。
物業把關易費用: 申 請 續 訂 物 業 把 關 易
發言人補充,業主亦可授權一個信賴的親友收取有關電郵通知書的副本,讓業主(尤其長者業主)不會錯過任何電郵提示。 而現時也愈來愈多業主訂購「物業把關易」服務,應用物業類型廣泛,包括私人樓宇、居屋、工商大廈、車位及新界地段等。 居於海外的香港業主也可透過郵寄或土地註冊處網站申請訂購有關服務,現時已申請服務的海外用戶包括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法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家。
- 業主除了可以親臨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外,亦可選擇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表格,有關表格可於土地註冊處網頁下載或到辦事處索取。
- 商罪科經調查後昨展開行動,在全港多區拘捕四名男子(三十五至四十七歲),分別報稱為商人、會計師、財務顧問及從事零售業,部分人有黑社會背景,涉嫌企圖詐騙罪。
- 政府一直致力發展香港為智慧城市 ,土地註冊處推出的「物業把關易」服務,進一步利用電子提示服務的好處,讓業主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省時和省錢的方式,輕易地與其物業的土地登記冊時刻保持聯繫。
- 業主可以從電郵通知書得知有關文書的性質、文書日期、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
- 中國證監會公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相關制度規則,即日起實施,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及中證金融等配套制度亦同步實施,主要為精簡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優化發行承銷制度,對新股發行價格及規模等不設行政限制,完善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詢價、定價及配售等機制。
- 如服務用戶不再是有關物業的現時業主,或本處已封存有關的土地登記冊(例如土地已分割,新開立的土地登記冊已取代先前的土地登記冊),本處會終止所訂購相關土地登記冊的物業把關易。
正如上文所述,香港法律業界實施行業自我監管,以確保法律執業者的專業和獨立性。 物業把關易費用 物業把關易費用2025 第159章及其附屬條例訂明律師會為香港唯一獲法律授權監管律師專業分支的機構。 律師會必須按照有關法律,獨立地行使就監管律師方面的權力和職能。
物業把關易費用: 土地註冊處更新電子提示 防物業騙案
5家被罰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渤海銀行、渣打中國。 銀保監指,建行及渣打中國存在服務收費質價不符、貸款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業務投資運作不合規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建行面對的處罰最重,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約2億元,並對9名責任人員予以警告及罰款。
物業把關易費用: 申 請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土地註冊處發言人表示,物業把關易有助業主以簡易的方式掌握其物業狀況。 在服務訂購期內,每當有影響用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及當文書的註冊工作完成後,土地註冊處便會向用戶發出電郵通知書,有助業主及早發現涉及其物業但屬預期之外或可疑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以便他們迅速採取跟進行動或徵詢法律意見。 「物業把關易」可以協助業主簡易掌握物業狀況,每當有涉及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或文書已完成或撤銷註冊,土地註冊處便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列明有關文書的相關資料,包括文書日期、性質、文書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 業主可以及早發現有關物業的可疑文書而迅速採取相應行動,以及徵求法律意見,避免蒙受更大的損失。
物業把關易費用: 土地註冊處推「物業把關易」 騙徒難再盜用業主之名
在 這 情 況 下 , 你 可 選 擇 在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訂 購 詳 情 」 內 , 只 向 本 處 提 供 有 關 物 業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物 業 參 考 編 號 。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10日)發表網誌,簡介新電子系統的便利性。 現時業主除可以250港元訂購24個月的「物業把關易」服務外,也可選用全新推出的「一次過訂購」方式,即只需繳付580港元,便可享用服務直至物業轉手為止,期間每當有涉及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該處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包括有關文書的性質、文書日期、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 目 前 , 本 處 尚 未 研 發 物 業 把 關 易 的 流 動 應 用 程 式 , 有 關 你 所 選 定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將 會 以 電 郵 傳 送 給 你 。 然 而 , 如 果 你 已 在 你 的 流 動 電 話 / 流 動 裝 置 設 立 收 取 通 知 書 的 郵 箱 , 你 便 可 在 你 的 流 動 電 話 / 流 動 裝 置 檢 查 / 閱 覽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的 電 郵 。
物業把關易費用: 終 止 物 業 把 關 易
該兩成的標準免税額已包括所有開支,業主不能再申索扣減其他實際支出,如地租、樓宇裝修費、收租費、大廈管理費、保險費用及按揭貸款利息。 如你有資格並已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税方法計税,可在你的個別人士報税表 的第 8 部內,申索扣減為購買物業而支付的按揭貸款利息。 除此之外,如果真買家長居外地或並非在該物業居住,亦大機會被騙徒有機可乘。 有見及此,土地註冊處推出「物業把關易」,讓業主及早察覺有問題,以減低物業在業主不知情下被出售或抵押的情況。
物業把關易費用: 土地註冊處物業把關易
土地註冊處本身則於1993年5月成立,是香港最先以營運基金形式運作的政府部門之一,主要職責是為一切影響土地的文件辦理註冊、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及相關土地紀錄副本的服務,以及處理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申請。 如果業主享用此服務,每當有涉及業主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處方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可從電郵得知有關文書的性質、日期、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 你 可 考 慮 委 任 一 個 你 可 信 賴 的 人 士 作 為 你 的 授 權 收 件 人 , 並 提 供 其 電 郵 地 址 以 物業把關易費用 收 取 由 本 處 發 出 的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及 其 他 通 訊 的 副 本 。 你 亦 可 選 擇 提 供 一 個 流 動 電 話 號 碼 , 用 作 接 收 提 示 短 訊 。 物業把關易費用2025 每 當 本 處 向 你 發 出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及 其 他 通 訊 時 , 提 示 短 訊 便 會 發 送 至 你 所 提 供 的 流 動 電 話 號 碼 。 本 處 建 議 你 揀 選 你 可 信 賴 的 人 士 作 為 你 的 授 權 收 件 人 , 因 為 所 有 由 本 處 向 你 發 出 的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及 其 他 通 訊 均 會 以 副 本 形 式 發 送 至 你 的 授 權 收 件 人 的 附 加 電 郵 地 址 。
物業把關易費用: 空置單位被侵吞?一文詳述「物業把關易」用途
成為「物業把關易」的用戶,每當有影響你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本處便會向你發出電郵通知書。 本 處 已 封 存 被 選 定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例 如 土 地 已 分 割 , 本 處 會 開 立 新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以 取 代 先 前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 而 一 般 情 況 下 , 本 處 不 會 再 接 受 涉 及 該 已 封 存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文 書 註 冊 。 你 須 親 自 簽 署 申 請 表 及 可 選 擇 以 郵 寄 / 速 遞 方 式 或 在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 網 上 遞 交 申 請 只 適 用 於 登 記 業 主 本 人 , 本 處 恕 不 接 受 由 授 權 代 表 遞 交 的 網 上 申 請 。 你 應 提 供 附 加 證 明 文 件 ( 例 如 改 名 契 、 公 司 更 改 名 稱 證 明 書 、 法 定 聲 明 等 ) 供 本 處 考 慮 你 的 申 請 。 訂購服務後,每當有涉及你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
物業把關易費用: 公共服務
有 關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的 例 子 可 參 閱 以 上 「 申 請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 部 分 的 問 題 19 或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內 的 備 註 欄 。 有 關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的 例 子可 參 閱 以 下 問 題 19 或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 ( PDF 格 式 ) ( MS Word 格 式 ) ( 網 上 表 格 ) 內 的 備 註 欄 。 如 你 是 先 前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的 舊 用 戶 , 但 未 曾 申 請 認 證 碼 , 你 可 以 郵 寄 / 速 遞 方 式 或 在 網 上 遞 交 服 務 續 期 的 申 請 。 你 須 把 填 妥 的 申 請 表 連 同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及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副 本 一 併 交 到 本 處。
物業把關易費用: 政府推「物業把關易」 向業主發電郵提示防騙徒冒認
如果物業在業主不知情下被出售或抵押,就可以讓業主及早察覺有問題,迅速跟進。 黃偉綸表示,「物業把關易」服務原本可以用250元訂購24個月,現時可以繳付580元,便可享用服務直至物業轉手為止,期間每當有涉及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該處會向業主發出電郵提示,包括有關文書的性質、文書日期、交付註冊的日期及註冊摘要編號。 業主如選用「一次過訂購」方式,只要物業一直在其名下,便毋須申請服務續期及繳交續期費用。 他又表示,政府一直致力發展香港成為智慧城市 ,期望發展局轄下各部門擴展更多電子服務,方便市民和相關業界人士獲取所需資訊。 物 業 把 關 易 是 一 項 供 業 主 訂 購 的 通 知 服 務 , 讓 業 主 監 察 是 否 有 涉 及 其 物 業 的 相 關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文 書 交 付 註 冊 。 在 訂 購 期 內 , 每 當 有 涉 及 相 關 物 業 的 文 書 遞 交 註 冊 , 本 處 便 會 向 已 訂 購 服 務 的 業 主 發 出 電 郵 通 知 書 。
只 要 你 是 有 關 物 業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上 所 顯 示 的 現 時 業 主 , 你 便 可 以 為 多 於 一 個 土 地 登 記 冊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 如 你 是 先 前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的 舊 用 戶 , 並 曾 獲 編 配 認 證 碼 , 你 可 以 繼 續 使 用 認 證 碼 申 請 服 務 續 期 。 如 你 在 申 請 表 內 提 供 正 確 及 有 效 的 認 證 碼 , 可 無 須 提 交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附 加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 如 適 用 ) 授 權 書 及 法 定 聲 明 。
物業把關易費用: 我們的服務
這 項 服 務 有 助 業 主 盡 早 發 現 任 何 在 其 預 期 之 外 或 可 疑 的 文 書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 讓 業 主 可 迅 速 採 取 適 當 行 動 。 在 該 等 情 況 下 , 該 已 封 存 土 地 登 記 冊 的 物 業 把 關 易 會 被 終 止 。 本 處 會 向 你 在 本 處 紀 錄 上 所 顯 示 最 後 所 知 用 以 收 取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的 電 郵 地 址 發 送 終 止 服 務 通 知 書 。 你 可 在 訂 購 物 業 把 關 易 申 請 表(PDF 格 式)(MS Word 格 式)(網 上 表 格)「 訂 購 詳 情 」 部 分 選 擇 以 英 文 或 中 文 收 取 物 業 把 關 易 通 知 書 及 提 示 短 訊 。 你 所 選 擇 的 選 項 將 適 用 於 你 同 一 申 請 下 的 所 有 訂 單 。
土地註冊處早前把電子提示服務易名為「物業把關易」(Property Alert),突顯服務的性質及功能,並進一步優化,以更切合業主的需要,包括推出嶄新及更便捷的一次過訂購方式,亦簡化了服務訂購手續,業主除可親身到土地註冊處各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外,亦可在網上下載表格,然後以郵寄或速遞方式遞交申請,做到全程無須現身。 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及同事親身拍攝短片,向大家介紹「物業把關易」的好處。 物業把關易費用2025 為協助業主保障物業權益,土地註冊處早於2015年7月推出一項電子提示服務,業主如訂購該項服務,每當有影響其物業的文書遞交土地註冊處註冊,以及在相關文書的註冊工作完成後,該處會向業主發出提示電郵,讓業主能夠及早發現任何涉及其物業、但屬預期之外或可疑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以迅速採取跟進行動。 「物業把關易」服務有助業主無論身處何地均可以簡易的方式和相宜的費用掌握其物業狀況。 業主如訂購了該服務,在服務訂購期內,每當有影響其物業的文書遞交註冊,以及當文書的註冊工作完成後,本處便會向業主發出電郵通知書。 此舉有助業主及早發現涉及其物業但屬預期之外或可疑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以便他們迅速採取跟進行動及/或徵詢法律意見。
首席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賀樹人預期,未來5年將投入15億至20億元於項目升級。 #土地註冊處 #物業把關易 作為業主的您,土地註冊處的「物業把關易」是您的精明選擇。 如有任何意在將您的物業在您不知情下出售或抵押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這項服務有助您更早知悉,讓您可採取適當行動如徵詢律師意見,從而讓您安枕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