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給予僱主懷孕及準備放取產假的通知,例如向僱主出示證實懷孕的醫生證明書;及(3)如僱主有提出要求,已向僱主遞交醫生證明書說明其預產期。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3 到診證明書須列明僱員曾接受產前檢查及有關日期;到診證明書不適用於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進行的產前檢查。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如你的疑問是有關《僱員補償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或職業安全及健康的法例,請按此登入勞工處網頁「勞工法例疑問解答」。 4)市民亦可使用八達通應用程式,配合內置 NFC 功能的 Android 手機,或者使用iOS 手機+官方八達通閱讀器方式領取。 現時WeChat Pay HK更有提供新用戶優惠,只要在「優惠專區」輸入「MTR50」優惠碼,便可以獲得HK$50電子現金券乘搭港鐵;而現有客戶只要完成三個「狂賞印」任務,便可以獲得HK$5電子優惠券乘搭港鐵。 用「都會票」搭港鐵,搭40程只需$435,平均每程HK$10.9,用嚟搭過海線一定有平。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需要登記嗎?需額外登記的指定車船票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若僱員有需要放假而僱傭雙方同意,僱主可考慮讓僱員放無薪假。 無薪假期的安排必須獲得僱傭雙方同意,僱主不得單方面強逼僱員放取無薪假。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僱員在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內並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12 個月,則該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政府去年年底優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從今年1月1日起,將補貼比率由現時超出400元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的25%提升至1/3,並將每月補貼金額上限由現時300元提高至400元。 每月補貼金額將按每張八達通所記錄的實際每月公共交通開支計算。 每月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400,政府會為超出$400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百分之二十五的補貼,補貼金額以每月$300為上限。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補貼計劃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2025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享有產假薪酬不享有產假薪酬(1)休息日在產假期間的任何休息日皆作產假的一部分計算,僱員無權要求另給額外或其他休息日。 6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 (1)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2)在連續26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 至於指定車船票登記限期為購票日起計30天(適用於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的指定車船票)。
- 「都會票」適用於來回下圖顯示的任何港鐵站,有效期更已延長至40日。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未滿12個月,仍未享有有薪年假,法例並沒有預支有薪年假的條文及規定。
- 在施政報告2022中,李家超提出,公共交通費用費用補貼計劃,會由2021年10月31日,再延長多6個月至2023年4月。
《518職場熊報》列出5個常見的計算薪水的錯誤觀念,請負責薪水的雇主、人資們特別留意。 正確做法應將固定薪資、經常性給與工資納入計算基準,因此,包含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包含加班費)、每月固定發給的全勤獎金、職務津貼等都要列入月薪計算基準,再來進一步計算當月請休假天數及應扣薪資。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領取補貼方式
況於夜間工作,不利於勞工之生活及健康,故就工作內容相同之日、夜間勞工,給予不同工資,應屬合理,亦不違反勞基法關於薪資平等原則之規定。 依該夜點費發放之情形觀之,凡輪值中、晚班之操作人員均得領取,輪值並為固定之制度,此種因環境、時間等特殊工作條件而對勞工增加給與之現金給付,其本質應係勞務對價,且屬經常性之給與。 勞工派駐海外雖未必為經常性,將員工派駐海外服務,自屬必然而且需要,其給予勞工駐外津貼,自屬勞工服務海外或偏遠地區之報酬,核非短期差旅給予之津貼所得比擬。 受惠人士乘搭綠色專線小巴路線時,若乘搭路線的路程設有雙向分段收費,請在上車時通知司機有關目的地,讓司機調校八達通讀卡器後才拍卡,以記錄政府應就有關車程向專線小巴營辦商發還的票費差額。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領取補貼方法與地點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查詢
九巴推出過海路線大抽獎,年滿18歲的乘客在6月29日至7月26日期間,以八達通每周搭三程九巴獨營過海線,或由九巴營運之聯營過海線,即享1次抽獎機會,每周最多享3次抽獎機會。 九巴每周將送出1,000張價值1,030元的「九巴月票」連八達通卡。 1.申請資格有關意外須屬於《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229章)所指的交通意外﹐並已向警方報案。 又唔可以咁睇,因為佢係計百份比,你Claim得越多即代表你用得越多。 舉例,市民B家住愉景灣,去柴灣返工,假設佢同市民A工種唔同,要返25日。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補貼】交通補貼門檻7月起降至200元 領取全額400元津貼懶人包
不論僱員所交出的證明書是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簽發,僱主可在收到有關證明書的 14 天內,自費安排僱員接受由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進行的另一次身體檢查,以就僱員是否永久不適合擔任有關工作獲得另一意見。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12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4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渡輪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 120 天。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八達通 交通補貼】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懶人包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9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個月內提出。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爲了逃避在條例規定下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有關在共同假期年開始前已按比例計算的年假,僱員可選擇與僱主商議後放假,或將之累積,與來年可享用的年假合併。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現金付款不受補貼
以 1月的補貼為例,計算期限為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而領取期限則為 2 月 16 日開始直至 5 月 15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2025 日。 補貼金額將會是超出港幣 400 元的實際開支以後的 25%,補貼上限為港幣 300 元。 如某人每月交通開支為 1,000 元,扣除 400 元後實際支出為 600 元,補貼金額就會是 600 元的 25%,即 150 元。 假如一家三口,每人每月分別以$435購買「港鐵都會票」,扣除400元後的每人開支為$35,分開登記每人可得到的補貼是$8.8,三人每月合共$26.4。 這個方法適用於都會票的乘客,由於港鐵都會票是獨立的車票,乘客可於購買當天起計的30日內攜同車票及八達通到「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進行簡單登記。 港鐵、巴士、小巴、渡輪及電車均有涵蓋,而70多條已登記的紅色小巴、員工巴士、村巴和街渡亦有涵蓋,交通工具上會有相關標誌提示。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港鐵
計劃下的其他安排,包括受惠人士、涵蓋的公共交通服務和費用,及領取補貼安排,則維持不變。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適用於透過八達通卡支付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 政府除了提供每月上限500元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外,同時亦有為低收入人士提供「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個人交津計劃)」,想知道交通津貼申請期限、申請期限及金額,便要看清楚以下詳情。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的常見問題
運輸署指出,「免入息審查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將會做到簡單易明,市民毋須作出任何申請或預先登記八達通卡,計劃亦沒有設入息與年齡限制。 是次計劃,如車費超過$1,600或以上,獲得的車費補貼是每月上限$300。 而每月的公共交通開支只有$400或以下,則沒有任何補貼。 2019年1月1日開始,市民只要使用八達通乘搭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即可於每月16日在指定八達通閱讀器拍卡領取上月交通補貼。 運輸署今日(14日)提醒市民,政府由7月1日起暫時放寬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水平至二百元,為期6個月,直至12月31日。 此外,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官方網站,以及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均設有查詢功能,讓大家可查閱最近3個月的公共交通開支及期間每月可獲的補貼金額。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多張 八達通 如何 計算
如僱主因放年假曾暫時全部或部分歇業,由僱主所指定的共同假期年並不會因年假歇業而更改,因爲所發放的年假,應屬於剛歇業前的那個共同假期年的。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7 天年假合併(共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 12 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每月放寬至200元 首次補貼8月16日起領取
「都會票」適用於來回下圖顯示的任何港鐵站,有效期更已延長至40日。 須於購票當日起計14日內作首次使用,車票於首次使用起計40日內有效,車票將於第40程出閘時被收回。 假設由東涌乘搭至銅鑼灣,東涌至中環免費,中環至銅鑼灣則享正價75折,即該程車費只需$4($5.3 x 0.75) 。但若目的地及出發地均不在指定範圍內,則全程須付正價車費。 乘客於即日起至2022年6月的票價調整生效日前,憑八達通乘搭港鐵、輕鐵及港鐵巴士或以二維碼乘搭港鐵重鐵網絡之付款車程,可享3.8%車費扣減。 在4月1日前,周小姐每月最多只能領取400元的補貼金額。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上述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 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 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3)全港 7-11、OK 便利店與惠康旗下所有店鋪亦可領取。 如果在月頭購買該月的月票,並且在月尾購買下月的月票,在一個月內購買兩張月票比逐月購買月票可獲得更多補貼。 就如在3月1日購買3月份的月票,並且在3月31日購買4月份的月票,一個月內購買兩張比分開購買,兩個月的回贈相差$100。
假設李先生居住在屯門,每天乘搭港鐵至紅磡站,再轉乘巴士至灣仔的工作地點。 李先生選擇購買屯門至紅磡的全月通加強版,開支為500元,以及九巴月票,費用為780元。 在施政報告2022中,李家超提出,公共交通費用費用補貼計劃,會由2021年10月31日,再延長多6個月至2023年4月。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2025 由交通費用超過$200,就可以獲得3分一作為補貼,補貼上限是$500。 非職津申請人及沒有合併計算工時以申請職津的住戶成員則不受上述安排影響。 正確來說,月薪制員工的薪水包含了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法定休假日(即國定假日),也就是用員工實際「在職天數」來計算,因此即便遇到休假、員工當天沒有出勤,薪水還是要照算。
爲避免爭議,僱員在行使這條文所賦予的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他的決定。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所有 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查詢 交通 開支 總額 及 津貼 金額
土耳其南部與敘利亞邊境2月6日發生7.8級大地震,救援人員爭分奪秒搶救,惟兩國遇難人數已超過二萬人,當中包括內地節目《非正式會談》常駐嘉賓30歲土耳其籍唐小強(Idris Talha Kart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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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而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4月起上限加至$500 領取方法/補貼門檻/開支計算懶人包
在計劃下,市民每月交通費超過400元後,每1元車費可獲0.25元補貼,補貼金額最多300元;若要「賺盡」300元減免,每月車費料逾1,600元。 由2020年1月1日起,市民每月的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400,政府會為超出$400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的補貼,每張八達通的補貼金額以每月$400為上限。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在香港,除了星期日為公眾假期外,一年另有17天公眾假期。 所有僱員,不論其受僱期長短,均可享有每年12日的法定假日。 《僱傭條例》並沒有規定公眾假期的發放及安排,有關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