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當時可編配給不同公屋申請類別(包括用作調遷寬敞戶)的小型單位的供應有限,房委會遂決定於首兩年優先處理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及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的最嚴重寬敞戶個案。 為鼓勵寬敞戶接受調遷安排,房委會決定給受影響的租戶在其所居住的屋邨或所屬區議會分區內其他屋邨提供共四次單位編配,並發放租戶搬遷津貼,及在房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向這些租戶提供調遷往新屋邨的安排。 在實行了第一階段後發現,並非所有最嚴重寬敞戶都需要調遷往小型單位,原因是部分最嚴重寬敞戶是願意自行遷離公屋單位,或透過增加家庭成員而不再成為最嚴重寬敞戶。 公屋人數減少2025 由於第一階段的行動已取得滿意成果及考慮了當時可用作調遷最嚴重寬敞戶的小型單位數量後,房委會遂決定於二○一○年進一步將最嚴重寬敞戶的定義修訂為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4平方米,和沒有長者或殘障家庭成員的租戶。 由於當時公屋輪候冊上申請者的家庭人數正在減少,而這些申請者亦普遍對天水圍及東涌區的大型公屋單位需求並不殷切。 截至二○一一年三月底,共約有1 270個五人家庭獲配新十字型三睡房單位,及1 960個四人家庭獲配位於天水圍及東涌的三睡房單位。
- 根據計分及配額制,市民縱使一踏入18歲馬上向房委會申請輪候公屋,仍要等候31年才可上樓,其間還要符合入息及其他情況申請資格,早前已有關注團體批評計分制是剝奪年輕一代上樓資格。
- 我第一點要說的,是現實問題:不管統計數字怎樣說,現時的確有幾十萬人住在籠屋和劏房,這已經構成了繼續大量興建公屋的必要性。
- 由於當時公屋輪候冊上申請者的家庭人數正在減少,而這些申請者亦普遍對天水圍及東涌區的大型公屋單位需求並不殷切。
- 結合圖7和圖8可以看到,公屋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正在不斷上升,且超過香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公屋住戶也在不斷增多。
至於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輪候時間就更加長,可能要用上 30 年,才能達到分配單位的分數資格。 公屋人數減少2025 而且由於政府希望達成公共房屋政策目標,讓輪候公屋申請人能夠於 3 年內獲派單位,所以必須縮小每個單位,以便興建更多數量的單位。 根據房屋署資料,供 1 至 2 人入住的甲類單位,面積平均只有大約150呎,僅僅維持在國際標準內。 公屋單位「納米化」引起社會不滿,大眾覺得公屋發展倒退,單位面積回到五、六十年代的水平。
公屋人數減少: 申請資格
消息人士透露,改裝的5間空置或即將空置的校舍,可提供約600個單位,成本每個單位約為50萬元。 5間校舍包括觀塘順安邨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第二小學、上水彩園邨東華三院馬錦燦紀念小學(彩園分校)、九龍灣彩石里前聖若瑟英文中學、觀塘順安邨迦密梁省德學校,以及黃大仙竹園南邨浸信會天虹小學,每間學校提供單位數目介乎100至150個。 公屋人數減少2025 雖然政府承諾公屋的輪候時間約為 3 公屋人數減少2025 年,但是實際上的輪候時間亦需要超過 5 年,才能成功上樓。
- 「01觀點」早已分別回應,有關分戶、離婚之說難以站得住腳,皆因目前已有完善政策阻截住戶濫用分戶安排,近年相關數字已漸見下跌;再者,即使撇除租置計劃有否穩定婚姻穩定的作用不說,夫婦離異乃複雜社會問題,不宜以置業方式強行捆綁出了問題的婚姻關係。
- 反對公屋私有化的人常批評這是雙重福利:公屋居屋家庭在租住或購買單位時已獲優惠,質疑政府沒有責任「幫人買樓發達」。
- 因應整體3萬個供應目標不變,當局放棄原來可提供1100個單位的上水蓮塘尾選址。
- 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較上一季(即2021年3月底)上升了0.1年。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現居於香港,而且在香港無持有任何物業。 配屋時,申請表內的成員必須在港居滿 7 年,加上申請住戶的總月入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現行限額。 一人單位可以分為兩款,一是透過「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另一種是「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兩款計劃的申請資格都不同。 能夠住到公屋一人單位,絕對是不少單身人士的渴望,租金便宜之餘,比起市面上大部分一人劏房,環境都要舒適,相對而言較容易負擔。 剛剛畢業的年輕人,可能正準備投身社會,未有充裕的經濟能力,所以希望可以獲配公屋,得到政府的住屋幫助。
公屋人數減少: 輪候時間長
事件經過當局跟進調查,雖然最終被證實是「炫富」造假,但也說明市民非常關注濫用公屋的問題,對不公平現象深惡痛絕。 再細看比較有機會「浪費」資源的公屋寬敞戶:房委會自1992年設立公屋寬敞戶標準,理論上規定凡超於標準戶須遷至另一個面積更「合適」的單位;雖然房委會多次檢討有關標準,惟一般寬敞戶的標準大致不變(見下表)。 以三人以上的寬敞戶標準為例,住戶的人均面積只要分別超過158呎、151呎、133呎及127呎,即便視為寬敞戶,惟這些家庭的人均面積均低於全港的人均居住面積中位數,只有二人戶標準僅僅超過中位數約一成半,及單人戶標準較為「合理」,可見寬敞戶的居住環境並非寬敞。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第二批「簡約公屋」積極增加市區、擴展市區單位供應,同時減少新界較偏遠單位數目,回應基層市民對於入住市區、擴展市區項目的殷切訴求。 2.騰出房間/單位:上述4.1萬宗刪除戶籍個案中,估計其中1萬多宗是由於成員離世,即空出一個房間。
據統計,香港目前約有15.37萬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10.08萬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合共25.45萬宗。 數據顯示,未來5年公屋預計的建屋量僅有69100個單位,即使能夠順利落成實現交付也未能滿足一半申請者的需求(如圖2所示)。 由此可見,公屋短缺的局面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依然難以扭轉,香港基層市民也不得不繼續在漫長的等待中“煎熬”。 因為興建一間公屋所需的資源相對是固定的,平均住戶人數下降意味着即使投入同樣的資源,入住公屋的受惠人數相對以往而言卻有所減少。 若要將入住公屋的受惠人數維持在與以往相若的水平甚至增加,我們需要投入更多的資源建造更多公屋單位。 然而,在土地不足的局限下,公屋單位供不應求的情況變得更嚴峻。
公屋人數減少: 簡約公屋|改裝5校舍建600伙簡約公屋 市區或擴展市區盤增至1.6萬伙
第二,地盤面積有限未必是房委會的責任,政府規劃過失則毋庸置疑。 這個問題早已出現,房屋署前官員承認政府在2000年左右後批給房委會興建公屋的土地,不再是大面積平地,而是三尖八角、面積細小的土地,所以難以劃一採用標準大廈設計。 根據林教授的研究,在過去20年,人口由620萬人升至730萬人,公屋住戶也由66萬戶增加至76萬戶,增加超過10萬戶,但公屋人口卻由240萬人下跌至213萬人,跌了一成多。 至於在過去10年,出租公屋數目由71.1萬伙增加至79.1萬伙,但其住客人數則維持在213萬人。 如圖4所示,公屋議題中關於階層固化的討論聲量比例不斷上升並且在今年第四季度達到了最高峰。
1.減少公屋及劏房需求,也讓最需要政府幫助的輪候市民更快上樓:購入單位後,住戶不用怕成為富戶而把剛「出身」的兒子以及其新婚的媳婦「趕走」,令負擔不起私樓的他們被迫加入公屋輪候冊,甚至租住劏房,從源頭減少公屋及劏房的需求。 事實上,2017年共有4.1萬宗公屋刪除戶籍個案,按年增加21%,肯定與當局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有關。 公屋人數減少2025 根據目前房委會的規劃,未來5年香港公屋的供應量並不能滿足香港市民的需求。
公屋人數減少: 房屋供應解困可期 及早謀劃宜居未來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結合圖7和圖8可以看到,公屋住戶的每月入息中位數正在不斷上升,且超過香港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公屋住戶也在不斷增多。 公屋人數減少2025 但面對高昂的私樓住房成本對生活質量的影響,進入公屋“舒適圈”的戶主即使在入息改善後並不願意搬離公屋,這也直接導致公屋陷入了“只進難出”的尷尬局面。 有機構曾比較私樓、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的流轉率,發現在2006至2016年間,私樓的流轉率平均為7.9%,資助出售房屋為1.8%,公屋則低見0.8%。
公屋人數減少: 第二批簡約公屋新增馬鞍山恆光街選址 改建5間空置校舍
消息人士指,是因為這個項目屬低層設計,而且要額外興建電力、污水處理等設施,成本效益不高;同時,聆聽了居民及區議會意見後,減少小欖樂安排項目約800個單位,令項目3萬個單位有約9成3位於市區或擴展市區及屯門。 【Now新聞台】政府第二批簡約公屋項目新增馬鞍山選址,並改建5間空置校舍,提供約1.3萬個單位,但整體3萬個供應目標不變,預計明年第二季接受申請。 《經濟通通訊社11日專訊》房屋局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計劃修訂第二批「簡約公屋」選址,包括放棄推展原先建議的上水蓮塘尾項目,由於成本效應相對較低。 另外其餘3個項目會調整規模,包括柴灣常安街╱常平街、屯門第54區項目分別會增加約120個、320個單位;小欖樂安排項目會減少800個單位。 房屋署近期不斷出招,去年收回約2200個單位,同比大增七成。
公屋人數減少: 第二批簡約公屋擬棄上水蓮塘尾項目,總撥款調低近17億元
這是「福利效率完全損失」(total welfare loss):出租公屋完全沒有市場交易機制,居屋業主則要按不斷飛升的市值補價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兩者的流轉都極低,住戶往往「住足一世」,想搬近點兒女或上班地點居住也永不可能。 公屋人數減少 我第一點要說的,是現實問題:不管統計數字怎樣說,現時的確有幾十萬人住在籠屋和劏房,這已經構成了繼續大量興建公屋的必要性。 一般來說,我們不會主動就戶主夫婦離婚後,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公屋單位。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公屋人數減少: 公屋申請者如何更改地址/ 增加或删除家庭成員?
他提到公屋平均住戶人數持續下降的趨勢對政府帶來進一步挑戰,因為興建一間公屋所需的資源相對是固定的,平均住戶人數下降意味著即使投入同樣的資源,入住公屋的受惠人數相對以往而言卻有所減少。 18 至 57 歲申請人,可以參考「非長者一人申請者」計劃。 政府為長者以外的一人單位申請者,設定每年的租住配額,並且根據申請年份和年齡,設有計分制度,優先分配公屋予年長人士。 今次林鄭在施政報告中對這批申請隻字不提,未知是否顯示當局根本無考慮這批人士的住屋需求?
公屋人數減少: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固然昔日的大家庭不復再,但房委會不宜僵化處事,把單位面積緊貼住戶成員數目計算。 房委會不時反駁,縱使近年單位變小,實際人均居住面積其實增大,例如前年人均居住面積平均數達到13.3平方米。 公屋人數減少 公屋人數減少2025 這說法只是強化新近單位細小的事實,甚或怪責舊有居民住得寬是不要得的味道。 平情而論,一人單位面積達20平方米,三人單位至少40平方米,不算過分。 與此同時,中評智庫認為,解決香港住房問題應該要有全局思維,既要有為低收入的基層市民所設計的保障性住房,同時也要有滿足不同階層市民需求的置業階梯。 公屋本應是一個“有進有出”的旋轉門,在加大加快公屋建設力度的同時,必須讓真正低收入的人群通過公屋解決基本住房需求,努力改善入息和資產後又可以旋轉出去,把公屋繼續流轉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公屋人數減少: 增加公屋供應 改善基層居住環境
消息指,第二批簡約公屋仍可維持1.3萬個單位,整個簡約公屋的單位中,93%位於市區及屯門,稱「選址只會更加好」。 公屋人數減少 對濫用公屋資源的人不能姑息,強制申報、加強抽查、加重罰則,是打擊公屋丟空或違規使用的有效手段。 有效發現和遏止濫用,讓公屋資源更公平地分配到有需要的市民手上,乃是應有之義,政府任重道遠,不能辜負公眾期待。 市民對濫用公屋情況早已不滿多時,尤其在眾多基層人士被迫高價租住房,承受長期輪候之苦的情況下,濫用公屋極易引起公憤。 早前有一名女子在網絡上,拍片炫耀自己月租2200元、面積約600平方呎的東涌海景公屋,更被網友揭發其曾自稱在內地擁有一個400平方呎物業,被人質疑濫用公屋,引發社會譁然。
公屋人數減少: 簡約公屋|改裝5校舍建600伙簡約公屋 市區或擴展市區盤增至1.6萬伙
而過去三年,租戶因非經常持續居住於單位,被發出遷出通知書並經上訴委員會審理的個案每年平均約250宗,審理後而有關遷出通知書被確認、修訂或取消的每年平均個案分別約為160宗、50宗和40宗。 公屋人數減少 從房委會和房協過去15年(即2005至06到2019至20年度)的公營房屋實質建屋量和未來五年(即2020至21到2024至25年度)的公營房屋預測建屋量可見(見附表一和二),房委會和房協每年興建公營房屋的數目都有變化。 我去年在公布《長遠房屋策略》2019年周年進度報告時表示,假設當時已覓得的土地能如期順利推出作建屋之用,在2020至21年度起十年期內,我們可興建272,000個公營房屋單位。
公屋人數減少: 大單位公屋比例上升 人均居住面積增加
千居在以下文章,綜合了一人公屋單位的申請資格和注意事項,供有意申請的你參考。 公屋人數減少2025 申請者亦可以使用房委會/房屋署網站「公屋申請電子服務」下的 「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更新公屋申請資料。 當局預計明年第二季接受第一期申請,屆時會同時有得揀市區及新界的單位,申請人可遞交紙本申請或經網上申請。 造價方面,由於第一批項目的回標價較預算減少兩成,第二批項目的工程撥款由原來約115億元,調低至約98億元,項目造價預算約247.5億元,較去年估算減少約26億元。
公屋人數減少: 簡約公屋|改裝5校舍建600伙簡約公屋 市區或擴展市區盤增至1.6萬伙
房委會數據顯示,政府在5年間增加了最大單位和最小單位的所佔比例。 最小214呎或以下的公屋單位比例由2016年的13.1%增加至2021年的13.3%;而最大430呎或以下的公屋單位比例則由2016年的46.2%增至今年的47.1%。 房委會公布2021年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6月底,約有153,600宗一般公屋申請,以及約101,000宗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公屋人數減少 現年48歲的「萬人迷」碧咸本身亦有多次「突襲」來港的旅遊記錄,今年也曾現身金鐘吸引粉絲圍觀,反映香港是其中一個心頭好的亞洲中轉站,李寧在同城設總部,事實上也不難理解。 俗語云「針唔拮到肉唔知痛」,近來數據確認筆者談及的樓市已超社會承受能力的臨界點,到了「禍延三代」地步,甚至顯示傳統解藥如增土地供應等,其實為時已晚。 1950、1960年代的七層大廈,單位面積也是11平方米左右,現在甲類單位只是多三平方米。
公屋人數減少: 房屋供應解困可期 及早謀劃宜居未來
至於其餘單位,包括一睡房或二睡房的編配標準並沒有放寬,所以並沒有面積大於34平方米的一睡房及二睡房單位透過這放寬安排而編配給二人家庭。 (二)在處理公屋編配方面,房委會一向都是採用靈活的方式,務求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公屋資源。 在二○○七年時所採用的主導原則是合乎當年的小單位供應的情況。 目前情況來說,公屋輪候冊申請者對供三至四人戶居住的34平方米以上單位需求殷切。
根據房屋署的資料,該等寬敞戶大部分是一人佔用兩睡房單位的住戶。 公屋人數減少 答覆:主席: 為確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得以合理運用,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制訂寬敞戶政策,要求居住面積過寬的租戶調遷往另一合適面積的租住公屋(公屋)單位。 就着審計署的建議,房委會於二○○七年五月通過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寬敞戶問題。
公屋人數減少: 第二批簡約公屋新增馬鞍山恆光街選址 改建5間空置校舍
整體數目雖然不多,但能改善基層市民居住環境的機會,我們都不會放過。 毋庸置疑,公屋由政府以公帑資助興建,社會期望公屋資源能用得其所絕對有理,但公屋單位增加、住戶人數下降,公屋人均面積因而上升卻不見得為浪費房屋資源。 公屋人數減少 中評社香港1月4日電/住房是香港“老大難”的問題,其中公屋議題尤為受關注。
公屋人數減少: 增加公屋供應 改善基層居住環境
對於租戶須離港工作而不能經常持續居住在公屋單位,為善用房屋資源及考慮到租戶的需要,房委會會向自願交回公屋單位的租戶發出「保證書」。 「保證書」持有人日後如有入住公屋的需要,可攜同有關「保證書」到原居屋邨辦事處辦理手續,如符合當時申請公屋的資格及其他條件的規定,在資源許可的情况下,可在原住公屋地區再獲配公屋單位。 過去三年,房屋署中央調查小組每年處理約8 000宗抽查或懷疑濫用公屋個案,而丟空單位為最常見的濫用公屋情況。 在調查期間,個案性質或會轉變,例如涉嫌丟空單位的公屋租戶在得悉被調查後,可能會自願交回單位;或因得悉會因濫用公屋而被收回單位,故特意拖欠租金,最終被房委會以拖欠租金為由而收回單位等。 經調查後確定為濫用公屋的個案每年平均約650宗,包括丟空單位、違規使用、將單位轉租或分租及虛報資料等。
報載出租公屋在2023至24年度的落成量將不足1萬伙,比年均2萬伙的供應目標低逾5成! 2023至26年的公屋供應更或「斷崖式」下跌,現屆政府的覓地工作,似乎遠水難救近火。 房委會要滿足公屋政策目標,輪候冊申請人三年內獲首次編配單位,但在上述限制下「地盡其用」,每個單位就要縮小。 去屆政府高呼「寸土必爭」、「見縫插針」的思維,更加劇此亂象。 第三點,是理論上,只要每年興建同樣的總居住面積,不管其興建的是公屋、居屋,抑或是私樓,對於人均居住面積均沒有影響。
公屋人數減少: 大單位公屋比例上升 人均居住面積增加
政府早期的房屋政策方針,認為三人以上大家庭的需求最為迫切,因此忽略了一或二人家庭的住屋需求,單身人士及二人家庭除了例外情況,都不能申請公屋。 林鄭月娥宣讀施政報告時,在第49段提及現況時:「目前,超過150,000個家庭和單身長者正輪候公屋,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長達5.3年。」然而,其實截至今年年中公屋輪候冊上共有逾26萬宗申請。 又會改裝5間空置校舍,每間學校提供100至150個單位不等,每個單位平均造價約50萬元,其中4間位於九龍,包括九龍灣前聖約瑟英文中學,另一間是即將空置的黃大仙浸信會天虹小學,其餘3間校舍位於上水及觀塘。
事實上,港人住屋空間以狹小為名,公屋的居住面積標準就更顯落後,本就需要徹底檢討,改善基層戶的住屋質素,學者們反倒認為公屋須「放置」更多居民,簡直匪夷所思。 總的來說,政府的房屋規劃政策錯誤,加上房委會對住戶入住面積錙銖必較,導致當下和未來落成的公屋面積縮小。 若然 公屋人數減少2025 問責官員雖然承諾積極開發土地,但只着重填海地,仍然輕視現成新界土地,而且即使承諾開發土地上的公營單位佔七成,但從未對面積發言。 同理,今年《施政報告》宣告已覓得土地,滿足長遠房屋策略對未來十年公營住宅單位的需求,但文件沒有提及選址和規模,令人猜疑政府為達標而忽視居住環境質素,只當居民為罐頭沙甸魚,能擺在斗室內便算。
當中約有800宗因濫用公屋而違反租約,包括丟空、非戶籍人士佔用、將單位作非住宅用途等。 回收的單位數目不算少,但或許只是冰山一角,實際濫用情況可能更嚴重。 正如房署指出,今年截至11月已成功追回約2000個,有信心收回單位較去年多,這固然值得點讚,同時也說明仍有不少漏網之魚,有待清查。 約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總工程費用將會下調,房屋局最新文件顯示,由於第一批項目的回標價比原先估算減少了約30億元,佔比約20%,第二批項目工程總撥款可由原估算的約115.3億元,調低約16.9億元至約98.4億元,減幅約15%。
據悉,部分求助人由於經常需要離港工作,或由於午夜才下班返家,以致未能遇上進行家訪調查的房委會人員而被指為非常住。 根據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與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所簽訂的租約,承租人及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在租約生效日期後一個月內,必須搬入該公屋單位,並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承租單位內。 此外,房委會於二○○八年七月通過維持處理濫用公屋的行政安排,包括向經證實把公屋單位分租(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經證實有另外居所而丟空公屋單位或逾三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公屋單位的租戶,採取終止租約行動。 公屋人數減少2025 房委會在處理所有濫用公屋個案時均一視同仁,如租戶被發現嚴重違反租約,不論其為一人住戶或非一人住戶,房委會均將不予警告而發出「遷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