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無罪釋放,上訴庭判辭披露當日涉游說他認罪的「師爺」案底纍纍,質疑師爺為何會受聘於律師樓、能探訪還押的被告等。 據了解,涉案師爺陳強利(Paul Chan)及代表馬家健處理其認罪聆訊的大律師張曉惠,昨日被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拘捕。 馬家健 馬家健2025 另外,本報得悉陳強利6年前曾在賴俊文律師行工作過,賴確認此事,強調「起初唔知佢背景係咁」。
- 除了他無罪釋放獲外界關注,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成為上訴庭提出眾多疑點的焦點。
-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表示,區域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一般以書面形式頒發判刑理由書,並在短時間內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但由於相關支援人員人為失誤,未有按時上載該判刑理由書,得悉遺漏後已即時上載。
- 馬家健被捕後接觸師爺陳強利(Paul Chan)時,馬稱他沒表明要認罪,但陳在會面時指案件很難打贏,愈早認罪會有愈多刑期減免。
- 陳強利及張曉惠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日(19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 上訴庭提出多處疑點,包括律師樓為何聘請案底纍纍師爺、為何他可到收押所探訪被告並提供法律意見。
- 晚上9時許,一輛救護車駛入長沙灣警署內,其後一名穿着花上衣、牛仔褲、白鞋,相信是陳強利的男子,腰纏鐵鍊及雙手鎖上手銬,在兩名警員押送下,自行登上救護車。
法官張慧玲聽取理據後,認為陳姓師爺更關注洪姓友人的利益而非馬家健,馬家健的認罪文件亦非他自己所寫,認為他非自願認罪,所以批准申請。 涉販毒青年馬家健日前獲高等法院上訴庭宣布上訴得直,撤銷其罪名及長達23年的刑期,其代表律師張達明以至社會高呼青年坐了五年「冤獄」。 理論上,市民應獲恰當的法律代表及支援,律政司應提出有理據的檢控決定,法庭應充份地幫助陪審團達致合理裁決。 控方表示,兩名被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要求馬家健承擔所有刑責,以撤銷同案被告洪智謙的刑責,案情嚴重。 控方稱犯罪時間橫跨10個月,仍在調查其他涉案者,不排除檢控更嚴重控罪,加上控方證人馬家健的法庭文件較多,需時調查,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29日再訊,並反對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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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作為公訴人,有責任「公正客觀地協助法庭找出真相,於社會與被控告之間,依法秉公行義」。 若然檢控人員因為一時官僚或疏懶,而沒有認真、嚴謹地審視案件的可疑之處,實有失責之嫌,當局應作全盤檢討。 2名被告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們於2017年1月至11月期間,與馬家健和其他人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就一宗刑事案件虛假地表示,洪智謙無要求馬家健接收相關案件的郵包,以及聲稱洪智謙並不涉案。 上訴庭提出多處疑點,包括律師樓為何聘請案底纍纍師爺、為何他可到收押所探訪被告並提供法律意見。
2019年馬家健就企圖販毒受審時,主審法官陳慶偉曾就檢控提出多處疑點,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嘉俊回應主審法官是否繼續案件時,表示決定獲得刑事檢控專員允許。 2019年4月,馬家健被陪審團裁定一項企圖販毒罪名成立,判囚23年。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5歲的馬家健2016年借出自住地址予友人洪志謙(音譯)收取包裹,由於內藏一公斤可卡因,最終因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馬在上周三(11日)終上訴成功,無罪獲釋。 法律界人士表示,馬家健的怨案本應可以避免,案件亦暴露了現行制度的多個缺點,包括陪審團制度和律師樓工作人員的素質管理,認為當局有必要重新檢討。 25歲的馬家健2016年借出自住地址予友人洪志謙(音譯)收取包裹,由於內藏一公斤可卡因,最終因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馬在上周三(11日)終上訴成功,無罪獲釋。 25歲的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罪,罪成判囚23年,服刑五年後上月上訴得直,獲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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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司法機構日前公開2019年的高院判刑理由書,披露當時警方已調查馬家健的前法律團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 司法機構今(21日)回覆查詢表示,由於相關支援人員的人為失誤,未有按時上載判刑理由書至司法機構網站,就事件表示歉意,強調會嚴肅處理事件,訓示有關支援人員,亦會認真檢視相關程序,以避免同類情況再出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家健 蕭景源)青年馬家健被控企圖販毒判囚23年,在服刑5年後上訴得值並獲釋。
7月22日三名法官裁定馬家健上訴得直,案件不用發還重審,並於本周三(11日)頒下裁決理由。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陳強利再申請保釋遭拒,張曉惠則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馬家健 20歲青年2016涉企圖販毒案,原被判囚23年,上訴庭昨(11日)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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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後,警方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兩名被告:陳強利(58歲,退休),及張曉惠(33歲,女,大律師)。 2019年,馬家健就企圖販毒受審時,主審法官陳慶偉就檢控提出多處疑點,但控方堅持繼續檢控。 另一方面,理論上,市民不應因為經濟能力而不能夠保障自己應有的權利,而且香港亦設有法律援助,但上訴人最初要由朋友代為支費律師費及介紹法律團隊,某程度亦反映了經濟能力最少在這宗案件中可能左右了結果,儘管他後來亦得到法援及上訴援助。 如何讓所有人明白自己的法律權利,以及得到充份的法律資訊及保障,更加需要當局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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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是次判馬家健上訴得直,亦因為原審法官沒有恰當地指引陪審團該如何理解陳姓師爺的法律意見、如何理解認罪文件等證據。 馬家健2025 上訴庭亦提到,有人會認為只要原審法官陳慶偉裁定案件毋須答辯,馬家健便可以當庭獲釋,避免5年「冤獄」;惟上訴庭指出,這對主審法官來說並非容易的決定,亦屬於法官的酌情權,無論決定如何,亦無從批評。 連代表馬家健上訴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不能確定,若原審時由他代表馬家健,會否在當時提出毋須答辯的申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在商台節目指出,事源馬家健(案發時20歲)向友人洪志謙(音譯)借出地址收包裹,被海關拘捕,他和盤托出後,洪志謙亦被捕,洪志謙住所更被搜出可卡因,二人被控企圖販毒罪。
馬家健: 友人父親安排法律支援
案件2019年4月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審訊,法官陳慶偉表示案件可能導致司法不公,令他深感不安,並要求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指示。 翌日控方告知法庭,已將法官的關注轉達律政司的上級人員,而後者「顯然」已取得刑事檢控專員的指示,即繼續檢控。 最終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馬家健企圖販毒罪名成立,同年9月法庭判處其23年監禁。 馬家健隨後提出上訴,並在今年1月及4月先後獲批上訴援助及上訴許可,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彭偉昌及薛偉成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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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又表示,健仔已經重新開始進修,亦已經找到兼職工作幫補家計,並再次接觸教會。 馬家健 馬家健 他對思想單純年輕人能夠積極面對逆境,感到欣慰及感恩,亦衷心希望有關當局汲取教訓,避免再出現冤獄或司法不公義的情況,盡應有之義根據現行機制向健仔給予特惠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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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幾,馬家健父親收到洪志謙兄長的電話,稱會幫忙尋覓律師團隊,但張達明稱,該「師爺」原來案底纍纍,曾犯強姦、搶劫及恐嚇等罪。 今年1月,馬家健的上訴案開庭審訊,上訴庭在7月22日裁定他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上訴庭的判決書指出,原審法官陳慶偉在審訊時曾質疑案中證據有很多疑點,明言對疑點感「不安」及「不舒服」,更質疑被告律師團隊有將罪責推給上訴人之嫌,以換取洪開脫,認為控方應撤控,否則若最終達到罪成裁決將會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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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時許,代表陳強利的外籍大律師David Boyton離開警署,並透露陳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將被通宵扣查。 根據高院及上訴庭早前的判詞披露,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與姓洪朋友同被控企圖販毒罪。 馬家健2025 2017年3月7日,馬家健簽下認罪文件,並於8月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被判囚兩年,洪則被撤控。 案情指,案發時20歲的馬家健於2016年借出地址給友人洪智謙收取一個由巴西寄到香港的郵包。 郵包後來被揭發內藏逾1公斤可卡因,但馬表示沒有收到該郵包,也不知道郵包內藏有毒品,只是按指示把郵遞通知卡轉交他人。 最後,很多人對一名20出頭的年輕人花了近五年青春在「冤獄」上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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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青年馬家健(健仔)被控企圖販毒罪成判囚23年,服刑5年後,於上周三(11日)上訴得直,無罪釋放。 上訴庭提出多項疑點,其中最初勸喻馬家健認罪的律師樓「師爺」Paul 馬家健2025 Chan(陳強利)案底纍纍,其律師行更是代表另一涉案疑犯,法官懷疑藉馬家健招認全部控罪換取「放生」另一人。 消息指,已退休的58歲陳強利,以及當日處理健仔認罪的辯方大狀34歲張曉惠,今日(17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被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司法機構日前公開2019年的高院判刑理由書,披露當時警方已調查馬家健的前法律團隊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馬家健2025 司法機構今日(21日)回覆查詢表示,由於相關支援人員的人為失誤,未有按時上載判刑理由書至司法機構網站,就事件表示歉意,強調會嚴肅處理事件,訓示有關支援人員,亦會認真檢視相關程序,以避免同類情況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