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以實施第6/2020號行政法規、第25/2020號行政法規或第15/2021號行政法規而發出的電子載體獲取電子消費優惠者,須在指定期間內以餘額等於或少於澳門元十元的電子載體透過增值設備獲取。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持續帶來的負面影響,為提振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關顧民生,制定屬臨時性的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下稱“電子消費優惠計劃”)。 澳門消費 於登記期內,首次申請澳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或受居留許可限制持逾期的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在身份證明局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請手續時,可憑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辦證收據,同時進行上述消費補貼的登記。 於登期前已申請澳門居民身份證,但未領取者,則需要在登記期內,通知身份證明局進行登記,又或者於領取時登記。 首兩天(5月1日及2日)電子消費卡的消費總金額約為1億2千5百萬澳門元,交易宗數為92萬9千宗,平均每筆的消費額約為135元。 其中,5月2日的統計的交易資料顯示,消費卡主要消費分佈的行業中超級市場佔23%,餐飲佔21%,其餘分佈在服飾、電器、零售、百貨、藥品、化妝品、便利店、傢具眼鏡等不同行業[28]。
- 截至7月8日,領取消費卡人數約為61萬4千,占總登記人數約為9成3[26]。
- 為便民考慮,如居民今年想繼續使用去年的移動支付工具,無論是本人或獲轉移的優惠,均可透過簡便步驟快速完成登記,且獲轉移的優惠於登記後亦無需提交身份確認文件。
- 二、為執行收集商品或服務的資訊及監察職務,消委會可要求任何公共部門或機構提供其認為對收集資訊或監察屬必要的文件或資料,並根據第8/2005號法律的規定,可採用包括資料互聯在內的任何方式,核實有關文件或個人資料。
經科局及金管局將深入社區,舉辦一系列講解會,作出詳細解說及回覆查詢,廣泛深入宣傳。 同時,開設專題網頁,製作簡明的視頻、圖文包及問題集,讓居民清楚登記及使用安排。 為方便居民,經科局、金管局及市政署轄下的三個服務點,可供自助網上登記。 參與計劃的金融機構合共90個服務點以及大西洋銀行中華廣場分行,可協助居民即場網上登記。 如已遺失“消費卡”,或為“消費卡”辦理了自動充值,或以他人名義辦理了記名服務,可登記補領新卡。 5月10日起接受網上登記,登記期至明(2023)年1月13日;成功登記的居民最快可於5月23日起領取優惠,領取期至明年1月17日。
澳門消費: 消費者委員會
為確保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及第三十條所規定的提供資訊義務得以嚴格遵守,以及可向公眾公佈關乎消費者利益的零售層面資訊,消委會可要求經營者自接獲通知之日或自推定接獲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供上述資訊。 五、如消費者繳費時被要求支付的價格與商品或服務所標示的價格不相符,消費者有權要求按所標示的價格支付價金,但其要求按一般規定構成權利濫用者除外。 (三)監察本法律的遵守情況,尤其是有關提供資訊、不正當營商行為及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以及就行政違法行為提起程序並科處行政處罰。
不過這兩個優惠都只有在使用自己錢支付的時候才可以享受,使用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時不可以使用。 澳門消費2025 每逢星期五使用中銀手機支付付款滿MOP50,會有一次抽獎機會,有機會獲得一個優惠券,金額最高有MOP50,但通常只是MOP5或MOP10,也有很大機會抽不中。 不過要留意這個優惠券只可以在使用自己錢支付時才可以使用,使用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時不可以使用。
澳門消費: 第二十條
三、商品價格須在商品本身或其包裝上標示,如因商品體積細小、散裝出售或其他性質特殊的原因,不可能或不適宜在商品本身或其包裝上標示,則須以其他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的方式標示。 澳門永久居民可獲10,000澳門元,非永久居民則可獲派6,000澳門元。 今次亦是澳門政府自2008年起推出「現金分享計劃」後,連續第15年派錢。
本法律訂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以保障消費者獲提供具安全及品質的商品或服務、維護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所建立的法律關係的公正及平等、提高營商行為的透明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及打擊不正當營商行為。 一、指定以實施第6/2020號行政法規或第25/2020號行政法規而發出的電子載體獲取電子消費優惠者,須在指定期間內以沒有餘額的電子載體透過增值設備獲取。 為履行法定義務(包括第4/95/M號法律及第9/2021號法律),本會可能將當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文件等告知或轉移至個案的利害關係人(包括經營者)及因處理個案而需要接觸的人士或其他機構、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 如選擇消費卡,且持有仍有效的消費卡,於登記後需相隔2個工作天,才可到全澳逾170個拍卡加值點領取優惠;如曾自行為“消費卡”充值,必須將餘額用至10元或以下,方可拍卡。 未成年人的優惠可轉移到父、母或監護人的移動支付帳戶,其中年滿12歲的未成年人,如已開通實名帳戶,可登記其本人帳戶享受優惠。 轉移優惠及未成年人登記後,需到金融機構提交授權文件及身份證等文件作身份確認。
澳門消費: 消費品
為適用本法律的規定,“預繳式合同"是指消費者預先向經營者支付一筆非定金性質的應繳款項,以便分期或分次取得所交付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務的合同。 二、為適用上款的規定,透過遠程通訊技術建立的法律關係亦視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建立的法律關係,但以經營者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業務,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交付或寄送商品或提供服務為限。 澳門為應對新冠肺炎為經濟所帶來的影響,去年曾推出3,000元澳門電子消費券(消費卡)刺激消費。 澳門政府今日4月9日再公布參照去年消費卡模式,推出「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 澳門消費2025 持有澳門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所有年齡層居民,每人將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並享受啟動金及立減額的組合優惠。 疫情影響生計,澳門政府今日(23日)公布,將向已收取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澳門居民,每人派發8,000元生活補貼款項,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
- 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100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
- 進入專頁後,市民需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並指定以移動支付或消費卡方式,獲取電子消費優惠。
- 2020年3月16日,政府公佈第6/2020號行政法規《消費補貼計劃》[5],明確訂明發放金額澳門元3,000元作為消費補貼。
- 三、如提供服務時或提供服務後存在或將可能存在另一更完善的服務,所提供的服務不因此被視為與合同規定不相符的服務。
- 澳門政府將會在2022年10月中起,與澳門中華總商會合辦大型促進消費活動「2022年全城消費嘉年華」,消費嘉年華以參加抽獎作為獎勵,鼓勵居民消費。
- 如果忘記自己去年第二輪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時選用了哪種領用方式和移動支付工具,可以點擊「查詢去年領取方式」,然後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和驗證碼後點擊「查詢」按鈕進行查詢。
- 我們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的第32/93/M金融體系法規對用戶的個人私隱及財產提供高度保障,讓你在享受便捷服務的同時,無須為安全問題煩心。
從未領取去年消費卡的居民,如有需要,可先登記,並於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帶備居民身份證正本領卡及充值。 未成年人方面,將由父母代領,且可選擇轉移到父母的手機錢包內,但需到銀行及支付機構辦理核實,亦可選擇採用電子消費卡。 澳門消費 使用範圍方面,本輪電子消費優惠允許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讓居民按需要自主作出合適的消費應用及選擇,包括用於支付民生方面的費用負擔。
澳門消費: 指定支付工具
2020年7月23日,政府公佈第25/2020號行政法規《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5],明確訂明發放金額澳門元5,000元作為消費補貼。 澳門消費2025 除了補貼澳門居民外,澳門政府亦期望補貼計劃能夠推動澳門本地消費,減少澳門商家受到的疫情的影響,所以針對可以使用的場所,貨物及服務進行規限。 2020年3月16日,政府公佈第6/2020號行政法規《消費補貼計劃》[5],明確訂明發放金額澳門元3,000元作為消費補貼。 2020年7月23日,政府公佈第25/2020號行政法規《第二期消費補貼計劃》[5],明确訂明發放金額澳門元5,000元作為消費補貼。 澳門消費2025 2020年3月16日,政府公佈第6/2020號行政法規《消費補貼計劃》[5],明确訂明發放金額澳門元3,000元作為消費補貼。 澳門政府表示,生活補貼款項將自動注入受惠居民於電消計劃所指定的同一移動支付工具或電子載體(即消費卡),居民無需再作登記。
澳門消費: 澳門疫情|消費券計劃下派8000元生活補貼 每日使用上限300元
為提振內部需求,紓緩疫情下居民和商戶的經濟壓力,特區政府推出“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這項臨時性措施。 經科局和金管局連日來從多途徑呼籲,請居民留意如登記以仍有效的消費卡領取優惠,需確保卡內餘額不超過10澳門元。 澳門消費 進入領取期,會持續加強這方面的宣傳講解工作,和社服機構及社團協作,讓居民特別是長者知悉有關安排。 二、為適用第8/2005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五)項的規定,上款規定的實體均為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實體。
澳門消費: 消費者權利
當啟動金用完時,居民可按自身意願自行充值,便可繼續享受75折的立減優惠。 需要注意的是,當居民自行充值後,立減額仍會維持每日使用上限100元,直至用完為止。 如以移動支付領取並獲得轉移,則立減額每日可用上限為100元乘以共持有的優惠份數。 啟動金每日的使用上限為300元,立減額每日的使用上限為100元,啟動金與立減額須同時使用。 換言之,當啟動金尚有餘額時,居民每日最多可免費以電子消費優惠購得400元的商品或服務。
澳門消費: 澳門自由行實用小貼士
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消費券與上一輪一樣,居民可以選擇透過“電子消費卡”或者“移動支付”工具領取消費券。 可使用的移動支付工具包括:MPay澳門錢包、支付寶(澳門)、澳門中銀手機銀行、工銀e支付、豐付寶、廣發移動支付錢包、LusoPay(國際銀行)以及極易付澳門錢包(UePay)。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由經濟財政司所監督,對政府將訂定之保護消費者政策發表意見,並推動各項保護消費者之工作。 澳門消費 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包括測試市面上各種產品的安全程度和質素,處理消費者對店舖的投訴,向市民提供產品及服務資訊。 本會網站提供加盟商號誠信店、消委會公佈最新超市物價調查報告、澳門消費、消費提示等各類資訊,消費者也可使用在線投訴諮詢,本會亦設有手機應用程式下載給消費者使用。
澳門消費: 相關法例
MPay有一個叫“掃碼攞利是”的恆常性優惠,掃瞄放置在商戶的以下二維碼就可以獲得一個1元利是,但每日只限一次,而且利是每日會有上限,通常未到中午就已經用完。 “掃碼攞利是”獲得的利是可以與「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配套優惠同時使用。 除了支付後立即抽獎的消費優惠券外,「2022年全城消費嘉年華」還設有終極大抽獎,獎品包括現金和餐飲住宿。 活動期間,在參與「2022年全城消費嘉年華」活動的商戶消費時,當消費實付額滿$68時,就會自動獲得一次終極大抽獎的抽獎機會。 五、如未於上款所定期間自願繳付罰款,則主管實體須按稅務執行程序的規定,以處罰決定的證明作為執行名義進行強制徵收。 二、如消費者檢查商品的性質、特徵及運作時的操作方法超出商業場所慣常允許的方法,又或因未遵照特定要求以保持商品保存狀況良好,則須就所引致的商品價值貶損負責。
澳門消費: 電子消費卡轉換為澳門通卡
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及澳門金融管理局具職權監察本行政法規的遵守情況,而相關利害關係人有義務提供充分合作。 澳門消費 五、上款(一)項及(二)項所指的代領人尚可委託他人代領,但須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以及由其簽署的關係聲明書及授權書,並按情況提交第三款規定的證明文件。 當違反相關要求時,除了會被要求退回已使用的補貼款項,終止餘下額度外。 使用工銀e支付付款每日會有一次立減優惠,金額一般是MOP1,但每日有上限。 另外,星期六和星期日使用工銀e支付付款,可以獲得一個MOP2優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