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电信公司4日发表声明说,受以军密集空袭的影响,加沙地带通信和网络再次全面中断。 加名印花稅2025 巴勒斯坦红新月会同日发表声明说,已和加沙地带医务人员“完全失联”。 巴勒斯坦消息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军空袭力度“异常猛烈”,汗尤尼斯多个地方升起浓烟。 以色列国防军4日继续扩大在加沙地带南部针对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的军事打击。 按以军说法,其对哈马斯目标实施了大规模精准打击,陆军在空军支持下炸毁了哈马斯多处基础设施。
只需交第二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而且有關額外印花稅的豁免安排,同樣適用於有領養及繼養關係的人。 如要申請以近親轉讓豁免印花稅,必須提交雙方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供稅務局核實。 加名印花稅 以樓價900萬元的交易為例,首置買家按第二標準稅率計算,需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為樓價的3.75%即337,500元,但非首置印花則統一以樓價15%計算,即1,350,000元,兩者相差1,012,500元。 在律師費以外,物業加名涉及的費用還包括以上提到的印花稅,而加名對象為近親抑或非近親,稅率會有很大的分別。 不過要注意的是,近親之間物業加名豁免的是額外印花稅及非首置印花稅,於加名時仍然必須根據稅務局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加名印花稅 Stamp Duty,簡稱 AVD)。 目前,本港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的稅率劃一為15%,有關稅率適用於個人及公司購買住宅物業之交易,而獲豁免人士則僅需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 印花稅
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如果物業已按給銀行,業主須與銀行聯絡,查詢是否需要更改按揭貸款契據。 如有需要,業主必須先填妥一份轉按申請表,把建議的修訂按揭條款提交房委會審批。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破產個案除外)。 律師須擬備一份轉讓契據初稿,交往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 其實居屋轉名能慳的稅,並不至此,當已重回首置身份的業主,買入第二層樓時,所需繳付的稅同樣是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非轉名前的 7.5% 辣稅,實質上慳了兩次的印花稅。
此外,此OneDay.com.hk博客文章還將重點介紹與香港房地產的買賣,轉讓或租賃交易有關的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聯名形式持有私人物業,如果其中一人再買另一個物業,無論屆時購買任何價格的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也要繳交15%稅項。 物業加名同樣要交印花稅,一般是按所佔業權計算,即如被加名人佔一半業權,那便會以樓價或估值的50%來計算。 另外,無論加名或轉名,如不是近親交易,便不能獲豁免印花稅,即需要繳交樓價15%的稅項。 加名印花稅 如果物業跌入「額外印花稅」範圍內,在期限內由其後人接受遺產,在法律上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同時也可獲豁免「從價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 重點3: 誰人支付繳付「額外印花稅」及何時繳付?
當然如果在簽訂合約後,而最終成交取消了,繳稅的一方可在兩年內申請「額外印花稅」退款。 以及「持有期」怎樣計算,才知道我們需否繳交「額外印花稅」。 樓市自2008年金融海嘯後反彈,二手樓價由谷底反彈升勢凌厲,背後跟不少炒家加入市場有關,他們慣於以「速戰速決」的方式買樓,旨在買入後短時間內提價沽出。 這類在簽署「轉讓契約」前已經沽走,以「確認人身份」轉讓,俗稱「摸貨」的物業買賣,加劇了樓市升勢。 加名印花稅2025 有見及此,政府為杜絕短線炒風,在2010年11月宣布推出「額外印花稅」。 每當個人或公司購買財產然後在短時間內將其轉售時,都必須繳納特別印花稅(SSD)(有關價格,請參見下表3)。
-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 第1标准第1部税率适用于住宅物业而第1标准第2部税率适用于非住宅物业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后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业所签立的文书。
-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 長期(即超過36個月)購買和持有財產的財產所有者將不受特別印花稅(SSD)的影響。
- 各类文件的加盖印花的期限均有所不同,一般由2天至30天不等。
- 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開始,印花稅署已引進一項新的電 子服務,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可經「稅務易」進行網上登記。
- 所謂近親轉讓,俗種「甩名」,是指聯名持有人之間是近親關係,如父母、夫妻、兄弟姊妹等,其中一方在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
如果準買家看中了「額印盤」,在跟業主議價後,就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 從根本上講,印花稅是香港政府對某些文件進行法律確認並繳納給政府的稅(也稱為稅)。 換句話說,當有人在香港購買,出售或轉讓房地產(例如房屋或建築物)時,必須向政府繳納印花稅(稅)。 加名印花稅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加名印花稅: 什麼是「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但先補價後轉名,難免要花一大筆錢,相等於樓價 加名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2025 3 – 5 成。 答案是可以的,但必先獲得房署批准,另外要留意,未補價居屋轉名申請條件是相當嚴謹的,只限於特殊情況,例如離婚、分居或移民等。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 加名印花稅 $0,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以紙張形式申請物業印花,可以在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申請表,不必提交買賣合約、樓契及租約的文書正本(須裁定或隨附於豁免、寬免、減免或退款的申請除外)。 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
加名印花稅: 轉讓業權申請費用+步驟
若想避開高稅率,慣常做法是把居屋轉名,在買入第二層樓前,夫婦其中一人必須完成甩名程序,例如把本來持有的一半業權,轉讓予另一方,即改由丈夫或妻子單名持有,另一名業主則重回首置身份。 加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為節省時間,你可使用電子印花服務為物業及股票轉讓文書加蓋印花。 之後如果你在2011年9月25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0%」,相當於60萬元。
加名印花稅: 印花税收費
在此列舉一個常見的慳稅例子,假設一對夫婦早年聯名購入一個居屋,若干年後,其中一名業主想購買另一層樓,但因本身已持有居屋業權,買第二層樓需繳付較高稅率(劃一 7.5%) 加名印花稅2025 的印花稅。 但不少人關注送贈契涉及的風險,有指以送贈契方式轉讓物業,在 5 年內申請按揭有困難。 然而,送贈契是否影響按揭敘造,還要考慮擔保人因素,只要是未補地價居屋,均受政府擔保,銀行不用擔心壞帳風險,即使是送契樓仍會批出按揭。 至於未補地價居屋,一般是以銀行估價,去決定按揭批核金額。 要了解居屋印花稅,首先要分清未補價居屋與已補價居屋,皆因轉讓條件與方式大不同,千居將為你列舉以上兩個情況,詳解如何進行居屋轉名,以及如何計算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 物業甩名/除名3個程序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由於張女士並非李先生的近親,有關交易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因此李先生及張女士須按物業的總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款額為 350,000 元 (即 500 萬元 x 7.5% )。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加名印花稅: 物業加名手續
根據 2023 年 2 月 加名印花稅2025 22 日生效的最新從價印花稅計算方法,三百萬或以下的物業只需一百元印花稅稅款。 而因物業加名是將部分業權給予他人,所以物業會只以業權佔比的部分來計算。 例如市價六百萬元的物業,若通過物業加名給予對象五成業權,則只會以五成的樓價計算從價印花稅,亦即三百萬元,剛好符合三百萬元或以下的範圍,因此只須繳交一百元的印花稅。 物業價值愈高,加名時被徵收的從價印花稅亦會愈高,可以到稅務局查詢相關的預計稅項。 理由是「額外印花稅」徵收的基礎是以「文書」中的「交易價格」,而並非以買家的賺價來計算,故稅務局不會理會成交價是賺與蝕。 如果遲交「額外印花稅」,稅局可追收高達10倍「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加名印花稅: 施政報告2023- 買家印花稅(BSD)和新住宅印花稅(NRSD)稅率減半 【更新於2023年10月25日】
未補價居屋,非任何人可購買,買了以後亦設轉讓限制,因此轉名的方式有別於私樓。 簡單而言,僅合資格的綠表及白表人士,可持有未補價居屋,若業主因一些理由想把物業轉名,最直接方法是在指定年期過後,透過繳付補地價,解除轉讓限制,再以一般私樓形式轉名及繳付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2025 需注意就算涉及近親轉讓的單位,是在購入後3年內轉名即未過額外印花稅的鎖定期,亦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 印花税收费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均須繳付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從價印花稅。 要留意,倘若加名是和近親進行,即使對方已持有住宅物業,但加名不需要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用首置印花稅率計算。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加名印花稅: 近親加名以首置印花稅計算
欲了解更多信息或檢查您是否有資格獲得印花稅豁免,請在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協議之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諮詢並就您的印花稅責任尋求專業的法律和/或稅務建議 。 總體而言,儘管印花稅會大大改變購置房產的成本,但似乎香港市民對印花稅的接受程度是合理的。 對於希望在其第一個住宅物業上登上階梯的香港永久居民而言,尤其如此,因為這類購房者有資格支付按原先較低的稅率計算的明顯較低的印花稅率(參見AVD稅率表2)。 但是,最近在2016年引入了針對非住宅的印花稅,這引起了一些企業的關注。 這些變化包括制定新的特別印花稅(SSD)以阻止房屋倒置的立法,以及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和/或多個財產所有人的更高的從價稅(AVD)稅率(買方印花稅或BSD) 加名印花稅2025 ,也是非住宅物業交易的新AVD費率首次。
加名印花稅: 加蓋印花的方法
假設夫妻二人聯名買入第一層樓,之後想以首置身份購入第二層,其中一方可甩名,將業權轉讓至另一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即可以低稅買樓。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加名印花稅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加名印花稅: 香港证券的转让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若果申請人想「甩名」,或者「轉名」給其他家庭成員,需先向房屋署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並需要獲得房屋署的同意。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加名印花稅: 以色列攻勢擴大至加沙南部 指揮官:戰鬥最激烈一天
舉例,如果丈夫在2012年10月27日後,作價300萬元購入一層住宅物業。 這個物業直至2015年10月26日也會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但期限內他打算提名自己太太接受物業權益,這種情況下丈夫及太太均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但需否交「從價印花稅」則視乎太太本身有否持有物業而定。 加名印花稅 特別值得一提,「額外印花稅」針對就是一個物業在限期內轉讓時,需要繳付的一種稅項。 但稅務局也提出了幾種很特殊的寬免,其中一種就是「提名近親」或「近親轉讓」。 「額外印花稅」徵收的基礎是以「文書」中的「交易價格」,而並非以買家的賺價來計算,故稅務局不會理會成交價是賺與蝕。
如先賣一層,再買,然後賣第二層,這樣都可退15%印花稅。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2)關鍵成員一般只可以在購買有關物業兩年後(由簽立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才可刪除戶籍。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在此有必要提一提,如果業主轉名或甩名至另一位近親,最好以買賣方式進行,不要以送贈方式進行,否則會被視為「送契」,不能做按揭。
加名印花稅: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除另有豁免外,買賣雙方應經同意在臨時買賣協議(PASP)和買賣協議(ASP)中指定由哪一方(買方或賣方)支付特別郵票值班(SSD)。 如果同意由賣方支付額外印花稅(SSD),我們建議買方在PASP和ASP中指定他將扣留部分銷售收入以支付額外印花稅(SSD)。 除非另有豁免,否則在36個月內購買並轉售房地產時均應支付特別印花稅(SSD)。 長期(即超過36個月)購買和持有財產的財產所有者將不受特別印花稅(SSD)的影響。 如果您正在考慮在香港買賣物業,在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協議之前,請務必就您的印花稅責任尋求法律和稅務建議。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加名印花稅: 印花稅什麼時候適用?
詳情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 – 以電子方式登記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 U3/SOG/PN08B ] 。 根據該條例第47E、47F及47G條,如符合指明條件,某類純粹為符合伊斯蘭教義而在伊斯蘭債券計劃下發行的債券及簽立的文書,而該等文書在傳統債券下並不存在,可獲豁免印花稅。 詳情請參閱《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第6號〝另類債券計劃〞(只有英文版)。 加名印花稅 參考過以上的物業加名手續及費用,以及物業加名涉及的印花稅後,如業主打算為自己的物業加名,相信可以有更周詳的計劃。 業主為物業加名,通常誘因是可以讓物業業權變成聯名契,有俗稱的「長命契」的作用,到一天父母百年歸老,亦毋需按遺產分配的程序處理物業業權轉讓,子女憑父母的死亡證執行聯權共有物業轉名手續即可,程序簡單得多。
加名印花稅: 香港買方印花稅(BSD)是多少?
措施推出後,不少昔日加入短炒的炒家都決定不再入市,部份則表示購入物業會作中長線持有,故很短時間內「摸貨」已絕跡。 由2012年10月27日起,除非获豁免,「买家印花税」适用于在2012年10月27日或之后签立的住宅物业买卖协议及售卖转易契。 1866年,英國香港殖民政府在所有書面法律文件中將其引入香港。 印花稅在英國統治香港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存在,甚至在1997年香港對英國的主權從英國移交給中國大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SAR)仍然保留。
在不斷上漲的房地產市場中,房屋翻轉可能導致房價不斷上漲,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每次都以越來越高的價格出售,並達到只有富人有能力購買或投資房地產的地步。 在這種情況下,徵收印花稅會減慢家庭流動性,阻止人們因額外費用而搬家,從而使房地產市場能夠以較慢且更易於管理的方式上漲,並使更多人更容易擁有房屋。 但是,香港稅務局網站明確指出,買賣雙方(以及使用該工具的任何人)將共同或分別承擔AVD印花稅,無論是按1級還是2級稅率計算。 換句話說,根據法律,買賣雙方以及使用該工具的任何人將承擔同等程度的責任,以對應收費工具支付的任何AVD款項,無論雙方之間是否達成相反協議。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