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之,透過「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購入物業,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率,即$20,000,稅款大幅削減150倍,其差額的誇張程度可謂南轅北轍。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如果是聯名買樓,持有人皆使用了首置身份,未來如想再買樓,就要繳交稅率較高的從價印花稅,即15%。 先交房署申請轉名,大概六星期,批核之後,攞住房署批核那封信,去律師樓安排轉名。
坐落香港的不動產買賣或轉讓文書、不動產租約及香港證券的轉讓文書須繳付不同税率的印花税,你可在這裏獲得有關印花稅税率的詳盡資料。 其實居屋轉名能慳的稅,並不至此,當已重回首置身份的業主,買入第二層樓時,所需繳付的稅同樣是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非轉名前的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7.5% 辣稅,實質上慳了兩次的印花稅。 未補價居屋,非任何人可購買,買了以後亦設轉讓限制,因此轉名的方式有別於私樓。 簡單而言,僅合資格的綠表及白表人士,可持有未補價居屋,若業主因一些理由想把物業轉名,最直接方法是在指定年期過後,透過繳付補地價,解除轉讓限制,再以一般私樓形式轉名及繳付印花稅。 如果在這段期間,受贈人已將物業轉售至另一買家,法庭仍可頒令該項交易無效,並且將物業交由破產管理署接管,新買家因此會損失慘重。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按揭評估10大優勢
目前市場見得最多的方法,就是透過近親之間內部轉讓方式,讓業主無須「沽出」原來擁有之單位,即可回復「首置身」。 對於大部分香港人,物業投資一直以來係在眾多投資產品裡面屬最受歡迎之一。 除了買樓用作收租之外,好多新婚夫婦都會夾份聯名買樓用作建立家庭。 亦正正係因為這個原因,當時機成熟好多夫婦都會選擇將其中一方在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夫妻轉名),俗稱甩名、內部轉讓或近親轉讓。
但稅務局也提出了幾種很特殊的寬免,其中一種就是「提名近親」或「近親轉讓」。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措施推出後,不少昔日加入短炒的炒家都決定不再入市,部份則表示購入物業會作中長線持有,故很短時間內「摸貨」已絕跡。 「額外印花税」是對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税項,利得税則是按交易利潤而徵收的税項,兩者是分開及不同的税負。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要知道的六件事
同時,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故一般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大大影響了物業的市場價值。 除非有個別情況,現時大部分業主都不會讓一間地產代理成為獨家代理。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放盤紙,可以參考地產代理監管局提供的表格3或表格5模板,或歡迎WhatsApp聯絡我們的按揭專員查詢。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税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 $0,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此項免税額是在你就該傷殘人士可享有的已婚人士免税額、子女免税額、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税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税額等之外,可另行享有的免税額。 就《税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香港法例或結婚當地的法例所承認的合法婚姻。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可用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每項收費寫一張票),抬頭人請註明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一種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而該不動產在與其有關的政府租契年期內或在與其有關的已協定政府租契年期內(以適用者為準),任何時間均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作住宅用途。 因此,「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而定。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 不少人在買樓後,會透過內部轉讓的方式,來避免購買第二層物業時的印花稅開支,或增加按揭成數,而「近親轉名」就是其中一個合法的途徑來節省稅項。
- 不少人作近親轉讓的原因是想以低成本、最慳稅的方法暫時讓出原有物業,回復首置身份,購入新物業時便可享首置低稅率,毋須繳雙倍印花稅。
- 如果最終按揭成數比預期低,申請人就要預備更多首期置業,例如當初預期申請8成按揭,但銀行最後只批出7成按揭的話,咁申請人就要準備3成首期。
-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2年10月27日之後購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5%的稅項。
簡單來說,首先擬定業權變更的受者是否近親關係,如果是的話,印花稅以業權轉讓的比率並以基礎印花稅計算。 當然,也許有人會覺得以上措施過於嚴厲,我們不排除日後樓市降溫,相關措施有放寬空間,但樓市屢屢破頂,非常時期要用非常手段,在這階段辣招實在宜緊不宜鬆。 目前稅務條例沒有規定業主進行近親轉讓後須隔多久才能重覆操作,理論上業主可重施故技,不斷回復首置身份置業、避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但假若黃先生是和太太聯名持有該 1000 萬元的物業, 他可以先將自己的業權轉給黃太太, 即甩名,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黃太太便能重新按新的按揭成數來做按揭以套現. 假設你本身已經擁有一個住宅物業, 而你又想要再購入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 這時候, 你便要繳付從價印花稅中的第一標準稅率, 也就是樓價的 15%.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香港證券的轉讓
而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若想將單位由長命契改成「分權共有」,也並不需要先補地價。 另外,如單位有未供完按揭,程序更加複雜,因為銀行要考慮擔保人的利益才會批出授權,因此業主最好委託律師處理。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根據現時的法制,丈夫可以一直重覆這個動作──購入物業再轉讓予妻子──那麼丈夫就可永續首置身分,每次置業都免卻辣招稅。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雖然原先一方已回復首置身份,但如果再買樓,舊物業每月供款仍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DSR)。 而且環聯信貸資料庫內仍會視舊物業為未解除的按揭,下一個物業的按揭成數便會扣減一成。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印花税
事實上,一般近親轉讓都是用「轉讓契」的方式,較無後顧之憂,即使擔心受贈人隨即變賣物業,業主大可以選擇不完全轉讓出百分百業權,如轉讓 70% 至 80%,對方便難以轉售。 而一般近親轉讓都是用「轉讓契」的方式,較無後顧之憂,即使擔心受贈人隨即變賣物業,業主大可以選擇不完全轉讓出百分百業權,如轉讓 70% 至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80%,對方便難以轉售。 有人會以「送讓契」方式饋贈單位予下一代,而成交價將為0元,不過,要注意的是,即使款額遠低於當時樓價,亦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而且實際條款限制就較為複雜,隨時對日後按揭、稅務及業權均有影響。 今次想分享的是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的情況,有關過程要小心處理,亦建議找專業人士查詢及了解。 需要,截至 2022 年,申請手續費為 $2,850,若有關申請最終不獲批准業權轉讓,已繳交的手續費亦不會退回。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物業直系親屬轉名印花稅5大分析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印花稅署會按一般解釋接受有血緣關係者、有半血緣關係者,及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作為提名人、轉售人或轉讓人(以屬何者為準)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其後,丈夫再以「首置」身分買入市值800萬元的單位,應課印花稅項將由樓價15%(120萬元),大幅降至3.75%(30萬元)。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父母轉名給子女: 【樓宇轉名】樓宇轉名律師費多少? 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是什麼?
由於「首置」身份買樓時可以交少好多印花稅,為了騰出首置名額,近年近親轉讓的做法非常流行。 一般做法有兩種,較常用的是用一般買賣物業買賣時的「轉讓契 Assignment」。 另一種是用饋贈形式以「送讓契 Deed of gift」方法送給近親人士,成交價將為 $0。 在新按揭保險計劃下, 800 萬至 1,000 萬的物業最高按揭成數由過去的 6 成,上調至首置 9 成,非首置 8 成。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近親轉讓物業需要注意的問題及細節
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根據稅務局的資料,就算物業跌入「額印盤」,如果提名近親接受該物業權益,類近交易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仍要繳交「從價印花稅」。 假如你在2012年11月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2年11月1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2年12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如果你在2013年10月1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5%」,相當於90萬元。 不過需要留意必須是交易完成後才可以承造按揭,否則以確認人身份進行買賣的話,亦是無法承造按揭。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FAQ
有關的情況, 可以透過政府的公證署或律師事務所/私人公證員辦理贈與手續, 父母將物業贈與給子女, 有關的稅/ … 如此就能讓父母贈與房子後,每年分次贈與現金給子女,幫子女繳房貸,可合法節稅。 物業加名同樣要交印花稅,一般是按所佔業權計算,即如被加名人佔一半業權,那便會以樓價或估值的50%來計算。 被加名的若為近親,即使被加名的人士本身已持有其他單位,亦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只需交第二標準稅率的從價印花稅。 「非首置買家」的物業交易,不論樓價是多少一律需要繳交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相反「首置買家」可獲豁免繳付第一標準稅率的15%印花稅,只需跟據第二標準稅率計算。 政府宣布,在2010年11月20日起後購入的住宅物業,並在24個月或以內轉售或轉讓,均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當然會按持有不同時期設有不同稅階,購入後愈早沽出者所需要徵收的稅階最高,如此類此。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按揭贷款7大伏位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税」。 在上述情況下,甲先生是在24個月內將部分物業的業權轉讓予乙女士。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親屬轉名印花稅: 稅局:「近親轉讓」未設時限
相比15%辣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印花稅稅項僅為1.5%至4.25%,如果是樓價2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更只需支付100元釐印費。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例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 (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申請書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轉讓業權申請及提供予差餉物業估價署作發出徵收差餉 / 地租通知書之用。 其次,夫婦的首置名額應有所限制,如夫婦間有任何一人擁有住宅物業,另外一方即使不持物業,也不再享有首置資格。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樓市資訊 美聯物業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税率繳付印花税。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税$100。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税」的第1標準税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税率。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第1標準第1部税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税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税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税」的第1標準税率。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税」將會以第2標準税率徵收。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業主貸款田土廳7大伏位
物業持有期以公曆月計算,即由某月的某一日至下一個公曆月的前一日為一個月。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例如,如果物業是在2010年11月20日取得及在2011年5月19日轉售,物業的持有期剛好為6個月。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為節省時間,你可使用電子印花服務為物業及股票轉讓文書加蓋印花。
跟「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略有不同,「額外印花稅」是旨在阻止買家在短時間內沽出物業,而需要徵收的一項稅項,但法律上卻沒有訂明應該由業主或買家所支付。 如果準買家看中了「額印盤」,在跟業主議價後,就必須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及買賣合約時,列清楚由哪一方負責支付「額外印花稅」。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2年10月27日之後購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5%的稅項。 自從香港政府於 2016年 11月起, 將住宅買賣印花稅至樓價15%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2025 (與過往比較高了挺多), 自從措施推出了以後, 巿場上便很積極地尋找方法以豁免繳交新稅率.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父母轉名給子女10大優勢
如果最終按揭成數比預期低,申請人就要預備更多首期置業,例如當初預期申請8成按揭,但銀行最後只批出7成按揭的話,咁申請人就要準備3成首期。 父母轉名給子女印花稅 其實按揭係一種抵押借貸,當借款人買樓時因為資金不足,或者只付首期的某個百分比,例如1成至2成首期時,其餘的樓價就要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幫助置業。 借款人要根據按揭契約所規定的按揭利率、還款年期,依期準時向銀行繳付本金及利息。 銀行會根據每年的1月1日當天的按揭利率(一般為 Hibor Rate 或 Prime Rate)結合貸款人剩餘貸款本金金額和剩餘的還款年限,計算月供。 1000萬以下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6成或500萬按揭,較低者,而1000萬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最高可以承造5成按揭。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如要申請以近親轉讓豁免繳交第一標準稅率的15%印花稅,必須提交雙方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供稅務局核實。 就算物業跌入「額印盤」,如果提名近親接受該物業權益,類近交易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仍要繳交「從價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徵收的基礎是以「文書」中的「交易價格」,而並非以買家的賺價來計算,故稅務局不會理會成交價是賺與蝕。 但如果你在2012年11月20日沽出物業,你仍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12個月-不超過24個月」的範圍內,故需按照成交價徵收5%的稅項。 反觀如果買家選擇遲一天才售出物業,即在2012年11月21日才售出物業,他剛好超出了「24個月內」範圍,也就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之後如果你在2011年9月25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0%」,相當於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