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於依適用之所得稅協定及相關規定申請減免時,得提出敘明其為案關所 … 就保險法第22 條條文之修正,金管會函請相關業者於保險契約與信託契約之.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蒙受燒燙傷之傷害而住院診療時,. 得標壽險公司除按第一目約定給付外,另按其實際住進 … 二、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
- 二、保險業停業日後債務不履行所生之損害賠償及違約金。
- 二)104年3月10日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增列「金融進口 …
- 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五百人。
- (二)氣象、地震、海象、技術研究及指導之工作。
- 前項繳存之保證金,除保險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予發還: 一、經法院宣告破產。
-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本國籍普通航空業之駕駛員工作,應具備下列資格:
- 二、載有勞工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死亡診斷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
第165-3條同業公會之業務、財務規範與監督、章程應記載事項、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十四日修正之本條文施行前,已領有執業證照之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繳存保證金並投保相關保險;屆期未辦理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第153條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經營業務,致資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其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負責決定該項業務之經理,對公司之債權人應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第149-4條依第一百四十九條為解散之處分者,其清算程序,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其為公司組織者,準用公司法關於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之規定;其為合作社組織者,準用合作社法關於清算之規定。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在 保險業提撥保險安定基金差別費率之研究 的相關結果
至於是否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無礙勞保條例規定之適用。 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為設立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業執 照後,不得開始營業。 外國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為設立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業執照後,不得開始營業。 外國保險業,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法有關保險業之規定。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惟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於進用相關人員時,仍應遵守其他有關法令規定,並應審酌其機關性質及工作內容,審慎考量評估是否適宜進用。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親並欲就讀建教合作班,如未經相關單位依法核准從事工作,或依法規尚不符合在臺工作之規定者,不得參加勞工保險。
如有違反本契約文件之情事,計畫主持人於1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年內不得再接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提供勞務之社員,其權利義務除依合作社法規定辦理外,應提. 業務員不服從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 …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保險法 第 162 條(社員最低額之限制)
有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保險業辦理前項與保險有關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者,須經中央銀行 之許可。 前項資金運用方式為投資公司股票時,其投資之條件及比率,不受第一百 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限制。 前項之創新實驗,於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期間及範圍內,得不適用本法之 規定。 主管機關應參酌第一項創新實驗之辦理情形,檢討本法及相關金融法規之 妥適性。
終身防癌健康保險之「身故後診斷」條款所約定之給付,對於「未曾住院」而作病理檢查者,應有其適用,故不宜以「最後一次『住院』之始日」推定為罹患癌症之日。 日額型醫療保險,如約定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裝設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裝設費用如何給付,宜予明確規範給付方式。 以無社保身份者為承保對象之保單應另行設計商品,並應約定「以無社保身份承保而以社保身份就醫」的給付方式。 傷害保險如有不同意外致成殘廢給付不同倍數保險金者,應注意「合併以前殘廢可領較嚴重項目殘廢保險金,但須扣除已給付殘廢保險金」之扣除方式。 (三)約定遞延期間內有保證最低死亡給付或遞延期間屆滿有保證最低投資帳戶資產價值者,其對財務規劃之說明。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保險人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之權,如發現全部或一部分處於不正常狀態,經建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修復後,再行使用。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分得以書面通知:
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500 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 … 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及淨值比率,不得低於一定比率。 定;其未規定者,依本合作社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第條.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 …
雇主應將每月為勞工所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數額,於勞工薪資單中註明或另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以其他書面方式通知勞工。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2025 雇主為每一勞工提繳之年金保險費總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勞工自願另行提繳年金保險費者,雇主應通知保險人,並得自其工資中扣 繳,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保險人繳納。 1-34 依保險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保險契約應以(1)要保書(2)保險單或暫保單(3)體檢.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有關保險代理人公司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進行之宣傳及廣告,下列何者正確?
外國保險業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條件、程序、應檢附之文件、廢止許可 、營業執照核發、增設分公司之條件、營業項目變更、撤換負責人之情事 、資金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依其他法律設立之保險業,除各該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法有關保險業 之規定。 保險契約載有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者,其受益人準用第一百十條至 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傷害保險契約,除記載第五十五條規定事項外,並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被保險人之姓名、年齡、住所及與要保人之關係。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身體,依保險法第16條規定,要保人無保險利益? 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500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700人;【2】保險合作社 … 保險利益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有關我國保險業「安定基金」的敘述,何者錯誤?
售資格後,採與他人預定買賣以規避5 年不得處分規定,. (1)請依規定聘任課後照顧班師資,若為行政人員不得於上班時段擔任課後照顧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 生招生簡章、建議改分發學校名單及學區內學生人數,請各實驗國民小學特別.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9款亦規定,任何人不得對.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第 五 章 保險業
依保險法 第58條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 … 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 … 組織上之從屬性,即被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 保險業經營人身保險業務,保險契約得約定保險金一次或分期給付。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有關充任保險代理人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之資格條件,下列何者正確?
原住民、50 歲以上失智症者及僅IADL 需協助之衰弱老人。 台灣罹癌人數逐漸增加,不僅年輕化,並且機率也升高,平均每7~10秒就有人罹癌。 鑒於癌症治療療程過長且自負標靶用藥費用龐大,為避免造成被保險人理賠申請的不便或理賠項目認定產生的糾紛,富邦產物推出一… 7月壽險市場將爆出搶推連動債保單及儲蓄險停售潮! 由於預期連動債審查新制8月即將上路,不少壽險公司打算7月底前搶先推出連動債保單,以免8月時沒有商品賣;加上8月1日起將調漲保費,目前不少2年繳費終身還… 大陸目前的政治情勢趨於穩定,加以經濟迅速發展、人口基數穩步攀.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在 二. 保險法關係人 的相關結果
依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危險之情形,非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五日內三十日內二十日內十日內通知保險人。 依保險法第146條之4規定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 三十 四十五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三十五。 保險費自動墊繳的利息計算是依據銀行短期放款利率按當時保險公司公告的利率主管機關核定之利率計算責任準備金之預定利率。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第58條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應於知悉後5日內通知保險人。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在保險法-所有條文 – 保險相關法規查詢系統的討論與評價
同業公會之理事、監事有違反法令、怠於遵守該會章程、規章、濫用職權 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以糾正或命令同業公會予以 解任。 保險業收取保費之計算公式,由主管機關關核定之;但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費率中所含之 利潤率,應低於其他各種保險。 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經賠償或回復原狀後,保險契約繼續有效;但與原保險情況有 異時,得增減其保險費。 年金保險之最低保單價值準備金累積期間、行政費用、保單價值準備金及
三、本計畫如獲推薦,建議執行期程 年,建議1 … 2009年銀行保險業績數據出爐,國泰世華、中信銀雙雙突破1,000億元大關,成績亮眼,北富銀則以682億元排名第3。 整體銀保業績上,共8家銀行新契約保費收入突破100億元,民營銀行共有5家,泛公股銀行則有3…
157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A)1000(B)800(C)300(D)500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人。 金融商品或服務多以定型化契約方式簽定,金融消費者常無法與金融服務業磋商變更內容,僅有同意簽定與否之權利。 遺產稅及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應於稽徵機關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得於限期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 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投保之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約定含有死亡給付者,該約定在被保險人滿15歲前不生效力。
民身分證影本、居留證影本或有關證件,送保險人辦理變更。 雇主所送參加年金保險之申報資料,有疏漏者,應於接到保險人書面通知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2025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2025 之翌日起十日內補正。 雇主為勞工提繳年金保險費之月提繳工資,應按勞工每月工資,依本條例 第十四條第五項月提繳分級表之標準提繳,並向保險人申報。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___人 在 下列有關保險人之規定何者為非2023-精選在臉書/Facebook … 的費用及心得
﹝2﹞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或外部複核精算人員違反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為警告、停止於三年以內期間簽證或複核,並得令保險業予以撤換。 ﹝2﹞保險業違反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或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八第一項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5﹞保險業依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或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八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放款無十足擔保或條件優於其他同類放款對象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安定基金辦理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九款事項,其資金動用時點、範圍 、單項金額及總額之限制由安定基金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保險業之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許可 外,其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 保險業依前項除外規定未辦理公開發行股票者,應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 員會,並以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 前項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之設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證券交易法第 十四條之二至第十四條之五相關規定。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在 壽照11-12月最新考題.pdf – 保險法規題號答案題目1 有關保險 … 的相關結果
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及第十二款至第十九款所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人。 犯本法之罪,犯罪所得屬犯罪行為人或其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 體因刑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二項所列情形取得者,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 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 同業公會得依章程之規定,對會員或其會員代表違反章程、規章、自律規 範、會員大會或理事會決議等事項時,為必要之處置。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在 第三節保險合作社 – 保險法 的相關結果
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應通知之事項而怠於通知者,除不可抗力之事故外,不問是否故意,他方得據為終止保險契約之原因。 第 41 條(兼職之處罰及受罰人)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經理人或職員違反第十七條規定兼職者,處新臺 幣十五萬元以上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予解任。
保險遇有前條情形,得終止契約,或提議另定保險費要保人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其 契約即為終止;但因前條第二項情形終止契約時,保險人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依保險法規定保險業應設置.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___人. 13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A)800 (B)1000 (C)500 (D)100 人。.
﹝2﹞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未達前項規定之比率者,不得分配盈餘,主管機關並得視其情節輕重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或限制。 ﹝1﹞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以下簡稱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百;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參照國際標準調整比率。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2025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2025 ﹝8﹞前項情形,負責人及職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監管人、接管人、清理人、清算人或安定基金對之有求償權。 ﹝1﹞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例,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務實際需要定之。 ﹝4﹞安定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且有嚴重危及金融安定之虞時,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向金融機構借款。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在 保險法規概要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 CubicPower-晶智能中心 的相關結果
找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幾人, 傷害保險之保險費. 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實者,由保險人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之投保薪資額逕行調整通知投保單位,調整後之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時,應以實際薪資為準。 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保險人。 要保人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其契約即為終止;但因前條第二項情形終止契約時,保險人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 依保險法第116 條之規定,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法規內容
財產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___人. 前項所稱保險商品,係指本法第十三條所規定之各種財產第1 條 … 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PTT、社群、論壇上的各式資訊、 … 銀行申請兼營保險代理業務或增加業務種類,其最近1年之銀行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 …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下列有關保險業務員異動的敘述,何者錯誤?
接管人執行職務而有下列行為時,應研擬具體方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許 可: 一、增資或減資後再增資。 如非營利法人為社員被選為社員代表,應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第 4 條(信用合作社之管理)信用合作社之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 定。
明文件。 113保險業辦理其他與保險有關業務,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須經金管會保險局中央銀行金管會銀行局台灣銀行許可。 116復效的契約其保險費之計算視個別契約而定由要保人與保險公司重新約定按原投保年齡標準按復效時年齡計算。 117當要保人屆期未交保費,保險人自動墊繳其應繳保費及利息,若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達後逾30天仍未繳費時,保險契約效力即無效停止終止以上皆非。 147依「人身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通報暨換證作業規範」規定,業務員教育訓練年度計算係以 註銷登錄停職登錄再登錄初次登錄 日期為準。
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依規定人身保險合作社之預定社員人數不得低於: 第 五 章 保險業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限期內為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保險契約規定一次交付,或分期交付之第一期保險費,應於契約生效前交付之,但保險契約簽訂時,保險費未能確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安定基金辦理之事項如下: 一、對經營困難保險業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