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時房屋政策下,「改建一人單位」及受「長者住屋」改建計劃影響的租戶若成功透過邨內或特別調遷可以獲發「住戶搬遷特惠津貼」,但該項津貼的安排,並不適用於是次調遷計劃。 申請者請注意: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4年1月或2月開始。 符合參加資格並且於截止申請當日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註(即有關租約必須在2013年9月20日或以前開始生效)的申請者不受揀選單位的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11) 公屋調遷社工 若任何居住密度在每人5.5平方米至少於7平方米之間的租戶,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或接受長期空置公屋單位而獲租金寬減,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日或以前必須已滿三年,始符合此計劃的參加資格。
至於首批位於元朗攸壆路、牛頭角彩興路、屯門第3A區及啟德世運道的4個項目,房屋局指已於11月28日批出合約,本月起陸續動工,預計最快在2025年第一季起分階段落成。 公屋調遷社工 不過,立法會議員柯創盛則認為,事件揭露政府部門處事手法官僚,因社署推薦書指明「同邨與現居單位不同間隔的單位」,但房署卻兩次編配「間隔相同」的單位,安排令人費解,建議應檢討現有的「合作協議」,以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公屋調遷社工: 【申訴報告】調遷個案揭房署社署難合作 專員:不排除屬冰山一角
(6)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接受獲配的單位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利益。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位於紅磡利工街的第三個「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項目,於今日(一月十二日)舉行落成典禮,項目正式命名為「豐頤居」。 公屋調遷社工 公屋調遷社工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為進一步提升大眾對「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的認知及社區參與,將在今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舉行「萬家減碳FUN獎賞」鑽禧社區計劃,今日(七月十一日)於油麻地駿發花園舉行計劃的啟動禮。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成立七十五周年,致力為市民創建宜居,推動永續共融,近日在推動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方面,連奪八個相關獎項,其中兩個更是所屬獎項組別的最高殊榮,以表揚房協對可持續發展的承諾和卓越表現。 社署要求房署表達轉介目的,以及先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而服務中心接獲社署轉介後,最終都無聯絡投訴人一家作跟進。 申請者家庭戶籍內有任何成員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人士、四肢癱瘓人士、須長期於家中洗腎人士或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而在申請時能提交有效的醫療證明文件,在計算居住密度及編配單位時,可作一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
申請者成功調遷單位後,不論所繳租金水平,必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及家庭總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倘若租戶未能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或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將會被取消。 (9) 於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前,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申請者並不符合參加此計劃的資格,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公屋調遷社工: 申請資格
「天倫樂調遷計劃」每年撥出配額為 1,000 個單位,房屋署會按長者家庭中較年長者的年齡及申請調遷家庭的公屋居住年期長短安排編配單位的優先次序。 公屋調遷社工2025 調遷計劃由接受申請至截止日期將為期兩個月,讓公屋租戶有足夠時間考慮和遞交申請。 在自選單位程序進行期間,如剩餘單位不適合申請者揀選或有特別情況出現(例如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或相關警告訊息),房屋署將透過短訊服務,向申請者發放特別訊息,或在可行的情況下以其他聯絡電話與申請者聯絡。 因應房委會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任何被扣分租戶均不符合申請調遷的資格。 因此,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訂租約當日,如租戶在上述扣分制下持有有效分數或違反租約,將不符合申請是次調遷計劃的資格,其申請及已獲編配的新單位亦會即時被取消。
- 所有已訂定的電腦優先揀選單位次序只適用於這一期的「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隨著揀選單位程序完成,該等排列的優先次序即全部自動失效。
- 社署署長葉文娟回應申訴署報告,認為出現投訴是因為提供協助的非政府組織,跟房署溝通出現問題,對程序有不同理解,承諾加強服務機構跟房署溝通,並深入討論轉介機制。
- 申訴署公開一宗關於公屋調遷的投訴個案,指投訴人一家四口原居於某公屋單位,其間一名家庭成員在單位內突然身故,另一家庭成員因目睹經過而受情緒困擾,需接受治療,其後該家庭於2014年底申請同邨調遷。
- 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可優先揀選單位; 若密度相同 ,以家庭成員較多者為先; 若兩者皆相同,再比較起租期,較早者為先;若以上全部相同,便交由電腦隨機排序。
- 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為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者進行詳細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本署只會向獲核實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申請者發出配房通知信。
但觀乎機制的實際運作狀況,行政規則最終凌駕特別福利恩恤考慮,政策原意亦未能實現。 在目前公屋供應異常緊張的環境下,市民對房屋援助的訴求有增無減,相關的工作固然關乎受影響家庭的住屋質素,但卻佔用了服務中心的專業社工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的社會福利服務功能難免受到影響,這對相關的服務使用者並不公平。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的性質,被曲解為一站式福利服務、社會服務、甚至公共服務。 結果,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往往承擔了大量原本屬於其他福利服務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及政府部門職責範疇內的額外工作。
公屋調遷社工: 【公屋調遷】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申請資格 + 揀樓次序
當中六個奬項均由明華大廈第一期重建項目及「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項目豐頤居囊括。 因應社會對公屋的需求殷切,房協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打擊濫用公屋,包括優化現行的「富戶政策」。 有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將於今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而優化「富戶政策」措施則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實施。 房協已於十月在轄下所有出租屋邨張貼通告,以及發信通知已簽署附有「富戶政策」條款租約的租戶。 社署:與房署有常設溝通機制 溝通得很好社署署長葉文娟回應時表示,事件反映非政府機構的服務中心與房署在溝通方面出現問題,雙方對程序的理解有不同,強調社署與房署有常設溝通機制,溝通得很好,亦就程序,有很清晰的協議,未來會加強非政府機構與房署的溝通。 葉文娟又說,在一宗個案結束後,要重新開啟個案,必須得到當事人的同意,是社福界的普遍做法。
當局又指,檢視去年公布的四幅用地,認為其中一幅位於上水蓮塘尾用地的成本效益相對較低,因此決定不再推展該項目。 另外,當局會增加柴灣常安街/常平街和屯門第54區項目的單位數量,並將小欖樂安排項目的單位數量調低。 當局認為,能夠在2027/28年度前達至提供約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的目標。 租戶須自行通知各公用服務公司 公屋調遷社工2025 (例如煤氣公司、電力公司和電話公司) 及水務監督,終止單位的帳戶及有關服務。
公屋調遷社工: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每年下半年,房署會推出一次遍及全港屋邨的「 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及「 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讓合資格公屋租戶申請者,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 公屋調遷社工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c)條的規定,任何人士於申請公營房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第5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在修訂調遷申請表當日,最高第5級罰款為港幣50,000元)。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三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按「可暫准原則」在現居單位飼養狗隻的批准並不適用於「可租可買」及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屋邨。 因此,如申請者日後調遷往該等屋邨,按「可暫准原則」獲發給的飼養狗隻批准便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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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公屋戶申請調遷的原因五花八門,包括信奉穆斯林或觀音的信徒,因單位樓下有屠房和大十字架,繼而以宗教原因向署方申調。 對於申請人以間隔相同,憂引起家人不安而兩度拒絕調遷,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則表示較少耳聞類似個案,認為現時輪候公屋的申請數目龐大,房署難百分百滿足申請人的所有要求。 公屋調遷社工 於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前,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申請者並不符合參加此計劃的資格,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房委會「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現提供位於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的公屋單位給符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調遷。 房署表示,與社署及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代表有定期舉行會議,檢討處理房屋援助個案的工作程序,加強轉介機制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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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介入後,投訴人一家今年4月終獲調遷至跟現居單位不同類型的單位,並於上月搬入。 房署設有一系列的公屋調遷計劃,以配合租戶不同的調遷因由,較常見為紓緩擠迫調遷,亦即細屋搬大屋。 公屋調遷社工 公屋調遷社工 在接受申請期間,如戶籍內任何成員有已經懷孕十六個星期或以上者(預產期在2024年3月6日或之前),該名待出生子女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可作為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於申請時附上有效醫生證明書。
公屋調遷社工: 【申訴報告】調遷個案揭房署社署難合作 專員:不排除屬冰山一角
公署建議房署及社署部門要修好合作關係,坦誠檢討;日後如再遇到因雙方未能達至共識的個案,應考慮當面釐清問題,以免影響進度。 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2年2月下旬或3月初開始。 如申請者或其受委託人未能於揀選單位期間出席揀選單位,房屋署並不會為申請者另行安排其他揀選單位時間。
公屋調遷社工: 【公屋調遷】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申請資格 + 揀樓次序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首個採用混凝土組裝合成建築法(MiC)興建的項目—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專用安置屋邨項目第一期甲的資助出售房屋,所有「組裝合成」組件剛於日前順利完成吊裝。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 馮耀文、房協主席陳家樂、行政總裁陳欽勉,以及一眾房協委員於項目工地現場,一同見證最後一個「組裝合成」組件完成吊裝的重要里程。 不過房署在2015年10至12月,先後向投訴人提供2個同邨單位供調遷,但投訴人指單位間隔相同,又指會勾起回憶,皆不接受,於是房署於2016年1月去信社署要求社工協助。 等候近三年終獲安排調遷 房署分別於2015年的4月及10月,安排投訴人一家調往同邨另一單位,惟對方因間隔與現居單位相同,會勾起家人不安情緒為由拒絕,直至去年9月仍未能搬遷,於是向公署投訴。
公屋調遷社工: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社署回覆中西區區議會表示,過去三年,中西南及離島區處理「體恤安置」的個案,大多都獲向房屋署推薦。 社署向申訴署解釋,2016年初沒有聯絡投訴人作跟進是因為服務中心早已結束投訴人的個案,投訴人亦無直接向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因此在未釐清房署重新轉介的目的前,服務中心不會主動聯絡及跟進。 社署及服務中心又反駁房署講法,指2016年1至7月期間,房署從沒致電他們商討投訴人的個案。 誠然,基層家庭的住屋問題與他們的家庭功能或生活質素有密切關係,在處理相關個案時加入福利或特別恩恤角度,實在無可厚非,亦是相關處理機制的原意。
公屋調遷社工: 申請資格
元朗區區議員周永勤表示,案發的天水圍天瑞邨,過往曾有不少住戶因鄰里噪音糾紛作出反映及投訴。 有住戶會選擇不透過房署,自行跟對方理論,或會換來可能遭人「塞吓匙窿整蠱佢……喺佢門口擺啲垃圾」等報復行徑。 雖然今次情況特殊,但他認為「如果因為牽涉刑事而成功調遷,咁個個都有樣學樣去掟燃燒彈咪弊!」故相信房署酌情處理的機會不大。 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由於蓮塘尾項目的成本效益相對較低,因此決定撤回該項目;當局新增一幅位於馬鞍山恆光街的政府用地,預計可提供約860個單位,另外亦建議改建5個空置或即將空置校舍作簡約公屋,預料可提供約600個單位。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今日(二月四日)舉行第十八屆「房協獎助學金計劃」頒獎禮,本年度共有一百零三名高等教育院校的學生得獎,獲頒獎助學金,總額超過一百萬港元。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將於明天(五月三十日)起舉辦房協七十五周年鑽禧展覽,並在下半年於香港、九龍及新界巡迴展出。
公屋調遷社工: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就地政總署今日(8月23日)的公告中提到,房屋局將會邀請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承接荃灣油柑頭的荃灣市地段第430號的住宅地,興建「首置」單位,房協表示樂意與政府進一步商討細節安排。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售位於觀塘安達臣道的資助出售房屋項目「朗然」,為期兩周的申請期已於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七時截止。 除非申請人擁有連續10年或以上的公屋居住期,否則在揀選單位時,將受制於按所住地區限制。 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可優先揀選單位; 若密度相同 ,以家庭成員較多者為先; 若兩者皆相同,再比較起租期,較早者為先;若以上全部相同,便交由電腦隨機排序。 輪候到公屋當然開心,但若期間出現了一些狀況,難以繼續住在現居單位,或有特別原因需要遷離,此時可看看房署的調遷計劃是否適用。
公屋調遷社工: 【申訴報告】調遷個案揭房署社署難合作 專員:不排除屬冰山一角
申訴署公開一宗關於公屋調遷的投訴個案,指投訴人一家四口原居於某公屋單位,其間一名家庭成員在單位內突然身故,另一家庭成員因目睹經過而受情緒困擾,需接受治療,其後該家庭於2014年底申請同邨調遷。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接受獲配的單位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利益。 申請者並沒有違反現居單位租約而被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或被禁止申請調遷。 公屋調遷社工 年長家庭只有一次成功參加「天倫樂調遷計劃」的機會(不論是以提名人或申請人的身份參加),若年長家庭曾透過「天倫樂調遷計劃」成功獲得調遷或提名其年青一代(兒女/兒女配偶) 成功調遷,此年長家庭將不可參加往後的「天倫樂調遷計劃」再次調遷或提名另一名兒女/兒女配偶調遷。
一些有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境遇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如適用),而沒有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居住問題的申請人,可以申請「體恤安置」,由專業社工或非政府機構社工評估後,社署會向房屋署推薦個案,之後可加快編配進度。 公屋調遷社工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位於沙田乙明邨以「組裝合成」建築法興建的全新長者住屋項目「松悦樓」即將落成。 由即日起,房協轄下所有出租屋邨的全長者寬敞戶可申請調遷至「松悦樓」的全新單位,獲編配單位的合資格住戶可享終身免租,以及一次性的搬遷津貼,預計最快二零二四年第二季入伙。 社署署長葉文娟回應申訴署報告,認為出現投訴是因為提供協助的非政府組織,跟房署溝通出現問題,對程序有不同理解,承諾加強服務機構跟房署溝通,並深入討論轉介機制。 報告建議,房署與社署、社署服務中心應就此個案坦誠檢討,重建彼此合作關係;另外,兩個部門亦應以盡可能減少重複行政程序為大前提,共同檢討現行轉介機制合作協議內容,釐清在甚麼情況下,房屋署需要就同一個案的重複轉介重新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及轉介目的。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13日)發表調查報告,揭露有公屋戶因目睹家人在單位內去世,因而受情緒困擾,向房屋署申請調遷。
【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早前發表報告,批評社會福利署以及資助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處理由房屋署轉介的公屋調遷個案時拘泥於機制程序。 社福界就批評,現行調遷機制指引不清晰,建議房屋署自行成立專隊評估個案。 公屋調遷社工2025 投訴人是公屋住戶,因家庭成員在單位內突然身故,另一名家庭成員目睹經過,情緒受困擾,不願在該單位居住,於是2014年11月首次申請邨內調遷。 2015年2月,服務中心通知社署,推薦投訴人調遷往同邨跟現居住所不同間隔的單位,並通知房署,但同年4月在投訴人未獲成功調遷前,服務中心就結束了投訴人一家的個案。
公屋調遷社工: 【公屋調遷】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申請資格 + 揀樓次序
近日,申訴專員公署公佈一宗有關公屋調遷申請的投訴個案,社會福利署及當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被批評為過於執著轉介機制的行政程序,以致耽誤當事人獲得所需協助。 事件引發公眾關注,焦點多在個別部門本身,其實這個揭示了現有房屋援助處理機制的不足,更加值得大家深思。 根據現行機制,當房屋署接獲有關公屋援助的個案(包括調遷、分戶等),會先進行資格審查及批核。 若有關申請在現行房屋政策下不獲允許,房屋署可以因為個案涉及社會因素或健康情況為由,轉介至社署或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進行評估和建議。 然而,一直以來機制的運作存在頗大問題,尤其關於非政府機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角色。 必須擁有香港入境權並現居於香港;未獲香港入境權或並非現居於香港的人士不能包括在推薦內;2.
房屋發展與民生息息相關,展覽將介紹房協作為香港「房屋實驗室」多年來發展的不同房屋計劃和工作,透過具歷史意義的珍貴圖片及影片,展示香港大半世紀以來的住屋演變。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於今日(七月十九日)揭幕的香港書展中,推出全新首創的房協七十五周年教育桌上遊戲「宅星鬥士」,鼓勵年輕一代從遊戲中學習香港房屋發展的知識,以及了解房協作為「房屋實驗室」的建屋里程碑。 由即日起至七月二十五日,房協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的「香港書展2023」設置展覽攤位和桌遊體驗區,讓公眾率先試玩。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與數碼港今日(七月三十一日) 公屋調遷社工 於房協位於北部都會區的新辦事處「房協中心」,為攜手成立的全港首個房地產科技共享工作室舉行啟用禮,率先在北部都會區啟動房地產科技發展,並為推動香港成為智慧城市注入新動力。 自七月起,已有十三間初創企業陸續進駐,開發創新的房地產科技產品及方案,並進行概念驗證和測試。
所有已訂定的電腦優先揀選單位次序只適用於這一期的「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隨著揀選單位程序完成,該等排列的優先次序即全部自動失效。 有興趣而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填妥有關的申請表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於2023年9月7日至20日在辦公時間內交往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公屋調遷社工2025 所有申請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才轉交至房屋署公屋編配小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