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近日有位港媽住在3人公屋單位仍不知足,更在網上發文求教,請求網民提供意見如何做才能獲多一間公屋,引起不少人炮轟。 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問及房委員財務狀況,何永賢指具體財務數據未有準備,稱目前現金流健康,籠統計算大約每戶造價在57-65萬元,局方每次考慮公屋是否加租、疫情下商戶免租金等都會檢視財政狀況。 葉劉淑儀亦關注簡易房屋營運公司的招標準則,何永賢稱歡迎曾參與過渡性房屋的NGO,而「管理公司+NGO」組成的團隊亦歡迎,標書內容會講清楚服務要求,根據計劃書内容評分,另外亦會看價錢。 房屋署有「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即坊間所稱的突擊隊,會定期探訪公屋租戶,一經被揭法把單位非法出租,更有可能不止是簡單地收回單位,租戶很可能會被罰款或甚至被告上法庭。 房屋署昨日公佈三宗濫用公屋的個案,其中一個案涉及公屋住戶的戶主及其子女共三人,三人填報 05年及 09年的入息申報表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參閱感化官報告後本月判刑,戶主被判監禁八星期,其子女各被判罰 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據悉,部分求助人經常需要離港工作,或午夜才下班返家,以致未能遇上家訪調查的房屋署人員而被指為非常住在單位。 數字最能說明事實,房屋署同事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也顯示出實質成效。 濫用公屋罰2025 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000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濫用公屋罰: 住戶濫用公共空間,管委會怎麼辦?
為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可向入境處大規模核對公屋租戶出入境資料,如在2019年至目前,公屋租戶的所有住客有連續6個月不在港,就是沒有遵守租約或公屋政策要求持續居住公屋,房署可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們交還公屋。 房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而根據2016年12月通過的修訂「富戶政策」,如公屋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不論其家庭入息為何,均須遷離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她續指,去過一年,共有9,000個單位被收回,當中因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佔逾1,300宗,她強調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公屋給真正有需要人士,強調房屋署會致力打擊濫用公屋、以有效方法搜證和阻嚇性刑罰處理濫用公屋的住戶。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 15日)發表網誌指,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上年度查核了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而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有約400個,又指樂見職員不斷努力提升成效。
- 不過,許多人批評樓主是想「呃多間公屋」,反問樓主為何不返回內地發展,「大陸經濟發展好過香港」、「可以返大灣區團聚」。
- 虛報資產以得到房屋利益,可以罰得更重,例如此生不得再享有任何房屋福利,並要他們交還因虛報資料而得到的所有公屋福利,包括虛報期間公屋租金與市值租金的差額——假如市值租金是1萬元,公屋租金是2000元,他們每住一個月就要歸還8000元,當作罰款,住多久罰多久。
- 若租戶因出外工作而未能接觸房署職員,可向房署提供在單位居住的證據。
- (四) 住戶違反前開規定時,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 何永賢指個案不作評論,但收到投訴都會嚴謹處理,至於濫用,局方有用許多方法,為保有效暫時不透露,指已與掌握有關資料部門建立聯絡進行更精准處理。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7日)表示,過去5年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670宗,截至今年11月25日,當中11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 居住環境難免會遇到歹厝邊,律師胡原龍透過TVBS新聞表示,如果影響到自身權益,主管機關的裁罰是可以罰4萬到20萬元不等,而且可以連續開罰,而且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管委會的權限不只這樣,當走進公寓或大廈,常會發現住戶都習慣將大門口堆放雜物和鞋架,當作是自己的私人空間,但樓梯口其實是屬於公領域,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基於消防安全,樓梯間、走廊通道都不可推放物品以免發生事故時影響逃生,否則管委會有權移除。 雖然民眾大多埋怨管委會未免也管太寬了吧,但有好的規範才能讓住戶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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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展文指出,絕不容忍近日接連揭發的多宗嚴重濫用公屋及工廠大廈單位,以及涉嫌在申請公屋及置業資助貸款時使用虛假資料等案件。 房署決定採取強硬措施,加強調查懷疑個案,以起阻嚇作用,遏止濫用情況進一步惡化。 最後一宗個案,一名公屋居民於填寫2011年資產申報表時,故意隱瞞擁有住宅物業的業權,於2013年6月在觀塘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罰款4,500元。 其中一個案,一名公屋居民於2012年填寫資產申報表時,故意隱瞞擁有兩個住宅物業的部分業權,於今年8月在荃灣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罰款10,000元。 施政報告中也有相關積效指標,房委會會在富戶政策下的兩年周期內,審核不少於4.5萬份入 息及資產申報表,以及每年深入調查不少於1萬戶與入息及資產申報和住用情況相關的個案。
- 我感謝同事們一直努力不懈地打擊濫用公屋,並與他們分享公平使用社會寶貴資源的重要,鼓勵他們繼續與不同掌握有效資料的部門攜手,多研究和思考更精準地打擊濫用公屋的辦法,同心協力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 佔用人亦可能因此在前租賃協議終止後兩年內失去申請公屋的資格。
- 過去五年(即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所有獲批准刪除成員戶籍的個案,分別有約36 200、33 900、33 800、41 100及41 500宗。
- 公屋具津貼性質,租金廉宜,加上不少「發迹」公屋戶更視公屋單位為風水屋,不願放棄單位,有超級富戶更瞞報入息及資產。
(四)房委會在二○一七年修訂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註)。 房委會於二○一七年十月和二○一八年四月的申報周期,向579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理由包括他們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他們的入息或資產超逾相關限額及他們拒絕進行申報。 濫用公屋罰 過去五年(即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房委會由於住戶入息或資產淨值超出相關規定,而收回的公屋單位平均每年約280個。 濫用公屋罰2025 (一)及(二)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負責處理有關濫用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轄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工作,包括就公屋租戶的住用情況及懷疑虛假陳述個案進行調查,並進行宣傳教育,讓公眾了解善用公屋資源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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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不民主的國家,掌權者亦曾多番 利 用 甚 至 濫用 全 民 投票,要求人民表態支持他們的政策或制度。 所以,為免自己的生活秩序以及生涯規劃,因訴訟毀了一輩子或大半輩子,在兼顧自已的權益及尊嚴下,以協調、調解、和解等ADR(替代爭議解決方案)方式,處理糾紛解決爭議,避免訴訟,才是最好的方法(註九)。 申請方認為,房署未考慮梁婦的身體狀況,在調查報告質疑梁婦未有應門、水電用量不尋常地低、家中沒有基本電器,如洗衣機、電熱水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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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個案中,一公屋居民於二○○八年填寫資產申報表時,隱瞞擁有住宅物業的事實,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於二○○九年十月在荃灣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罰款八千元。 此外,在過去一年,因不同原因而收回的單位約9,000個,例如因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而收回的單位或租戶自願交回單位等,當中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則超過1,300宗。 公屋有「打擊濫用」政策,包括丟空單位(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近年的公屋租約有註明,租客需要持續居住在公屋入面,以確保公屋使用的效率,防止丟空不用,拖慢其他人的上樓速度。 不少人為了獲派公屋亦需等候數年時間,有住戶卻計劃將單位租出。 有公屋租戶在網上發文,提到自己雖然獲派新屋邨,但因為一個原因而計劃將單位租出,隨即引起網民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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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據房委會的現行政策,無論有關人士是否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公屋單位的租住權。 濫用公屋罰 房屋署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包括由前線屋邨管理人員透過執行日常管理職務,及在兩年一度的家訪周期,到訪約80萬戶公屋居民,他們會細心偵察懷疑濫用公屋個案。 而善用公屋資源分組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中央專責小組,就屋邨轉介、公眾舉報和不同情報渠道收集到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進行深入調查,並隨機抽查不同類別的租戶。 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給真正有需要人士。 房屋署同事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我近日前往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辦事處,進一步了解同事的工作,感受到我們有努力執行職務的團隊、有方法有效搜證,也有刑罰阻嚇及處理濫用公屋的人。 我們亦會協同相關部門,循不同方法和渠道繼續致力提升成效,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濫用公屋罰: [2005-11-22] 打擊濫用公屋須提高成效
【蘋果日報】三個公屋住戶因虛報資產及入息被房屋署檢控,其中天水圍天瑞邨一個隱形富戶,擁有兩個總值數百萬元的私人物業,仍然佔住公屋,同時擁有一輛貨車,經營貨運生意賺取收入亦沒有申報,幾年來少交數以萬元計的租金。 戶主被重判入獄八星期,是近年第二宗公屋居民因隱瞞資產而被判入獄的個案。 房屋署有兩個象徵卡通人物,分別為「房護俠」和「濫用戶」,以警惕公屋租戶不應去濫用公屋資源,並且提供舉報熱線和方法,鼓勵「篤灰」舉報濫用者。 該名居民在2019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其後經調查揭發,發現其擁有一個位於薄扶林碧瑤灣的住宅物業,因此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並違反《房屋條例》,房屋署於是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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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每位公屋申請者只可遞交一份申請表,而申請者及其申請內家庭成員亦不可重複名列在其他的申請內,重複的申請一概不獲接納。 濫用公屋罰2025 「和諧式」設計之所以受歡迎,主要是因為貼近私樓布局,每層的戶數較少,亦避開單位與單位之間對望。 同時「和諧式」大廈採用高度統一的設計,預製組件佔很高比例,亦大大加快房委會興建過程及減低成本。
濫用公屋罰: 加強資產審查 打擊虛報
新一屆政府剛上任,面對多年來最頭痕、最炙手可熱的房屋問題,未來5年供應無法加快,束手無策。 我們參與各項計劃,一旦出現懷疑產品被篡改 、 濫用 或 仿 冒的情況時,即可為消費者及時提供協 助。 其他意見方面,大中華地區民眾普遍認為美國「嘗試將國際法套用於其他國家,但自己郤虛偽地沒有經常跟隨」及 「 濫用 自 己 優勢強迫我們就範,滿足他們要求」,比率分別為67%和68%。 (四) 住戶違反前開規定時,他區分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列舉事實及提出證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濫用公屋罰2025 (二)住戶違反前開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濫用公屋罰: 發現南庄百歲藝術村,用點點藝術畫出家鄉的梵谷印象
基於對兄長不信任,他正想辦法另外再加多個申請,「我阿哥晚上返嚟成日飲完酒發癲」、「擔心有變故,我想另外同屋企人自己申請有一條後路,咁我究竟可唔可以另外重新跟老豆老母加老婆同仔申請公屋?」。 即同時遞交2個申請,父母加兄長3人一份申請,樓主和父母及妻兒5人一份申請。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紛紛留言恭喜事主獲派心儀單位,指石籬交通尚算方便,而且附近有食肆和商店,獲派「和諧式」公屋更是「加分」。
濫用公屋罰: – 舉報涉嫌欺詐及濫用
有些人隱瞞境外資產,申請香港公屋,逃離法網,對其他真正有需要及誠實申報的人不公平。 因此,建議港府與大灣區各省市政府合作,以公屋居民的名字查冊,辨認出公屋租戶在申請公屋及租住公屋期間,是否曾經擁有物業;若屬實,但在申請表上沒有申報過,就是虛報資料。 準此,公寓大廈之電梯屬於共用部分,不得約定為專用,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均有權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使用。 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則包括把單位分租 (不論有沒有租金收入)、居住在經證實的另外居所,或逾3個月非經常持續居於單位 ,或是在單位進行不法活動。
她表示,該組的職員會偵查懷疑個案,並盡全力跟進,由立案、調查、約見租戶,至上訴程序完成到收回單位,形容每一個環節都要十分認真謹慎。 濫用公屋罰 她又在席上鼓勵有關同事與不同部門合作,研究和思考更精準地打擊濫用公屋的辦法,以提升有關方面的工作成效。 有網民則留言指,「有佢資料係會有效」、「香港政府係查唔到大陸擁有嘅房產,世界就係咁唔公平」、「你有詳細資料可以直接寄信去房屋署舉報。如果唔係齋舉報冇證據冇具體資料,舉報咗都冇用」、「房屋署, 有舉報熱線,濫用公屋,可以舉報」等。
但他指政府掌握更全面資訊,希望政府日後也能多做地區諮詢和解說工作,讓當區居民可以安心,又形容簡約公屋的興建實屬雙贏,既為改善區內交通和社區配套帶來契機,也讓劏房戶得以改善環境。 過去兩年,要離港辦事的人,雖然回港旅途困難重重,但仍排除萬難回來。 防疫最緊時,平均要買兩至3次機票才能回港,因為有熔斷風險,核酸證明要求多多,一不小心未有攜帶一種文件,就會被航空公司拒絕上機;而萬一轉機時核酸證明已過期,就會卡在轉機城市。 在措施放寬前,回來更要在酒店隔離14至21天,但他們還是千辛萬苦回來了。
房屋署發言人重申,公屋租戶需如實申報收入和資產,署方有機制審查,過去3年,因濫用公屋而被定罪的個案約240宗,房屋署已增聘人手,調查濫用公屋的個案。 除屋邨辦事處執行日常租約管制工作外,我們亦成立了「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打擊濫用公屋。 「善用公屋資源分組」除處理懷疑濫用個案外,並會嚴格審查公屋租戶及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申請人士的入息和資產申報,以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 因為居住於該單位的一對夫婦,4年來無水、電及煤氣的用量紀錄,又沒有合理解釋;房署人員曾經家訪15次,只有1次接觸到他們,因此確認為濫用公屋。 當局應該透過加強巡查、鼓勵公屋居民舉報及動員不需要的人士主動退出等方式,盡可能減少濫用,令公屋物盡其用。
濫用公屋罰: 西九「極光」雖美惟甚難靠相繼捕捉 網民教路:要不斷走動再配合燈光
不過網民看後紛紛恭喜樓主,因富亨邨亨榮樓屬「租者置其屋計劃」的「租置」單位,「租置屋,可以買,正」、「(租完)跟住買埋,過幾年就有幾百萬,好過中六合彩」。 惟樓主回應網民留言時明言,不會接受富亨邨亨榮樓這個單位,「唔會要,在等嚇(下)」,網民相信拒絕原因與配房通知信列明單位有「特殊情況」有關。 根據房署「分戶政策」資料指,公屋租戶之家庭成員如出現嚴重且根深柢固的不和,或具其他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房署會按其特殊情況作出考慮。 惟資料亦指出,原住戶和分拆戶分別都需要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審查,如任何一方未能通過,則分戶申請將不獲考慮。 他們過去在公共屋邨建立地區網絡作選舉票倉,所以他們可能會反對。
但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2倍但不高於3倍,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3倍但不高於5倍,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房委會近年不時被指打擊濫用公屋不力,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過去5年內被查明屬實的濫用公屋個案為940宗,因違反《房屋條例》而被檢控的個案則約670宗。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在公屋居住滿 10年或以上的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須在下一個申報周期申報資產;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資產淨值限額,便須遷出公屋單位。 本署採取嚴謹的措施處理舉報,以確保舉報人的身份及舉報人提供的資料得以保密。
濫用公屋罰: 過去3年濫用公屋遭收回個案年均400宗
申請書指出,2009年,梁婦在社工協助下與丈夫獲派興華邨的5人公屋單位。 梁婦的丈夫於2011年離世,梁於翌年中風,說話能力受影響。 濫用公屋罰2025 雖梁婦仍能走動,但自此甚少出門,並待兒子每天下班後買飯給她。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下午首次參與立法會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多名議員關注公屋興建、過渡性房屋及房委會財政狀況等。 今午(19日)6時許,一名女童於協和街301號華峰園寓所高處墮下,倒臥大廈對開地面,保安發現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