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契是業權轉讓的形式之一,通常家人之間都會有這種轉讓,不過原來送契樓都會有業權風險、按揭困難,如何可得知樓宇是否送契樓?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第五十年稱為「金婚」,英文叫做「Golden wedding」,金婚是婚後的第二大慶典,比喻夫妻感情就像黃金一樣堅固,愛情歷久而彌新。
第二十年稱為「瓷婚」,英文叫做「China wedding」,比喻婚姻如同瓷器般光滑無瑕,但仍須小心呵護。 第十一年稱為「鋼婚」,英文叫做「Steel wedding」,比喻婚姻就像是鋼鐵般堅硬,而且不會生鏽。 第十年稱為「錫婚」,英文叫做「Tin wedding」,比喻婚姻像是錫器般一樣堅固,而且不容易打破。 第九年稱為「柳婚」,英文叫做「Willow wedding」,比喻婚姻就像是垂柳一樣,不怕風吹雨打卻也不能折。
送贈契5年: 結婚十週年:錫婚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把物業以送贈形式轉讓他人,基於5年內仍存在破產風險,銀行不會批出按揭。 就算物業已超過5年以上亦未必會批出按揭,是乎個別銀行風險取態,大部份往往要達8至10年以上才會順利批出。
- 根據《破產條例》,如果贈予人在5年內有把物業以低於市價形式送贈他人,債權人有機會把向法庭要求追回有關物業。
- 在香港如此高樓價的環境下想成功「上車」, 除了努力工作,靠上一代累積下來的財富幫忙可能更為實際,而其中最直接的辦法就是把物業贈予子女。
- 同時,如果業權由2人變1人,銀行有機會要就按揭成數、壓力測試等方面重新批核按揭,而成交價太低,也會影響到貸款額減少。
- 即使5年內物業已經賣給另一名買家,法庭可以裁決交易無效,並由破產管理署接管物業。
- 簡單來講,「送契樓」就是指以簽訂「送讓契」(Deed of gift)、「送贈契」或「無償轉讓契」來轉讓的物業,業主以零成交價轉手給別人,這個物業被視為一項「饋贈」。
- 除了正常物業買賣之外,另一種業權轉讓形式是送契,即業主以送贈方式將物業業權轉移至他人,一般情況都是在家人之間出現。
第四年稱為「絲婚」,英文叫做「Silk wedding」,絲綢柔韌又容易纏在一起,比喻第四年的婚姻關係你儂我儂、難以分開。 第三年稱為「皮婚」,英文叫做「Leathe rwedding」,皮革有韌性,比喻第三年的婚姻關係開始堅實有韌性。 其一,如果想保障到對方不會一接收物業就放售,原業主可考慮轉讓部分業權,例如70%,令對方不是全取業權,難以轉售。 簡單來講,「送契樓」就是指以簽訂「送讓契」(Deed of gift)、「送贈契」或「無償轉讓契」來轉讓的物業,業主以零成交價轉手給別人,這個物業被視為一項「饋贈」。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贈契5年: 近親轉讓免額外印花稅
第十三年稱為「花邊婚」,英文叫做「Lace wedding」,比喻婚姻生活多采多姿,生活常出現有趣的事物。 第十二年稱為「鏈婚」,英文叫做「Linen wedding」,比喻婚姻像是鐵鏈一般,交織連鎖,夫妻的心心心相扣。 第八年稱為「陶婚」,英文叫做「Pottery wedding」,比喻婚姻如同陶瓷般美麗,但仍是一打就破,須小心呵護。
為規避風險,銀行一般都不會就五年內的「送契樓」承造按揭,什至乎送贈日期需要八至十年以上才願意承造按揭。 利用「轉讓契」形式作「近親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作「資產處理」,可以獲得寬減印花稅;同樣,原業主在36個月或以內轉名畀近親,仍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準買家如想知道心儀物業到底屬轉讓契還是送贈契,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過去 5 送贈契5年 年的紀錄,是否有「送讓契」(Deed of gift)字眼。
送贈契5年: 結婚十四週年:象牙婚
第三十年稱為「珍珠婚」,英文叫做「Pearls wedding」,比喻婚姻如同珍珠般渾圓,而且美麗又珍貴。 第二十五年稱為「銀婚」,英文叫做「Silver wedding」,這是最常被聽見的紀念週年婚姻名稱之一,銀婚表示婚姻已具有恆久價值,值得慶祝。 第十五年稱為「水晶婚」,英文叫做「Crystal wedding」,比喻婚姻如同水晶一般透徹,而且光彩奪目。 第十四年稱為「象牙婚」,英文叫做「Ivory wedding」,比喻婚姻如同象牙般,時間越久,色澤越光亮美麗。
送贈契5年: 按揭查詢
至於承接物業的近親,若然本身已持有本港物業,不具備「首置客」的身份,仍須繳付「從價印花稅」,但大幸的是可以舊印花稅率(第2標準稅率)計算,不用「硬食」15%的高昂稅率。 其二,可用長命契加對方名,待自己逝世後對方自動繼承業權,一來減少做遺產手續的繁複,二來免得被子女出賣,令自己失去住所。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送贈契5年 若因錯漏而引致任何不便或損失,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概不負責。 所以,承接「送契樓」後,受贈人未必可以「袋袋平安」,若然想放售出去「變現」亦不容易;至於正在搵樓的準買家,更要小心衡量風險。 送贈契5年 如想確保受贈人保管物業,可使用「聯權共有」方式,加入受贈人名字。
送贈契5年: 結婚一週年:紙婚
而以「送契」形式將物業轉讓,其成交價為$0,是為無償的樓宇交易。 在土地註冊處(田土廳)登記的成交價亦會為$0,在物業查冊會備註為Dead of Gift(贈契)。 正因為這些「中伏位」,大部分銀行都不會批出按揭給予5年內曾簽「送贈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當中更有小部分「唔憂做」按揭生意的銀行,更乾脆不會沾手10年內的「送契樓」。 還有一點要留意,部分物業縱使並非以零成交價易手,但如果成交價嚴重低於市價,又不經地產代理促成,銀行亦有機會將之視作「送契樓」來看待。
送贈契5年: 樓宇轉名大忌!用「送贈契」送樓,恐釀業權+按揭問題
父母將樓宇轉名至下一代,原本一番好意,最終竟招致破財,慳稅不成,業權不完整,令子女無法轉售物業? 第五十五年稱為「翡翠婚」,英文叫做「Emerald wedding」,比喻婚姻感情堅定,就像是翡翠般難求。 第四十五年稱為「藍寶石婚」,英文叫做「Sapphire wedding」,比喻婚姻就像藍寶石般燦爛而且值得珍惜。 送贈契5年2025 第三十五年稱為「珊瑚婚」,英文叫做「Coral wedding」,珊瑚嫣紅而且寶貴,比喻婚姻經營出眾而且珍貴。
送贈契5年: More in 按揭指南:
即使超過五年以上,也不是全部銀行批出按揭,部分銀行要求送贈日期必須達八年至十年以上,有個別銀行甚至只會根據個別情況考慮甚至拒絕「送贈契」物業的按揭。 送贈契5年2025 或許會有業主認為,只要自己不向銀行承造按揭,即使物業是贈予之物亦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他日業主若有意把物業放售,新買家有可能因此較難找到銀行批出按揭貸款,從而放棄購入單位。
送贈契5年: 結婚五十週年:金婚
第七年稱為「銅婚」,英文叫做「Copper wedding」,比喻婚姻比鐵更不會生鏽,感情更加彌堅。 第六年稱為「鐵婚」,英文叫做「Iron or 送贈契5年 Sugar Candy wedding」,比喻婚姻關係像鐵一樣牢固。 第二年稱為「棉婚」,英文叫做「Cotton wedding」,棉紙比紙張厚,比喻第二年的婚姻稍微厚實一點,但仍須磨練。
送贈契5年: 什麼是「送契樓」?
如果在這段期間,受贈人已將物業轉售至另一買家,法庭仍可頒令該項交易無效,並且將物業交由破產管理署接管,新買家因此會損失慘重。 送讓契既不能慳稅,又易引起業權問題,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受贈人可穩陣收禮,無後顧之憂。 不少人作近親轉讓的原因是想以低成本、最慳稅的方法暫時讓出原有物業,回復首置身份,購入新物業時便可享首置低稅率,毋須繳雙倍印花稅。 近現代,部分人們在結婚周年的時候,採用特定的禮物或名稱來紀念他們的婚姻。 例如禧年就發表過25周年銀婚,30周年珍珠婚,35周年:珊瑚婚,40周年紅寶石婚,45周年:藍寶石婚,50周年:金婚,55周年:祖母綠婚及60周年鑽石婚的說法。 送贈契5年2025 以現時香港高昂的樓價,絕大部分買家難以「一炮過Full Paid」買樓。
送贈契5年: 結婚十二週年:鏈婚
以送契方式轉移業權,並無明顯的好處,新業權人在5年內都難以申請按揭,也會影響未來轉讓時的客路。 由於送契後,物業在5年內難找銀行承造按揭,準買家如在查冊時發現心水物業涉及送契,宜多加留意。 包括要有財務準備,在簽署買賣合約後,如未能獲銀行批出按揭,可能需要以現金支付樓價,完成交易。 根據以上條例,如物業是以「送贈契」取得,並於五年內想向銀行抵押物業以作周轉之用的話,大部份銀行為避免風險,均不會向業主批出按揭貸款。
由於「送契樓」的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加上一旦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銀行一般都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某些大型銀甚至不會為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到市場的機會。 指業主將業權贈了親人,最常見的例如夫婦、親子之間的送贈,成交價為零,在土地註冊處上會以Deed of Gift反映出來。 如果網上查物業資料,除了要看看物業在5年間有沒有以上字眼外,都要看看如屬轉讓契的話,金額有否註明,如沒有,則叫無償轉讓契,也是送契樓的一種。
即使找到下一手買家,但因對方需要承擔多項風險,例如:不能承造按揭、要全數付款及有可能被追討物業等。 在多重問題的牽制下,不僅變相令物業轉售更為困難,售價亦會因此受到限制。 所謂送契(Deed of Gift),指業主將業權無償送贈予他人,一般是家庭成員之間發生。 作為轉移業權的方式,送契也是正規的途徑,但此類物業的業權會受限於《破產條例》,業權有可能受影響。
送贈契5年: 結婚五週年:木婚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受贈人亦要等到共有人過身後,才可自動成為唯一業權人。 除了要留意有沒有「Deed of 送贈契5年2025 Gift」字眼,以及列出的代價 (consideration) 是否為零外,若代價嚴重偏離當時市價,亦有機會被視之為送契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