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價值4,000萬元的單位,以「印花稅收費表的第二標準稅率」來計算,先支付樓價的4.25%,即170萬元的稅項。 成功購入後,再以直系親屬的形式轉名至早已持有物業的媽媽。 當中因為涉及交易,所以即使以同等價值轉讓,同樣要支付「印花稅收費表的第二標準稅率」,同樣是樓價的4.25%或170萬元作稅項。 此舉雖然合共仍要支付8.5%,即340萬的印花稅,但對比起由媽媽直接購入單位,要付15%印花稅即600萬元,則節省了260萬元的稅款。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劉圓圓曾經撰文指,長者申請按揭時,一般限制較多,銀行會以75年或80年,減去人齡或樓齡計算可承造按揭的年期,並以較低者為批核結果。 她舉例說,一位按揭申請者為60歲,而物業樓齡為50年,銀行使用「80 減」作最長按揭年期,銀行只會以「80減60歲」批出20年的貸款年期,亦意味著,該位98歲婆婆,幾可肯定不獲銀行批出貸款。 無論是甩名,抑或轉名,均須按樓價支付印花稅,業主當然想定一個比市價低的「成交價」,以減少稅款支出。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遺產繼承注意:家庭協議轉讓物業需付印花稅
會出現此慳稅方法,主要源於政府實施的印花稅條例中,沒有堵塞其稅務漏洞,引致條例中仍存在灰色地帶。 其灰色地帶是指直系親屬之間的物業轉讓,即父母與子女、配偶、兄弟姊妹等關係下,在該物業交易時,無論新買家是否已持有物業,只須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稅項予政府。 想要使用此方法,首先真正買家需要尋找與自己為直系親屬的親人,而且該人當時並沒有持有任何物業,俗稱「首置客」。 當購入單位後,再以「直系親屬」的方式轉讓給當事人,即只須繳付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無須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 其灰色地帶是直系親屬之間的物業轉讓,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姊妹等關係下,在該物業交易時,無論新買家是否已持有物業,只須按照「第二標準」稅率繳交稅項予政府。 當購入單位後,再以「直系親屬」的方式轉讓給當事人,即只須繳付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毋須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香港利率詳細介紹
該等預期的下降主要由於就集團於2021年收購之淮安市淮陰醫院股權,所產生的經營虧損和減值,以及由於報告期內人民幣錄得較大幅度貶值形成的匯兌損失所致。 上表所指「按金融商品轉讓徵收」,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一般納稅人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3%。 倘若未補地價居屋打算轉名或「甩名」給其他家庭成員,必須要得到房署的同意。 房署同意的原因通常有數個,包括因離婚或分居,將業權轉給配偶;因結婚或取得房屋福利,家庭成員要搬走;移民或赴海外工作。
- 故此,在採取這個策略之前,你應該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和稅務顧問,以助你作出更明智、更準確和可行的置業決定。
- 舉例丈夫持有一個800萬物業,並轉讓予妻子,即使妻子本身已有物業,仍只需繳交3.75%稅率,即30萬元印花稅。
- 另外,$0的交易法律上定義為送贈契的方式,或$1等任何明顯低於市價成交的物業是受限於香港法律第6章「破產條例」,法庭如果認為當事人目的是破產前將資產轉移而逃避還債責任,5年內是可以判為交易無效。
-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 如果遲交「額外印花稅」,稅局可追收高達10倍「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 若是非近親轉讓,假設A先生轉讓物業給朋友B小姐,若B小姐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印花稅可循舊稅率計算。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提名原有買家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接受住宅物業權益。 如多於一名被提名人,所有被提名人亦須屬近親;以及把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近親。 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的名字。 由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或依據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的住宅物業出售或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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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推出雙倍印花稅,擁有本地住宅的本港居民,購入另一所本地住宅時需繳付雙倍印花稅,但未有住宅的本港居民只需支付舊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不少聯名業主選擇除名,令其中一名業主變成無樓人士,騰出名額以舊印花稅購入另一所住宅物業。 執行第二類甩名(甩擔保人名),由於不涉及業權轉讓,不需支付印花稅,主要的成本是轉按的律師費,但多數情況下,轉按的回贈足以抵銷。 另一種成本,是新舊按揭的息差,尤其是近一年新批按揭的條件可能較2、3年前差,業主要以轉按移除擔保人,要有按息略為上升的心理及財政準備。 大費周章的好處,是恢復「未持有物業」(俗稱「首置客」)的身份,再入市的話,支付印花稅會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不需支付15%的第一稅率。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
藉此也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首置優惠政策,亦多數是簽轉讓契。 「轉讓契」就是形式上以金錢買賣的方式轉讓業權,屬內部轉讓,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定下交易日期,因此需要繳交律師費。 從價印花稅(AVD)最常見,即根據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不過政府為了應對樓價高企的問題,特意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據師兄講,仍然係比最低稅果個rate,因為是直系親屬轉讓,無論買家持有多少個物業在手,買家都是按最低稅率付印花稅, 而不受15%辣椒影響,有錯請指正。 遺產規劃:當物業聯名契約的其中一名業主去世,業權會自動轉移到另一方手上。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如受轉讓一方本身持有物業,是否需要付 15% 印花稅?
據了解,近期更有業主先將原來以聯權擁有的物業,先改為分權擁有,再行轉讓,以進一步節省稅費支出。 【施政報告2022】地產樓市政策一覽 政府出手救市?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如在2022年10月19日或以後在港置業,可於居港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就其已購入並仍然持有的首個住宅物業申請退還已繳付的買家印花稅及… 例如A先生與外父聯名買入物業,而A希望得到物業所有業權,不過由於A與外父非近親,需付15% DSD,故計劃先請外父先轉讓予女兒,即A的妻子,其後妻子再轉名予自己。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 近親轉名 】 甩名唔怕配偶背叛 一招避免業權流失
如舊果層是聯名,甩名印花稅只需以樓價的一半去計算。 實力建業發盈警,預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6個月可能錄得虧損約2600萬元,2021年同期虧損約4000萬元。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2025 有關變動主要由於集團度假村及物業發展分部之收益及毛利增加,原因為於期內向客戶集中交付物業,而於2021年同期並無集中交付的安排。 也有說,贈與是屬於其他轉讓形式,除了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的贈與,均可以認為轉讓價格偏低,對出讓方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36號文對個人及企業轉讓金融商品,做了不同的規定: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免徵增值稅;而企業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未被免徵增值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什麼是「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假如你在2012年11月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2年11月1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2年12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如果你在2013年10月1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5%」,相當於90萬元。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2年10月27日之後購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5%的稅項。 非近親物業轉名或「甩名」 非近親轉名或「甩名」,稅率是按物業權益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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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標稅率亦適用於在該日或以後所簽立的售賣轉易契(除非相關的買賣協議於2013年2月23日之前已簽立)。 總結而言,物業內部轉讓提供合法的途徑降低稅務開支,但存在許多潛在的複雜問題需要考慮。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2025 故此,在採取這個策略之前,你應該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和稅務顧問,以助你作出更明智、更準確和可行的投資決定。 此外,政府已經表明會密切關注情況,我們也應關注未來政策或將轉變。 交易成本:物業交易可能涉及額外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如律師費)和一些後續開支。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需要注意的幾個要點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老年無家可歸。 强烈建議業主凡是跟按揭或物業轉名相關疑問,先不要急著行動。 您可以先跟28Mortgage按揭專員聯絡,請點擊右下角的WhatsApp 按鈕,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給予最專業和最有建設性的協助。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進行多次物業估價,找出最低估值
有一點須提醒業主的是,一旦向律師樓提出申請物業甩名,便算是「開了file」,如果日後改變想法決定取消甩名,亦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相反,如果業主是先到銀行辦理按揭,萬一按揭不批或批出來的按揭成數不符合業主的當初的想法,業主可以隨時取消甩名,可節省額外支出。 打個比方,假設王生和王太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兩人再購買第二間6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買樓印花稅是依物業售價或價值來計算,而一般物業售價是由買賣雙方商議而決定。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稅務變更時需要請稅務局開一張完稅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股權受讓人(新股東)在向轉讓人(原自然人股東)支付股權轉讓款項時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稅率為20%。 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未銷售房產、知識產權、探礦權、採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超過20%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近親轉讓」好處既可慳印花稅外,即使三年內轉讓亦不需繳付「額外印花稅」,更可不斷把物業轉讓至同一位直系親屬。 而轉讓後更重獲「首置」名額,可以較低印花稅購入物業,減低置業的成本。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近親的定義是什麽?
完成轉按後,原先的擔保人便也許「沒有為其他按揭物業借貸或擔保」的身份,置業時可以獲得「正常」的按揭成數、壓測標準。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因此,不論出售住宅物業是獲利還是蒙受虧損,均須要按住宅物業的持有期和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取其較高者),徵收「額外印花稅」。 在上述情況下,甲先生是在24個月內將部分物業的業權轉讓予乙女士。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樓市資訊
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是有上面所述的正當理由的,也是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所得稅的。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注意看斜體字部分,這種行為是文件明確列舉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會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按揭壓力測試 2023】壓測的3道紅線 銀行計算供「供款與入息比率」DTI時,會把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其他借貸供款和按揭供款加起來計算,所以所有私人貸款、循環貸款,信用卡貸款等也會… 近年不少夫婦或情侶會選擇以聯名方式買樓,一來雙方可以有共築愛巢的美好目標,二來亦可以減輕單一方的經濟壓力,為雙方帶去一定保障。 如果你買物業時,名下已承繼此長命契物業的話,則失去首置稅務優惠,取而代之則需要支付樓價15%之稅款。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重點5: 近親轉讓
換言之,上述例子經近親轉讓後重新首置物業,所須成本僅為36萬元,避稅額高達54萬元。 更甚者,坊間更有業主以分批業權轉讓、壓低物業成交價等手法,進一步降低轉讓現有物業所涉的印花稅,避稅額甚有可能更高。 以上例子絕不罕見,政府自2016年推出加強版印花稅,將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劃上上升至15%,並豁免首置客及換樓人士,投資客自此扭盡六壬,務求借親友「協助」,全力避稅。 然而,政府實施印花稅辣招,並豁免首置客,意在抑壓市場上的投資需求,為樓市降溫,同時盡量減低影響最具置業需要的上車客;但投資客可肆意運用財技,挪用首置名義避稅,明顯違背政策原意,政府應盡快堵塞漏洞。 答:除非獲豁免或另有規定,任何於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簽立,以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均須以第1標準稅率繳納「從價印花稅」。
政府不久前公布簡約公屋選址,究竟港、九、新界位置在哪?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咋扯都扯不到血緣關係上的話,做最近三年虧損報表,也可以低價轉讓,但1000塊你就別想了,太假。 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把贈予看做第七種類型,但是,送出去的人無論怎麼核定價格,實際上沒有任何收益,個人所得稅是交不了的。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 $0,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這種內部轉讓,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 早前驚傳青衣大型屋苑「灝景灣」管理公司收錯管理費足足20年,《胡‧說樓市》編輯部花了時間研究過往案例,始發現相關情況隨時發生於你跟我的屋苑之中。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樓宇轉名要繳印花稅
第一種甩名,是將物業售予直系親屬,目的是恢復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身份,可稱為「甩業主名」。 此中又可細分為將部分業權轉移與聯名持有物業的親屬(即A、B聯名持有物業,A將持有的業權轉讓予B)、又或將自己持有的物業直接轉讓予直系親屬。 由於前一種交易中,買、賣雙方會起碼有一人重名,技術上可統計。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當買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不論他在何時將物業轉售,也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住宅放寬按揭成數 (一) 至 (四)【星之谷專欄 ̵…
答案是以律師樓轉讓契(不是臨約)成立日起計三年;私樓SSD則是以臨約日期起計。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有關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的查詢,可向「部門資料保障主任」提出,地址為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 其實無論是分權或者長命契都好,將來轉為你一人,則是近親轉讓。 當中涉及印花稅,只要能出示出世紙,證明3位是兄弟姐妹,就可以用首置稅率繳納印花稅。 近日多了客人問關於物業轉名的問題,其實將物業轉名,並不是如想像般將名字改一改如此簡單的事,假如用錯方式轉名或甩名,可能會對下一手業主有不良壞影響。
以上文的B為例,如果他是香港永久居民,原先持有的物業是其唯一香港物業,轉名予配偶之後;B再購買另一個住宅物業,印花稅率便按第二標準計,即1.5%至4.25%,以600萬元樓價計,為3%,即18萬元。 相對而言,如果在舊物業不轉名的情況下購買第二個住宅,樓價600萬元,印花稅為15%,即90萬元,比轉名後再入市高得多。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事實上近親(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姊妹)之間甩名買賣,就算授方持有另一物業,亦不需要繳付15%額外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