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子女未滿11歲,他們符合資格並持有有效的外國旅行證件,可申請在其有效的旅行證件上加蓋已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簽注。 本網頁為居住在香港以外地區而聲稱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c)段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人士,概述有關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的安排。 根據《入境條例》,有六項類別的人士合資格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居留權。 此外,任何人士如符合該條例的過渡性安排,也有資格享有居留權。 本頁將解釋哪些人士屬於這些類別,列出有關的過渡性安排,以及說明哪裏可取得更多相關資訊。 舉例,《入境條例》附表1第6段列明,若干在香港於一九九七年主權回歸中國前已享有永久性居民地位的非中國籍人士,在主權回歸後其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得以延續。
故此,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有可能因為自身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而無法憑藉父母關係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 本表格適用於十八歲或以上持有單程證的人士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填寫本表格前,請先閱讀本表格的填表須知ROP 145A。 但在香港住滿七年之規定,並不等於一定要在香港逗留整整七年而不能出境,法律只規定,有關人士在該段期間內必須是 「通常居於香港」 。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網上遞交補充文件
惟二戰結束後,英國首相邱吉爾堅拒將香港主權移交予中華民國。 1950年1月,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斷交。 居港英國公民指以英國公民身分,或以部分為聯合王國本土人而部分則為英國公民的身分,在任何期間內已至少連續7年通常居於香港的英國公民。 現金發放計劃是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向每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港幣10,000元。 如香港是閣下的居住地方,但閣下因事而暫時離開香港,在這情況下,仍會被視為繼續居留於香港。
- 如果你是持單程證的內地居民,在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後,你可填寫申請書(表格ROP169 / ROP170)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
- 居港聯合王國本土人指在1983年1月1日以前的任何期間內,已至少連續7年通常居於香港的聯合王國本土人。
-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
- 香港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為:有資格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但沒有香港居留權的人。
- 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 1983年3月,人民入境事務處(今入境事務處)推出第一代電腦身份證,較舊證加強防偽措施,並透過電腦系統令出入境程序簡化。
-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第一頁註明「照片」的方格內貼上近照一張。
原因是入境事務處傾向採用較大限制性的審核手法,但如將個案重新覆核後,某些被曾經被入境事務處拒絕的人士,其後仍有可能獲承認有權在香港居住和工作。 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人士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惟該人士出生時,其父或母必須是中國公民及香港永久性居民。 同樣來說,當你的國籍變更申報獲批准後,你將不被視為中國公民。 持舊式身份證的前香港居民,若你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在中國出生而曾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你可根據《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或2(b)段的條文而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若你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雖然你移居外國,但如果你沒有向入境事務處申報變更國籍,你仍是中國公民。 不論你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你仍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段的條文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網上服務
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人如聲稱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則該人必須負起證明該項聲稱的舉證責任。 這些條件是《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4項及《入境條例》附表一訂明。 這些要求適用於所有外籍人士,而不限於持有工作簽證的人士。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英文為Right of Abode)受基本法保護。 因此,目前沒有可以任意或合法剝奪香港居民居留權的法律條文和執行機關。
- 經審核而符合居留權資格的申請,入境事務處會簽發居留權證明書,送回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轉交申請人。
- 6月16日,香港政府统计处发布2023年第一季的香港本地居民总收入及相关数字的初步统计数字。
- 香港居民(英語:Hong Kong residents)指享有香港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的人。
- 与此同时,2023年第一季的初次收入总流出亦较上年同期显著上升17.8%至3,947亿港元,相当于该季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5.1%。
-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審核有關的資料後,會轉送香港入境事務處進行核查。
如果申請人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AB條符合資格申請居留權證明書,但並未曾獲發有關居留權證明書,且現時正在中國內地居住,則不應該提出這項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 根據香港《入境條例》附表1第7段,非中國公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只要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便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但這些人士仍享有香港入境權,可隨時自由進出香港,在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6]。 至於屬於中國公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即使永久離開香港,亦不會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他們也沒有任何途徑可以放棄此身份[7],除非有關人士取得其他國籍,並獲入境事務處批准退出中國國籍,再以非中國公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按照上文方式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香港本地居民一季度总收入7561亿港元 同比上升6.8%
居港聯合王國本土人指在1983年1月1日以前的任何期間內,已至少連續7年通常居於香港的聯合王國本土人。 2023年第一季的香港初次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总流入为4,341亿港元,较上年同期显著上升21.2%,相当于该季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60.6%。 与此同时,2023年第一季的初次收入总流出亦较上年同期显著上升17.8%至3,947亿港元,相当于该季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55.1%。 扣除其间价格变动的影响后,2023年第一季的香港本地居民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实质上升4.1%,而香港本地生产总值在同季实质上升2.7%。 註:如合資格現有登記人同時透過八達通收取第一期及第二期消費券,其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須於指定時間內不少於共獲發放的第一期券額,才會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第一頁註明「照片」的方格內貼上近照一張。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香港居民
喪失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仍可按照法例自動擁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他/她可隨時自由進出香港特區,在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而不受任何限制。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任何人士如想確定他/她是否已喪失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可向本處居留權組申請核實其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以及是否享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2025 一般而言,任何人士在其身分獲得入境事務處核證前,均不可行使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權利。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居留權
相片的大小應不超過55乘45毫米及不小於50乘40毫米,須顯示申請人的正面半身,並且不得戴帽。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申請表
举例,《入境条例》附表1第6段列明,若干在香港于一九九七年主权回归中国前已享有永久性居民地位的非中国籍人士,在主权回归后其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得以延续。 另外,《入境条例》第2(4)条规定某些职业类别的人士,例如是外籍家庭佣工和大陆政府官员,均不获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手續、有關終止對受僱、受訓或就讀人士的保證的手續、如何在新領的旅行證件上加蓋簽注、應繳付的費用和應提交的表格等資料。 申請人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在獲准逗留的期間可在香港自由從事或轉換工作,及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批准。 任何人如暫時不在香港,並不表示該人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上述第(1)項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21歲的子女,而在該子女出生時或年滿21歲前任何時間,他/她的父親或母親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逗留期限
你也可查閱有關申請旅行證件加蓋簽注 (只適用於持有有效旅行證件而不足十一歲的申請人) 的費用。 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他們已向入境事務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申報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 不論他們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持有外國護照的中國籍香港居民可向入境事務處申報國籍變更,並提交有效的證件以資證明。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香港居民享用公共服務的資格
儘管有關人士在七年內曾因事而暫時離開香港,但仍可能被繼續視為通常居於香港。 「暫時性」一詞並無清楚確實的定義,但《入境條例》第2(6)條列明若干可供考慮的因素,以便決定有關人士是否不再通常居於香港。 入境事務處會根據上述法定條文考慮該個案的所有情況,才斷定該人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 如入境事務處信納該人並非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則該人不會喪失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證明書
另外,《入境條例》第2(4)條規定某些職業類別的人士,例如是外籍家庭傭工和大陸政府官員,均不獲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 你可在網上提交在港無條件限制逗留的申請(適用於根據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來港的人士/受養人)。 [註4:登記人如持有《申請香港身分證收據》(即ROP140/ ROP140A),而收據上註明有效的領證期,亦會視作符合準則(B)(ii)或(B)(iii)有關須持有香港居民身分證為證明文件的規定。 大多數來香港居住的人士(不管是來自中國大陸或其他地方),在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之前,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 這項規定不適用於本身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首次來港人士(例如是那些在香港境外出生,而父親或母親在其出生時經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 在1997年7月1日或該日以後上述第(3)項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21歲子女,但該子女出生時必須在任何地方(包括香港)均無居留權(根據本條規定取得的居留權除外)。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情況
當你的子女年滿11歲時,可申請並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條件是他們當時未有喪失其香港特區居留權)。 在辦理登記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前,你必需證明你擁有香港居留權。 你可在這裏瞭解如何網上提出申請,如何遞交所需的補充資料,以及如何更改或查詢有關查核證明文件的預約。 一般人皆可以隨意經深圳河來往兩地,香港亦沒有對中國籍居民(中華民國國民)進行人事登記,更沒有出入境管制。
故此當時永久居民俗稱「黑印居民」;新移民俗稱「綠印居民」。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2025 1974年,香港政府實施抵壘政策,給予偷渡抵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以香港居民身分。 儘管其名稱寫有「永久性」的字眼,但如下列情況所示,這種身分不一定是永久性的。
國籍變更獲批准後,他們將不被視為中國公民,可以在香港享有所屬國家的領事保護權。 然而,一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其在外國所生的子女有沒有香港居留權,要視乎該子女在出生時是否具有中國國籍。 在你下次返港時,你可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向入境事務處居留權組提交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 經核實你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後,你會被安排前往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手續。 如你想確定是否已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以及是否享有香港入境權,可向本處居留權組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當你的子女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獲核實後,他們在外國護照上註明的香港逗留條件將會被註銷;到時你可為他們申請在其有效的外國護照上加蓋簽注「已核實持有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2025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在緊接1997年7月1日前根據當時生效的《入境條例》屬於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國公民,只要有關人士繼續保持中國公民的身份,則由1997年7月1日起繼續是香港特區的永久性居民。 如果你已遞交申請,並收到預約信前往居留權組會面,以核實你的證明文件的正本。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2025 你可透過電話更改或查詢預約時間及地點,也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更改或查詢預約;要取得有關此項服務的進一步資料,請按以下連結。 1997年起,香港法律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於處理香港原有法律的決定》,定義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區包括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區域——台灣(參見:中國大陸在法律上的用法)。
1983年3月,人民入境事務處(今入境事務處)推出第一代電腦身份證,較舊證加強防偽措施,並透過電腦系統令出入境程序簡化。 1987年6月1日,香港入境處再為所有香港居民簽發沒有殖民地徽號,可以過渡到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後的第二代電腦身份證。 身份證上18歲或以上的永久居民有三個星號,而11歲至17歲的永久居民只有一個星號,而非永久居民則沒有星號。
為確保申請人合法及有秩序地進入香港定居,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會同時向他們簽發一張單程證。 在一般情況下,95%的居留權證明書申請可在入境事務處接獲所需文件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但此標準並不適用於申請人與聲稱父母的關係存疑或資料存疑的個案;此外,此標準是否適用,亦須視乎當時已接獲的申請數目而定。 以下各連結提供更多資訊,說明不同情況下的居留權資格,包括需要以什麼文件來證明自己的資格,以及喪失香港特區居留權的後果。 如果你已遞交申請,並收到入境事務處通知需要遞交補充文件以協助處理申請,你可以利用這項方便的網上遞交服務。 要取得有關網上遞交補充文件的進一步資訊,請按以下連結。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逗留條件
如果你向入境事務處提交了有關香港簽證或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你可在網上查詢申請狀況。 你可在網上提出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申請,遞交補充文件及更改或查詢有關查核證明文件的預約。 根據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24個月,其後須已獲得聘用或已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方可延期逗留。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2025 如申請人已根據該計劃獲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及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則一般會獲准延期逗留六年。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如該子女在外國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而其中國籍父母在當時已在外國(如美國)定居,不論是否入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該子女並不具有中國國籍。 由於該子女並非中國公民,便不可以憑藉父母是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而享有香港居留權。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
實際時間視乎個別的複雜情況,以及當時所收到的申請數量而定。 申請人亦可能須就申請提交進一步的證明文件及資料,以及接受遺傳基因測試。 申請人遞交申請時必須身在香港並且是合法逗留(無論是經郵遞、投遞或網上申請)。 如果在遞交申請時你並非身處香港,你的申請將被終止,並不獲處理。 已獲得香港居留權的外國人(非中國公民)在離港一段時間後,亦可能有權回港居住,但卻要視乎情形而定,舉例,在香港殖民地時期獲得居留權的英國公民可視乎情況而有權回港居住,並且完全不受居留條件限制。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在一般情況下,95%的居留權證明書申請可在入境事務處接獲所需文件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但此標準並不適用於申請人與聲稱父母的關係存疑或資料存疑的個案。 申請人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填妥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審核有關的資料後,會轉送香港入境事務處進行核查。 這種身份證上有持證人的指模及照片,資料以打字機填上,並且加以過膠。 1973年11月,政府改發第三代身份證,證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顏色區分性別。 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證上蓋有簽發印章,以綠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
香港永久居民資格: 永久性居民
而隨着時間變化,到1997年7月1日主權移交前,絕大多數香港永久居民持有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與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 你可在此瀏覽有關香港身份證的資料,包括身份證種類、誰人需申請身份證或可獲豁免,以及身份證持有人須履行的義務。 如果你是持單程證的內地居民,在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後,你可填寫申請書(表格ROP169 / ROP170)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 假若你在申請獲批前離港,本處會給你或你在香港的代表一封信件,闡明申請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經已核實。 當你下次回港時,你可攜同此信到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身份證手續。
當局為控制香港人口,開始實行港深邊境管制,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入境,並開始向香港居民發出身份證。 首次登記在1949年展開,當時發出的身份證只是一張以人手填上資料的紙張。 香港政府要求香港居民如有進出中國及澳門需求需要申領和使用回港證過關,並且根據廣東省政府要求在進出中國內地時使用《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1979年後改為回鄉證)。 香港居民(英語:Hong Kong residents)指享有香港居留權和有資格依照香港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證的人。
如果你認為自己符合《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其他任何一項的規定而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你亦可於下次返港時,向入境事務處居留權組提交申請核實資格。 請注意:如果你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有關非中國籍公民的條文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請參閱常見問題(4)有關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詳情。 如上述人士具有中國公民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但居於其他國家,不論離港有多久,他們仍有權返回香港居住。 但如他們經已喪失中國國籍,情況便可能不同(他們亦會因而喪失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地位)。 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及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屬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