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數字顯示,過去5年公屋寬敞戶增幅逾24%,但在「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計劃)下,截至今年4月底,僅72戶接受編配。 房委會指,過去5年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決定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標準、優次處理的安排及其他鼓勵措施,將於2023年一併就寬敞戶政策及計劃進行檢討。
- (10) 若任何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的租戶是透過2016年或以前舉辦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
- 因應房委會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任何被扣分租戶均不符合申請調遷的資格。
- 此外,亦會向「優先處理寬敞戶」提供最多三次房屋編配,以及最多三個月的免租期作為誘因。
- 如申請者或其受委託人未能於揀選單位期間出席揀選單位,房屋署並不會為申請者另行安排其他揀選單位時間。
- 此計劃以揀選單位形式進行,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按優先次序獲房屋署以郵寄方式通知前往公屋編配小組揀房中心,從可供選擇單位名單中揀選公屋單位,而每份核實合乎資格的申請只可獲一次自選一個公屋單位的機會。
現時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根據租戶的家庭成員人數,按既訂的居住面積標準,編配合適的公屋單位。 公屋寬敞戶殘疾 不過,一些租戶在承租單位後,會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使餘下的租戶家庭成員享有的平均居住面積遠超原定的標準,成為「寬敞戶」。 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適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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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時房屋政策下,「改建一人單位」及受「長者住屋」改建計劃影響的租戶若成功透過邨內或特別調遷可以獲發「住戶搬遷特惠津貼」,但該項津貼的安排,並不適用於是次調遷計劃。 公屋寬敞戶殘疾 (9) 於填寫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署租約前,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屋邨管理扣分制」下沒有任何有效分數,否則,申請者並不符合參加此計劃的資格,其已遞交的申請亦會被即時取消。 反觀房協處理寬敞戶政策,則與房委會不同,房協由2015年8月1日起實施,如所有的家庭成員年滿65歲或以上,則可不用遷往較細面積的單位。 若戶籍內有殘疾人士,如聽障、視障、行動不便(依靠輪椅活動)、四肢癱瘓、需要在單位內洗腎,或有長期病患並需要特別照顧的人士,租戶可選擇接受房屋署提供的特別通知服務。 戶主需提供緊急聯絡電話及有關資料,並授權屋邨辦事處職員,於暫停食水/電力供應/升降機服務或遇有緊急情況(如火災)時通知聯絡人,以及在緊急情況下轉交有關資料予其他部門,例如警方、消防處等,作聯絡用途。
- 在一般情況下,房委會不會批准租戶飼養狗隻,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例如視障/聽障租戶需要飼養引路犬,或租戶獲醫生或心理學家證明需以狗隻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需飼養伴侶犬),才會考慮作有條件批准。
- (12) 若接受長期空置公屋而獲租金寬減的租戶,由原單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仍未滿三年,但現時為擠迫戶(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以解决其擠迫情况。
- 房委會會因應資源情況,在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供申請者揀選。
-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c)條的規定,任何人士於申請公營房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第5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在修訂調遷申請表當日,最高第5級罰款為港幣50,000元)。
如申請者或其受委託人未能於揀選單位期間出席揀選單位,房屋署並不會為申請者另行安排其他揀選單位時間。 由於房屋資源有限,可供揀選的單位數目將因應獲批准配額及當時房屋資源供應而釐定,房屋署不能保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均有揀選/編配單位的機會。 當配額用罄後,餘下未獲邀請揀選單位或未能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將會自動結束,但不會影響租戶下一次的申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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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照顧他們的特別住屋需要,本署會在正式編配前,預先讓該輪椅人士及其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作實地視察,以使其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可就單位的裝置提供所需改裝的意見。 假若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認為該單位適合輪椅人士居住,而單位的裝置亦可按其建議作改裝,本署會發出配房通知信予相關公屋申請者辦理入伙手續。 假若該單位被認定為不適合輪椅人士居住,是次安排不會視為一次配屋建議,本署稍後會再安排另一單位給申請者視察。 倘若租戶未能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或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將會被取消。 公屋寬敞戶殘疾 (12) 若接受長期空置公屋而獲租金寬減的租戶,由原單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該日仍未滿三年,但現時為擠迫戶(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以解决其擠迫情况。 (10) 若任何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的租戶是透過2016年或以前舉辦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他們可參加是次計劃。
符合參加資格並且於截止申請當日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註(即有關租約必須在2013年9月20日或以前開始生效)的申請者不受揀選單位的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現提供位於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給符合資格的公屋租戶申請調遷。 以往房委會及房協也會按家庭人口,向申請人分配單位,許多時也是三代人同住一室,但隨著子女成家立室,或父母相繼離世後,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就會超出編配標準,家庭會被視為寬敞戶,將被要求遷往較小的單位。 公屋單位內業主之固定裝置及設備(門窗之玻璃除外)如因正常損耗而需要維修或更換,房委會將承擔相關的責任。 公屋寬敞戶殘疾 至於非正常損耗而引致的維修或更換問題,租戶(包括有殘疾人士成員的租戶)可委託房屋署代為處理,但費用由租戶支付。 倘若殘疾人士現居單位因環境限制未能改建,可以和家人申請邨內或邨外調遷。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10年後當房委會慶祝60周年時,香港人的居住問題,較現時大為改觀,全港數以百萬計的家庭,可以安居樂業。 公屋寬敞戶殘疾 運房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公屋寬敞戶有上升趨勢,由2017年約6.3萬戶增至今年逾7.9萬戶。 運房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共批出約340宗申請,當中72戶已接受編配。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根據當局資料,房委會公屋寬敞戶數目於過去5年有上升趨勢,由2017年3月的約6.3萬戶增至今年3月約有7.9萬戶,而於推行免租計劃後,於數目亦由去年3月的約7.5萬戶升至今年3月的7.9萬戶。 而院舍總樓面會在地契內獲得豁免,不會計入地契內整個項目原總樓面,讓發展商可利用原樓面面積作其他用途。
按「可暫准原則」在現居單位飼養狗隻的批准並不適用於「可租可買」及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屋邨。 因此,如申請者日後調遷往該等屋邨,按「可暫准原則」獲發給的飼養狗隻批准便會被取消。 該項批准取消後,不論任何情況,申請者將不能再按「可暫准原則」申請飼養任何狗隻(包括已獲批准飼養的狗隻)。 有關申請者於揀選單位時宜避免揀選「可租可買」或居屋轉作公屋用途的單位。 在接受申請期間,如戶籍內任何成員有已經懷孕十六個星期或以上者(預產期在2024年3月6日或之前),該名待出生子女在計算居住密度及家庭人數時,可作為一位家庭成員計算,但須於申請時附上有效醫生證明書。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房委會去年初通過寬敞戶政策檢討,繼續沿用過往政策,凡有殘疾家庭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家庭成員的住戶,就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 此外,亦會向「優先處理寬敞戶」提供最多三次房屋編配,以及最多三個月的免租期作為誘因。 隨著家庭成員搬離公屋單位及離世,仍然居住在該單位家庭就會有機會被列為寬敞戶,要求遷往較小的單位。 房委會去年初通過檢討,只有殘疾成員及70歲以上的長者,才能剔出寬敞戶名單,然而房協在2015年8月1日開始,只要單位內所有的家庭成員均年滿65歲或以上,則毋須調遷。 房屋署(本署)在編配公屋單位時,會考慮殘疾人士和長期病患者的需要,並提供適當協助。 為方便非短暫性室內倚靠輪椅活動的公屋申請者及/或其家庭成員(輪椅人士)出入,本署會盡量為他們編配有升降機到達的樓層單位。
公屋寬敞戶殘疾: 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增至近8萬戶 長者住戶免租調遷計劃僅72戶參與
在一般情況下,房委會不會批准租戶飼養狗隻,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例如視障/聽障租戶需要飼養引路犬,或租戶獲醫生或心理學家證明需以狗隻為伴作精神支柱而需飼養伴侶犬),才會考慮作有條件批准。 如有需要,聽障人士可向房屋署申請免費安裝有閃燈的門鈴,方便應門;也可申請免費安裝火警視像警報系統,以便在火警發生時提醒他們逃生。 李家超又稱,會繼續全力全速造地,解決長遠房屋短缺問題,讓市民住得寬敞些、住得好些。 政府已經找到足夠土地,未來10年興建大約41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較預計需求量超出10萬個單位。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日於旗艦商場油塘大本型舉行成立50周年慶典儀式。 屋邨的生活充滿溫馨,走到鄰居家裏「排排坐」,一同看電視,和朋友到屋邨旁邊的山坡玩,都是童年回憶,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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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住戶為「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平均年期亦上升,由2017年3月的2年升至今年3月的2.29年。 在公共屋邨居住或工作的私家車或電單車駕駛人士,如持有由運輸署署長發出的批准信或運輸署簽發的有效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租用所屬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停車場可享月租半費優惠。 另凡持有該批准信或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私家車或電單車駕駛人士,均可享有房委會停車場的時租半費泊車優惠。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資料顯示,房委會於1973年成立,會過往興建了超過13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出售近51萬個資助房屋單位;現時管理193個公共屋邨,照顧81萬多戶人家,210萬人口在公屋生活。 他指出,解決「住」的問題,是本屆政府施政重中之重,在其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針對公營房屋供應要提量、提速、提效、提質,已經漸見成效,例如輪候公屋時間已經成功「封頂」,扭轉多年來上升的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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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獲編配新單位並簽訂租約當日,如租戶在上述扣分制下持有有效分數或違反租約,將不符合申請是次調遷計劃的資格,其申請及已獲編配的新單位亦會即時被取消。 申請者家庭戶籍內有任何成員為非短暫性需要於室內倚靠輪椅活動人士、四肢癱瘓人士、須長期於家中洗腎人士或患有過度活躍症人士,而在申請時能提交有效的醫療證明文件,在計算居住密度及編配單位時,可作一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 申請者請注意:是次「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揀選單位程序暫定於2024年1月或2月開始。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此計劃以揀選單位形式進行,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按優先次序獲房屋署以郵寄方式通知前往公屋編配小組揀房中心,從可供選擇單位名單中揀選公屋單位,而每份核實合乎資格的申請只可獲一次自選一個公屋單位的機會。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有興趣而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可填妥有關的申請表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於2023年9月7日至20日在辦公時間內交往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辦理申請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所有申請須經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才轉交至房屋署公屋編配小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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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由填寫申請表日期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當日,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沒有經其他申請接受獲配的單位或成功獲取其他公共房屋利益。 此外,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即70歲或以上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這項計劃自去年12月起恆常化,凡70歲或以上長者寬敞戶調遷至較小單位,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在現有的屋邨,房屋署會繼續進行改善工程,持續優化屋邨內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居住單位如須改建以切合個別殘疾人士的需要,房屋署會負擔所涉及的工程費用。 改建工程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在單位入口設置斜道、擴闊浴室門口、在適當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浴缸改為淋浴間、浴室加設扶手、加高露台地面至與客廳地面一致等。 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即70歲或以上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其後於去年12月將計劃恆常化及擴大涵蓋範圍。
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將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優次處理安排,並於2023年就寬敞戶政策進行檢討。 此次調遷,申請家庭須要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並須按現行的規定,填報入息及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 因此,申請書內各有收入家庭成員必須遞交入息證明(例如糧單、銀行紀錄等)及資產證明文件供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審核。 (4) 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核及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所以申請者必須向所屬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以便完成審核程序。 公屋寬敞戶殘疾 (11) 若任何居住密度在每人5.5平方米至少於7平方米之間的租戶,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或接受長期空置公屋單位而獲租金寬減,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日或以前必須已滿三年,始符合此計劃的參加資格。 為增加公屋流轉,房委會安排居住寬敞戶遷到面積較合適的單位,以釋放更多大單位供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
公屋寬敞戶殘疾: 政府放寬10%私宅樓面 鼓勵發展商建殘疾院舍
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計劃,將於本月20日推出,為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以增加殘疾人士院舍的供應。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發言人說,殘疾人士院舍長期供不應求,而隨著人口老齡化,預期資助殘疾人士院舍宿位輪候人數和時間將持續增加;同時殘疾人士院舍院友漸趨高齡化,服務需求傾向更一致及與安老院院友更相似,因此政府推出計劃,期望長遠可協助改善資助殘疾人士院舍宿位的輪候情況。 「殘疾人士院舍鼓勵計劃」設有常設準則,發展商在進行新私人發展項目的契約修訂、換地或私人協約方式批地時,每個發展項目將獲豁免繳付一間合資格殘疾人士院舍的地價,總樓面面積上限為5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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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指出,公屋寬敞戶由2017年約6.3萬戶增加至今年約7.9萬戶,增幅約25%。 現行機制下房委會首先會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寬敞戶。 過去5年,房委會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房屋委員會宣布,推出處理公共出租屋�寬敞戶的中期措施,按住戶的居住密度和成為寬敞戶的時間長短,擬訂調遷次序名單。 申請者只可循一個途徑入住公營房屋,倘若租戶透過是次調遷計劃而接受單位編配,申請者及/或各家庭成員的其他公營房屋申請將會被取消。 申請者成功調遷單位後,不論所繳租金水平,必須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及家庭總資產,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以便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及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但由2017年開始經「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獲配公屋單位租戶,即使居住密度少於每人5.5平方米,他們須由原單位租約生效日期起計,直至截止申請日或以前已滿三年,方符合此計劃的參加資格。 公屋寬敞戶殘疾 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但租戶可因應其需要而選擇不按調遷次序,由房署安排其調遷前合面積標準的公屋單位,並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屬於「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可獲(i)最多三次位於原或所屬區議會選區內屋的房屋編配;(ii)在調遷至較細單位後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及(iii)在資源許可下,會獲調遷至新落成屋單位的機會。 運輸及房屋局昨回覆議員謝偉銓質詢,提到當公屋住戶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後,餘下成員享有居住面積或會超逾既定標準;根據現行租約規定,該些寬敞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計劃設有常設準則,發展商在進行新私人住宅發展項目契約修訂、換地或私人協約方式批地時,每個發展項目將獲豁免繳付1間合資格殘疾人士院舍地價,而該院舍總樓面5.8萬方呎。
地政總署及社署將在本月下旬分別發出作業備考及指引,方便業界了解「殘疾人士院舍鼓勵計劃」詳情。 公屋寬敞戶殘疾 公屋寬敞戶殘疾2025 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會為成功揀選單位的申請者進行詳細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本署只會向獲核實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申請者發出配房通知信。 若申請者於揀選單位後未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住宅物業權審查,其「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申請及已揀選的單位會即時被取消,不會再獲編配其他單位,房屋署亦不會為申請者於是次調遷計劃下安排另一次揀選單位的機會。 房委會過去出現不少「優先處理寬敞戶」拒絕調遷的情況,其理由包括要求編配較大面積單位及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現在居住環境而不願遷出及所編配屋邨交通不便等。 房委會強調會向欠缺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公屋寬敞戶殘疾: 殘疾人士
為鼓勵住戶調遷,房委會發放2,750元(1人家庭)至9,023元(6人或以上的家庭)的搬遷津貼,予接受細單位的住戶,並在資源許可下,提供調遷至新屋�的機會。 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表示,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計劃於下周三(20日)推出,為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鼓勵其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興建殘疾人士院舍,以增加殘疾人士院舍供應。 在自選單位程序進行期間,如剩餘單位不適合申請者揀選或有特別情況出現(例如天文台發出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或相關警告訊息),房屋署將透過短訊服務,向申請者發放特別訊息,或在可行的情況下以其他聯絡電話與申請者聯絡。 所有已訂定的電腦優先揀選單位次序只適用於這一期的「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及「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隨著揀選單位程序完成,該等排列的優先次序即全部自動失效。 有殘疾人士或長期病患者成員的家庭若需要其他支援服務,例如家務助理服務、康復服務及輔導服務等,可直接聯絡社會福利署,或透過所屬屋邨辦事處轉介。 當中除「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單位內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戶數略有回落外,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及「被剔除寬敞戶」的數目均於過去5年有所上升。
公屋寬敞戶殘疾: 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增至近8萬戶 長者住戶免租調遷計劃僅72戶參與
合資格住戶可獲最多三次於原邨或同一個區議會地區內屋邨的新或翻新單位的房屋編配機會,亦會獲發放搬遷津貼。 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c)條的規定,任何人士於申請公營房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附表8所訂第5級罰款及監禁六個月(在修訂調遷申請表當日,最高第5級罰款為港幣50,000元)。 同時,亦可根據《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6(1A)條的規定,判罰相等於少收租金款額三倍的罰款。 任何人士如在申請時蓄意作出虛假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不論是否因此被起訴或定罪,房委會均可根據《房屋條例》所賦予的權力終止有關新舊租約。 公屋寬敞戶殘疾 因應房委會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任何被扣分租戶均不符合申請調遷的資格。
公屋寬敞戶殘疾: 政府放寬10%私宅樓面 鼓勵發展商建殘疾院舍
據房委會數字,過去5年公屋寬敞戶數字仍有上升趨勢,由2017年約6.3萬戶升至今年有近8萬戶,增幅逾兩成。 公屋寬敞戶殘疾 不過,於去年12月起恆常化的「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截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批出340宗申請,當中只有72戶接受編配調出大單位。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者仍可以揀選低於其家庭人數編配範圍的公屋單位,惟其所揀選單位的室內樓面面積不可少於每人平均5.5平方米及必須大於現居單位。
公屋寬敞戶殘疾: 房委會公屋寬敞戶增至近8萬戶 長者住戶免租調遷計劃僅72戶參與
房委會會因應資源情況,在市區、擴展市區、離島及新界盡量撥出可供編配的單位供申請者揀選。 由於各區較大面積的單位現時供應甚為短缺,故此房委會只能提供極少量的此類單位給申請者揀選。 (3) 申請表內各家庭成員不能擁有任何住宅樓宇,包括透過房委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推出的各項資助置業計劃而簽訂住宅樓宇購買協議(請參閱申請表)。 房屋署在設計公共屋邨時,會盡量為殘疾人士提供一個暢通易達的居住環境,讓他們在使用屋邨設施及進出屋邨時更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