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戶主是已登記戶籍的前戶主配偶,而又一直住在該公屋單位,便不用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 根據房委會2020年最佳租金水平可見,位於市區每平方呎租為8.7元,以500方呎單位計算,即每月租金為4358元;沙田、荃灣、青衣及葵涌呎租為8.4元;上水粉嶺呎租為6.2元。 留意政府會否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但編配的單位是先前不太受歡迎,比方綠置居貨尾單位、甚至凶宅都有,如果不介意這些單位,可以申請。 這項計劃特點,在於計劃中可供揀選的單位⼤部分是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公屋單位。
- 其他快速上樓方法包括有「高齡單身人士」及「共享頣年」優先配屋計劃,適用於配屋時年滿60歲以上人士。
- 中籤的申請者可獲提早自選單位,部分單位更特設租金寬減期。
- 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房委會認為在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 另外,2015年9月30日或之後的新申請,只可選非港九市區的地區。
- 這項計劃特點,在於計劃中可供揀選的單位⼤部分是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公屋單位。
想知轉名成為新戶主的資格,轉名手續、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即睇以下懶人包。 要留意的是,核實資格時簽署同意書,聲明較年輕一方會照顧年老親屬及一同居住。 其他快速上樓方法包括有「高齡單身人士」及「共享頣年」優先配屋計劃,適用於配屋時年滿60歲以上人士。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2025 根據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第三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2,8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270宗。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公屋租戶不一定只關注資助房屋市場,假若日後經濟收入增加,或子女有置業需要,也有機會在私樓市場搵盤,不妨上千居物色各區筍盤,總有一個啱心水。 在2022年第一季獲編配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約6 000宗,當中獲編配的長者一人申請約520宗。 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420宗。 例如,政府於2022年2月15日宣布徵用粉嶺皇后山邨第一座和第七座,以及葵涌荔景邨恒景樓作社區隔離設施。 相關公屋單位的實際入伙日期需要延後數月到2022年5月至6月,以致有關單位的編配未能反映在本年的數字內。 舉例,假設一個四人家庭,父親是戶主,父母與哥哥一起抽居屋,並成功購入,父親的戶主資格,可轉給未有參與抽居屋的的弟弟。
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公屋輪候津貼,為非居住於公營房屋、非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而輪候公屋超過3年,並符合資格的一般申請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直至其獲得首次編配公屋為止。 另一個近年較常見的遷出情況,是公屋戶主申請購買資助房屋,如綠置居或白居二,在成功購置後須要交出公屋單位。 最後提醒,雖然公屋有入息限制,但房署在審查時只會查閱過去半年入息,包括薪金證明、儲蓄及保險等。 申請人緊記留意審查前半年,每月入息及總資產限額有沒有超標即可。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輪候公屋攻略:申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2025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又再延長,根據房委會最新數字,一般公屋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再增加至6.1年,比去年底公布的5.9年再增加逾2個月。 當中長者1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亦由3.8年增加至最新的4年。
-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申請者透過「公屋申請填表易」或「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於網上填寫公屋申請表、查詢目前申請進度和更改申請資料或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日期和時間。
- 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由5.6年,微跌至5.5年,然而,成功申請公屋仍是不易。
- 視乎餘下的家庭成員人數,例如一個四人家庭,假設轉名後最終只剩一人居住,該單位很大可能被房署視為寬敝戶,亦即餘下家庭成員的居住面積,超出既定的編配標準,或需要調遷至較細單位。
- 任何家庭成員如自願退出公屋戶籍,可用書面提出删除戶籍要求。
- 除了住屋計劃外,我們更設有特別配合長者起居的院舍式長者住屋。
- 單身長者可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一同參加「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 擬增加的家庭成員,與申請人的關係須為夫婦、父母、子女、祖父母或孫,最多可與一名已婚子女或孫的核心家庭共同申請。
- 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和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最早獲得處理,特別是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較一般家庭提早6個月獲處理,相信申請這計劃的人士是最快上樓。
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由5.6年,微跌至5.5年,然而,成功申請公屋仍是不易。 公屋申請有一定程序,現時房委會有5種編配計劃,適合不同人士申請,《香港財經時報》會逐一說明這些計劃的要點,包括公屋申請的注意事項,以及如何加快上樓,專家就此提出意見。 但要留意,申請人以非長者一人申請所輪候的時間,可獲計算入其家庭申請內,但以半數計算,並以不超過18個月為限。 經調整輪候時間後,有關申請會被編訂一個等同於一般申請的登記日期(即相應登記日期);此相應登記日期將作為日後編配及執行公屋申請政策的依據。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公屋申請者如何更改地址/ 增加或删除家庭成員?
在消化了部分輪候年期較長的一般申請者的公屋需求後,於2022年第四季獲分配單位的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相對較短,令整體的平均輪候時間輕微縮短。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申請者透過「公屋申請填表易」或「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於網上填寫公屋申請表、查詢目前申請進度和更改申請資料或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日期和時間。 另外,新來港人士切勿購買寮屋,因為政府早於1984至1985年度已全面登記寮屋居民。 一旦持有人使用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自置居所計劃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如綠置居、居屋) 單位,便須取消其登記編號或獲配公屋單位的資格。 若果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條例,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申請程序
其他不受歡迎單位可能是有長者在屋內自然死亡、前租客欠債、單位鄰近垃圾房等。 選擇特快公屋的最大優勢,是租金會比同面積單位便宜,房署更會推出特殊優惠。 雖然租金便宜,但租約生效日起計三年內,租戶不得要求調遷亦不可購買申請購買「綠置居」。 如果有意申請公屋,首先要留意每月入息限額,對於沒有65歲以上長者的家庭,一人每月入息上限為1.29萬元,二人家庭為1.95萬元。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舉例來說,假設四人家庭包括父母及兩名未滿18歲兒童,每月入息不能超過30,950元,即父母雙方每月收入不得超過15,475元。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申請公屋須符合什麼資格?
若入住私人樓宇,則須注意租住或購買的單位是否屬於寮屋、非法建築,例如僭建的天台屋、平台屋或非法分間單位等。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現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人,如欲在申請期間加入家庭成員,須填寫「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 (增加家庭成員) 」表格,更改已登記的公屋申請。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戶主轉名配偶毋需受審查
至於資產限額則增加2.5%,即一人家庭放寬至27.3萬元。 房委會公布,截至2022年3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6.1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4.1年。 視乎餘下的家庭成員人數,例如一個四人家庭,假設轉名後最終只剩一人居住,該單位很大可能被房署視為寬敝戶,亦即餘下家庭成員的居住面積,超出既定的編配標準,或需要調遷至較細單位。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2025 事實上,對公屋有需求的人士極其多,社協較早前一項調查顯示,近9成現正或曾獨居在不適切居所的人士因住屋開支而感到普通或極度困擾。 此外,有近7成半受訪者已經或正在申請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4.6年,最長輪候時間為18年。 房委會指,平均公屋輪候時間於2022年第四季錄得改善,主要是由於過往數季有為數不少的公屋單位可供編配。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長者
為配合長者的住屋需要,我們特別提供多個賦予長者申請者優先配屋計劃。 單身長者可參加「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兩位或以上長者,可一同參加「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 長者選擇與成年家人同住一單位或選擇與成年家人分別入住兩個就近單位可參加「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資助出售房屋計劃
不同家庭人數的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可參考公屋申請2021一文。 倘若有非親屬關係的長者住戶,入息及資產限額會更高,二人家庭每月入息限額為2.34萬元,三人為2.92萬元,另要計算家庭總資產,詳見房署網頁。 值得留意的是強積金及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在申報時獲得扣除,即以扣除5%強積金供款後的收入,來計算入息限額。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程序4:配房階段:合資格者獲三次編配機會
而欲加名的家庭成員,亦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18 輪候公屋申請人轉名 歲以下家庭成成員除外),以確保沒超出「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及並無擁有住宅物業權。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如同一般申請公屋程序,合資格的新戶主,須要進行「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