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靈活,較法院可更快更便宜地解決爭議。 隨著社會對調解需求日益增加,Albert說截至今年8月,已有近2萬名會員接受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培訓,並獲取各級認可資格。 中心除了培訓專業調解員及仲裁員,提供工作機會外,亦會與不同機構合辦課程及講座,加強學員應對衝突處理技巧。 由香港調解仲裁中心舉辦的專業調解訓練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理論課程培訓及筆試(筆試分三部分:一)多項選擇題,二)短答題;及三)長問題,考生必須在每個部分取得六成或以上分數才能通過考試)。
1999年,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通過了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但是,據此《安排》,香港只執行認可的內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 不象法院訴訟,在仲裁中,當事人並不當然有權要求寬泛的檔披露。 檔披露的範圍,或者由當事人商定,或者由仲裁庭決定。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仲裁裁決的認可和執行
一般而言,仲裁條款通常會包含在商業合同當中。 然而,即使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一旦爭議發生而雙方不希望在法院解決爭議,雙方也可以在爭議發生後共同議定仲裁協議。 如果沒有簽訂仲裁協議,雙方則必須共同把有關爭議提交仲裁,仲裁才可有效進行。 展開仲裁 仲裁協議一般均列載雙方應遵循的仲裁程序。 展開仲裁前通常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指明爭議的基本事項。
在內地,香港裁決可按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執行。 因為內地沒有集中統計執行仲裁裁決的資料,內地法院受理了多少執行申請,申請的成功率如何,都難有確論。 ”在該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執行了外方勝訴的裁決。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程序法和程序規則
根據香港《仲裁條例》(香港法例第609章),如果仲裁協議的一方向另一方展開法律訴訟程序,後者可堅持進行仲裁,並向該法院申請暫緩展開訴訟程序。 香港法院只會在仲裁協議無效時才拒絕暫緩訴訟,例如:仲裁協議不是以書面形式、協議無效、不能履行等。 仲裁是在法庭訴訟以外雙方解決爭端的一種有效方法。 仲裁的設定、條款和細則可以在糾紛發生之前(或之後)由各方協定。
- 1990年,香港採用了《示範法》,以適用於國際仲裁。
- 調解員不是「爭議判決者」,不會給予任何個人判斷或專業意見去決定各方的對與錯。
- 《紐約公約》全稱為《聯合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於1958年在紐約締結,是跨國執行仲裁裁決的基礎。
- 第二,跨國執行裁決時,決定裁決在何處作出。
- 如果能達成和解協議,協議會以書面形式寫成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效力。
- 如有需要,本中心可提供一個舒適和完全獨立的調解場地進行調解會議。
在聯席會議中,各方可輪 流交代其爭議個案的立場和訴求。 如在聯席會議中無法達成共識,或在調解員認為有需要之情形下,調解員會替雙方進行個別會面。 除非得到會面一方的明確同意, 否則在個別會面中所有討論之事項必須保密及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國際認可和可強制執行的仲裁裁決
仲裁員一般由爭議方協商指定,或由獨立的機構任命。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視乎案件複雜程度及爭議方的意願,仲裁員人數一般由一位或三位組成「仲裁庭」。 它由香港商界领军人物及专业人士建立,目的是满足亚太地区对解决争议的仲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成立之初,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得益于香港商界和香港政府的慷慨襄助。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如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在财务上自给自足,完全独立,不受任何形式的影响和控制。 凭借三十多年的经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目前已经成为亚洲领先的争议解决中心,专注于仲裁、调解、审裁和域名争议解决。
仲裁庭有權指令當事人披露所有相關檔,無論對其有利還是不利。 如果仲裁庭裁決申請人敗訴並應負擔被申請人的仲裁費用,如果申請人不履行,被申請人的仲裁費用就得不到補償。 要求申請人提供仲裁費用保證,就是為了避免這類情況。 如果被申請人能表明申請人財務狀況差,可能無力負擔被申請人的仲裁費用,就可要求申請人提供仲裁費用保證。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替代爭議】化身專業「和事佬」 調解仲裁減輕法庭負擔 – 專訪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蘇文傑律師 Albert So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准據法,仲裁庭應決定適用什麼法(通常是作為初步爭點解決)。 合同規定在香港仲裁,會是仲裁庭考慮適用香港法的一個因素。 在合同爭議中,仲裁庭會適用合同的准據法決定實體問題。 (程序問題由《仲裁條例》和適用的仲裁規則決定。)如果合同的准據法是外國法,而仲裁庭不熟悉,仲裁庭會要求當事人提供專家意見,以確定適用的外國法原則。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調解會的活動包括
調解員不是「爭議判決者」,不會給予任何個人判斷或專業意見去決定各方的對與錯。 相反地,調解員的角色是協助爭議各方根據自己意願達成協議。 如果能達成和解協議,協議會以書面形式寫成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效力。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香港调解会委员会成员 (2021-
香港調解會(即以前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調解組)於一九九四年一月成立,隸屬於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旨在推廣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已經完成理論培訓、通過筆試、並完成角色扮演培訓的考生可以參加評核試。 通過評核試的考生將成為香港調解仲裁中心的「認可調解員」。 《紐約公約》全稱為《聯合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於1958年在紐約締結,是跨國執行仲裁裁決的基礎。 共有140多個成員國,各自承諾在其當地法院承認和執行在其他成員國作出的裁決。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仲裁
仲裁機構也能一定程度上控制仲裁員及其裁決的品質。 顯然,適用一套成型的仲裁規則,仲裁員就不用在仲裁程序中老是從零開始。 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調評會」)之調解員評審標準而言,成功完成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認可之為時最少40小時之調解訓練課程仍符合成為調評會認可調解員的必要條件之一。 為進一步推廣香港為亞太區主要國際仲裁服務中心,律政司司長成立了仲裁推廣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律政司和香港法律、仲裁及相關界別的代表。 委員會亦會不時委任海外仲裁專家,協助委員會處理一般或特定事項的工作。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調解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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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香港调解会
對涉及中國內地當事人的國際爭議,仲裁尤其合適,因為內地法院一般不承認和執行外國或香港的法院判決。 而且,因為中國內地爭議常使用仲裁,中國當事人也比較熟悉仲裁。 仲裁裁決可以強制執行,和解協議不行,只是當事人間的協議。 仲裁是以當事人的約定為基礎的爭議解決方式 —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當事人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庭,由仲裁庭作終局和有約束力的裁決。 申請人會要求仲裁員與各方舉行一次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期間,仲裁員將決定仲裁規則(如未訂定)、收費結構(如未訂定)、送達訴狀時間表、交換文件清單及交換證人陳述書之方式及日期。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調解技巧實用 配合法律科技
除提供專業調解服務外,會務亦涵蓋專才培訓、專業提升、大眾教育、對外協作等範疇。 在香港作出的裁決,原則上能在任何《紐約公約》成員國的法院執行。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在其他國家,視當地法律而定,可能可以執行。
任何一方均可隨時要求仲裁員定下主要聆訊的日期。 一般情況下,主聆訊都會於提交文件或當各方都已準備好仲裁之後確立進行。 雙方也可協議採取不需要聆訊的「書面仲裁」,這方式適用於只就法律觀點(而非事實)上的爭議。 調解是一種在所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有傳統訴訟及法庭程序以外進行的替代爭 議解決方式。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執行裁決和對裁決提出異議
專家決斷常用于解決較窄的技術問題(如確定公司或財產的價值)。 同仲裁一樣,專家的認定通常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仲裁員的作用更寬泛,即依法律和商業實踐解決商事爭議。 香港调解会(即以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调解组)于一九九四年一月成立,隶属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旨在推广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根據《仲裁條例》(第609章) 第10B部第98ZT(1)條委任的諮詢機構負責監察和檢討與仲裁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條文的運作和行使《仲裁條例》第98ZM條所賦權力。 根據《仲裁條例》(第609章)第10A部第98X(1)條委任的諮詢機構負責監察和檢討第三者資助仲裁和調解條文和《第三者資助仲裁實務守則》的運作。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仲裁程序
不象訴訟,仲裁中不能僅僅因為申請人居於香港境外,就要求其提供仲裁費用保證。 指令申請人提供費用保證,相比訴訟,在仲裁中更少見。 不論是當事人各自指定的仲裁員,還是當事人共同指定的仲裁員,都必須是獨立的。
訓練將以粵語進行(輔以英文術語),而考生可選擇中文或英文試卷。 仲裁協議可以約定,先指定一名調解員調解爭議,如果調解不成功,該調解員可轉作仲裁員。 此外,在仲裁開始後,當事人也可書面商定仲裁員轉作調解員。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調解程序
向大眾提供有關調解的專業培訓是香港調解仲裁中心其中的一項核心任務。 專業調解訓練課程包括約四十小時的課堂培訓,當中囊括調解技能的實習環節。 根據本中心既定的認可計劃,通過了專業調解訓練課程及調解員評核試的學生,將可加入成為本中心的專業會員(PMHKMAAC),並可列於本中心的調解員名冊上。 在考慮證據和雙方陳詞後,視乎各方事先的要求,仲裁員會在提供(或不提供)原因的情形下作出裁決。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仲裁員也將在雙方陳詞後處理仲裁費用的問題。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選擇副題
包含仲裁協議的合同被認定無效,並不導致依此仲裁協議開始的仲裁無效。 可以選用現成的仲裁規則(如 UNCITRAL規則),或由當事人自己設計規則,但後者不常見。 Mariel Dimsey是澳大利亚人,在昆士兰大学获得BA和LLB学位,之后前往德国在科隆大学获得LLM学位,随后以最优等成绩获得了瑞士巴塞尔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 作为在国际商业和投资仲裁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驻港国际仲裁专家,Dimsey博士担任国际仲裁顾问、辩讼律师和仲裁员有超过15年的工作经验。
調解會議的時間將會按爭議各方和調解員的情況作出相應安排。 如有需要,本中心可提供一個舒適和完全獨立的調解場地進行調解會議。 是次研討會為爭議解決業界重要的全球峰會,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資助。 香港和解中心成立於1999年,是香港首間獲政府認可為慈善機構的專業調解組織,擁有過千位來自不同專業界別的會員,於調解業界中具有領導地位。 二十多年來,本中心一直透過多元化的會務,致力推動調解發展,締造社會和諧。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爭議的准據法
但是,如果當事人選擇典型的對抗式,仲裁可能會象訴訟一樣貴。 仲裁是基於當事人的約定,因此,對仲裁協議以外的人,仲裁員一般無能為力。 與法院不同,仲裁員一般無權強迫證人作證或提交檔,或要求第三人參加仲裁,或裁決第三人得作(或不得作)某事。 香港及國際仲裁條文樣式 香港調解仲裁中心主席2025 要求對方進行仲裁之前,一般需要在合同中附帶仲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