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留意的是,申請加入上述(1)、(3)至(8)類別人士,整個家庭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以核實資格。 「全面經濟狀況審查」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為經修訂後的「富戶政策」所用的水平。 上述第二類人士,即新生嬰兒或18歲以下兒童可獲豁免受審查。 如果家庭成員包括長者,可以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若干程度的優先。 針對事主情況,網民普遍指事主家庭「4人變2人」,如單位面積太大很有可能被定義為「寬敞戶」,甚至成為優先調遷對象,建議事主儘快結婚並為伴侶加名,可減少被調遷機會。 對此事主回應指「結婚大事唔急得」,但網民就認為事主如不想被調遷就應儘快註冊,稱「婚姻大事唔急得,但你嘅住屋大事就好急」。
-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 這項計劃自去年12月起恆常化,凡70歲或以上長者寬敞戶調遷至較小單位,可享終身全免租金。
- 在删減家庭成員方面,倘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而有所改變時,須立即通知房委會。
-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配偶可無需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而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
- 長者租戶久居於現址,自然對相關環境產生慣性,不易離開;而長者能於熟悉環境中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房屋資源,政府不可能強求他們調遷。
結婚雙方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並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遞交通知書的一方須在登記官前或婚姻監禮人前作出誓章,表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亦無其他法律上的阻礙。 如由婚姻監禮人監誓,有關人士須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有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填妥並已簽署的通知書表格須由擬結婚人士所居住國家的公證人認證。 已認證的表格及填妥的資料表,須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及繳交訂明費用的銀行滙票,以空郵掛號方式寄交,或透過擬結婚人士的香港聯絡人或婚姻監禮人遞交至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寬敞戶結婚2025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8年提出長者「寬敞戶」調遷的新政,意讓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70歲的全長者公屋寬敞戶,調遷至較小的新或已翻新的單位,以騰出其現居的較大面積單位,而申請戶藉此可享終身租金全免。
寬敞戶結婚: 申請後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可在婚姻登記處由婚姻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禮拜場所由合法的神職人員主持。 擬結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於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禮。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有關人士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但若公屋功能為協助住戶安居的話,容讓長者戶於習慣的生活環境下頤養天年,亦未嘗不是「善用」公屋資源,要求長者戶騰出現居單位實非逼切。 有一點要留意,若果持有綠表的公屋住戶申請選購居屋或綠置居,必需在成功購買新單位後90日內交回其租住的公屋。 若未能如期交回有關單位,須先向房屋署申請不多於30天的延期居留,如獲批准,他們須為延期佔用該單位繳付佔用費,金額相等於單位的三倍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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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過去出現不少「優先處理寬敞戶」拒絕調遷的情況,其理由包括要求編配較大面積單位及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現在居住環境而不願遷出及所編配屋邨交通不便等。 寬敞戶結婚 房委會強調會向欠缺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由於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將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優次處理安排,並於2023年就寬敞戶政策進行檢討。
不過,如果雙方因離婚而未能就公屋的租住權達成協議,我們會按現行離婚政策處理。 惟該單位一直沒有讓母親加名至公屋戶籍,妹妹之後亦已除名準備買樓,直至一年前父親去世,公屋戶籍只剩下該女網民一人。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寬敞戶結婚2025 如另外一方對此項申請提出異議或該人下落不明,擬作出申請的人士可以出示法庭命令聲明該段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確實存續,然後單方面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寬敞戶結婚: 申請手續
舉行婚禮儀式時,結婚雙方、兩名見證人,以及婚姻登記官、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會在結婚證書上簽署。 結婚證書一式兩份,正本會在婚禮結束後交予結婚雙方,副本將在婚姻登記處存檔。 婚姻登記官、主持婚禮的神職人員或婚姻監禮人,以及結婚雙方和兩名年滿18歲的見證人會在結婚證書上簽署。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須於通知書生效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擬結婚人士可將港幣銀行滙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連同已填妥的通知書一併寄回以繳付有關費用。 如滙票並非以港幣結算,有關人士需額外繳交兌換貨幣所需的銀行手續費港幣100元。
如通知書於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遞交,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香港住屋問題嚴重,有能力「上車」人士普遍擔心高樓價,但公屋一族亦有其苦惱。 寬敞戶結婚 寬敞戶結婚2025 有港男指一家4口原居於公屋單位,其後卻因家人離世及遷出而4人變2人,擔心住戶人數減少下會成為「寬敞戶」被迫調遷「大屋變細屋」,他日如結婚生子將難以容納。 有網民就建議事主早日結婚,再將妻子加名以免成為寬敞戶,又或者設法拖到戶主年屆60歲,到時即使成為寬敞戶都不擔心被優先處理。
寬敞戶結婚: 申請前
房委會名義上會要求「寬敞戶」調遷到面積較小的單位,以善用現有公屋資源,讓家庭成員增多的「擠迫戶」加快調遷,以及讓公屋輪候冊上的大家庭加快「上樓」。 寬敞戶結婚 但根據運房局回覆筆者在立法會提出的質詢,有關調遷政策明顯成效不彰,甚至可說是形同虛設。 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但租戶可因應其需要而選擇不按調遷次序,由房署安排其調遷前合面積標準的公屋單位,並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寬敞戶結婚: 公屋「寬敞戶」是什麼?
然而,不少「優先處理寬敝戶」還是會以種種理由拖延或拒絕調遷,例如指建議調遷的屋邨交通不便、希望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區、以至要求遷往指明的屋邨、指明大小的單位等等。 房委會聲稱有權向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終止租約,但實際上卻似乎從未執行過。 營建署指出,租金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舊戶直接主動帶入申請,未曾申請租金補貼的新戶,於完成租賃契約簽約後,可選擇透過線上、郵寄申請或臨櫃辦理。 線上申請民眾,請備妥身分證、健保卡、存摺影本及租賃契約書檔案,前往「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線上申請,依驗證身分、填寫資料、上傳文件、核對資料、完成申請等5步驟即可簡便完成申請。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寬敞戶結婚: 人士家庭需受公屋入息審查
上述情況導致「寬敞戶」數目近年急速上升,由2017年的約6.3萬戶,累積增至今年3月份的7.9萬戶,平均每年增加逾3,900戶。 寬敞戶結婚 對於「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過去5年平均每年可處理約2,200宗個案,但同期又每年增加約2,100戶,當中已扣除因年齡遞增而自動剔出名單的住戶。 換言之,房委會的處理速度,根本跟不上香港人口老化和「寬敞戶」增加的速度。 即使對於理應盡快調遷的「優先處理寬敝戶」,房委會也給予對方三次「揀樓」機會,還會提供搬遷津貼、三個月免租期,以及盡量安排他們搬往新落成單位等多項優惠措施。
寬敞戶結婚: 寬敞戶調遷
倘若有合理而值得體恤的理由,及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公屋申請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和「住宅物業權審查」的規定,房委會會將個案轉介相關政府部門/機構進行評估及推薦,以考慮分戶申請。 房委會在2019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以終身免租來吸引「全長者」住戶調遷到較細單位,但實施一年多只有72宗成功調遷,相對於現有近8萬個「寬敞戶」及每年近4千戶的增長速度,明顯是杯水車薪。 而且根據定義,該等「全長者」住戶早已被剔出「寬敞戶」名單。 不過,若「優先處理寬敝戶」家中有年屆60歲或以上的長者,便暫時不會被要求調遷,即使單位再大也只會被視作一般「寬敞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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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因額滿關係而須另作安排,擬結婚人士可於資料表上選擇多於一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亦可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如擬結婚人士在預約遞交通知書時,打算同時登記禮堂預留之優先籌號,以便在選定的日期於其選擇的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便須提前預約, 即於婚禮舉行日期三個月前的14日內,辦理預約及取得優先籌號登記,先到先得。 為節省在登記處辦理遞交通知書手續的時間,擬結婚人士可透過互聯網,預先塡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亦可選擇下載並填妥「婚姻登記所需資料」表(表格MR 21B),並於辦理通知書時一併遞交。
寬敞戶結婚: 長者寬敞戶換屋政策的效果成疑
為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如在刪減人口後,戶籍內的認可家庭成員人數低於現居單位所容許的最少居住人數時,便成為「寬敞戶」及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成員人數的公屋單位。 該女網民昨日(22日)以「老豆過咗身,而家係優先寬敞戶」為題在連登討論區發文,指多年前父母離異,母親曾帶她及妹妹租樓居住,後來因負擔不起而搬回父親的公屋單位,父親則在外租樓並另組家庭。 申請人須出示證據,證明該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是在1971年10月7日前在香港締結,並須帶同兩位婚禮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當時確曾參加該結婚儀式。 申請人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任何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申請補辦婚姻登記。 寬敞戶結婚2025 不論婚禮場地及儀式為何,擬結婚人士均須事先以訂明表格(表格MR1(S))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 如在15整天的展示期內無人提出反對及擬結婚雙方符合所有法定要求,雙方便可在獲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按《婚姻條例》的規定締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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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原因下,公屋租戶有可能需要調遷到另一個公屋單位,例如家庭成員增加,希望調遷到較大的單位,又或基於特殊原因,租戶需要居住在另一地區。 符合「住宅物業權審查」及家庭總資產淨值並不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的家庭,成功加戶之後,住戶須按家庭入息水平繳交單位的原有租金、倍半/雙倍淨租金 另加差餉,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答: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申請者,可使用6個途徑查詢自己的公屋申請進度,包括登入房委會 / 房屋署網站,按指示查詢各區最高調查及配房編號。 「富戶政策」是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的統稱。 如已成功入住公屋上樓,若果家庭狀況有變化,需要公屋加名、除名或者轉名,甚至因某些因素而調遷,這些情況有必要多了解。 另一方面,有網民指如事主父親為戶主,一旦年屆60歲則不會被調遷,似乎暗指事主不應主動申報,待父親60歲即無調遷之憂。 對此事主回應指被調遷者可獲派3次樓,有意利用派樓時間拖到戶主年屆60,避免被調遷。 運房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公屋寬敞戶有上升趨勢,由2017年約6.3萬戶增至今年逾7.9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