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其後又表示曾說過「秘密」,但沒有提及「武器」,同意曾提及「政府針對行使丁權的管制是否違憲」是值得爭議,但沒有說過是「最佳抗辯理由」。 報告亦抽查部分地段的業權交易、土地及公司查冊,其中36塊疑似用作套丁土地,有27幅被劃作疑似屋苑通道,佔75%,均由不同公司持有。 套丁2025 在北京列席全國人大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習近平當選為國家主席是衆望所歸、民心所向,對香港而言意義特別重大。
- 2021年,廉政公署拘捕有「村屋大王」之稱的律師王光榮,連同其餘涉事人等二十四人,因為涉嫌套丁,而被懷疑涉及貪污詐騙。
- 廉政公署上周五(12日)證實,近日正調查元朗一個小型屋宇(丁屋)地產發展項目涉及貪污詐騙,並先後拘捕共24人。
- 如果要處理鄉黑問題,其中要處理、針對就包括他們的非法經濟來源。
- 當建屋牌照的五年轉讓限制期屆滿後,小型屋宇持牌人可自由買賣其小型屋宇,無須向地政總署申請,因此亦不涉及土地補價。
- 但是制訂於 1996 年,當時「丁屋」政策及已經存在,將「丁屋」政策中所產生的性別歧視行為納入的豁免範圍,相信只是想盡快通過條例而避免條例間產生衝突,並不是認同「丁屋」政策沒有存在性別歧視。
以登記合約金額計,2020年承辦合約總值超過100億元的律師行有5家,市佔率20.4%。 東亞亦指,已暫停接受由王潘律師行承做新按揭契約的申請,而現有由該律師行處理的按揭交易,將以該行發出的本票交收。 渣打回應,現已暫停採用王潘律師行,銀行會主動聯絡相關客戶。 Demographia上月公布的年度全球城市樓價負擔能力報告顯示,香港樓價再度「冠以」最難負擔,中位數樓價相等於家庭中位數收入的20.7倍(詳見相關報道)。 對保守型買家來說,丁屋買賣或許已超出他們所能承受的風險,而事實上,一手及二手市場有較大保障,即上千居搜尋心水靚盤。 丁屋屬於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建屋有特定的規格,須基於《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內所指明的高度和有蓋面積等標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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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稱,早前接獲貪污投訴,指稱有地產發展商、中間人及原居民,涉嫌串謀以貪污詐騙手段「套丁」,並在申請興建丁屋時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聲明。 廉署經調查後發現,有關地產發展商涉嫌透過中間人,以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向元朗區的原居民收購丁權,然後集中發展為一個大型地產項目圖利,懷疑當中有人提供或收受利益以及串謀詐騙。 套丁2025 「套丁」行為合法與否,取決於男丁申請人的法定聲明(這是 2015 年前的申請程序安排),申請人需要聲明自己是相關農地的唯一合法業權人,從未跟任何人簽訂協議,轉讓相關農地的任何權益,包括發展該農地的任何權益。 所以「套丁」行為明顯抵觸了這份法定聲明,因此觸犯刑事法,所以他們都會有共同目的地收藏好秘密協議,防止被人作為指控的實質證據,除非當「丁屋」發展商跟男丁之間出現爭拗,某方訴之法律,這份文件才有機會曝光。 今次包括「村屋大王」王光榮、中間人及「丁屋」申請人等共 24 人之所以被拘控,是廉政公署早前接獲投訴,經調查後以涉嫌串謀貪污詐騙手段「套丁」及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聲明作出拘捕。
- 代表上訴人的律師卻稱,事務律師指黃遺失了文件,黃回應稱不記得,又說不記得是否如事務律師所指,當時已把文件交給了他。
- 一些非原居民的香港市民,質疑丁屋制度令新界原居民享有特權。
- 廉署又證實,在行動期間搜查了多個地點,包括該地產發展商及一家律師行的辦公室。
- 推行「丁屋」政策背後的真正理由一直猜不透,如果真是如政府所指是體恤新界原居民傳統的一種措施,原意是確保鄉村社會的完整性,讓原居民可以生住一起,死葬不離。
- 當然明白要取得犯罪集團的非法協議實在不容易,但政府應用盡一切可行的行政手段堵截漏洞,不要害怕被人申請司法覆核就苟且工作。
- 本土研究社陳劍青指,一般套丁需時約10年發展,上述地段雖有回購,可能是項目有阻滯,或有男丁「退場」,但不代表已放棄,「如果佢放棄嘅話,真係會攞出嚟市場快啲賣咗去,轉咗手喇,但佢係回購,咁可能仲搵緊潛在套丁嘅機會」。
- 所以爲了安撫新界原居民,殖民地政府在1972年的冬天推出了丁屋政策(Small House Policy)。
* 套丁 本人從未與任何人士或多名人士訂定任何安排或協議,以轉移、讓與、處置或其他方式處理有關地段或其任何部分或其內的任何權益或本人對有關地段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展有關地段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只適用於申請人持有私人地段的情況)。 正如法官在判詞指出,把有關的條款由聲明改為放在建屋牌照條款,並沒有更改申請「丁屋」的資格,本案是普通法串謀詐騙的案件。 蘋果翻查王光榮及其家族手上的土地,其中由王光榮妻子林綺媚持有的滙利隆有限公司,於2013年以近4,000萬元向鄧氏原居民購入大片祖堂地,地點位於錦田水尾村3個大型池塘,涉及面積約20萬平方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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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分別在於,男丁在自己土地上建屋出售(賣丁屋),抑或只是出讓男丁之名(賣丁權),套上別人的土地申建丁屋。 套丁2025 陳劍青表示,王光榮多年來在新界開發疑似套丁屋苑的規模龐大,「排十大頭一、兩個(疑似套丁屋苑)都有他的份」。 廉署本次抓捕行動涉及發展商、原居民及中間人,若王被定罪,勢必成為本港最大宗的「套丁案」。
另一方面,政府為修建丁屋預留了932公頃「鄉村式規劃發展區」,據本土研究社研究,其中包括32公頃、每塊逾5,000平方呎以上且交通便利的整地,有潛力發展為公營房屋或社福設施。 此次上訴庭推翻原訟庭判決,判定以換地和私人協議方式申請丁屋皆屬合法,意味着932公頃「閒置政府丁地」將用以興建丁屋,不能惠及全港市民。 另有團體估計,為應付持續增長的丁屋申請量,未來政府可能預留更多土地,包括鄉村拓展區計劃的土地。 消息續稱,案件涉及多個新界私人屋苑項目,王光榮亦為恒安發展創辦人,近30年積極參與丁屋發展,由王的恒安發展出售、共有139幢丁屋的元朗十八鄉大型屋苑曉門,出現疑似不尋常的集體丁屋申請,而同由王光榮創立的王潘律師行,亦不時在恒安發展負責項目的建屋流程中出現。 套丁 元朗 721 暴動案,首批 7 名被告暴動罪成,今日(22 日)被判囚 3 年半至 7 年。 據《立場新聞》報道,其中兩罪成被告,被判囚 7 年的鄧懷琛和判囚 6 年的蔡立基,曾參與發展元朗丁屋屋苑「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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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狀承認曾發生眾被告未有出庭的事情,但稱通知上庭非他的責任。 簽訂秘密協議:地產商購入農地,並招募未行使丁權的男丁,簽訂秘密協議。 分割地段:俗稱「鎅Lot」,地產商將持有的農地向分區地政處申請分割成若干細小而工整的地段(多為長方形,約1,500至2,000呎不等),並根據秘密協議,將該等地段以極低廉價錢轉讓給若干未行使丁權的男丁,讓男丁能夠「持有」土地,並向政府聲稱需要建屋自住。 套丁 申建丁屋:男丁向地政處申請興建丁屋,聲稱在其土地上建屋自住,並申請豁免證明書(Certificate of Exemption,俗稱開工紙)以展開工程。 申請撤銷轉讓限制:男丁獲得由地政處發出的完工證後,短時間內申請撤銷禁止轉讓丁屋的條款。
套丁: 發展商售樓牟利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需為不同區域劃定「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OZP),其中新界村落在「核准圖」下劃為「鄉村發展地帶」,即V zone。 不過,《城市規劃條例》第12條規定,OZP中劃定的土地用途及界限可被修訂。 政府可通過擬備「建議發展大綱圖」(Recommended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RODP)進行公眾諮詢,然後劃定大綱草圖(Draft OZP) 進行審議並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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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橋新發展區」公共諮詢過後,政府劃定的RODP顯示,鳳降村所在地為一整塊V zone,即圖一中的皮膚色區域。 然而,其後規劃署在劃定Draft OZP時將額外兩幅位於鳳降村北面、合共約1.12公頃的用地劃為V zone,即圖二中的暗綠色區域。 《新丁再現》報告中還指出,過往幾年出現了「邊擴丁,邊套丁」的現象。 所謂「擴丁」,是指由於部份鄉村內的土地已因興建丁屋所剩無幾,這些鄉村便因缺乏興建丁屋用地而獲擴大可建丁屋的範圍。 而部份鄉村在擴丁的同時出現將新丁屋出售給不合資格人士的情況,使地產商有源源不絕的土地可供套丁。 這一現象不但使部份既得利益者賺得盆滿缽滿,同時亦在掣肘新界地區的土地規劃。
套丁: 政府處理套丁問題的最大困難?
報告又發現疑似套丁活動集中於新發展區周邊,認為可能與發展潛力有關。 香港丁屋政策多年來一直備受爭議,其衍生的套丁問題被質疑導致社會不公,一直懸而未決。 套丁2025 今日(10月26日)本土研究社發佈最新研究報告指出,自2018 年至今年 3 套丁2025 套丁2025 月,至少有逾 804 幢丁屋疑似透過套丁操作完成,疑似套丁得來的丁屋總數已突破1萬宗,其中以元朗區的情況最為嚴重。 地政總署回應指,由2014年5月至今,共收到76宗相關地段的丁屋申請,惟至今仍未有成功的批核,並指會繼續跟進與地皮有關的套丁投訴,如涉及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
套丁: 經濟不停學
2019年7月21日,元朗西鐵站襲擊市民的白衣人,很多人懷疑他們是鄉事派和黑社會的人,民間有發起連串打擊鄉黑的行動,包括一些網民組成「專業清算師」,運用他們在地政、測量等專業知識,調查新界的非法套丁問題。 在721後被捕的前坑尾村村長鄧志學,以及當晚在西鐵站勸架受傷的前元朗區議會副主席王威信也是被調查的目標。 木土研究社兩年前的報告亦揭示,新界最少有九千八百七十八幢丁屋懷疑涉及套丁,佔政府當時丁屋總數四萬二千一百三十一幢的兩成三,當中以元朗最嚴重,共有四千四百九十五幢,佔疑似套丁興建丁屋的總數近半,其次是大埔及北區,分別有一千八百六十四幢和一千二百零五幢。 【本報訊】港府多年來懶理丁屋問題,利用套丁牟取私利的行為不絕於耳。 繼本報獨家揭發西貢相思灣村有人企圖為日後建造丁屋群先開「黃金丁路」,甚至出現一間沒有滿意紙的「神秘丁屋」事件,報告指出西貢區自二○一八年起,有三十一間疑似套丁得來的丁屋,當中蠔涌更佔過半,反映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套丁: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
原來在1997年後,政府要求無論是有地所以申請建築許可還是拿到政府批地的丁權擁有人都必須在獲審批前作出一個法定聲明,聲明自己在申請的當刻並沒有與其他人或發展商達成出售自己丁權的協議或者在當刻具備如此的意圖。 因爲有如此的法定聲明要求,如此的套丁協議其實是讓申請的原居民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作出虛假聲明而涉嫌犯下刑事罪行,而其他相關人士則很大可能涉及串謀詐騙。 我相信大家亦理解,現行的政策行之已久,而政策所牽涉的考慮繁多。 任何涉及改動小型屋宇政策的建議,均需要作整體和全盤的詳細考慮,不能忽略法律、環境、土地規劃、土地需求以至相關持份者權益等複雜問題,這些問題均需要審慎檢視。
套丁: 發展商利誘男丁合作
長遠而言,政府亦正研究「一次性」解决新界男丁興建丁屋的安排。 【星島日報報道】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向11名沙田原居民違法「套丁」,申請興建丁屋時使用地契等假文件詐騙地政總署,12人七年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欽培近年不幸去世,餘下的11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當年原審時代表12人、現遭他們質疑失職的大律師黃志偉出庭被問時指,他在審訊前的會議中取得他們的抗辯理由,即12人均不同意他們有「講大話」並且指他們「無犯法」,期間質疑上訴方問問題時「捉字蝨」。 他指本港土地緊張,並以元朗欖口村及山廈村一帶為例,共涉1.8公頃疑似套丁土地,如連同鄰近的1.71公頃閒置政府丁地及3公頃棕地,至少有6.5公頃土地可建公營房屋,促政府打擊套丁行為,並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用作發展公營房屋。 發展局指地政總署去年共接獲608宗涉嫌違法「套丁」的舉報及投訴,包括沙田及元朗區;而2016至2021年,元朗地政處共接獲31宗位於蓮花地及56宗位於欖口村的小型屋宇申請,分別批出64宗及7宗。 原告為已故原地主何淑明的遺產執行人,即孫兒關雄盛;被告包括方國珊及多名原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