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 但如果想在通知期前離職/解僱,便可能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已被僱主解僱,她可在緊接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
- 無薪假期的安排必須獲得僱傭雙方同意,僱主不得單方面強逼僱員放取無薪假。
- 一般而言,你應就補發薪金、約滿酬金、延付薪酬及補發欠薪繳納薪俸税。
年終酬金是指根據僱傭合約訂明每年發放的酬金,包括雙糧、第 13 個月糧、年尾花紅等,但不包括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發放的款項。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然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僱員雙方應盡可能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酬金期: 提供两种前脸可选 腾势N7将于6月下旬上市
平均每月工資的計算時,僱員放取的任何休息日、法定假日、有薪年假、病假、產假/侍產假或僱傭雙方同意放取的假期等,未獲僱主支付全數工資均不予以計算。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就僱員而言,他必須留意《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而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條款,包括削減員工的薪酬或福利,而僱傭合約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可以作出這些更改,便可構成不合理更改合約條款。
酬金期: 有關僱傭18歲以下「青年」的《僱傭青年(工業)條例》?
如果認為上述方式不能切實計算平均每月工資,可參考一名受僱於同一僱主、從事相同工作的人士的,緊接的年終酬金(或部份年終酬金),以計算平均每月工資。 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税。 你的僱主無須申報根據上述計算的淨額在IR56F或IR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該淨額在BIR60表格內。 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在因法律規定、雙方的安排,或因行業、業務或經營的習慣,而仍被視為繼續受僱主僱用的情況下缺勤,則不會影響有關僱員的連續性僱傭合約。 僱員放取無薪假期,是勞資雙方的安排,應被視為仍然繼續受僱主僱用,其僱傭期的連續性不會中斷。 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勞資雙方可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但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即屬無效。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及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酬金期: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 重設
而税務局只會在可減少你所須繳付的税款之情況下才會將整筆款項撥回至以往的課税年度課税。 每年年尾,打工仔均期盼企業發放雙糧或年終花紅,雖然本港經濟今年受疫情影響,但仍有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希望留下良才。
酬金期: 【勞工法例】雙糧、花紅大不同 酬金期完結前辭職又點計?
如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僱主應安排僱員於翌日放取該法定假日,惟該翌日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 大判亦可要求該項工程的其他前判次承判商或前判指定次承判商分擔責任。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 7 天。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因為停止受僱日期比有權申索款項的日期為早,計算36個月便以停止受僱日期前36個月開始。 因此,款項將會以固定比率攤分36個月,即以2022年6月30日為止的前36個月,這日子為L先生有權申索款項的日期。
酬金期: 假期折算的現金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爲了逃避在條例規定下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如僱員在指定的共同假期年內並未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12 個月,則該僱員可享有的年假應按比例計算。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 3 個月但不足 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酬金期: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如僱員因上述理由被調離本身的工作而令收入有所改變,該僱員的產假薪酬或解僱賠償,須以僱員在「調離粗重、危險或有害的工作」前 12 酬金期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視乎何者適用而定)為計算基礎。 僱主在正常糧期支付所有產假薪酬後,可透過報銷形式向政府申領發還4 《僱傭條例》下須支付及已支付的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產假薪酬,詳情請參閱勞工處編製有關「發還產假薪酬計劃」的資料。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紀錄。
酬金期: 酬金期期間辭職,怎樣計算年終酬金?
在確定僱傭關係之前,僱主及僱員一般會簽訂一份僱傭合約以保障雙方權益。 《僱傭條例》下,僱傭合約有哪些既定規範,可不可以用口頭方式簽訂合約? 酬金期2025 僱員想了解工作的勞工福利,更不可忽視僱傭合約的內容細節,本文將列出簽訂僱傭合約前應注意的事項,讓僱員安心就職。
酬金期: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由於上述「4.18條例」,針對「臨時工」、「兼職」等非全職員工,他們的僱員福利視乎其工作時間,是否附合「連續性僱傭合約」,或「4.18條例」保障而定。 事實上,有企業以條例的灰色地帶削減勞工福利,例如列明僱員工時每星期不多於18小時,因此僱員可能並不享有休息日、法定有薪假期、疾病津貼等權益,以此減低勞工成本。 對於實習生而言,事實上僱主有權拒絕提供《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予實習生。 換句話說,實習生或工作經驗學員並無有薪假期、強積金或最低工資限制的權利。 不過現實中,仍有企業主動提供如一般員工的保障給他們,並享有上述的僱員福利。
酬金期: 有關僱傭合約的規範,僱員簽訂僱傭合約前應留意什麼?
基於終審庭及原訟庭的最近判決,釐清了有關税例條文,合約上議定的代通知金須課薪俸税。 僱主應在僱員須往驗身前最少 48 小時,書面通知僱員有關重新評估安排的詳情。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主只可在條例指定的情況下扣減僱員的工資。 如僱主扣除僱員的工資以支付強積金計劃的僱主供款,屬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酬金期: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補發薪金、約滿酬金、延付薪酬或補發欠薪,不論你於在職或離職時收到,均須課税。 酬金期2025 但你可申請將這等整筆款項攤分及撥回至有關的服務時期課税。 如有關的服務時期超過3年,款項總額將會以固定比率攤分36個月,即以你有權申索該款項的日期或停止受僱的日期為止,兩者以較早的為準。
其他安排 僱用「青年」僱員得僱主,不可要求他們從事以下工作,亦要對工作作出適當配合及支援: 以上資料,謹供參考。 如僱員在一個酬金期(註)內按照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3個月,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得部分年終酬金。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份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3個月的試用期。 但倘若減去試用期,僱員仍符合在酬金期內受僱不少於3個月的規定,僱主在計算按比例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僱主不應藉強積金計劃的推行,單方面將他的僱員轉為「自僱人士」。 在普通法下,僱員若因僱主的行為而使合約有實質和根本上的改變,該等改變未得僱員同意並對僱員造成不利,僱員可視為遭變相解僱及向僱主追討解僱補償。 酬金期 在《僱傭條例》下,若該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兩年或以上,更可向僱主追討不合理解僱的補償。
履约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档,对应的绩效设计费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80%、60%、0%。 根據《僱傭條例》他可獲得遣散費 $80,000,但僱主支付予他 $100,000。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合資格人士必須在僱員死亡後 30 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僱主申請領取長期服務金。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酬金期: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如果不想違反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及遭受相應罰則,應該如何安排「青年」僱員的工時、休息日等? 酬金期 本文總結《僱用青年(工業)規例》的要點,以規例原文為依歸,介紹有關青年勞工的權益。 僱傭18歲以下人士 根據勞工處的《僱用條例》,部分「青年」或「兒童」僱員受到法例保障,享有既定的僱傭權益,而他們的僱主亦有責任遵從相關規定。
酬金期: 假期折算的現金
僱員如要提出補償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3個月內,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 如果有充分理由,勞工處處長可把限期再延長 6 個月。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酬金期 9 個月內提出。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酬金期2025 一般而言,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及超時工作薪酬,均在工資定義之內。 不過,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任何交通特惠的價值或僱員因工作引致的交通費用的實際開銷,並不包括在內。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酬金期: 酬金期期間辭職,怎樣計算年終酬金?
僱員入職前應留意福利細則 為免勞資糾紛和保障雙方權益,所有僱員應在入職前瞭解清楚僱員合約、及相關工資及假期細則,並可多作詢問,切勿放棄應有權益。 同時要留意僱主會否減少工時,令僱員不符合「4.18條例」的保障。 而且,不論僱員是否符合「4.18條例」的條件,僱主亦不可以以此為由拒絕向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兩者並無衝突或因果關係。 酬金期 凡受僱滿60天的僱員,僱主也有責任為該員工安排強積金計劃,並參照勞工署的條例指引提供應有保障。 產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產假首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