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華民國國軍依中華民國法律仍使用「軍階」,而中國人民解放軍使用“军衔”。 上尉階級 香港、澳門二地對对此没有特别的區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称呼其军中等级。 「上尉」一詞在漢語中的使用,最早可追溯至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設置的軍階。 在军官退役金基数表中同样列明了“上尉”军衔的待遇级别及计发基数,同样印证了“上尉”军衔“逐月”的可能。 目前现役上尉军官的工资待遇约为每月1200元,逐月后的退役金每月约为7000元,如果退役后找到一份工作也可以有另外一份工资收入,按照目前全国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看,上尉“逐月”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1965年解放軍將軍銜制廢除,軍官改稱幹部,軍士和士兵則改稱作戰士。
軍階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 軍階分為永久和臨時兩種類型,通常所稱的軍階是指前者。 1935年至1949年死後追贈追晉或授任晉任上將55名:陸軍上將52名,海軍上將3名。
上尉階級: 上尉是什么级别军衔?上尉能“逐月”吗?
中華民國國軍陸海空軍的階級,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陸軍及海軍校、尉官在軍種後需再加官科,例如:陸軍一級上將、海軍財務上校、空軍中尉、陸軍裝甲兵上士等[1]。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國軍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长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于北约国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在新兵营未结业之前没有军衔,结业后授列兵军衔。 而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列兵为最低军衔”,解放军列兵实际上等于北约军衔等级中的OR-2[16]。
中華民國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稱呼其為“官佐士兵階級”,北洋政府稱呼為“軍官佐士兵等級”,1928年後的國民政府則稱呼為“軍官佐及士兵等級”,一般簡稱為“軍階”。 在國民革命軍時期也使用階級、軍階等稱呼,但也出現過“军衔”等非正式稱呼。 上尉階級 上尉階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预备役军官军衔只设二等七衔,即预备役校官(预备役大校、预备役上校、预备役中校、预备役少校)及预备役尉官(预备役上尉、预备役中尉、预备役少尉)。
上尉階級: 军官军衔
“支部建在连上”,是“三湾改编”后在我军建立起的区别于外军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连队党支部”是“党指挥枪”的组织根基,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在党支部中,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政治指导员是书记,连长是副书记,重大事项由党支部集体研究,支部成员分工负责。 因此,连长、指导员是相同级别,只是工作分工不同。 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开始考虑重新实施军衔制。
英国皇家空军上尉则特稱flight lieutenant。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国军、朝鲜人民军和越南人民军的上尉軍階則稱做「대위、Đại 上尉階級 úy」(對應漢字為大尉)。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和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階則稱做「대위、Đại úy」(對應漢字為大尉)。
上尉階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
2022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分别为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 上尉階級 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 上尉階級2025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现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于1988年实行,初设为6等17级。
- 軍官軍銜是由OF-1到OF-10;OF(D)是一個特殊的分類,代表等待委任中的軍官訓練生。
- 而士兵则分为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义务兵军衔(设上等兵、列兵“两衔”)。
- 雖然北約之外的國家的指揮系統結構並不完全與北約系統相對應,不過這個代碼仍然能提供有用的粗略比較。
- “支部建在连上”,是“三湾改编”后在我军建立起的区别于外军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连队党支部”是“党指挥枪”的组织根基,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在1741年,英國皇家海軍韋傑號(HMS Wager)失事和水手叛變之後,上尉軍階改由英國皇家海軍授予。
- 在國民革命軍時期也使用階級、軍階等稱呼,但也出現過“军衔”等非正式稱呼。
- 軍階分為永久和臨時兩種類型,通常所稱的軍階是指前者。
至此,三等九级军衔制中的军衔汉语称号全部确定下来,沿用至今[1]。
上尉階級: 军衔
2021年1月1日起,中央军委印发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正式施行。 上尉階級2025 新的军官制度对军官等级设置作出重大改革,由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 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
上尉階級: 上尉历史发展
军衔分為永久和臨時两种类型,通常所稱的军衔是指前者。 「上尉」一詞在漢語中的使用,最早可追溯至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設置的軍銜。 「尉」在古代是武官職稱,如縣有縣尉,朝廷有「中尉」;三公中有「太尉」。 根据上述条件,“上尉”也可能会满足“逐月”条件。
上尉階級: 大尉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著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上尉階級 (MSOT)。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著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MSOT)。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尉則根據條例,可以擔任從副連職軍官、正連職軍官和副營職軍官,其中陸軍和空軍上尉的英文翻譯為「Captain” (縮寫CPT), 而海軍上尉為「Lieutenant」 (縮寫LT)。
上尉階級: 軍官軍階
1956年1月,公安军司令部发布命令,增设水上公安军衔,授予公安军海巡部队官兵,军衔样式与海军相同,军官称为“水上公安上尉”、“水上公安上校”等[1]。 第一类(指挥、政治)军衔分为步兵军衔、骑兵军衔、炮兵军衔、装甲兵军衔、工程兵军衔、铁道兵军衔、通信兵军衔、技术勤务兵军衔、公安军军衔、空军军衔、海军军衔、海岸军衔等十二小类。 此一类中,除海军外仅将官军衔前加相应冠词,校官、尉官、士官和士兵不加任何冠词。 除此之外,另设第二类(技术)、第三类(军需)、第四类(军医)、第五类(兽医)、第六类(军法)、第七类(行政)军衔。 目前墨西哥武裝部隊及拉丁美洲的古巴和瓜地馬拉等國武裝力量設有階級高於上尉、低於少校的一級,其中陸軍和空軍大尉稱作「Capitán primero」,而海軍大尉稱作「Teniente de 上尉階級2025 navio」。
上尉階級: 中華民國上將列表
举例说明,大专毕业生入伍,入伍2年后考军校,完成军校4年学业,毕业授予少尉军衔,任职排长开始,满足每一军衔最低任职年限直至晋升至上尉,一共军龄为18年(大专3年计入服役时间),如果中间职务晋升放缓2年,即可满足军龄20年的“逐月”条件。 新军衔制度下,施行“一职一衔”,即每一职务只对应一种军衔,改变了以往同一职务有多种军衔的问题。 上尉階級 在新军衔制下,正连职只对应“上尉”一种军衔,因此,上面的问题只有唯一答案了,即上尉只是“正连级”的军衔。 同样,新军衔制下,副营只对应“少校”一种军衔,因此在今后的解放军部队中再也不会出现“上尉副营长”这样的称呼和级别。 [15]其中,高级士官包括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士官包括四级军士长、上士;初级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1963年修订的军官军衔条例将第一大类的12小类简化为三类军衔即陆军军衔(不加定语)、海军军衔(一律加海军二字)和空军军衔(一律加空军二字),技术、军需、军医、兽医、军法、行政军衔不变[1]。
上尉階級: 軍官軍銜
此時的軍服為65式過渡至87式的樣式,擁有兩者的共通點。 1985年將幹部和戰士的領章做出區隔,幹部在本來的紅領章上改為對應軍種色並增加一金星與金框,此項改動算是在替1988年恢復軍銜制度做預備。 1904年,練兵處制定各類規章,向慈禧太后提出依照西方的三等九級軍階,制定清軍的軍階體系,以取代武官官銜體制。
上尉階級: 士兵
中華人民共和國1955年軍銜制度中大尉軍銜相當於3級尉官制度的上尉軍銜,1953年擬定軍銜時解放軍尉官軍銜設立是:上尉、一級中尉、中尉、少尉,這與蘇聯設置是一樣的,俄文原文也是這樣的。 1955年實授軍銜時將尉官改稱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上尉階級 陸軍和空軍大尉的英文翻譯為「Captain” (縮寫CP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而海軍大尉為「First lieutenant」 (縮寫1LT,俄文原文「Капитан лейтенант」)。 美國海軍陸戰隊上尉通常在營/中隊(航空)、團/航空大隊(MAG或MACG)或 MAGTF(MEU 和 MEB)中擔任參謀,並且可能有機會指揮連、砲台(由6-8門榴彈砲或6-9門火箭炮組成)(砲兵和防空)或各種支隊,具有指揮官的頭銜。 在海軍陸戰隊突襲團中,一名擁有「隊長」頭銜的上尉指揮着一支14人的海軍陸戰隊特種作戰小組 (MSOT)。 海軍陸戰隊上尉還擔任步兵營武器連和其他一些較大的戰鬥後勤和航空支援單位的執行官(即副指揮官)。
上尉階級: 上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次修订,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 ”自此,志愿兵役制士兵的称呼正式从“士官”变为“军士”。 1965年5月1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此后的20余年里中国人民解放军不再设置军衔。 1958年越南人民军在中国军事顾问的建议下决定采用55式军衔的设置,制定了《越南人民军军官服役条例》,成为越南人民军第一套正式军衔。 1955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授衔授勋典礼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 中共中央主席、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为在京的7位元帅授予军衔,还为元帅和将官授予勋章。
一級上尉(first lieutenant)源自於英國皇家海軍,但是在皇家海軍與其他大英國協軍隊中,這是一個職位,而不是一個正式軍階。 一級上尉原先是指在船上最資深的軍官,當成為船上最資深的軍官時,通常就會成為執行副官(second-in-command)。 雖然現今已經不是由資深程度來決定,但是這個名稱仍然被保留下來。 在海軍中,上尉(英語:Lieutenant,縮寫為 上尉階級 Lt, LT, Lieut 或 LEUT)是一個初級軍官軍階,它通常是一個資深初級軍官階級。 军衔是指軍隊中對不同職務的軍人授予的等級稱號,即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 军衔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
海軍陸戰隊上尉也擔任飛機和空中任務指揮官、飛機部門和師領導、航空維修部師官,以及各種作戰後勤和航空支援職能部門和參謀部門的負責人 (OIC)。 在少數國家,存在大尉軍銜,作為上尉的更高一級軍銜。 在數國軍隊中,陸軍以及空軍、海軍陸戰隊的上尉英譯為captain,海軍上尉稱為lieutenant。 英國皇家空軍上尉則特稱flight lieutenant。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和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銜則稱做「대위、Đại úy」(對應漢字為大尉)。
民國初年,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沿襲晚清體系,並陸續制定、完善各類與軍階相關的規章。 1917年後,因政局動盪,北洋政府未再改動軍階體制。 上尉階級 至此,三等九級軍階制中的軍階漢語稱號全部確定下來,沿用至今[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曾借鉴苏联军衔样式于1955年实行军衔制度,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防空军、公安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中使用[1],但其后于1965年取消军衔制[2]。 1988年恢復军衔制后[3],又对军衔等级进行进一步调整[4]。 越南人民军自1958年起实施借鉴解放军的军衔制度(除1982年至1990年将校、尉两级恢复为1948年仿照日军的设置外,其他时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相同。)。
上尉階級: 上尉晋升期限
在首次授衔中,截至1988年年底,解放军陆军全军各级军官58.7万余人,文职干部14.7万余人都获得军衔。 其中,中央军事委员会共批准授予上将17人,中将146人,少将1279人;校官17.8万余人;尉官48.8万人。 這個代號是建立用來規範北約各成員國在特定聯合行動時的軍銜和指揮系統,雖然一些特定軍階高於他國應該同級的情況常常發生。 軍官軍階是由OF-1到OF-10;OF(D)是一個特殊的分類,代表等待委任中的軍官訓練生。 美軍的准尉(Warrant Officer)介於軍官和士官之間,是一個獨立的軍階體系,並沒有相對應的北約代號。 雖然北約之外的國家的指揮系統結構並不完全與北約系統相對應,不過這個代碼仍然能提供有用的粗略比較。
上尉階級: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迄今
当前,解放军军衔分为五等十九级,依军种区分为陆军军衔、海军军衔、空军军衔、火箭军军衔。 其中军官为“三等十衔”,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标识“指挥管理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5]。 而士兵则分为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义务兵军衔(设上等兵、列兵“两衔”)。 軍階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於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纪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中華民國上將列表所羅列的是從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設置上將軍階以降的歷任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名單,並按授階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上尉階級2025 根據國民政府在1935年公佈《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陸(海空)軍軍官佐任官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特級上將授任條例》。
上尉階級: 上尉中国
軍階制度的意義,主要是有利於提高軍人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加強軍隊的組織紀律性,方便部隊的指揮與管理,促進正規化建設,對國際聯盟作戰和軍隊間交往也具有重要作用。 下表列出1988-1994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标识。 含学员衔和已废止的一级上将衔,图样为已停止使用的87式军服肩章[1]。 上尉階級 在早期,海軍上尉可能是很資淺的軍官,也可能是作為預備候補艦長的資深軍官。 在現代海軍,它的位階通常是位於海軍中尉(Sub-lieutenant),與海軍中校(Commander)之間,相當於陸軍或空軍的上尉。
上尉階級: 英國
军官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 指挥管理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的军衔,分别标识[5]。 在少數國家,存在大尉軍階,作為上尉的更高一級軍階。 日本自衛隊相當於上尉的階級簡稱「1尉」,依軍種分為「1等陸尉」、「1等海尉」及「1等空尉」,大韓民國國軍、越南共和國軍、朝鮮人民軍和越南人民軍的上尉軍階則稱做「」(對應漢字為大尉)。 上尉階級 在少数国家,存在大尉军衔,作为上尉的更高一级军衔。 在數國軍隊中,陆军以及空軍、海軍陸戰隊的上尉英譯為captain,海军上尉称为lieutenant。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中南海国务院礼堂举行将官授衔典礼,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宣读总理周恩来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的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萧克等55人上将、徐立清等175人中将,解方等798人少将军衔。 周恩来将将官军衔命令状授予粟裕等在京人员[6]。 在一個護衛艦上,可以分成一級上尉,二級上尉,以及三級上尉,而在更大型的船艦上,則可以分成六級。 在1741年,英國皇家海軍韋傑號(HMS Wager)失事和水手叛變之後,上尉軍階改由英國皇家海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