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輪候冊逼近30萬,申請人平均輪候時間超過4年,許多有需要的人對公屋只能望門興嘆。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入息富戶2025 公屋入息富戶2025 過去,住戶入住公屋背景本不相同,既有經輪候冊入息及資產審查達標而入住,亦有不少是由於政府遷拆、收地賠償而獲配公屋的,未作任何入息及資產審查,而最後房委會實施“富戶”政策,居民只能無奈接受,這是政策的歷史背景。
一名居住於粉嶺祥華邨的公屋戶,並無申報擁有上水松柏塱村價值1,500萬元的村屋,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詳情罪成,去年2月16日被判囚10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蔡天鳳碎屍案意外揭發疑兇之一的死者前家翁鄺球是一名公屋富戶,購入居屋時已經手持市值超過7,000萬元豪宅,被外界質疑房署無審查綠表的機制,出現漏洞。 住公屋,以前或會被戲稱「屋邨仔」、「屋邨妹」,但近年有人卻視之為「人生勝利組」,皆因樓價高企下,公屋住戶租得平,又可抽新居屋,或經由居屋第二市場 (居二市場) 公屋入息富戶2025 購買二手居屋,另外還有租置計劃和綠置居,選擇多的是。 公屋入息富戶 元朗屏欣苑的單位數目佔整個「出售居屋單位2016」約91%。 若我們以其折減30%後的平均售價(即每平方米實用面積53,200元)計算,一個實用面積40平方米單位的平均售價約為213萬元。
公屋入息富戶: 公屋住戶入息上限: 入息超額怎麼辦
繳交雙倍或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如日後家庭收入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有關的資助入息限額,則可按情況申請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除主動抽查外,在接獲懷疑隱瞞資料(包括入息、資產或家庭狀況等)而申請公屋的舉報後,房委會會對有合理懷疑的個案作詳細調查。 過去三年,房委會共接獲約380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及主動抽查了約1 800宗公屋申請個案,當中涉及隱瞞擁有香港境外物業的約有50宗,成功檢控並定罪的個案共有四宗。 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是指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平均數。 若長期服務金/遣散費在提取退休金時被「對沖」,該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亦將被視作退休金一部分,可在家庭總資產淨值中扣除。
- 小組委員會因此決定由二○一七年四月一日起,若家庭申請者的申請表內全部成員均現居於公屋(無論是否居於同一公屋戶或分別居於不同公屋),相關申請將被凍結一年。
- 除房委會常設的24小時查詢熱線外,房委會亦就經修訂的「富戶政策」設立了專責查詢熱線,並已開始於屋邨進行巡迴宣傳,解答住戶的查詢。
- 消息指公屋租戶如在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不論其家庭收入或資產水平如何,均應該遷離公屋,參照公屋申請資格,戶籍內的任何家庭成員持有物業均須遷離單位。
- 公屋「寛敞戶」的調遷: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 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較細的公屋單位。
- 房屋署亦會向住戶追回因資料不正確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他們現居的公屋單位。
- 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記者其後到簡A及簡B報住的公屋單位,簡A承認自己有公屋戶籍,稱是早幾年才開始建屋,現時正在執修,指自己數月後會搬走,並取消戶籍。 但當提及村屋已有人入伙,他則表示「不是出租,是上水家人住的」,是家人拿錢建的,不牽涉出售丁權。 公屋與居屋均有其優勢,但不代表買私樓就是輸家,若買中優質單位,物業回報可翻幾倍,即上千居物色各區樓盤。
公屋入息富戶: 入息超額怎麼辦
公屋入息限額|本港公屋資源不足,所以入息限額有嚴格的要求和審核;加上兩年一次的富戶審查,令不少人轉新工/加薪等都擔心會影響排公屋。 近日就有港女表示自己已收「合格信」,但即將轉工,且入息會超額;打算「棄工保屋」,不過網民就擔心衰收尾,引熱議。 Sunday Kiss 為大家總結了公屋入息限額和富戶資訊,一文睇清。 A:根據房委會的資料顯示,現時有超過20萬戶每兩年需申報入息及資產,房委會定於每年4月及10月進行,當中只有約1,000戶需於今年10月的申報周期進行申報。 若公屋居民收到房署的遷出通知書便須遷出,設1年寬限期,亦設有上訴機制。
帖文惹來網民批評濫用資源,認為他們應將公屋資源留給更有需要的市民。 由於富戶政策由以往的「雙軌制」變為現時的「單軌制」,因此即便富戶資產限額有所提高,整體而言富戶政策仍是有所收緊。 (政治層面):新富戶政策會令被趕離的富戶產生不滿的情緒,認為政府的施政方針失當,從而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及效能。 無疑,對於要遷出公屋的住戶來說,他們的負擔將會加重,但按照新建議的規定,他們都是有足夠能力應付這些轉變而又不致過得窮困的。 讓他們遷出,騰出單位給那些居住在劏房等較為惡劣環境的市民,亦是合情合理,可以整體改善市民的住屋狀況。
公屋入息富戶: 公屋「富戶政策」中,如住戶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超出以下數字其中1項,都要遷出▼▼▼
這種無形的社會規範跟房屋署有形的規則同時加諸於市民身上,有時甚至連「受害人」自己都因為社會氛圍和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從而相信及認同,繼而責怪自己的「失敗」。 最近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簡稱房委會)通過修改香港公共房屋的「富戶政策」,由以往入息及資產限額同時超標須交還公屋的雙軌制,收緊至超出其中一項便須遷出的單軌制(惟工新聞,2016)。 在住屋需求如此龐大時,為什麼政府會選擇把窮人推出私人房屋市場,以換「更窮」的住進公屋,而非增建充足公屋量、推出租金管制,或者從根本去糾正樓價及租金失衡的私人住宅市場,以保障所有市民的住屋權利? 新修訂的富戶政策由2017年10月起生效實施,有關政策明確指出,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5倍、其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政府興建公屋,目的本是在於讓真正有經濟需要的人士能夠得到一個容身之所。 同樣反對收緊富戶政策的公屋被迫遷戶關注組成員Billy稱,現時數字反映收緊政策未能達到提升公屋流轉的目的。
公屋入息富戶: 何謂公屋富戶: 相關文章
小組委員會昨日會上同意修訂若干執行細節,強積金計劃、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公務員長俸退休金、因戶籍內家庭成員傷亡而收取的一筆過保險賠償金、法定賠償金和危疾保險賠償金等,均不計入資產限額。 公務員是其中受影響的一群,但在新制下,擁有私人物業的住戶亦成為被逼遷的目標。 有鑑於公屋供不應求,房委會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步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房委會於2016年12月及2017年2月分別通過修訂「富戶政策」的基本原則和執行細節。
公屋入息富戶: 申請隨時被取消
港女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中發文,表示已經收到輪侯公屋收到「合格信」;但即將會轉工,而且收入超過入息限額。 她表示如果第一派的公屋啱心水,就會在收鎖匙時辭職,以保公屋資格。 有網民提醒簽租約時須再進行入息申報,建議「上樓」後先再搵工,無謂「臨門衰一腳」。 但事實是現時住公屋的人,根本無法以合理的方式往上流動,富戶政策事實上就是在公屋的頂部「落刀」,將境況稍好的人趕到私人市場,卻無視他們日後買私樓的能力。
公屋入息富戶: 家庭入息超5倍或總資產超入息100倍須遷出
換言之,申請者所持有的股票、黃金、年金、定期存款、私家車等,將通通計算入內。 注意,申請表會附以一份「僱員薪金證明書」,讓申請人委託僱主填寫,以證明申請人的入息,但如果申請人未能向房委會提供,則可提供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糧單,或入息證明副本、稅單副本代替。 在刪除家庭成員的公屋戶籍後,該成員不可在單位居住和日後不可要求恢復戶籍。 若住戶的人數低於現居單位的最少居住人數時,餘下成員須根據「寬敞戶」調遷政策,遷往一個合適的單位。
公屋入息富戶: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定期進行個案覆檢、抽樣調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進行資料核對。 若全部成員均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的住戶,可豁免於經修訂的「富戶政策」。 若有成員(非全部成員)正在領取傷殘津貼的住戶,即使家庭入息或資產超逾相關限額,仍可繼續居於公屋;但需按入息繳交相應的額外租金。
公屋入息富戶: 經修訂的「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房屋署最新數字顯示,2017年首三季有 3.18萬宗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個案,數字已佔前年全年個案逾90%;而短短3個月內更 有一萬宗刪除戶籍個案。 公屋入息富戶 若申報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無須填寫家庭入息資料及申報家庭資產水平。 在香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淨值未超出指定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公屋入息富戶: 原來真的是軍艦 政府總部添馬艦的前世今生
未住滿十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公屋入息富戶2025 公屋入息富戶 如此情況下,這些「富戶」即使買得起私樓,也大有可能需要大幅降低居住面積,傾盡家財買一個較小的單位,或是再退而求其次購買舊樓,然後捱貴維修費。 如未能即時遷出公屋單位,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期間亦需要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
公屋入息富戶: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
不過,若家庭成員選擇分開申報,每位成員均須填寫其資產的詳細資料(而非只申報其資產淨值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以便房屋署評估整個家庭的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但這階段仍無需提供證明文件。 若個別家庭成員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有關住戶將被視作選擇不申報。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公屋入息富戶: 公屋申請|「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和資產限額
也就是說,就算你沒有物業,只要你的入息或資產超過現行限額,你就必須繳交租金或甚至被迫遷出單位。 Sundaykiss為了整理公屋富戶入息、申報流程、資產限額和租金,讓你了解公屋富戶入息詳情。 公屋入息富戶 公屋住戶方面,按現行的「富戶政策」,在公屋居住滿十年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註1)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註2)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均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進行申報。 房委會並沒有中央備存公屋住戶申報擁有的物業屬境外或境內的詳細分項統計數據。 另一方面,在訂定資產限額時,房委會考慮了「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2016」及「綠表置居計劃」先導項目景泰苑單位的售價。
在修訂「富戶政策」下的入息限額時,房委會當時考慮到如把入息水平定於 年度公屋入息限額的五倍,達至該入息水平的公屋住戶均屬全港同類住戶中入息最高的百分之七以內。 以一個四人公屋家庭為例,若以最新的 年度公屋入息限額為基礎計算,「富戶政策」下的相關入息限額為港幣135,250元。 發言人提醒,公屋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否則,住戶可能會觸犯《房屋條例》。 房委會今日(22日)表示,一個居住於將軍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夫婦各自擁有約40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市值約100萬元的股票,該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高達500萬元,超逾入息限額100倍的上限,不符合出租公屋單位資格。
問 14.房屋署會如何評估個別資產項目(如土地/非住宅物業)的淨值? 答 14.個別資產項目其淨值的計算方法與過去的「富戶政策」一致。 住戶在申報時須以申報表所述的方式如實計算有關資產的價值,並應保存各項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便房屋署職員在有需要時查閱及作進一步審查。 答 15.住戶如在香港以外擁有土地/物業等資產,須在每兩年的申報中計入從該土地/物業所獲取的收入及其淨值,以便評估有關家庭的入息及資產淨值水平有否超逾相關限額。
乍聽之下,房委會定義的「富戶」的收入、資產確實遠超一般公屋租戶,但是從現時的私樓市場看來,他們的資產也不過僅僅足以上車。 舉例說,三人家庭的資產只要高於 224 萬元便會被迫遷,這筆資產大概就只足夠購買位於新界西的租者置其屋單位。 至於四人家庭的資產限額則為 330 萬元,這筆資金也僅足以在屯門購買一個實用面積 300 呎左右的私人單位。 若果本身條件許可,公屋住戶可以選擇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單位,包括綠置居計劃、居屋第二市場(即白居二)和房委會的新居屋。
公屋入息富戶: 租金都只交幾千
但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至三倍之間,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三至五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不過,最起碼的是可以做到較為公平,讓資源落在真正需要的人手中。 若是反對這項政策,那純是站在現有公屋住戶的立場,對於輪候公屋的人或是納稅者,都殊不公允。 當然,當局還要找更多地建屋,使公屋供應更為充足;同時還應平抑私樓市場的租金和樓價,使遷出公屋的住戶負擔減輕。 根據新建議,在港擁有私人物業的租戶,不論資產或入息水平如何,均要交還公屋,這是很基本的要求。
照理說,入住公屋須經過重重申請手續和審查,其中入息和資產上限更是能否入住公屋最重要的因素。 發帖的網民就說,「他說他所有資金收都在國內」,而且都用現金出門,被家訪時又報稱沒有收入。 他指出,申報表中第三頁,有一條新的申報內容︰「全家的資產水平,有否超逾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住戶只需要如實填寫「超過」或「不超過」。 因此,發帖的公務員夫婦月入如未達5倍入息限額,繳交雙倍租金及差餉後仍可住在原有單位。 600萬樓價過往是大數字,但現時連個市區兩房單位都未必買到。 按揭比較 在實施凍結時段措施前已獲登記輪候的申請者,不會受新措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