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後,揭發本案的球員黃威出庭作供,他接受盤問時曾多次表示因事隔多時,事件細節已忘記,先後8次需翻看當年的口供紀錄才可回答盤問。 他指在2016年2月24日預備組的飛馬對元朗賽事中,郭建邦曾指示他不要再入球。 大公報訊 (記者 梁康然報道) 前飛馬球員預備組打假波案,案中主要證人飛馬主席梁芷珊及揭發事件的球員黃威先後出庭作供,揭示案中首被告郭建邦在案發時飛馬隊中「最高薪」的華人球員。
2011年於在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獲市場學及品牌管理文憑;2013年於英國赫爾大學(University of Hull)市場學學士榮譽學位畢業。 波若威第二季EPS達2元,創下歷史新高表現,主要受惠於整體產業回溫,營運大幅成長。 觀察股價走勢,可發現波若威為景氣循環股,前次的循環中,波若威波段漲幅達350%,達到半年線2倍的價格。 近期波若威帶量突破壓力線,正式開啟多頭走勢,對照歷史走勢,目前位階為半年線133%,推估此波多頭走勢才正要起步,且近期整體網通族群受資金青睞,波若威表現略遜於同族群,後續有望走出補漲行情。 整體而言,CMoney預估波若威2022年EPS為7元,考量整體產業趨勢樂觀,且參考歷史走勢,目標價為90元,投資建議為買進。 波若威近期股價挾帶歷史天量30000張突破前高,而觀察歷史股價的位階,前一次多頭走勢時,波若威波段漲幅達到約半年線的兩倍,整段多頭走勢維持約五個月。
黃威假波: 飛馬前球員涉假波案 法官指證人黃威行為令人不解
法官認為他對此有揮不去的疑慮,因此無法證明兩人有罪,法官故裁定次被告及第四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黃威及胡晉銘為2015至2016年球季香港飛馬港超聯球員。 黃威假波 2016年3月23日,飛馬於石硤尾公園有場對港超球隊標準流浪的預備組賽事,當時李威廉為教練,鄭、陳、李家豪和黃威均有份參賽。 法官在處理刑決時指,控方主要依賴證人黃威的口供,但黃威強調自己並非案中串謀者,亦從未參與打假波,但這與事實並不脗合,加上即使黃在審訊前曾有復看口供,但於作供期間,黃曾9度表示忘記供詞,而每次黃錄取證供的時間相對短暫,並多由廉署列印並把供詞給予黃承認及簽署。 其後他看到李威廉和標準流浪的球員劉松偉在看台上聊天。 黃威假波 雙方起初沒有入球,其後李威廉在場邊大喊鄭禮騫,然後戴上帽子。
- 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的5名前球員涉打假波案續審,控方主要證人港隊球員黃威,昨須翻看口供才懂回應,辯方今(16日)指黃已9度翻看口供紙,認為此舉對辯方不公,惟法官批准黃可再翻看一次口供才繼續作答。
- 另一個匪夷所思的是他收到利益後,不但沒有與教練商討,反而用來作買衫、買奶粉及學車費用等的消費。
- 另外,黃作供期間,多次表示已忘記有關情節,需控方數度讓他重看其口供紙始能繼續。
- 至於針對首被告郭建邦的一項串謀詐騙,法官指即使他曾給予指示「不要再進攻」,但他作為隊長在球隊領先後指示隊友放鬆屬正常,而證人作供時亦證明郭建邦是努力及忠心的球員。
- 四名不認罪被告: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均是香港飛馬足球會的前球員,他們否認串謀詐騙、收賄及受賄共6罪。
另外,梁芷珊又披露涉案被告在案發時的薪酬,指郭建邦月薪達3.3萬元,為球中華人球員最高,次被害鄭禮騫月薪為2.2萬元,第四被告陳柏衡為1.9萬元。 辯方指黃威昨天作供時已9次翻看口供才能憶起事件,批准黃威有如在庭上讀出口供內容,而黃威於上周二曾聽取廉署人員讀出他的口供內容,辯方批准翻看口供對審訊造成不公,惟法官最後批准黃威翻看證供後才作供,並將案件押後至明天。 同年4月13日,飛馬再戰標準流浪,賽前陳柏衡向黃威指,賽事開首應只防守,留意當李戴上外套帽作信號就要輸波,事成黃可得1.5萬元報酬,但結果飛馬卻勝出。 在2015年1月4日,被視為港足未來之星的黃威在旺角大球場舉行的第37屆省港盃第二回合賽事中,在29分鐘因控球失誤,在追回皮球時遭廣東隊隊長盧琳從後飛剷,其鞋底直接命中黃威右腳腳踝,並踢至彎曲,黃威即時倒地不起掩面慘叫,並直接送往廣華醫院治理,而盧琳卻只是被罰黃牌。 2013年,黄氏開始擔任導演工作,作品包括OST劇團《來不及末日說愛你》。
黃威假波: 法庭:香港飛馬假波案 證人頻稱忘記情節
法官裁決時首先處理首被告及第五被告面對的串謀詐騙罪,法官指證供顯示首被告曾經向球員稱「唔好入波住,做好防守先」及「唔使再進攻」等,但法官認為首被告作為隊長,會對球員作出指示屬正常事,即使上述對話可疑,仍未能使法官作出唯一合理推論裁定其罪成。 而第五被告於案中雖然曾經將球頂入己方龍門,但「烏龍波」於球賽中時有出現,控方所指控的可疑對話亦缺乏前文後理,法官因此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黃威假波 四名不認罪被告: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均是香港飛馬足球會的前球員,他們否認串謀詐騙、收賄及受賄共6罪。 四名不認罪被告:郭建邦(30歲)、鄭禮騫(31歲)、、陳柏衡(24歲)及李家豪(24歲),均是香港飛馬足球會的前球員,他們否認串謀詐騙、收賄及受賄共6罪。。
法官指,廉政公署為黃威錄取其中一份供詞,涉及11分鐘,得出1333字供詞;對比第3證人錄取2個多小時口供,得出約1290字供詞,可見兩者做法不同,有如廉署人員操控結果。 法官指,由此加強他對黃威證供的疑慮,亦對黃威作為串謀者有「揮之不去疑惑」,最後裁定第二及四被告的行賄及串謀詐騙罪不成立。 5名被告依次為飛馬前副隊長郭建邦、鄭禮騫、李威廉、陳柏衡及李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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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禮騫在場內輕聲對他說:「防守繼續做。」其後李威廉將年輕球員調到中堅的位置,黃認為這做法是對香港飛馬不利。 事後,黃威就事件向飛馬總教練李志堅談及事件,最後黃威決定將賄款交予廉署並報案,但他承認初次會見廉署人員時,曾動用逾3000元賄款邀交學車費,只能將約6000元賄款交予廉署,但最終他有其餘的3000多元賄款也交予廉署,並無正式收下賄款。 黃威假波 而李威廉在其中一場對標準流浪的預備組賽事中,曾對黃威表示「要多3球」,後者意會為「兩隊共入3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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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又指,鄭於2016年2月29日,在飛華對南華的賽事前,鄭曾用球賽門票夾著10張1000元給他,他不知鄭為何會給他錢,並問鄭「做乜」,但鄭沒有回答,他之後將錢放入袋,並見到鄭以相同方式將錢交給李威廉。 黃威假波 黃威假波2025 黃指,他花掉3000多元用作學車的費用,惟與總教練吃飯後,便將1萬元交到廉署及報案。 黃又指,李威廉曾在開賽前叫他看到他戴上帽子後,便要嘗試入球。
黃威假波: 預備組打假波案 黃威經濟拮據仍不收賄款揭發案件
代表次被告的律師則指黃於2015年踢波受傷,右腳腓骨斷裂,需透過外科手術用鋼片接穩斷處,其傷勢亦影響他在飛馬的表現,黃威同意。 辯方又指,黃承認他轉會飛馬時無機會出賽港超聯,是足球生涯的低潮,有段時間黃會到夜店消遣。 黃在盤問下同意,他當時曾考慮應否轉工,在效力飛馬期間也因出場機會減少、私人時間變多,而不時到夜店消遣,情況持續數月,但他否認染上酒癮。 黃威假波 代表首被告郭建邦(30歲)的律師盤問黃威時稱,於前年2月24日的涉案賽事中,首被告實際上並沒有特別細聲與他說話,即他庭上作供時有誤;黃同意。 2019年12月,黃威入選香港代表隊,出戰2019年東亞足球錦標賽決賽週[10],並於其中兩場比賽上場。 波若威於四月成交量開始小幅增長,重回市場目光,並於42元與58元間盤整震盪,而後於六月開始成交量顯著放量嘗試突破,但遭遇獲利了結賣壓,突破失敗後回檔整理,回檔整理期間成交量顯著下降,並短暫跌破了支撐線,此走勢有利清洗掉信心不足的浮動籌碼。
黃威假波: 飛馬五球員涉打假波 黃威稱鄭禮騫曾給他一萬
香港飛馬足球會5名前球員涉嫌提供及收受賄款,以串謀詐騙以操控由香港足球總會舉辦、在2015/16球季的預備組聯賽中3場比賽賽果,案件下午續審。 案中關鍵證人、案發時同為飛馬球員的黃威在辯方盤問下承認,他效忠飛馬時因腳傷而正值足球生涯的低潮,當時表現大不如前,出外深夜消遣也較多。 5名被告依次序為31歲的郭建邦、32歲的鄭禮騫、36歲的李威廉、25歲的陳柏衡及24歲的李家豪,全部均為香港飛馬前球員,當中前香港足球先生李威廉早前已經承認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串謀詐騙罪,今日並無應訊。 至於其餘4名被告則否認3項串謀詐騙、2項行賄及1項受賄合共6罪。 控罪指5人涉嫌前年提供及收受共六萬元賄款,以操控或企圖操控3場預備組聯賽賽果。
黃威假波: 飛馬5球員涉打假波 前足球先生李威廉認罪
多名旁聽人士聽到裁決後拍掌,郭建邦則揮拳並與鄭禮騫擊掌。 另一控方證人,飛馬主席梁芷珊供稱,與首被告相識逾十年,認為對方有責任感及球壇成績佳,而首被告「過檔」飛馬時曾減薪。 梁又指五名被告當時的薪金,由萬多元至三萬多元不等。 法官分析指,黃多次強調自己於案中並非串謀者之⼀,但他卻曾經不問因由地收取被告所提供的款項,更花費該筆款項作自由消費,加上打假波是一件需預先討論的事情,難以想像黃並無參與事前討論,卻又被其他被告認為是同黨。
黃威假波: 指示要輸波結果卻贏了球賽
而黃威報案前,經濟拮据需動用賄款周轉,但最終仍向廉署揭發案件,並交出全數賄款。 至於針對首被告郭建邦的一項串謀詐騙,法官指即使他曾給予指示「不要再進攻」,但他作為隊長在球隊領先後指示隊友放鬆屬正常,而證人作供時亦證明郭建邦是努力及忠心的球員。 即使他射失12碼亦無證供證明其故意,未能在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郭建邦參與操控,因此同樣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黃威假波: 香港飛馬
但法官指出在3場懷疑被操控的球賽後,其餘串謀者均認為黃威因得到指示而付諸行動,否則不會與其分享利益,甚至即使行動失敗都叫他交回利益,因此很難相信他不是串謀者。 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4名前球員涉嫌收款打假波案,今午(19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認為控方主要證人黃威證供不可信,裁4人全部罪名不成立,而早前已認罪被告李威廉的判刑,則押後至明天處理。 在一五至一六年球季效力飛馬的黃威供稱,他於一六年二月廿四日「飛馬對元朗」的預備組賽事中任前鋒,隊長是首被告郭建邦,熱身期間,郭到他身旁小聲着他先不要入球「做好防守先」;賽事進行廿分鐘後,雙方未有入球,郭這時又指示黃「開始進攻」。 賽事八十分鐘後,飛馬以十比一領先,郭再指示黃「不用再進攻」,最終飛馬勝出。 黃指可能飛馬期間已取得十球,郭才叫「可以放鬆啲咁踢」。 港超足球隊「香港飛馬」的5名前球員涉打假波案續審,控方主要證人港隊球員黃威,昨須翻看口供才懂回應,辯方今(16日)指黃已9度翻看口供紙,認為此舉對辯方不公,惟法官批准黃可再翻看一次口供才繼續作答。